《超人气落跑新郎》第3章


“好,那你为什么要逃婚?新娘子长得这么漂亮!”她气嘟嘟地看着他,这实在是太不符合常理了。
“为了你呀!”他的言词充满了挑逗与不认真。“我对你旧情难忘。”
“沈、育、奇!你正经点。”空气实在太闷,她只好把车窗给拉下来。
“原来你还记得我的名字,我还以为你把我给忘记了。”
听他这么一说,她才惊觉原来他还记得她,她以为早该随着时间而埋没在记忆里了。
“好吧!你是认真要逃婚的,那你事先准备的逃跑方向,不应该包括我这辆发财车吧?”她是临时被毛毛拜托来唱歌的,就算他会神机妙算,也算不到她的临时出现。
“是不包括你。”这时他终于从西装口袋里捞出了始终在震动的手机,然后按下通话键。“我很好,我不去机场了,帮我取消机位,我在哪呀……”
他还故意看了看四周。“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在一个美女的车上,你不要担心,你的车子可以撤了,免得被眼尖的记者发现,就这样,暂时不要跟我联络了,手机通讯是可以查得出来的,就这样。”然后他快速地切断电话。
“你本来要出国?”她试着问。
“是呀!我这个落跑新郎本来打算直接到机场,然后落跑到美国。”
“那我好人做到底,现在立刻送你去机场。”她看着今晚这一连串莫名其妙的变化,决定立刻跟他撇清关系。
“晓冬……”
他柔柔地喊着她的名字,害得她全身鸡皮疙瘩都跳了起来。“你不要把我的名字叫得这么恶心。”
“有吗?我还以为我喊得情意绵绵。”他恶质的脸色上有股嬉皮笑脸。
她又把车窗给拉了上来,然后踩动油门。“我送你去机场。”
“我不去机场,我已经取消机位了。”
她又猛然往外车道切入,在路边煞住车子,引起后头一串的喇叭声。“那你要去哪?”
“能遇见你,是我临时改变不去美国的主要原因,所以我无路可去了。”他双手一摊,扬起痞子般的笑意。
她瞪大眼,看着他那假装出来的可怜兮兮样。“你可以去住饭店。”
“我一住饭店,不用三分钟,记者绝对会闻风而到。”
“你可以去住朋友家。”
“那我爸妈也会在三十分钟内把我挖出来。”
“那你到底想要怎么样?”她火了。字字用力、五官扭曲,跟她今天一身纯白的公主装完全不搭。
他一副纯情的可怜样。“晓冬,看在往日的情分上,你就收留我吧!”
“我们没有什么往日情,也请你不要再提起,我绝对不会承认的。”况且,她也绝对不会收留他的。
“好,不提就不提,那我至少是你的学长,学长有难,你会拔刀相助吧?”他决定识时务者为俊杰,不能再惹恼她,否则真会被她丢下。
“我不是侠女,况且我家也没有多余的房间。”
“我可以睡客厅。”他哀求着。“你总不会想要我流落街头吧!”
她拧着眉,两手按压着太阳穴。“就一晚,明天一早,你得自己想办法,你最好回去跟你的未婚妻认罪,不然就是按照你原订的计画去美国。”她对他终究还是狠不下心。
沈育奇微笑点头。“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她瞪了他一眼,不想再问他为何逃婚了,就算由他嘴里说出来,也不一定是真话。
他说得没错,以他和新娘子显赫的家世,以记者的神通广大,他要是去住饭店,记者一定会用SNG车将饭店给团团围住。
这男人十年不见,怎么变得油嘴滑舌、嬉皮笑脸?想当年他可是一派斯文,乖巧有礼的好男人。
果真岁月是无情的。
不过,她怎么会为自己招惹上这种麻烦?
沈育奇没想到自己竟会抓住她的手一起跑,等到发现时,他都已经牵着她的小手站在电梯口了。
他当然看得出来,她急于和他撇清的模样,这让他的心里觉得很不爽,她愈是想撇清,他的劣根性就愈是不想让她逃。
在婚礼上意外相遇,他本来还不敢确定是她,毕竟十年的岁月不算短,她又特地的妆扮,可是……
当她的歌声传进了他的耳里时,那样能触动他内心最寂寞的灵魂歌声,就只有她了。
他就不信她没认出他,她应该表现得有股郁郁寡欢,毕竟他和她曾经有过一段美好的相恋,而她竟然还自若地为他的婚礼唱出祝福的歌。
这让他心底有股莫名的不悦,说到底就是他大男人的自尊受到损伤,所以他才会一路纠缠着她不放吧!
第二章
台北县总共有十个市、四个镇、十五个乡,而梁晓冬的车子就这么一路往北的方向开,来到一处台北县郊的乡镇中的村落。
“晓冬,你家住在这么偏僻的地方?”沈育奇看着产业道路的两旁没有几户人家,很怀疑自己还身处在大台北之内。
“怕我把你给卖了吗?”她熟练地转动方向盘,快速地超过前面那辆乌龟车。
“当然不怕,就算被你卖了,我也心甘情愿;不过你可以开慢一点,不必急着把我卖掉” 沈育奇愉悦的说着笑话,却惹来了梁晓冬一双白眼。
他从不知道在他记忆里那个讲起话来始终很小声、笑起来始终很甜美,看到他始终都会害羞的前女友,现在不仅变得勇猛,脾气也变得呛辣。
果真岁月会政变一切,是吧?
没多久,道路两旁渐渐热闹起来,昏暗的路灯也变得明亮,各式各样的商店在他眼前展开。
机车店、牛肉面店、早餐店、蔬菜水果行、老人活动中心、学校……在看到知名的咖啡连锁店时,他的双眼一亮,才有身处大台北市的感觉。
是他太小觑了这个地方。
道路的两旁是三层楼或者两层楼的连栋透天房,才晚上八点左右,除了那间咖啡连锁店,这里的招牌亮灯几乎都已经熄灯了。
最后她在一间挂着“旺旺来”招牌的杂货店前停了车。
“到了。”她丢下这两个丰,率先走下车。
他也跟着下车。“你家是开杂货店的?”今晚不只他的逃婚之旅充满着变数,而她的出现,更是让他有着一连串的惊奇。
“你看到了,我家很破旧,实在不适合你住,你可以考虑看看要不要去你朋友那里住,我现在还可以送你过去。”她摆明了他是豪门贵公子,她这样的小庙是容不下大菩萨的。
“不用,我觉得住你这挺好的。”他一口拒绝她的提议。
两层楼的透天房屋,外墙已经斑驳,门面显得老旧,在这个以二十四小时超商为主的时代里,这样传统的杂货店令沈育奇着实另眼相待。
虽然他和她曾短暂交往过,但就是因为太短暂,短到来不及知道她家的环境,她就和他提分手了。
到现在,他还对于分手一事耿耿于怀,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她把他这么优秀的人才给三振出局呢?
没错,是她甩了他,是她先提分手的,原因只有四个大字,那就是“个性不合”。
事已至此,梁晓冬也不再多说什么,反正她只让他借住一晚。
她一踏人家门,立刻引来妹妹梁晓夏的惊呼声。
“晓冬,你不是去唱歌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坐在收银台的梁晓夏很讶异。
梁晓冬只大梁晓夏一岁,她们姐妹都是互叫名字,感情好到跟双胞胎没两样。
“出了一些状况,我有空再告诉你,对了,他……”梁晓冬比了比站在她身边的男人。
梁晓夏本来以为尾随梁晓冬进门的是客人,这下才发现梁晓冬的模样怪怪的,于是梁晓夏从收银台前站了起来。
“他?”梁晓夏挑眉,看着这个一身西装笔挺的男人。
沈育奇好整以暇的等着梁晓冬的介绍。
“他是我大学的学长。”梁晓冬看了沈育奇一眼。“学长,她是我妹妹梁晓夏。”
“晓夏,你好,我是沈育奇。”他伸出右手,绅士地与梁晓夏的右手相握。
“你好呀!”梁晓夏看了梁晓冬一眼,不晓得晓冬这么晚带个学长回来,是何用意,况且这个学长一身正式打扮,身上还有着古龙水的香味,就像是刚从婚宴走出来的新郎,情况诡谲到让梁晓夏不敢多说话。
“晓夏,学长要在这暂住一晚,可以吗?”梁晓冬询问着妹妹的意思,最好妹妹一口反对,这样她就可以把沈育奇扫地出门了。
梁家只有两层楼,一楼的前面是店面,后面则有仓库、厨房和卫浴,二楼的前头是客厅,再来是两间卧房和卫浴设备。
梁家父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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