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时尚守则》第12章


撷羽可开心了。
“总之,我认为单先生是认真的,一般男人若知道喜欢的女人有男友,通常缩手都来不及,哪会向我打听这些有的没的?你要真有意思,就别玩人家了,感情不等人的,哉否?”
于觅哼哼一笑。“冉撷羽,这段话从你口中讲出来特别没说服力,你要不要请你家隔壁的小凯弟弟来听听?”
“呜!”冉撷羽被堵得哑口无言,噘嘴拿乔。“好啦,我不跟你说了。”连忙落荒而逃地下线。
于觅好气又好笑地看着好友匆忙离线,关上电脑,吁了口气。
她的房间摆置简单,没有太多女孩子气的装饰品,唯独床头摆着一只泰迪熊。那只熊看来有了年纪,毛色陈旧,还有不少绽开再缝补的痕迹,可那双棕色的眼始终让她觉得温暖,像是被守护着,而单行尔的眼睛……也给她这种感觉。
他说,他喜欢她。
直到结束了与冉撷羽的对话,他那句“喜欢”才像真正有了意义,在她脑子里爆炸开来,她捂着胸口,那儿正怦怦怦怦地加快速度。等下,她这是什么反应?!
“啧。”她闷闷地哼了声,把自己缩在床上蜷成一团。这样最好,于觅如此告诉自己,他们本来就不该牵扯太多。想起自己曾有过的灰暗过往,她便隐隐作痛。她从不自卑,对自己做过的事也不曾逃避,只是……那个男人,实在太闪亮了。
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那是她永远无法触及的遥远距离。
他闪亮的不只是外表,还有他的眼神,那如泰迪熊一般的棕色眼眸,总是那样毫不逃避地直视着自己,彷佛没见过任何丑恶。那天他来告白,瞅着她的目光好似她是多么纯粹美丽的东西,实在是……太过于耀眼了。
就在那一瞬间,短暂到不能再短暂的一瞬间,她竟有些自惭形秽。
因为,她其实并不是那么美好。至少,不如他那么美好。
很久以前,她曾在书上看过某句话——谁不是荆棘丛里走过来的?
她一直相信这句话,告诉自己,她只是遇到的荆棘比别人多一点而已。
她闭上眼,想起过往。她的母亲带着英国血统,有着张狂的美貌,在俱乐部工作的她,认识了一位富商,从此嫁入豪门,把她扔给自己哥哥照顾,再没闻问。
根据母亲的说法,她想专心顾好一个家庭,无法分神,注定要对不起她。
她舅舅自己也有两个小孩,还要不收分文地照顾妹妹的孩子,给她吃住几年已经仁至义尽,最后他们别无选择,将她送至育幼院,于觅甚至还跟他们说:“谢谢你们这些年的照顾。”
而后,她离开育幼院,遇上蓝海,尽管已过去,但那是一个人永远无法逃离的困境……
所以,就不要再想了吧!
她吁口气,反正她不用担心冉撷羽会拆了她的台,至于单行尔……也许只是随口问问,看他这三天都没消没息,应该是没下文了吧?
“这样就好……”至少,她就不用被这莫名的感觉纠缠,而对自己感到不满了。
第5章(1)
不过,于觅显然小看了单行尔的冲劲。
和冉撷羽通话后的隔晚,她刚忙完一组客人,正在收拾,就看见单行尔捧着一大束花,像个门神似地杵在那里。他咖啡金的发色光芒耀眼,那花跟他俊秀的脸实在很衬。于觅皱了皱眉,看他迈开长腿走了过来,很老套地把那束花朝她面前一递。“给你。”
她挑眉,看着那束花。香水百合?他怎会选这个?“你……你不要过来……”
“啊?”
单行尔来不及反应,就见于觅打了个好大的喷嚏。“哈、哈啾!”
这下他紧张了。“你感冒了?”
“不、不是……哈啾!离我远一点!”她使劲吼出来。天下任何一个男人听见心仪的女人朝他吐出这句话,肯定打击巨大,单行尔也不例外,他胸口像是被人打了一拳。本以为他们好歹也算是朋友了,可她居然……这么讨厌他?
“OK,好,我回去。”他把那束花搁下,内心疼痛得不能自已。他以为被拒绝的那晚就已够痛了,可现在才发现,真动了心,受到的伤害肯定是一次次的,刨心一般的凌迟。“我不会再过来了。”
他这一句话,沉沉的,让本来处于慌乱的于觅回了神,她掩着口鼻。“不是你!是花!”
她喊得很大声,连她自己都很意外自己的心慌。“我对花粉过敏!”尽管花店已经把百合的花蕊拧掉了,可残余的花粉还是让她的鼻子很不舒服。
“什么?!”这下单行尔大惊,连忙冲回来捞起那束精心挑选的香水百合,然后奔至店外,找了个路过的高中女生。“妹妹,这个给你!”
“啊?”没头没脑被人塞了束花,高中妹妹愣住,见是个大帅哥,眼睛瞪得更大,连脸都红了。
“拜托你了,收下它,嗯?”他朝女孩迷人一笑,随即跑回于觅店里,手脚并用地驱散空气里飘散的花粉。“Shit!冉撷羽那女人说你喜欢香水百合!”
然后他就上网查,香水百合的花语是“伟大的爱”,好符合他的心境,花朵给人的感觉高雅大方且自信,还想这个好、太好了!结果确实好极了,她对花粉过敏!
“哈、哈啾!”于觅眼睛鼻子红通通的。“撷羽告诉你我喜欢香水百合?”
她睁圆了眸,那泛红的眼角跟红润的鼻头使她看起来一下子没了防备,可爱得紧,单行尔实在不知该掐死冉撷羽那女人还是感谢她——
“她列出了好几个你喜欢的东西,像是巧克力、泰迪熊,还有什么Casablanca……”Casablanca不就是香水百合的英文名?
“咳,我确实喜欢Casablanca。”于觅看他脱下夹克在空中乱挥,画面实在有点蠢,不过她看着,那种鼻头发痒的感觉逐渐远去,被他这般狼狈拚命的样子逗惹得不知如何是好。“不过不是香水百合,是一部叫『Casablanca』的电影,还有它的主题曲。”
“啊?”
她弯下身,在自己的iPod按弄了一会儿,Bertie Higgins低沉惑人的歌声便自喇叭流泄而出。“中文片名好像叫什么……『北非谍影』?”她不喜欢中文片商过度的翻译,对于喜欢的电影或曲子总以原名称之。
妈的,误会大了!
〈Casablanca〉略显忧伤的曲调此刻像在嘲讽他,单行尔窘到爆炸。搞半天,她喜欢的是电影,不是花?害他还以为……
“我以为你讨厌我了。”他像是一下子失却力量,抱着头蹲坐下来,历经刚才的慌乱,他来前特意打理过的仪容全乱了。他一身虚汗,本来扎进牛仔裤内的合身衬衫跑了一截出来,他领口敞开,喉结上下颤动,甚至连声音都发抖。“你刚叫我离你远点,我很受伤……”
于觅哭笑不得,见他蹲坐在地,可怜兮兮,深棕色的眼珠透着一股忧郁,那令她想起老泰迪熊,那是育幼院院长送给她的礼物。这明明是个拒他于千里之外的大好机会,她却发现自己一点也不想那么做。
她灰眸不由自主地放柔了。“我不讨厌你。”
“只有不讨厌?”
见他棕眸燃起希冀的光,于觅翻了个白眼。“单行尔,不要得寸进尺。”当她看不出他是真可怜还是假可怜?
“好吧。”被人看穿,这戏实在很难演下去,他做公关的,向来熟谙何时该硬何时该软,何况那天冉撷羽噼哩啪啦跟他讲了一堆,有件事倒是说对了——于觅外硬心软。
对于被她划分为“非我族类”的对象,她的态度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犯到了绝不客气——一如他们当初杠上;可一旦被她当作自己人,她便不再防备,转而柔软,教人舒心。
单行尔站起来,他高大身躯在她窄小的店内制造了不少压迫感,刚开始不喜欢他,他是圆是扁和她无关,可现在感觉变了,她看着他,觉得他在自己眼底益发英挺,那首〈Casablanca〉依旧持续播放——
看“北非谍影”时,我以为你爱上了我,在烛光摇曳的瑞克咖啡馆里的吊扇下牵着手,我们躲在聚光灯照不到的阴影里,你的眼里映着摩洛哥的月光……
这刻,于觅在他的眼里,也看到光了。
然后她感觉自己被他的光所影响,产生了变化。
左胸口那里,人们称之为心脏的地方,开始以她控制不住的速度猛烈跳动,像失去煞车的车子,减不了速,只能一路往前死命地开。她握紧方向盘,试图挣扎,却抓不准方向,她口干舌燥、手心发汗。不,不行,快停止!前方是处山崖,她失速坠落,本该碎裂的心却被他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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