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一行人浩浩荡荡齐往寨里走去,一路上,就听众人说笑交谈声不断响起──
“我说大馒头,你们真的不考虑再当回山贼吗?至少让我参加一次啊……”
“娘,我说过了,大馒头就只有我能叫……”
“伯母,我们是真的不当山贼了……”
“不然伯母若是真想玩的话,我陪伯母再当回山贼好了……”
“大哥,你别胡闹了……”
“叮当,听见没?别胡闹了,你还怀有身孕呢……”
“母女俩一个样……”
“文麒哥哥,我才不像娘……”
“好你个小鬼,长大翅膀硬了?想当初还黏在我屁股后面当金鱼屎呢……”
“什么?那个死人脸也有这种时候……”
“死人脸?大馒头,你这形容真贴切,我喜欢……”
“娘,我说了,大馒头就只有我能叫啦……”
“好了!都别吵了……”
“吵吵闹闹才热闹嘛……”
呃……只能说今天确实是很热闹的一天,因为山风中、空气里到处都飘荡着欢乐笑闹声,这也算是一种幸福吧!
终曲
荆城最繁华的一条大街,最繁华的一块地点,一座拥有三层楼高的酒楼生意兴隆、门庭若市,客人出出入入穿梭不停,真是热闹至极。
桌椅间,歌店小二忙着端菜送酒,恨不得一个人能分成三个人用;而柜台内,一名相貌粗犷的男人则坐在椅子上无聊的打着呵欠。
忽地,一个年约五岁的小男孩手拿着糖葫芦从门外跑了进来鄪鄮郑鄦,卤滵漻涟一古脑的钻进柜台内,冲着打呵欠的男人得意炫耀──
“爹,六叔给我买了糖葫芦!”
斜眼睨觑小鬼头,男人不屑的哼声。“只有没长大的小鬼才爱吃糖葫芦!”
闻言,小鬼头,原本得意的心情瞬间变成矛盾。
唔……怎么办?他不想当没长大的小鬼,但是他也想吃糖葫芦。
陷入天人交战中,小鬼头好犹豫,而就在这个时候,一楼某桌的客人突然和小二起了纠纷,让原本无聊的直打呵欠的男人在瞬间眼睛一亮、精神大振,二话不说就往吵闹处飞奔而去。
“干啥?发生什么事了?”大马金刀的往桌前一站,男人大声质问。
“老大,这桌客人吃饭不给钱!”以往曾是山贼的店小二脸上依然挂着招呼客人该要有的笑容,只是现在却变得很狰狞。
操!想吃霸王饭?这回算他们踢到铁板了。
男人把指关节压得“啪啪”作响,瞪着霸王客人微笑。“这几位客人,我娘子说吃霸王饭是不对的。”唉……这几年下来,他染上了亲亲娘子的“我一大堆亲人说”的坏习惯了。
霸王客人不受教,摆明是来闹场的。“你们的菜做得太难吃了,老子不肯付,怎样?”
难吃?
看了桌上扫了精光的菜肴,男人继续微笑。“这位客人,若真难吃的话,你怎么会吃个精光呢?”
啧啧啧,酒楼营生多年,变得有耐性多了;要是在以前,他早一拳打过去了。
“吃光不代表就是不难吃,总之老子就是不付钱!”摆明霸王到底。
“他奶奶的找死是吧?老子成全你!”怒吼一声,气势万钧的一拳揍了过去,当场把霸王客人打飞挂在窗口上,再也爬不起来。
男人一个箭步上前,还没开口,霸王客人已经趴在地上涕泪纵横的直求饶,同时奉送沉甸甸的钱袋,以示悔过。
“唉……看来耐性还是没多好,得再练。”摇头晃脑的叹了一口气,男人抢过钱袋,临去秋波再踹上一脚。“以后罩子放亮点,滚!”
想霸王却偷鸡不着蚀把米的客人连滚带爬的逃了出去,霎时酒楼内看戏的客人们又继续喝酒的喝酒、吃饭的吃饭,心想这种好戏大约每半个月就会来这么一次,下次说不得还能幸运的再次亲眼目睹呢!
与店小二互拍肩膀一笑,男人拿着沉甸甸的钱袋回到柜台,却见小鬼头早已“自甘堕落”承认自己是个没长大的小鬼,喀滋喀滋的吃起糖葫芦来。
操!吃得这么乐,害他嘴也馋起来了。
“小鬼,给爹吃一颗。”是个儿子就该知孝顺。
“才不要!”小鬼头直摇头,断然拒绝。“这是六叔买给我的。”
“你那串糖葫芦总共有五颗,分一颗给爹尝尝有什么关系?你个不孝子!”男人愤怒了,觉得自己辛辛苦苦打客人赚来的钱却养出这种儿子,实在是太悲哀了。
“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小鬼头同样非常坚持,对他而言,五颗糖葫芦都很珍贵。
他愈是不肯,男人愈是要,当下以体型压人,大人欺负小孩的硬是抢走了一颗糖葫芦;气得小鬼头猛跳脚,愈发凶狠的飞快啃着硕果仅存的三颗,就怕又被抢了去。
男人抢得一颗,乐不可支的咬着嘴里的酸甜滋味,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蓦地眼眶一涩、鼻子一酸……
“啊──操操操……”怒爆粗口,久违的感觉再次来拜访男人,惊得他丢下孩子与柜台,飞奔进酒楼后方的私人住处,然后在进到房间时,他已经忍不住的呜咽痛哭起来。
“呜……他奶奶的,怎么又来了……”男人边哭边骂,非常的不敢置信。
“咦?大馒头,你怎么了?”蓦地,一名娇美女子才走进房就见自家夫婿在抱头痛哭,当下不禁吓了一跳。
“操!我不过是抢了小鬼的一颗糖葫芦,有需要这样吗?”男人仰天咆哮,眼泪自眼角汩汩而流,止也止不住。
抢了一颗糖葫芦?
娇美女子忍俊不禁,噗哧笑了出来,回想起他“每抢必哭”的毛病,不禁也有些同情,不过……
以前听老六的描述,感觉很像是她家传绝学施展时的样子呢!
要不要用家传绝学帮他,看看能不能解开这个毛病呢?
暗自思忖着,娇美女子又看了看男人悲鸣痛哭的模样,其实……还挺可爱的!
呵呵,还是算了!他这毛病很有趣也很可爱,还是继续保留吧!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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