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第17章


红豆忍不住红了脸蛋,娇羞地重新窝回他的胸前。
“孙老爷,虽然我还不太认识你,但是,我常常觉得我好像从上辈子就已经认识你了。”
“我也是……虽然我也是初识你不久,但是我也常觉得似乎从上辈子就一直喜欢着你,连喝了孟婆汤都消除不了我对你的喜爱……”公孙凛哑声说道。
就算她忘了他,也没关系,他们可以从头来过。
这一次,他不当她的义父,她也不再是他的义女,两人之间,就只是单纯的男女相遇、相识,然后相爱……
“孙老爷,跟我说一说瑀儿的故事吧?跟我说完了之后,以后再也不要提起了。”
偎在他怀里,她轻声说道。
“可以,不过,红豆,可不可以先改一下称呼,叫我一声‘夫君’?”
“我还没嫁你呢!”
她红着脸,轻轻捶了他一下。
因为义女跳崖,太过伤心而消失在朝堂上将近一年之久的逍遥王,终于要回来了,而且大张旗鼓地办起喜事。
听说新娘子是天下知名的流浪医者——李大夫的女儿。
只不过,许多人明明记得李大夫只有一个女儿,完全不明白这一个叫李红豆的女儿是从哪儿蹦出来的。
更惊人的是,这天来吃喜酒的众位朝官将领,见到逍遥王迎娶进门的王妃,竟然长得与他跳崖死去的义女一模一样时,当场都惊吓不已,还以为是公孙瑀的鬼魂回来了!
唯独为公孙凛主婚的皇上,从头到尾都是神色自若,笑呵呵的。
众人见状,皆称赞皇上不愧是皇上,有胆识、够镇静,渊国有这样的皇上,一定会国运鸿天啊……
洞房花烛夜……
公孙凛发挥了所有本领,十分努力地将新娘子伺候得舒舒服服的,让她见识真正缠绵浓烈的温存情爱,务求让她忘记第一次被下了春药时的不快记忆。
事后,红豆满意至极、香汗淋漓地偎在他怀里,唇边有着藏不住的融融春意。
公孙凛搂住红豆,哑声道:“最近我忍不住会想,如果有一天,你再度失忆,又忘了我,那时我该怎么办?”
红豆听出了他的惶怖,安慰地拍拍他的背。
“失忆其实是很倒霉的,倒霉的事经历一次就够了。”
“但是……人生无常……”他紧紧拥住她。
近来总觉得日子太过美好,让他开始惶怖有一天又会再度失去她。
“那有什么关系?你就再一次地来追寻我,让我再一次重新爱上你,那不就好啦?”
她轻拍他的脸蛋,笑着说道。
他无言地瞪着她,最后,只好无奈地叹息。
“先说好了,这辈子,我是绝不会再让你离开我了……”
他环住她,哑声说道。
“嗯。”她露出柔美的笑意。
打了个呵欠,她伏回他胸前,闭上眼,香甜地入睡。
他也跟着闭上眼,安心而满足地拥着她一起入梦。
两人的手,十指紧紧相扣着,就算在睡梦中,也舍不和放开……
后记
这篇故事的产生,纯粹是因为在某一天,棠阿霜突然想起李白(秋风词)里那两句“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的诗句,结果突然手痒,想写一个不知相思苦的男人,入了“相思门”之后的故事。
不过,故事内容是架空的时代,所以书中一直没有写出大诗人李白的名字,这是为了避免时空倒错的嫌疑,请大家就当作李白的这首诗,不知为何被一股无法解释的力量给导入另一小不行世界去了……(误)
至于书名,一开始棠阿霜自己取的书名太平淡,阿编不甚满意,可是当时棠阿霜一直执着在“相思”两个字上,乔来乔去,交书名的时间快来不及了,最后阿编提议不如叫“红豆”好了。
“红豆”也有相思之意,念一念也觉得还可以,所以想一想也就定案了。
不过棠阿霜本来是建议取做“一颗红豆”的,但是,想当然耳,就被阿编嘲笑了……呜……
不过棠阿霜那个在身分证上有注记名字的室友,听到了新稿的书名后,兴致勃勃地提供了一系列的续集书名。
室友他说,第一本叫“一颗红豆”的话,第二可以叫“一把绿豆”,然后第三“一袋芝麻”……下面以此类推。
棠阿霜想了一想,其实这种书名也挺好取的,接下来还可以取“一箱玉米”、“一篮地瓜”、“一车榴莲”,然后呢,系列名就叫做“农村曲”,哇哈哈……(被丢到火星)
最爱看新闻报导的,是令人闻之色变的“新流感”,让人忍不住想起当年历经SARS的恐怖回忆。
希望大家都能好好保重身体,经常洗手,避免出入人多的公共场合。
还有,没事多喝水,补充维他命C,可以预防感冒!
祝大家都平安、健康。
下回见喽,拜拜!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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