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眼少女佩吉·苏》第3章


“妈妈,我怕……”
“城堡……废墟,该死的废墟,不要进去。”
“妈妈,我怕……妈妈,我怕……妈妈……”
那些鸟极其逼真地复制着人的声音。
其中一只鸟,就像飞蛾受到烛火吸引那样,被灯光吸引到佩吉·苏的身边,用它的左翅膀打了她一个耳光。当它从她耳边飞过时,她听见它大声喊道:
“尸骨……尸骨!他们来了!”
“把灯灭掉!”蓝狗命令,“它们要发疯了。”
它说得对。那些白鸟被光线刺得睁不开眼,飞到降落伞下,用嘴巴向伞衣发起进攻。
“糟糕!”佩吉气喘吁吁地说,“如果降落伞被它们撕破,我们就会像一块从悬崖上掉下来的岩石那样摔下去!”
不幸的是,荧光手电筒熄灭起来很慢,佩吉和蓝狗只好咬牙忍着,等待重见黑暗。那些好奇的飞禽继续背诵从下面的王国里听来的谈话。
“真让人不想继续旅行了!”蓝狗嘟囔道。
“我承认,在深渊的领土上,似乎很难消磨时间。”少女承认,“不过,我们要上去也很难。”
冥府乐队
那天夜里,他们睡得相当不好,因为鸟儿们骚扰他们,不停地在他们耳边飞来飞去,向他们重复着令人不安的求救呼唤。佩吉·苏心想,底下的人是不是想利用它们作为信使,希望他们的话能飞出深渊,让人们派救援人员来救他们。
她心烦意乱,因为那些飞禽不停地飞到降落伞伞衣下,它们受到伞衣的束缚,便用嘴巴啄它。
“针脚要脱开了,”蓝狗骂道,“伞布正在被它们啄坏,慢慢地就要变成一块小花边桌布了。
“我知道。”佩吉说,“可是怎样才能打发它们走呢?如果我点灯,它们会变得更疯狂!”
过了一个小时,也不知什么原因,白鸟们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一定有什么东西使它们受了惊吓。”佩吉·苏喃喃地说。
“你听!”她的四脚伙伴低声说,“我听见有音乐……一个笛子!”
“对……好几个笛子。好像有人在深渊里组织一场音乐会,声音越来越近了。”
芦笛尖细的声音娓娓动听,佩吉突然发现自己在跟着哼唱。
“是比我们先来的那些人,”佩吉寻思,“为了解闷,他们组织了一个乐队。他们吊在自己的降落伞下,在黑暗中演奏。”
确实,和其他消遣一样,演奏乐器也是一种消遣!芦笛的乐声沿着岩石洞壁发出优美动听的回声。
佩吉决定点亮灯,让那些人知道自己的存在。结伴而下,会更有趣味,说说话,可以消除无聊。当她晃动装满发光虫的果酱瓶子时,她看见一个可怕的身影出现在绿光下……一具尸骨吊在一个降落伞下,正在吹笛子,他吹的是一块穿了孔的胫骨!
佩吉·苏大吃一惊,假如“手电筒”没有用一根皮绳子系在她的手腕上,会由于她的惊慌而掉下去。
蓝狗吓得毛发竖立,所幸的是,那尸骨似乎并不凶恶,他吹着他的乐器,任凭上升的气流带着向上升,由于他体重很轻,能被这上升气流带着升向地面。
“还……还有呢!”蓝狗打嗝似的说,“你瞧底下!”
少女弯腰朝底下看,果然,十来个布满霉斑的旧降落伞在狂风中旋转,每一个降落伞下面,都吊着一具吹胫骨的尸骨。这个冥府乐队正专心致志地演出一种轻松愉快的音乐,这音乐丝毫也不会令人想到死亡,却让人想翩翩起舞。
“你们……你们是谁?”佩吉大声问道。
一个与她处在同一高度的尸骨,将自己的手指头在笛孔上快速移动,于是,音乐改变了,音符集中起来,组成一种低沉而奇怪的声音。
“我死了很多年了,”那尸骨“说”,“和我所有的同伴一样,为了跟随蝴蝶,我们不假思索地跳进了深渊。我们中间没有人身上带着喝的和吃的东西,因为没有水喝,几天后,我们全都死掉了。”
“可是……可是你会说话呀……”佩吉指出。
“是的。”尸骨承认,“很奇怪,是不是?我想我可能是一种幽灵。在这里,什么都不会真正死去。这是一个具有魔法的地方,的确很奇特。我的肉,我的肌肉以及我所有的器官,全都变成了尘埃,但是,我的思想仍然是这个骨架子的奴隶。为了消磨时间,我们组织了一个乐队。我们演奏音乐,给那些坚持要跳下来的人消遣。我们轻得几乎没有分量,因此,风像带动风筝那样,带着我们的降落伞往上升。你喜欢我们的音乐吗?”
“是的……是的……”佩吉有点惊恐不安,含糊不清地说。
“我很高兴。”那尸骨说,“我们的目的,是安慰那些在到达洞底之前会死的人。我们试图向他们证明,即使死了,也可以继续干些愉快的事。你会吹芦笛吗?”
“不会。”少女承认。
“我以后教你。”她的交谈者说,“我相信你的骨头质量很好,你会成为乐队一名优秀的新成员。”
他停止吹他的乡村风味的笛子,而是操作他的降落伞,以便接近佩吉·苏。后者感到尸骨坚硬的手指为了抚摸她,陷进了她胳膊的肉中。
“对,没错。”那尸体离开后,马上用低沉的嗓音说,“跟我刚才想的一样,你有一副好骨架,质量很高,你的骨头在风中会发出很好听的回响。”
“回响?”佩吉结巴地说。
“对。”尸骨说,“我们习惯在我们的骨头上穿一些孔。瞧!我的胫骨,我的股骨,我的尺骨……全都是镂空的。这样,我只要在空中摇晃,我的整个身体就能变成一个大笛子。非常好玩,是不是?”
说完,他真的干起来了,开始在发霉降落伞的绳子一端晃动。正如他所说的,气流进入他镂空的骨头里……发出了一种有点刺耳但丝毫也不难听的、带点山羊奶味儿的声音。
“很好听,”佩吉说,“谢谢你!但我打算活着到达洞底。”
“是的,我想。”尸骨随和地说,“你比我有预见。我注意到,你带来了一只狗,准备在路上吃,不过,你瞧吧,狗肉生吃,并不好吃。”
蓝狗听见这番话,开始大声吠叫,露出了獠牙。在它那里,愤怒总是比害怕先行。
“啊!啊!”尸骨冷笑道,“多漂亮的牙齿!没有一颗龋齿,看来它天天刷牙。”接着,他转而又对佩吉·苏说,“等你吃了它后,把它的骨头放在一边,我可以用来做笛子。”
佩吉必须抱紧蓝狗,不让它跳下去。它像一辆跑车的马达,发出轰隆隆的抱怨和咒骂。
“我们不大喜欢狗。”那冥府音乐家明确地说,一面听凭上升的狂风把他带走,“它们对骨头太感兴趣了,我们一点也不喜欢。”
“真是疯子的故事!”当那尸骨飞到她头顶上方时,少女气喘吁吁地说,“我外祖母从没给我讲起过!我什么都预料到了,就没想到在火山洞里会遇见一支送殡乐队。”
“我不喜欢这些人!”蓝狗抱怨说,“他们笑起来很亲切,但依我看,我们不能信任他们。”
佩吉低下头,扫视她身下深渊的景色。她数了数,下面足足有十来个旧降落伞,还有同样多的四肢丁当响的乐师。有几个经过时,下颌骨发出格格声,向她致敬。
“他在发莫尔斯电码1。”佩吉说,“嘀……嗒……嘀……嗒……你听得见吗?他们用牙齿向我们发出求救信号。”
“你能破译吗?”蓝狗问。
“不能。”少女承认,“我在夏令营学过莫尔斯电码,但我忘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尸骨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他们就像约约玩具1,不停地上升和下降,增加出现在佩吉·苏同一高度的机会,每次都彬彬有礼地向她致敬,给她演奏引人入胜的小曲,为她解闷。佩吉很难分清他们,因为他们都很相像,他们常常一面行屈膝礼,一面做自我介绍:
“你好,我叫皮布。”
“你好,我叫雅布。”
“你好,我叫若布。”
这种寒暄性的进攻,使蓝狗极其恼火。
“他们都是一样的名字,一样的脑袋,”它抱怨说,“这倒方便!”
没过多久,少女终于发现了标记,话最多的叫皮布,他比较风趣,但十分狡猾,常以戏弄蓝狗为乐。
“哟!哟!”他挑战性地嘲笑蓝狗,“你很想啃我的胫骨,是不是?别做梦了!”
“别再挑逗我的狗了,”佩吉抗议道,“它气得四脚乱动,每动一次,绑住它的安全带就像剪刀一样剪着我的肩膀。”
“你把它吃了不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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