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玻璃鞋》第6章


寇家大人都在国外,寇长命的孪生妹妹寇百岁又莽撞不会照顾人,老三寇水仙又在巴黎。其他的妹妹年纪太小还需要仰赖人家照顾,谁也不能倚靠。不得已,寇母只好想到年纪虽然还小,可老成稳重且会照顾人的寇玫瑰。
只是很对不起她就是,因为她的成绩已经通过申请的大学考核,就等着开学成为大学新鲜人。
犹豫了一下,她还是答应了。
因为母亲似乎很担心大姐,也已经替她买好了机票,所以明天早上她就得回国了。方才她试着打叶逢春的手机要连络,可打了半天没人接。其实,她要回台湾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可她记得他曾半开玩笑的说过,要离开起码知会一下,别让人误以为她在躲人。
圣诞夜……她其实很期待他会邀她一块过的,可陪着他一同去挑礼物,看他挑了一条要价二十几万美元的红宝石项链时,她就知道他选择一起过节的人不是她。
是哪个值得那条项链的大美人吧?
她没有问项链是要送给谁的,只肯定那不是送她的。太正式了,说它是订婚或结婚新娘子要配戴的她都不怀疑。
爱丽丝的消息来源果然有误,是谁说他从来不送女人首饰的?他不但送,还是高档货,而且……还是和她一起去选的。
下了公车,约要步行五分钟左右才会到叶逢春住的公寓,走着走着,远远的她看到他一身西装笔挺的快步出了公寓,手上还拿着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
那盒子她记得,里头装的正是那条价值不菲的项链。
他果然是要去见那个项链未来的主人吧?一思及此,寇玫瑰方才看到他的雀跃神情不见了,步伐也在不知不觉中慢了下来。
这一慢,有人抢先一步的跑出停在叶逢春正前方的车子,快步的冲向他,在一步宽的距离就向他抱了过去,扎扎实实的给了个拥抱。
热情的拥抱后,他宠溺的拍拍她一头漂亮的金发,把礼物递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美丽的金发美人在他脸上又吻了一下,然后又给了个深情拥抱,这才相偕上车。
寇玫瑰的脚像是深陷在雪中拔不出来似的,她无法再前进,只能怔怔的看着两人离开,而她……连唤住他的勇气也没有。
其实,对于他而言,她有没有来道别都是无所谓的吧?
真是的!他也只是说说,是她错把别人的礼貌当成诚意了!
她好笨!
她慢慢的走回候车的地方,站牌旁边的人行道上有张长椅,她坐了下来,拿出出门前才烤过的大菠罗起士面包狠狠咬下。
还亏她今天抢到了两个呢!原本想虽然今天是圣诞夜,叶逢春不太可能会没东西吃,可她看他吃大菠罗吃得开心,连梨涡都跑出来见人,她还是买了一个要给他。
他的梨涡还是少出现的好,因为连她这么小心的人都呆呆的被骗了!
寇玫瑰用力的嚼着。虽然冷了,可还是很好吃,只是冷掉的起士不会“牵丝”了,不过味道还是很好。“真是太好吃了!只是一个人吃真可惜!”
她想起叶逢春说的──人多东西才好吃!
其实,一个人独享很多东西的感觉也不坏,真的不坏……
呵呵!在回台湾的前一夜,她可以把在美国她最爱的食物一次吃到怕,那也是美事一桩,这时候绝对不会有什么人多东西才好吃这种傻论点!
“好吃!真是好吃……”脸上有什么东西滑了下来,她理也不理。“真是太好吃了……”
第三章
台湾 寇玫瑰二十六岁时
以下是一段MSN上的对话。
南丁格尔:终于把一千零一夜拜读完了。
红色:好看吗?
南丁格尔:不就是一本童话吗?
红色:我以为你能从童话中提出不同见解呢!亏我还挺期待你能有什么不同的心得。
南丁格尔:哈……(汗)!不就是一个得了被害妄想症的国王,在占尽了女人的便宜后,有一天突然良心发现,专心守着一个女人的故事呗!
红色:噗!哈哈哈……你的读后心得真另类,和我认识的朋友很像!他说,书中的国王只是逮到了皇后劈腿的辫子,然后把自己原本就存在的花心“正当化”!说他是因为皇后的叛变,所以变得不相信女人,一个玩过一个,不再对谁真心。
我问他,那为什么他后来愿意钟情于那个说了一千多个日子的故事给他听的女人?
你猜他答什么?
南丁格尔:什么?
红色:他说,那是一个失误,人生的误判!如果一千零一夜后来还有续集,一定是整本书都在写那个国王如何如何的后悔,在咽下最后一口气前,还激动的拉着皇后的手,说他这辈子最大的憾事,就是听了她一千零一夜的故事!
南丁格尔:噗……哈哈哈……这个……这个有创意!笑晕@@
红色:……
南丁格尔:咳……喂,我分享了我的读书心得了,那你呢?一千零一夜这故事带给你什么样的伟大启示?(好好奇哟!)
红色:那个国王怕失去,因此不敢去爱;那位讲了一千零一夜故事的女孩因为爱上了,因此不顾一切的赌上所有。当然,最后女孩赢了!
我想,即使女孩给的启示是正面的,我的爱情观却是像极了国王。嗯……说实话,爱情给我的感觉像洗三温暖,我是恒温动物,忽冷忽热我受不了的。
南丁格尔:嘿嘿嘿,你遇上了那个让你怕失去,因此不敢去爱的人了呴?(灰熊好奇!)
红色:嗯。
南丁格尔:哇噢!然后呢?然后呢?
红色:我没有国王那么幸运,遇到了一个用智慧、用耐心去克服国王恐爱症的人。更何况那个人早就心有所属,所以我……逃了。
南丁格尔:故事这样就没啦?
红色:要不然呢?
南丁格尔:我还期待有后续呢!
红色:别闹了!喂,快十二点了,我睡觉时间到了,明天一大早还得早起呢!别忘了,我现在可是“老板”了哟!
南丁格尔:啊!我差点忘了说,我今天帮你接了一笔生意哩!有位亲戚要送女性朋友的,要红色玫瑰,花材随你搭,要典雅大方。总之,对方也没什么审美眼光,一切你作主就是。
啊!对了,对方什么没有,就钱最多,花束价格无上限,他唯一的要求就是,他希望那朋友收到会很开心。
红色:送女友的吗?
南丁格尔:哈!当然不是,那人会有女友才奇怪!他是标准的现代楚留香,红粉知己一拖拉库,但女友却没半个。也不想想,都已经有未婚妻的人还这样,真是有够○○××……
红色:嗯,我知道了。
南丁格尔:可能要麻烦你外送,住址是……
互相道别下了线,关机后,寇玫瑰把花店的笔记本拿出来记录。
几年前她在网路聊天室化名“红色”,认识了同龄化名“南丁格尔”的叶知秋。那时她才大二,而知秋也还只是个医二生。
一开始大伙都在聊天室聊天,后来因为彼此很聊得来就改成一对一聊天,还常约见面,三不五时去喝下午茶,也曾经一起到日本旅行。
大四时,她开始接手妈妈的花店,并致力将原本的花店转型为花艺公司,而知秋也随着实习课程的开始忙得不可开交,所以彼此见面的机会少了,现在只能偶尔在网路上聊几句。
知秋在工作上还真的帮了她不少忙,记得她的花艺公司在上轨道前,她的第一笔最大的生意也是她帮她接来的。就因为那笔生意让她在上流社会的宴会展露了头角,她的工作室生意才能蒸蒸日上。
花艺公司和一般花店是不太一样的,前者以卖创意为主,和后者只卖花材是不同的,为了能将花店转型,她从多年前就开始做准备,学插花、到日本考职照、美学、商品包装,连大学念的都是农学相关科系。
一切俱足后,她开始着手了父母一直想做,却没信心的转型工作。
而父母也因为花艺外聘的关系,后来索性定居美国了。
花艺公司虽首重花艺,可没门路一样玩不起来。在门路上,知秋真是她的贵人。
知秋不太提她家的事情,可看她的穿著打扮,还有她能帮她接到某大企业的生意,她想她只怕是哪个富豪家的千金吧?虽然她随和又不拘小节。
想到这儿,她忙将心思转回方才的订单上。
要送女性友人、红粉知己,要典雅大方的感觉,且主花用红玫瑰……
“嗯……用蓝色飞燕草陪衬,再用进口蕾丝白色包装纸和深蓝色浮水印缎带好了。”她大致上构思,明天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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