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玻璃鞋》第13章


饣厍资率墙岫恕!?br /> “可不是吗。”
“看来今天终于可以一饱眼福了。”
即使贵妇甲没说明什么东西“一饱眼福”,可贵妇乙显然颇能会意。
“欸,说来那东西我年轻时也不过惊鸿一瞥的看过一次,就那么几分钟吶!”
“吴老对女儿还真是宠爱有加。”
“怪不得呀,嫁的可是大千金呢!”
听到这里,寇玫瑰正纳闷什么东西这么神秘时,有人在她肩上拍了下。那种突来的惊吓,没人不吓一跳的好吗?她深呼吸,回头想看看是哪个人这么“幽默”。
“这样还没有吓到啊?”叶知秋笑得有点可恶,朝她眨眨眼。
“你觉得我该尖叫一下会比较好吗?”有点没好气的说。看她递来冰凉好入口的鸡尾酒给她解渴的份上,就不和她计较了。
“你这么早就来啦,我以为你会在最后一刻才出现呢!”哥哥说的没错,玫瑰是个小心的人,她会先到会场做间谍工作。
“我总要先过来熟悉一下地形环境,最起码知道逃生门在哪儿,免得等一下被人追打,我连逃往哪个方向都不知道。”她是个冷面笑匠,陈述着笑话也是似笑非笑。
“你听到什么八卦了吗?”
她眨了眨眼,认真的问:“你哥真的不想娶杨家小姐吗?他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哟,我是说真的喔!”
“怎么这么说?”
寇玫瑰仔细的算了算,然后用双手比了个“八”的手势。“他要是放弃她,起码损失了八亿,这是我根据某几位贵妇『听说』的数字初步估计的。”
她为之失笑。看起来温柔斯文的玫瑰,其实挺会耍宝的!“你太不了解我大哥了。”
“八亿哟!虽然我不太了解你哥,可我了解八亿是多少人一生不及的梦。”
两人退到一个小角落,叶知秋说:“那些人中绝不包括我大哥。”顿了一下,又道:“你知道吗?当年我爸不爱我妈,可他还是娶了她的原因是什么?”
有钱吧?不过她知道,即使是好友,有些事即使知道,也要低调。“什么?”
“我妈姓吴,娘家很有钱,她是跨国大企业集团总裁的大千金。那时,我阿公的医院正转型为大型医院,他需要金援后盾,因此才联姻。
“我外公只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我妈聪明又有商业头脑,她一直是外公的左右手。因此在两个女儿中,特别宠爱我妈,连带的,也特别疼爱我哥和我,在我妈死后,他还曾想把我和大哥带回去。尤其是大哥,他一直把他视为接班人,一直到现在还不放弃。”
嗯……跨国集团吶,那的确不会把八亿看在眼里。她知道叶逢春家有钱,可她以为他只是大型医院的公子哥儿,没想到还有更硬的背景。
“实在无法想象他成天坐在钱堆上数钱的样子,基本上他还是浑身浴血的样子比较性感。”
叶知秋像是听到什么可怕的字眼,“呃?”
“我是说,他穿白袍的样子比较圣洁。”她第一次见到叶逢春,他的确是全身浴血啊,只是那些血不是他的,是车祸伤患的。说真格儿的,他那模样还真是帅呆了!偶尔回忆起,还会忍不住脸红心跳呢。
她这个好友都认识多年了,可有时还是会说一堆让她听起来状况外的话!叶知秋忍不住的想。
可这不影响彼此情谊啦!但是,她和大哥之间是不是有很多她不知道的事?总觉得……他们之间有一种暧昧的氛围!
可先说了,如果好友真的是大哥的真命天女,她可是举双手双脚赞成!
为什么?
白玫瑰看起来娇柔温婉,可是,它的刺可是意外的长哟。
呵呵呵,就她对大哥狐狸王的一些些了解,没什么挑战性的女人无法激起他的兴趣,可是像刺猬般的女人他也避之唯恐不及。而像玫瑰这种在生活中力求平静,遇有风浪即闪得远远的,就怕一个不小心,她优雅从容的步调会走了样的“小狐狸”……
呵呵,当狐狸王遇上小狐狸,到底是小狐狸会干掉狐狸王“改朝换代”呢,还是狐狸王收服了狡狯的小狐狸为他暖被?她很期待呢!
叶知秋按下了心中所想,说:“我大哥的确也没有接掌的意愿。”
“只是我不明白,你们叶家的联姻对象似乎都是家大业大,为什么你阿公还要继续这种无聊的乔太守游戏?”难道乱点鸳鸯谱是他毕生职志?
她叹气。“他是个野心家。而且……因为外公后来知道我妈嫁过来并没有好好的被对待,最后他最疼爱的女儿还郁郁而终。
“最令他无法原谅的是,我爸并没有因为已婚身份而断了和外面女人的纠缠,甚至因为有了更多钱的关系,还提供那女人更加奢华的生活。”
一个医生有能力可以买艘游艇给情妇?那摆明是拿岳父的钱到外头装阔、撑面子!
“我爸……甚至在我妈死后不满一年,就把那女人娶进门。”
寇玫瑰一怔,有点明白叶家横蛮的老爷,为什么这么坚持叶逢春的婚姻必须由他来主导了,因为他妈妈……并没有为他苦心促成的利益联姻带来利益。所以……
母债子还?!
聪明如叶逢春不会感觉不出这样的恶毒,也怪不得他拒绝婚事是那么的决绝,那样的不为对方留颜面。
怪不得他的笑总是很表面,笑不进眸底……
那个男人……那个男人……
该死的!那么一个大个儿,她为什么会为他感到心疼?!真是见鬼了!
压抑住渐渐激动的情绪,寇玫瑰慢慢的开口,“你爸爸想必是个最听话的乖儿子,而你阿公也想必最疼你爸爸。”
叶知秋有些讶异的看着她,失笑,“这么明显吗?”
那对父子是绝配!极具控制欲的父亲和懦弱听话的儿子。也只有这样的组合,儿子才会在即使有爱人的情况,在婚事上仍听从父亲的;而也只有这样的父子档,父才有可能在子的原配死后,马上让他娶了情妇。
“你们叶家……还真不是普通的复杂。”
“所以我哥一直想逃。”小小年纪宁可到美国投靠小阿姨,也不愿待在家里。
“那你呢?什么时候逃?”
“我哥拒婚成功,我就有勇气。”
寇玫瑰扬眉一笑,“看来我今天责任重大呢!”
“朋友,我的未来掌控在你手中了。”
一身优雅黑色的寇玫瑰耍宝的说:“我今天的样子有像从公主手中抢走王子的黑天鹅吧?”
“有像有像!”三句不离童话。
说着说着,两人同时笑了出来。
这个寇玫瑰啊,第一次见到她还真没法子想象,她就是在MSN上常常耍宝的“红色”。因为从她温柔优雅的外表,还真令人无法想象她的真面目。
第六章
寇玫瑰在叶逢春和杨艳龄的订婚宴上的第一个满足是──
终于看到了叶逢春口中强势而蛮横的老头儿叶远池。
果真长得一脸不太好沟通、不见棺材不掉泪的样子。
第二个满足是──
终于看到贵妇们口中,集所有优越条件于一身,家里有钱到人神共愤……咳咳(后面那一句是她说的),今天的女主角,杨艳龄小姐。
“长得还真不赖欸!”她由侍者手中又端来一杯鸡尾酒,压低声音对旁边的叶知秋说:“你哥是因为还没见过她才拒绝的吧?”
“大哥这么小心的人,你觉得他会还没见过她?”早找过了!他原本还想用柔性劝阻的方式要杨家小姐改变心意,由女方来拒绝婚事,没想到杨艳龄竟然说什么也不放弃。
当不成绅士,大哥也只能选择当流氓了!
也就是早打过照面,因为对方不合格才找上她来演戏的吗?一想到叶逢春和杨大美人曾单独见过面,即使他过了美人关,意志力惊人,但光是想他和对方曾近距离接触,她就给他有点……很不是滋味!
嗤,她在不是滋味什么呀?该不是滋味的人在美国好吗!人啊……还是眼不见为净好。
今晚代打结束,她一定要和叶逢春划清界线!他这人太危险,明明他接触她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个人的事,可他就是有办法让她置身其中,随着他起舞。
有没有搞错?她只是个“代打”的,没事干啥顺便“代”他女友吃飞醋!
叶逢春是她人生截至目前为止,干扰她平静安稳日子最严重的大石,她一定一定得把他搬走不可。
说到这里,都快八点了,那颗“大石”呢?今天他可是男主角耶,不会不出现吧?
“你大哥还没来吗?”感觉上,方才轻松的气氛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可男主角始终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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