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人有点色》第3章


这男子绝对是所有地球女性的公敌。
噢!当然,除了她唐小仙。
若是他本人与照片相去不远,他在是百花丛中长袖善舞之余,肯定也是个中翘楚吧?
也难怪,这男子帅得会勾魂,不单单是相貌上的出众,英俊的男子不足以具备勾魂的本事正是他散发的独特气质——令女人捉摸不定,又爱又恨的气质。
她不禁有些失笑——单凭他一张照片,竟已能让她有几许联想,就不知见到他本人时,是否也能做如是观?也许深感乏味吧?
唉,没事想这么多做什么呢?也亏她真能想。老爹总说她精灵古怪,老妈和老哥们却说她是太早熟,几达“世故”。
精灵古怪?早熟?唉,她不过是有些好玩,再加上一点点置身事外的清醒罢了。
凝视着相片里的男子,想来她今年也一十七了,从来也不明白什么叫被“电”的滋味,而这人既然风流,想必有过多次被电的经验吧?否则他如何去追求,甚至喜欢上一名“不来电”的女子?
除非被冠以风流之名的众男子在追求女人的同时,一颗心亦能老神在在、如山不动,一如她老爹。
不可思议呀!这类薄幸男子的心态。
那么这世上的薄幸女子呢?也是如此的吗?
当薄幸男子遇上薄幸女子又是怎生个局面呢?
瞧着相片里倾倒佳人的男子,她确定自己是免疫的。
炎炎夏日, 日子漫长得难熬呀。
看来不好好玩耍—番,似乎有点对不起自己了……
周末夜,天母西路上照例人来人往,逛街购物的人潮川流不息。
在这样—个假期的夜晚里,挂在每个人脸上的笑容是满足、愉悦的。这样闲散的夜晚会让人有好心情。
只是,对一个兀立在街头等人,而那人却又已迟到了近一小时—更糟的是等人的人还相当的不情不愿——那么,这样的夜晚,就可以说是个灾难了……
方历酷着张俊脸凝立在天母街头,明显的,他一反平日从容的表情是因为强压怒气——
那小鬼竟有胆不去接机!还在“命令”完他得自己搭计程车前往天母碰面后挂他的电话!可恶的小鬼,最该死的那小鬼竟敢迟到!他发誓,等那小鬼——出现,他二话不说先赏她一顿痛屁股!
老天!他的狂暴因子全教那小鬼给挑起来了。
他再次不耐烦地瞥了眼腕表,心—横,索性当街横放行李,旁若无人的撑开两条结实的长腿,率性跨坐在行李箱上。
以他目前的烦躁指数来看,那小鬼不想没命的话最好永远也别出现!
吁了口长气,他懒得再去想那小鬼的可恶之处。现在的空气至少还是自由的——虽然是乌烟瘴气——等那小鬼一出现,他真正的悲惨才要开始!
耸耸肩,一抹惯有的玩世笑容又重浮上了他的唇际。
双臂环胸,以一种半戏谑的放肆姿态,他漫不经心的打量那些晃过他眼前的女子。对于众多女子们千遍一律的青睐目光,他一律大方的回报以迷人的浅笑——其实乏味的想打呵欠!
有何不可?笑容比起语言,那可是最暖昧不清的东西——笑容可以有千万种解释。但是最重要的一种,是微笑永远比语言自由,至少没有—个女人能拿你的微笑来要胁你。但说出口的语言——就显然没这么幸运了。
又等了片刻,他直觉嘴角都已经笑得快僵化了,开始斟酌着撇下那小鬼一走了之的可能。
事实上,唐小仙早已来到对街的速食店内,就在那一排面街的大片玻璃后,她已经观察他很久了,打从他—出现开始。
速食店是有利的屏障,而且她挑子一个有利的座位。她坐在玻璃墙后的—排餐椅上,双手托腮,如秋水的双瞳凝注在那名叫方历的男子身上。方历——她的保镖。
当然,她早已在这段长时间的观察里,将他薄唇上那抹玩世不恭的浅笑,温存挑情的眸子,以及那放肆跨坐行李箱上的姿态……一一尽心眼底了。
以往她总以为,男子风流的本钱以金钱与权势为最,在如今这功利的社会该是如此,其中运用此项优势自如的佼佼者之一,便是她老爹。
若有女人声称爱上的是她老爹的“人”——虽然她老爹保养得体,但毕竟已年近六十——那女人肯定没什么大脑,半个月内肯定被她老爹抛弃,理由是勾引的手法太低劣。唉,想来她老爹也只有在养情妇这上头是聪明的。
如今她方才知道,以“色”诱人的男人更具有天赋本钱。如她的保镖,相片甚至不及本人七分。
打从他的出现,伫立街角一隅到现在,来来往往的过路女子莫不朝他多瞧上两眼。她看的很仔细,没一个例外。
耐而寻味的是他脸上的那抹笑,施予得毫不吝啬却讥诮的别有深意。
什么样的男子会有这般笑容?像是狡滑摧花的狼,更像是遗世狂狷的独行客。那看似温存的灰眸里,时而掠过几抹嘲弄的兴味,也许是不知道自己正遭人仔仔细细地端详着吧!调笑的意味一览无遗。
凝视得久了,她托着两腮的双手也有些酸麻了。她从速食店的椅子站起来,慢吞吞的直了直腰——
游戏,该开始了——
方历轻蹙着眉头,忍受眼前这名瘦削时髦、热情太过的短发女郎——目前他可没什么兴致和女人周旋,况且还是名不请自来、纠缠不清的女子。
“HI!HOW ARE U ?MY NAME IS吴丽姿啦!U 从AMERICA 来吗?”挟着贻笑大方的文法和一口破烂英文,吴丽姿十分卖力地想搞好国民外交。当然,最重要的目的是向眼前这名帅哥老外推销自己。
方历心底暗自呻吟不已。老天,今日沦落至此又该怪谁——洛他们四个见鬼的“好兄弟”?抑或是那名胆敢放他鸽的小鬼?
自称吴丽姿的女郎依然殷勤的推销着她自己,鲜艳的桃红色双唇一开一合。全然漠视他人断拒嗓音的权利。不只是嗓音,方历想,这还涉及“品味”问题——对女人的品味。
显然的,含蓄一点的说法是:这名短发女郎不对方历的味。
方历忖度着是否要就此拂袖而去,这当然十分无礼,但会很爽快。他感到自己的耐心快磨死了,他愈来愈忍不住拂袖而去的冲动……
“等好久了吧?”感到一条纤细的手臂环住自己的前臂,柔软的触感跟着偎贴上来,带着些微鼻音的悦耳女声传到方历耳际:
“对不起喽!我没料到中山路会塞车……你生气了吗?”唐小仙犹若星辰的净丽明眸噙笑仰向他,清丽的面庞上带着三分讨好、七分撒娇的小女儿娇态。
方历灰眸下移对上女孩纯净的大眼。顷刻间——同时间他听到女孩说的话——一股奇异的感觉凝窒住他的心跳。
就在方历的目光与挽住他手臂的女孩相遇时,他感到来自女孩清冽的澄眸中一股奇妙的流质濡湿自己的心。他被这女孩子眼中的某种东西给迷住了,那是一对他生平仅见白得澄澈、黑得剔亮,最是清如纯水、潋如星华的眼睛。
“你生气了吗?”女孩又问,眸光略略一荡,释回方历逸脱的神智。
“生气?”方历眯起灰眸,轻笑出声。“不。我不生气,只要——”
水湄双瞳与他平等对峙,清亮晶莹,无一丝尴尬忉怩的作态。
有趣!哪来的女孩?莫非想解救他免于身陷恼人的骚扰?方历薄唇勾出一撇轻挑笑意——
“只要一个吻。”
回答的同时方历已一手攫住女孩纤细的下颚,一手按制住她的腰际,俯首取走他宣称的一个吻——一个亲密、充满占有欲的吻。
宛若魂炎之夺——唐小仙有些狼狈地挣开他狂妄的双唇……她太轻敌了!
怎会如此?她讨厌失控的感觉。一切都是他胆大妄为所的造成的!害得她完美的游戏一开始就产生瑕疵,坏男人!
她下意识地伸出手背想抹去唇上残留的感觉以及他的味道,抬眼瞧向他——咦?皱眉头?
呵,这才对嘛!虽然刚才那一吻他表现得还不赖,可也不能教他太得意!虽说……她其实也无从比较起。
那名叫吴丽姿的女郎见两人竟然都当街拥吻了,她只得面色含灰的悻然离去。
方历慵懒的灰眸梭巡唐小仙明丽的大眼、白玉的脸庞、两弯敷黛的秀眉、挺直秀气的鼻梁和樱桃般的唇口,一头及腰直发又黑又亮。这女孩线条优美的前额没有发丝覆盖,使得她两眼的晶莹愈显,干干净净的模样儿看来是那么的聪明外露。
方历笑了,这女孩无缘无故的出手“解救”他这个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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