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咬人的爱 [出书版完结]》第42章


莫运年听见母女俩的对答,也饶有兴趣地分过来一些注意力。
“当然是我的啊!”珊珊掰着手指说,“叔叔做我男朋友,就有人天天请我吃香蕉船和慕斯蛋糕了。”
莫运年闻言,立即潇洒地抱起珊珊,坐到自己膝头,“珊珊,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小女朋友了,你可不能反悔哦。”
珊珊笃定地点头,伸出手指,“你不信,我们就拉钩吧!”
子晴眼睛里满是笑意,却故作无奈地说:“难怪人说,女儿要富养,才经得住诱惑,否则一只蛋糕就把自己卖了。”
莫运年抱着珊珊,与珊珊对望,“怎么办?妈妈吃醋了!”
珊珊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滴溜一转,“妈妈是你的大女朋友,我是你的小女朋友,不一样的。”
说完,她狡猾地笑起来,莫运年也忍不住大笑,“子晴,你这个女儿太聪明了。”
“我看不见得!”子晴将珊珊从莫运年怀里拖出来,示意她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半真半假、似嗔似笑地说,“我看她和我一样,容易被人迷惑。”
莫运年并不将她的话放在心上,反而殷勤地替她被子里添上水,非常自然地为自己化解尴尬,“日久见人心!”
我低下头,不想再看莫运年。
日久见人心——谁能看清莫运年的心?他的心分明是一只花蝴蝶,五彩斑斓、左右腾挪、忽明忽暗、变化万千,谁能琢磨得透? 不——他根本没有心。
否则,面对他曾经深深伤害过的女人,他怎能当一切都没发生过,与她谈笑风生、眉来眼去,一副情真意切、柔情似水的样子?他居然可以真的应对自如,仿佛他和她从未有过那些狰狞的对峙!
9 爱之声名水上书
正如男人都有处女情结一样。
女人也有情结。
情人节情结无疑是女人情结中最严重的一种。
当然,我们广告人功不可没,是我们令商家赚得盆满钵满的同时,为东方女人培养起这种华而不实的西方情结。
因为女人收花,其实是收获一份虚荣心的满足。
所以,尽管这一天,玫瑰泛滥成灾,但男男女女都不能免俗。
这天,公司里的女孩子们,都纷纷收到自己的爱情玫瑰。
我同温旭生结婚几年,都不曾在情人节这天收过花。
看到唐美妍收到一束蓝色妖姬时,那些玫瑰的细刺,还是毫不客气地刺向我的心。
我暗暗同自己说,不过是浸泡过蓝墨水的滥俗玫瑰,刷上一层银金色粉末在花瓣口,更显得像暴发户。
可是,看到她喜滋滋的样子,我仍然觉得嘴里直泛酸。发现我再看她,她居然非常识趣地将花收到桌下。
我更加觉得一阵冷风扫过心底,卷起几片枯残的黄叶。
她是怕刺激我?抑或是同情?
我将自己关在办公室——外面一阵一阵的笑声传进来。
原来是公司长得最美的王云舒收到花。
她男友送了她一束香槟色法国玫瑰,每一朵都有拳头大,紧紧团在一起,还未睡醒似的。拢住玫瑰的包装纸,竟然是昨天才出版的《费加罗报》。看得出,她这束玫瑰,刚下飞机不久。
王云舒一收到花,立即被公司的女孩子们包围,收获更多的艳羡——还有妒忌。
我是公司里,唯一被这个伧俗的节日遗忘的女人。
以往的情人节,没有鲜花礼物,我丝毫也不觉得异样,因我属于已婚女性。
已婚妇女就是,虽然心底还希望收到花,可是嘴巴却硬撑着说,韭菜花比玫瑰花更实用的一群人。
可现在,我又变回单身女郎。
而孙晋州——他含蓄的浪漫,只绽放在“浮生”一张餐桌上。
我喝口茶,普洱已凉,喝到嘴里又苦又涩,香醇不再,就像我这个年纪的女人。
正在兀自伤感,前台小妹通知我去前台签收快件。
前几天买了个彩釉镂花茶叶罐子,今天该到货了。
我慢慢蹭到前台去签收,却在看到快件的那一刻,愣住了。
办公桌上放着的,并非我包裹严实的罐子,而是一盆鲜活的植物——
一只青花冰纹瓷钵里,一丛青葱般细长的叶子袅娜地向上伸展着。
谁会在这送花的节日里,送我一瓷钵繁茂的大蒜苗?
我狐疑地取过叶丛里插着的一张黄色小卡片。
卡片上蓝黑色的钢笔字,十分俊逸——
Whose name was written in water?
我皱眉——这句话好熟悉。
对了,这是大诗人济慈的墓志铭。
是谁送我一丛写着墓志铭的蒜苗?
我翻过卡片,背面写着——
等它开放的时候,上帝与春天,会重新回你身边。
我顿时豁然开朗——孙晋州。
这钵蒜苗叶子的名字,也确实盛放在水中——这是一钵没开花的水仙。
这一刻,遥远的春光忽然照进冬日。
我将水仙放在案头,不禁望着秀美的叶子微笑——含蓄才是浪漫的至高境界。
早这个俗气的节日里,孙晋州不能免俗地,送了我一份不俗的礼物。
经过前台妹妹的宣传,公司里的姑娘们,都跑来看我的水仙。
王云舒甚至抢过那张卡片,大声朗读上面的字,读完夸张地对我说:“老大就是老大,收的花都比我们的有创意!”
然后,她又故意用很酸的语调念道:“Whose name was written in water?哇,要不要搞得这么浪漫啊——受不了啦。”
我原本可以阻止她,但私心里,却又忍不住想在唐美妍面前炫耀,好让她知道,温旭生那一页,早被我撕掉了。
我看见她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仿佛我应该还对温旭生念念不忘,怎么一转身,就有了新的追求者?
我虽被高妹搞得面红耳赤,虚荣心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孙晋州一定没想到,如此低调的水仙,此刻却在高调地张扬着我们的恋情。
我见效果已经收到,便吩咐大家去会议室开会。
这次我们接到一个比稿邀请,是做一套珠宝公司的品牌广告,品牌定位照例是奢侈品。
其实,真正的奢侈品并非花钱就能买到的。
真正的奢侈,不是花多少钱,搞多大排场,而是看你有没有能力不计成本地给予,而不求回报。
比如,义无反顾地去爱一个永世都不会爱你的人!
按照孔金诸他们制定的品牌策略,我们需要做两套创意表现。
我和周建辉各带一组,我选了高妹、胖张、唐美妍、林钦风同我一组。
唐美妍创意能力虽然平凡,但胜在美术功底好,对画面的把握能力很强,认真起来,做的平面也还过得去。
我渐渐也将一些重要的工作分给她。也许,私心里,我希望她累死在公司里,永无机会窝在温旭生的膝头吧。
可是,唐美妍对我的歹心毫无察觉,反而做过几次不错的作品后,竟也对工作生出几分兴趣来,加班时的怨言也少了不许多。
今天日子特殊,我特意让大家去吃完情人节套餐,再回公司加班。
孙晋州子啊公司附近订了位子,我也如约前往。
吃饭时,我故意同他说:“别人今天都收到玫瑰,我却收到一盆大蒜苗。”
他竟也不恼,反而对我说:“你赠我梅花,歪歪斜斜,我当然送你蒜苗,礼尚往来。不过等真正的凌波仙子驾到,你就会发现玫瑰夫人太俗气了。”
我忍不住笑着捶他,然后凑近他耳畔说:“这是我有生以来,收到过的最妙的礼物。”
他立即回望我,“那你怎么感谢我呢?”
我挑挑眉,用极为轻佻的语气说:“无以回报,只好以身相许了。”
不想,他却不接招,反而一本正经地说:“你怎么能用已经属于我的东西来贿赂我?”
想起那一幕,我脸都差点红了,强辩道:“我可没说属于你。”
他低下头吻我的手背,声音低沉,“那天晚上你说过,我记得!”
他语气低回温和,令我的呼吸都甜的凝住了。
饭后,他送我到公司楼下,临别时他握住我的手,贴着我的耳朵说:“加完班来我家喝酒。”
我还没答应,便听到有人叫我——“绍宜姐。”
竟然是温旭生也送唐美妍道楼下。
他毫不避忌地直直看向我,目光中满是惊诧和质疑。
而唐美妍更是不断打量着孙晋州,好奇的目光简直要把他剥光似的。
我不禁将面前的孙晋州与温旭生对比。
气质出众的孙晋州,像一把深藏在剑鞘里的宝剑,即便敛尽锋芒,却仍然掩不住华光。虽然温旭生看起来略为年轻,但气场上却输出老大一截。
我心中颇为欣慰。
我的男伴,并没有越换越差。
若此时此刻,我挽着一个秃头大肚腩双下巴的男人,我一定做不到这般从容淡定。
我将手从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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