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咬人的爱 [出书版完结]》第50章


这样倔强生猛,不愧是汪子晴的女儿。
直到所有疼痛的过程都一路承受过去,她也终于累了、倦了,往莫运年怀中一缩,颊上泪痕未干,便已睡去。
她鼓鼓的小肚子,随着呼吸微微起伏,间或抽泣,仿佛梦中也在反抗着什么。然而随着她的呼吸,有微腥的奶甜味不断溢出来,这间冷寂的病房,也变得恬静起来。
我转身关了灯,伏在旁边的床榻上,压低声音说:“把珊珊放床上?”
黑暗中,我只能看到莫运年的轮廓,他轻轻摇头,为珊珊调整一个更为舒适的姿势,搂的更紧一点,“病床 多少不干净,而且夜里凉,还是抱着比较暖。”
说完,他将从家里带来的羊绒毯子轻轻裹在珊珊身上,遂一动不动地坐在床前。
窗外有路灯幽幽透进来,莫运年身姿安详,像耶和华看着他的信徒,一心一意是爱与付出。
他枕过无数女人的臂膀,此刻却搂住这个小小的女体,一种前所未有的虔诚与呵护。
睡梦中,因为身上的痘疹痒,珊珊不断想伸手去挠。
莫运年就着灯光,用棉签蘸了止痒的软膏,不厌其烦地替她点在痘疹上,动作那样轻柔,像在瓷器上描绘最繁复的花纹。
他额前一缕发软软聋拉下来,我竟在这个浪子身上看到了温柔。
不是那种男人对女人的温柔,而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
那一刻,我只觉震撼。
遂清醒过来,差一点,她便真的是他女儿。
可惜——
天亮时,珊珊的烧退下去了。
莫运年趁她还在熟睡,找了护士给珊珊双手缠上绷带,防止她抓破身上的水痘。
然而珊珊满身满脸的水痘都鼓胀胀、亮铮铮的,似乎风一吹便要爆裂。莫运年用薄毯密密实实裹了她,一路抱着她走出医院。
开车时,连交给我抱都不放心,不断嘱咐我,“小心她身上的水泡,千万别弄破了。如果留疤就糟了,女孩最紧要就是这张脸。”
我讪笑,他真是个皮相至上的人,瞬间的柔情显现,也遮不住他风流浪荡的本性!
然而到了莫运年家,我更震惊。
莫运年一向有品味,家居摆设无比精巧妥帖,常年雇人打扫得一尘不染,干净整洁。
然而此刻,地上到处散乱着幼儿的图画书、玩具,一辆小火车正突突围着塑胶铁轨在转动,桌上更是散放着各种蛋糕、零食······
卧室里那张不只供多少女人销魂过的香艳大床,此刻却已经被芭比娃娃和泰迪熊占据了半壁河山。
他极温柔地将珊珊放在床上,仔细地替她脱掉外套,换上软厚的珊瑚绒睡衣。
大抵这是他第一次在这张床上脱女人的衣服,却不带一丝欲念吧。
也许我不该再对他抱有那么深的成见。
然而还没等我感叹完毕,他说的一番话,又令我膛目结舌。
他一边替珊珊盖被子,一边长舒口气,“珊珊这两天住我家,晚上出疹子的时候,我吓坏了,以为是我哪个女伴不干净,过了脏病给她。你知道,小孩子比大人敏感······”
他说的坦然,毫不避忌,倒弄得我一脸骇然,尴尬的不知该如何作答。
只觉得这男人荒唐的离谱,那一分好感,则像滴上热锅的水珠,呲的一声,不见了。
过了两日,珊珊的病情稳定下来。
莫运年特地请了假,在家陪珊珊,寸步不离。
因脸上水泡奇痒难受,她屡屡忍不住想动手挠,双手被绑成木乃伊状也丝毫制止不了。
莫运年就随时拿着止痒软膏在旁候命,只要珊珊一动手,他便飞扑而上。
珊珊是个鬼精灵,她知道莫运年特别纵容她,便更加恃宠而骄,竟屡屡以此要挟,“如果,你请我吃焦糖布丁,我便不挠!”又或是“我的芭比想要一条花裙子。”“睡觉时,要讲三个故事,唱两首歌。”
然而莫运年都一一答应,毫不犹豫,仿佛只要珊珊不动手挠脸上的水痘,让他肝脑涂地都可以。
我在一旁看得唏嘘不已。
世间万物,真是一物降一物。
不知多少女人想降服这个男人,甚至有人不惜以命相搏。
没想到,他的克星竟是这个小女孩。
而远在英国的汪子晴仿佛一早就知道答案,所以只每天一通电话,丝毫也不担心。
这日,春光特别明媚,只把白花花的柏油马路照得似一面镜子。
我在公司楼下欣赏一株早樱,粉白的花苞鼓鼓的,迫不及待要绽于微寒的风中。
生命那样短且美,随时有可能夭折。
然而——
谁也不能阻止它。
就像,谁也不能阻止我的手机,不合时宜地响起来。
温旭生约我见面,说有重要的事情与我商谈。
我皱着眉仔细思索了一会儿,好似我同他已经不再有交集,便一口回绝了。然后,他竟锲而不舍,不断打过来,我不胜其烦终于答应他,明晚一起吃饭。
挂了电话,我才想起,如今我和温旭生见面,已经不在同以往,只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
遂打电话通知了晋州。他倒是大方,爽快地说:“吃顿贵的,争取把他从你这里拿走的钱全都吃回来。”
我笑,“如果这样,你可得到消化科替我先挂个急诊。”
然后,我装作无意闲聊,半试探,半通知地说给唐美妍:“不知温旭生明晚约我何事?”
唐美妍显然已经被打过预防针,“我不清楚,可能是你们房子有些手续,没有交接清楚。”
“你出席吗?”我故意问她。
她沉默片刻,神情居然有点怨怼,“他说,你们谈财产分割的问题,我最好不要参加。”
我诧异,我同温旭生早就人财两清,有什么可谈的?
但我不方便同她细说,只得敷衍道:“嗯,分手的两人谈财产,是比较恶形恶状,万一大打出手误伤了你就不好了。”
唐美妍听我这样说,仿佛心头一宽,反过来安慰我,“旭生不是这种人。”
呀——
温旭生不是这种人?什么人才是?
当初他当胸捅我一刀,趁我悲痛欲绝之际,将全部钱财都划归到自己那一边时,我便知这个人的精明与自私,是早已深入骨髓的。
隔天下班,他来公司楼下等我。
黄昏暮暖,特别安静,夹着春风袭上身,仿佛天地都柔情万端。
我轻轻叹口气,这样柔靡的日色下,实在不适合一对已经了却尘缘的男女再续前话。
不知为何,我忽然很想晋州。
想在这薄薄春意中,与他一道煮茶论道,谈天说地。
尤其当他握住我的手,指尖的温度与这春的气息,再契合不过。
当温旭生在车里轻轻按喇叭,我踌躇片刻,还是坐了上去。
车子是我们结婚第三年买的。
那一天,他也是这样开着新车来接我,想给我一个Surprise。他也是这样轻轻按喇叭,然后微笑着看我惊喜的表情,他笑得那样畅快,仿佛我的喜悦便能令他满足。
然而,终究,他日益膨胀繁盛的欲望,还是战胜了他浅薄的情爱。
同样是这辆车里,我发现了他的背叛与欺骗。
那一粒水晶纽扣,莹莹一闪,如那颗蓝色小痣一般,精致、嚣张,无惧无畏,直刺人眼。
而如今,这车已经易主。
车上缤纷的绒毛公仔,早就取代了我的地位,宣告另一个女人的主权。
我坐上车,想象当年唐美妍坐在我的地盘里,如何将我的婚姻分崩瓦解。
自离婚后,我已经有年余没有与温旭生距离如此近。
坐在他身畔,只觉铺天盖地都是他的气息。
然而那气息里,却又有异样的脂粉气,不再是往昔般纯粹熟悉。
往日,他的气息里有我,有我们共同生活的味道,而如今我们所有的纠缠已经解开。
哦不,还有一个。
他之情人,我之下属——唐美妍。
这个第三者,如今却成为我们唯一的交集。
生活弄人,如此荒诞的局面也被安排的顺理成章,令每个人都安心蛰伏。
在车里寒暄两句,他忽然从车后座拿出一捧芬芳。这束白色的玫瑰花,半开半合,朵朵都有拳头般大,也真如突然袭至的重拳,令我膛目结舌。
“这是演的哪一出?”我诧异。
“路过花店,正好看见。记得你最爱白玫瑰。尤其爱它将开未开时,花瓣边沿上那一抹淡青色。”
我更加诧异,除去热恋那两年,结婚几年,他从未买过花送我。
怎么如今分开了,他反倒体贴殷勤起来?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我猛地醒悟过来,今年房价涨得厉害,距离我们买房时已经翻了一番。
难道,他还真打着那套房子的主意?
我心下便谨慎起来,说话也更加疏离。
谁知他却浑然不觉,还在问:“我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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