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咬人的爱 [出书版完结]》第53章


我同他说,一个女人真心要爱恋一个男人,年龄又岂是问题。
但有时候,我们什么也不说。
我只握住晋州的手,将头靠进他的肩窝,呼吸潮润空气里的花香,便已觉得万物静好,老天待我着实不薄。
有一日,我们去近郊芦苇荡泛舟。
一不小心,木浆滑脱,悠悠流向远处。
我急得举目四顾,想寻求帮助,可惜四野荒草茫茫,芦苇葳蕤如林。
晋州却毫不惊慌,只将我揽进他臂弯,闲闲往船上一躺,轻轻在我耳边说:“野渡无人舟自横,岂不更逍遥?”
我莞尔,顺势躺进他怀里,任由小船漂到哪里是哪里。
此时,春光炽艳,暖风熏人,连一泓碧水也星星闪闪,荡漾着柔情。
我半闭着眼,听他在我耳边,徐徐地闲话将来。
他说什么,我全未留意。但是那把低沉的声线,便已将我催眠。
只懂得答“好”。
仿佛这清波碧草,芦苇深处,水声搅动的,只是一场缠绵旖旎的幻象。
十天假期,像梦一样结束。
等坐回办公室,面对堆积的工作,我还觉得没有醒来。
但,谁能活在梦中?
现实是冗长而沉闷的,有了晋州,生活单调的节奏,也变得明快温暖。
不加班的晚上,我总是会窝在“浮生”的阁楼里。
晋州会替我沏一壶,枸杞蜜枣桂圆莲子菊花茶。茶在玻璃小壶里,被小蜡烛的火苗轻轻舔烧,氤氲的热气带的满屋都是菊花香,单闻着这清幽的味,便觉得肺腑里都是温润的。
而这个时候,我们往往并不多话。
我通常蜷在沙发一角,腿上盖条晋州从家里带来的细羊绒毯子,然后捧本书优哉游哉地看。
而晋州通常也握着书,斜坐在沙发另一端。
我们间或聊两句,更多时候,只单纯望一望对方。看见对方闲适的神情,便觉得五脏六腑都熨贴了。
有时候,他也跨坐在人字梯上,整理架上客人弄乱的书。总有一些时候,他忽然翻到某本书,会着迷地就势蹲坐在梯子上,津津有味看起来。又或者孩子气地,挥舞书本,压低声音冲我炫耀,“看,这可是《山海经》最早的译本。”
每每这个时候,我会特别专心地看他一会儿。然后心里默默地想:我可真爱他啊!
是的——
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但是,不是一种年轻人热烈昂扬的爱,而是从内心深处的一种交托。
如果我更年轻些,我会爱上他支在梯子上的两条腿,那么结实有力。
而现在,我更爱每次我穿高跟鞋时,它们会自动调整节奏配合我的步态。
如果我更年轻些,我会爱上他紧紧抿着的唇,线条真好看,吻起来又软又舒服。
可现在,我更爱它在我伤心难过时,能及时抚慰我的心。
是的,我爱上他夜海一般的眸子,做坏事的时候,会微微一眯,像只狡黠的老狐狸。
我爱上他书生气浓厚的左手,它总是紧紧握住我,在过马路的时候,窝在沙发上看碟片的时候,甚至躺在床上的时候。
当然,我也爱他的右手,它令我湿润,战栗,动情。
我想,我真的坠入爱河了。
但是,不是以头朝下的姿势飞速下落,先摔晕了头去爱。
而是,清醒地、一步一步试探着,蹚入河中,不知不觉中陷入最深处。
这是一个女人,伤痕累累而又寂寞的心,能迸射出的最大能量了。
初夏的时候,我的状态已经恢复得极好。
人们再不能从我身上看到上一段婚姻带来的戾气与颓废了。
我像一朵花,快要蔫掉的时候,又获得了生命的垂青。
工作依然忙碌,但我已学会忙里偷闲,工作间歇,也会像小姑娘似的,向晋州发一两条隐晦的短信,表达我的思念。
而他,总是第一时间回应我——用他固有的含蓄。(文-人-书-屋-W-R-S-H-U)
这日,难得下班早。
晋州带我去一家据说是订位难度系数全城第一的餐厅吃饭。
这餐厅不是我一贯喜欢的安静型,反而热闹喧哗的似另一个世界。
门口站着坐着的人,令你误会里面有一场巨星云集的首映式。
但一走进去,热腾腾的食物香气便铺天盖地来将人淹没。
你除了觉得饿之外,什么都不再记得。
不知晋州使了什么手段,我们居然顶到了位置,靠窗对门,视线极好。
我们坐下,看着外面苦苦等候的人群,觉得自己真是天下第一幸运儿。吃的时候,因觉得这一餐实在来之不易,越发觉得美味可口,恨不能连舌头一起咽下。
吃到一半,晋州正在讲个笑话。
“江姨,江姨——”软软糯糯的声音甜甜地传到我耳中。
我一回首,一大队人马正站在两张大圆桌前,拉椅子,放包,点菜……各自兵荒马乱地坐下,而珊珊就站在这样一支队伍里唤我。
站在她身后的一对璧人,正是莫运年和汪子晴。
我冲她点头,她便奔过来,依着我,让我将桌上的甜点喂她吃。
然后又张开嘴,让我看她缺的一颗牙齿。
我许久没有见她,此刻乘机仔细亲了她一回。
记得当时,子晴从英国培训回来,我陪她去接珊珊,顺便狠狠训了她一顿。
我怪她不负责人将珊珊随便塞给花花公子。
她却直对着我翻白眼,“我要走一个多月,难道把珊珊交给你这个夜不着家的加班狂?”
我立即词穷。
珊珊却更加没心没肺,妄图赖在莫运年家不走,甚至鼓动子晴也搬来同住。
而莫运年居然在一旁直点头。
仿佛这个天真幼稚的决定,真的会得到实施。
到这时候,子晴才肯勉强摆出一点后悔的样子,嗔怪莫运年诱拐幼女。
莫运年与珊珊同吃同住一个多月,将她照顾得极好,小脸圆鼓鼓的,酒窝甜得能酿出蜜来。出了那样惊心动魄一场水痘,居然一个半点都没留下。
看着珊珊抱着羊绒玩具离开的时候,他那双桃花眼都要滴出水来了。
而珊珊更是哭得惊天动地,一直喊:“莫叔叔,莫叔叔,你不要珊珊啦?”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汪子晴才是强抢幼女的那一位。
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珊珊强行带走。条件是,必须由莫运年开车送。
到了家,她又非要莫运年陪着她睡着了,才肯放人。
直到珊珊握住莫运年的手指,沉沉睡去,要不是子晴用目光示意送客,他几乎舍不得将手指从她蜷成花苞的小拳头里抽出来。
子晴将莫运年送到门口,叹着气说:“一个多月,你就把我女儿惯成这种大小姐脾气。你叫我以后要怎么伺候她。”
莫运年似开玩笑一般说:“那就让我来照顾她。”
子晴像听了天大的笑话,“那我先带她爸爸谢谢你了。”
“她有爸爸吗?她爸爸在哪里?珊珊出水痘、发烧的时候,他在哪里?”莫运年忽然恼羞成怒。
“我也不在,可不代表我就不是珊珊的妈妈。”子晴讶然,“你这是什么理论?”
莫运年像忽然看清了状况,目光黯了一下,低头吻了吻子晴的唇角,“你刚回来,早点休息。我明天来接你们吃饭!”
看来,他真同这个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女孩,建立起深厚的感情了。
当年子晴生死关头,他可是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啊。
难道男人也是,越老越脆弱吗?
此刻,看见莫运年与子晴站在一起,一副神仙眷侣的模样,我竟然有些恍惚,仿佛时光又倒流了。
一切都回到原点。
我同晋州站起来,带着珊珊过去与他们打招呼。
莫运年看见晋州,立即上前握手寒暄。
原来这是莫运年和一帮律师同学的聚会,各自都带了家眷,浩浩荡荡一大帮人。
因多数同学,子晴都认识,便来凑个数。
莫运年见了晋州特别高兴,直嚷嚷吃了饭,要带着一大帮人去“浮生”喝酒。
珊珊也在一旁起哄,“我也要去吃慕斯蛋糕。”
这当儿,一位晚到的男士看见了,便上前凑趣,“老莫,女儿都这么大了!小姑娘和你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啊。”
另外不知情的人,也来凑趣,“看这酒窝、这眼睛、嘴唇,简直就是莫运年的翻版啊。”
一时间,珊珊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我悄悄抬眼,莫运年十分窘迫地低下头,看着珊珊说:“珊珊,他们都说你是我女儿,你是吗?”
“我希望是!”珊珊斩钉截铁地回答。
莫运年竟仿佛听见最动人的情话,难以自制地一把将珊珊抱起来,亲吻她与他相似的眼睛、嘴唇、酒窝。
然而,他一贯风流爱玩,竟没人将他的话当真,其中一个女律师还拽住子晴,“莫太太,你要开口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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