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海飘洋》第62章


在她心里面,恋爱的两个人应该是平等的,男人不应该因为性别而给女人一掷千金。
这种浪漫的惊喜固然好,可若是次数多了,她也会自觉无力回报的,更是要把自己的心低到尘埃里去了。
烽火戏诸侯,为的是搏佳人一笑,听起来固然美好。
可是佳人,不也是一只没有自由的金丝雀吗?
即使恋爱,沈晶晶也想保持自己的独立。
所以,她也想做点什么来回报马克的心意,于是,她道:“每周来回,你开车太累了。下周我做点好吃的犒劳你,怎么样?“
说到马克喜欢的中餐,他也是眼前一亮,数着手指头开始报菜名,“我想吃红烧排骨,酸酸辣辣的土豆丝,还有豆腐……”
明知道他嘴里的豆腐没有其它含义,沈晶晶还是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昨晚,红着脸点了点头。
马克牵起她的手,边走边把嘴凑到她耳边:“我会把菲利克斯赶到菲利普家。所以,吃完饭,还要吃你……”还可恶地捏了捏她的手心。
她嘴角漾起一抹笑,微不可见地点了点头。
马克搂上她的肩膀,拥着她神采飞扬地往地铁站走。
**
到了香榭丽舍大街,沈晶晶怀揣着兴奋的心情遥遥一看,看清了以后居然挺失望。
这条街车水马龙的,哪里有传说中的那么浪漫?
说好的文化底蕴呢?
说好的历史沉淀呢?
除了不远处那高高矗立的凯旋门,还在标示着这座城市的古老韵味之外,映入眼帘的只剩现代化的钢筋铁骨。
沈晶晶皱了皱秀气的眉头,似笑非笑地看着这条大街:“马克,这条街其实跟中国大城市的街道挺像,没我想象中的那么……”
“浪漫?”
马克接着说,“浪漫的是街上的店面。这条街主要是各种名牌设计的发源地,路易威登第一家店也在这里。还有好多有名的餐厅和新锐设计师的小店。按理说你应该兴奋才对……你没看街上那些女人都大包小包的买个不停吗?”
时装?
沈晶晶微微一笑,瞅瞅自己身上h&m打折的裤子,摇摇头:“没钱,买不起。”
马克亲了亲她的脸,然后抬起她的手,吻了她手背一下,说出了国内土豪常说的那句台词:“我的女孩儿,你想要什么?我来买给你!”
沈晶晶扑哧一笑:“你来买?亲爱的,你又不是穷得只剩钱的没落贵族,买什么买!”
眼底涌上一抹坚定,认真地跟马克说,“马克,如果我想要,以后我会自己赚钱买。你不用也不必,送我多贵重的礼物。”
马克淡淡笑了笑,又亲昵地亲了亲她的脸一记,“晶晶,我懂……”
虽然俩人买不起昂贵的时装包包和珠宝,不过,总算还有时间逛逛星罗棋布的各色橱窗。
钱、时间和爱,人总得有那么一样。
此刻的两人,有享受的时间,也有浓浓的爱意围绕,比起世界上的绝大部分人,还是很幸福的。
沈晶晶还土豪地从单间背包里掏出钱包,请马克吃了一个西瓜口味的冰淇淋。
钱包里的外婆笑得那么欣慰,沈晶晶怀念地用手摸了摸她的脸,目光里满满的幸福。
马克这个不安分的家伙,吃得舌头红红的,还吐出来吓了沈晶晶一跳,然后瞬间用唇封住了她的尖叫,把自己嘴里的西瓜味在她口腔搅得天翻地覆。
生性浪漫的法国人,尤其是在这条香榭丽舍大街上,法式热吻比比皆是。
沈晶晶也随着环境彻底放开了自己的矜持,跟马克吻得如痴如醉,毫不吝惜地表达着自己的心情。
夜幕逐渐降临,俩人吃过晚饭后,又手牵手地回到埃菲尔铁塔下。
从对岸的夏乐宫门口远远的看到埃菲尔铁塔,沈晶晶惊讶地轻呼出声。
ohmygod!
原来埃菲尔铁塔白天和晚上的感觉是如此的截然不同。
白天的时候,她只觉得这大块的钢铁结构分明,高大无比,令人肃然起敬。可是跟传说中的浪漫还真是完全不沾边。
现在到了晚上,灯光一起来,整个铁塔都被笼罩在迷离炫丽的灯光中,再加上周围建筑的五光十色,波光闪闪的塞纳河,还真是浪漫得无以复加。
沈晶晶的长发随风轻轻飞扬,几缕儿调皮的发丝绕上她白色单肩挎包的细肩带上,马克细心的帮她解开,还举到鼻尖轻闻:“很香……”
亲上她的脸颊,“和你的脸一样香。”
整点到了,埃菲尔铁塔开始了它独特的灯光秀。
颜色变换交错,红色、蓝色、银色、绿色……
从塔顶到塔底都荧光闪烁,闪得比夜空中最亮的星还美,好像在跟所有的围观者们调皮的打着招呼。
人群顿时欢呼起来,拍照的,录像的,拥吻的,什么都有。
在马克眼中,沈晶晶此刻欣喜的目光,却比埃菲尔的灯光秀更加闪烁,更加引人。
他一手抬起晶晶的下巴,让她转过头来对着自己,比夜色更深沉的眼睛对上她的目光,瞬间占满了她全部的心神。
带着塞纳河边湿气的唇,轻轻的,慢慢的,碰上了她的红唇。
让人心跳的舌尖,充斥着惑人的气息,从口腔一点一滴地,钻进她的心。
接吻的感觉如此美好,两人正吻得难舍难分,沈晶晶突得感觉肩膀被人碰了一下,蓦地肩膀上的重量一松。
她迷迷茫茫松开马克,顺着肩膀望去……
擦!
包不见了!
第五十一章 正经不正经
这欢呼着欣赏埃菲尔铁塔闪光的人群中,一个迅速穿梭的身影格外显眼,眼看就要消失在人山人海。
沈晶晶盯准自己那个在黑暗中异常显眼的白色单肩包,来不及给马克交待一声,拔腿就跑。
马克也迅速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儿,迈开长腿紧跟其后。
“。。。。。。”
他一路对不起喊过去,很快就追上了沈晶晶的身影,拽着她的胳膊拉着她飞奔。
“那个黑人?”
马克指着前面那个灵活穿梭的小个子身影问。
沈晶晶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跑得如此绝望过,速度比那次被马克思遛还快上一倍,中考跑八百米时都没有这么拼命过。
手机,学生证,签证卡,钱,自己所有的家当都在里面。
这些都还好,关键是,自己视若珍宝的外婆照片,也在里面!
狂跑了一百来米,沈晶晶已经力不从心,眼眶里的泪快忍不住。
马克微喘着,眼看着已经快消失不见的身影,当机立断,“晶晶,等我!”
松开她的胳膊,加快速度追了上去。
那个贼很熟悉这里的地形,七拐八拐的,两人跑进一个寂静无人的小巷子。
马克追着追着,本来已经快追到,他的身影却突然在路口拐角消失,连在空荡巷子里原本嘈杂的脚步声,也瞬间消失了。
马克立刻停下脚步,喘着粗气,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倾听周围动静。
他此刻身在一条小巷子里,眼前一个路口,路口左右没几十米又是岔道口,完全看不到任何人影。
凭两人刚才的速度来估计,他确信那个贼没有走远,现在唯一麻烦的,就是不知道他躲在哪个角落,会不会听见自己的脚步声悄悄逃走。
巷子万籁俱静,远处埃菲尔铁塔的喧嚣也完全听不到,唯一听得见的,是他自己渐渐慢下来的喘气声,而这个,也渐渐趋于平静。
他侧头又望望两侧,还是没有人。
顿了顿,他轻手轻脚地从兜里掏出手机,用手挡着屏幕的光,拨通了沈晶晶的快捷键。
叮铃铃铃铃。叮铃铃铃。叮铃铃铃铃铃——
诺基亚古老的铃声在寂静的小巷子里格外刺耳。
马克侧耳倾听,顺着铃声传来的方向飞速跑去。
奇怪的是,他一路没有看到任何人影。
手机通着,诺基亚铃声响着,他左拐又右拐,没跑几十米,最终,在小巷子冰冷潮湿的青石地砖上,就着路边昏暗的灯光,发现了这一地丢的乱七八糟的东西。
手机,被扯断带子的白色单肩包,纸巾,喝了半瓶的水,一张白天用过的地铁票……
马克边走边捡起这些,把零零碎碎都装进包里,打开手机的照明灯,搜寻着沈晶晶的钱包。
灯光一闪,他在角落里发现了什么,大步流星走过去,捡起来一查看,终于松了口气。
还好,只是现金被拿走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