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去死》第29章


摇?br />
陈爱玲停了下来,吸了口气。她总是这样,停停续续地,没说完过一个长句子。
“我……”
她又停了下来。
第三次,她还是只说出了一个字。
“我……”
她述说的时候,眼睛一直平视,说到后来,眼睛里失了焦距,瞳孔是散的。现在她抬起眼珠子,望了我一眼。这一眼里有很多东西,然后她慢慢耷拉下眼皮,终于闭上了。
我走过去搭了鼻息,没气了。
她只用了六分钟。
我坐回到椅子上。
“有两个人。”我说。
“其中一个人你爸是认得的,在书房里谈而不在客厅,说明谈的事情比较隐秘。你爸临死瞪着眼睛,来客多半和他很熟悉,他对这一刀极其意外。凶器没找到,从你的口气,应该不是你家的刀具,通常也没人会在书房里放刀子,所以是来客带着的。那么这一刀并非临时起意。全身只有割喉的一刀,说明他很稳。这样的心态和手法,意味着杀你妈的是另一个人,相对来说,是个慌张莽撞的家伙。可能是个女性,一个新手,可能和凶手是表面上的夫妻关系,所以丈夫和主人在书房说话,两个女人在外间闲聊。既然早有预谋,那么这个女人的任务就该是稳住你妈。但想必你爸爸在死前发出了声响,你妈当时的反应,让这女人情急之下操起灯柱把她砸死了。你说到你家有书房,意味着你家至少有书房客厅和卧室三间房,加上你家还有铸铁落地灯,当时全国通常只有三类人有这条件,政要、知名文艺界人士或资本家。我猜更可能是第三者。1969年是文革第四年,一片混乱,对还想着反攻大陆的台湾来说,是必须密切关注的机会。以你家庭的背景,和你父母被杀的情状,我初步的判断,是和两岸的谍战有关。但是,也只能到此为止了,毕竟,你只给了我六分钟。”
我从车里的医务箱中取了纱布,把伤口包扎好,然后开始清理屋子。比上一幢麻烦一些,因为有血,主要是我的血。幸好没有沾到床上,墙上有几滴,用水擦掉了。地上的血来回拖了几次。我把袁野扔到沙漠里放血,是不想尸体上的血沾在行李箱里。我本想用不见血的办法把陈爱玲处理掉,但搞到现在这样,再拖她进沙漠放血,时间上就有点紧了。于是我把范思聪扔到后座,用屋里顺来的旧报纸在行李箱里铺了几层,又拿了些陈爱玲的衣服缠在她胸口,把她屈着腿仰天放置在行李箱里。
做完这些,我返回屋子,收拾陈爱玲的随身物品。趴在地上看有没有滚到角落里没拾起来的钢珠子时,手机响了。
当然是陈爱玲的手机,来电人显示为钟仪。
我接了。
“陈老师我到库尔勒机场了,最早一班飞机还有三个多小时。不好意思现在吵醒你但是先前他给我发了条短信,我回了两条没回音,又打他电话却关机,我担心……”
我叹了口气。
那头一下子沉默了。
“你是想搭最早一班去乌鲁木齐,然后转飞到喀什,去喀什拉汗宫找我十多年前杀人的证据?照原计划我们会在四天后到达喀什,你那么有信心在那之前找到尸体,通知警察把我抓起来?”
“陈老师呢?”
“你紧张得声音都变了。”
“陈老师呢?”
“她和范思聪袁野在一块儿呢。”
她静了一会儿,陡然尖叫起来。
“嘘……聪明的女人,安静,你在公共场合呢,好在这个点儿机场里也没多少人。”
“我立刻就报警,报警!你逃不掉的!”
“我劝你不要。你冷静一下我们再说话吧。你了解我的,我既然接了这个电话,敢说出请你不要报警,就一定有无法拒绝的理由。不听你会后悔。”
我听见旁边有人问她怎么了,她先是沉默,然后开口说几句,具体的话听不清楚,然后她像是走到了另一处。
“你说。”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为这一天做着准备。钱,假证件,新身份。虽然我把作家这个身份扮演得很愉快,但如果必要,我会立刻完美地变成另一个人。你如果报警,那么现在的我就会消失。但我说过了,我挺喜欢现在自己的角色,而且报警多少会对我造成些麻烦,所以作为报复,我会来杀了你。下个月,或者下一年,或者十年,看我高兴。你得一直防备着,并且总有防备不过来的时候,你说对吗?”
“所以现在我有一个对我们俩都挺合适的解决方案。一个游戏。你只管飞去喀什调查,照着原计划来,你有四天时间。如果你在那之前找到当年的案发现场,找到尸体,就去报警好了,这游戏算我输了,我就灰溜溜躲起来,再也不会来找你的麻烦,你可以好好地过以后的日子。如果我到喀什的时候,你还没有查到,那么我就要来杀你了。杀了你,我们这一车五人的失踪就成了无头案,而且你的嫌疑还是最大的,我可以从从容容转化新的身份,甚至我还可以想想法子保留现在的身份。你看,我们有各自必须赢的理由,这个游戏就成立了。记着要遵守游戏规则哟,第一,别想着通知警察守在喀什逮我,相信我,你报警,我一定有办法事先知道并逃脱;第二,别想着用留书之类的手段,好在你输了游戏之后有人来为你报仇,记得你是有家人的。”
“唔,什么声音,是你的牙齿在打颤吗?真对不起,我们走到了这步田地。相信我,我也不想的。但事情来的时候,我们各自都只能选择勇敢面对,对吗。”
“我接受。”电话那头说。
“但是我的信息太少,让这游戏不太公平。我是赌上命的,而你随时可以抽身而退。你告诉我具体的时间。”
我笑了,感觉肾上腺素开始分泌。
“1999年7月18日。”我说。
“具体的地点,再给点提示吧。”
“别太得寸进尺了,你本来可是只知道个大概的时间和地点,就这么往喀什去了呢。不过,谁让我喜欢你。记着,小径分岔之处。希望你能赢,真心的。”
第十章 在喀什
和往常一样,一车四人。只是今夜换我来开车。
把袁野拾回来的时候,血已经流干,红了一洼沙子。沙漠里血干得快,风一起,血沙子飞走的飞走,埋起的埋起,用不了多久,就没了痕迹。
我赶时间,车开得飞快。五点差十分的时候,已经把塔中甩在后面七十公里,刹车,减速,拐弯下公路。
车的性能不错,没陷住。我往沙漠里开了半个多小时,大概深入了三十公里的样子,在一座大沙丘前停下,拿车里的行军铲挖了个坑,把三具尸体连随身行李,都扔进去埋了。看天色要起大风,只消刮几个小时,这沙丘就会往尸体这儿移一些,现在薄薄的覆沙,就会变成几米或十几米深。这里本就是无人区,也许数十上百年,都不会有人发现尸体。
我顺着来时的车轱辘印回到了公路,六点半,天依然黑着,路上只有我一辆车,没被人瞧见。风已经起了,车轱辘印正在变淡。
车到民丰,我下去吃了早饭,走去两条街外的小旅舍睡觉。
睡足起身,太阳已经升到天空正中。我走去停车处,远远望了一眼,车已经没有了。离开时我把钥匙留在了车上,窗摇下来一半,果然有人领会了意思。就一般意义而言,我没在车里留下什么痕迹(总会有些毛发和皮肤碎屑),偷车人自会替我做好更换车牌和重新喷漆这些工作。
袁野的手机上依然在收到短信。我看了几条,忍不住帮他回了,那边颇有松了口气的感觉,更热络起来。我每隔几小时回一些,做出还在开车,只能用休息的时间回信的模样。甜言蜜语我已经好久没有说了,颇不习惯,效果很好。这将给日后警方的调查造成些麻烦,但我明白自己并非完全为此。这段古怪的关系一直维持到两天后,前因后果我都很了解,所以扮演得非常完美。其实有几次,我想回些恶毒语言,好将这段关系了断,终究没有下手。在和田的夜晚,她打电话过来,格外执着,铃一次次响,足有五六分钟,仿佛我不接就不罢休。这个老式手机在我手上五六十小时用下来,终于开始缺电报警,嘟嘟声夹在来电铃声里响了三四次,然后屏幕一下子灰暗下来。我把SIM卡拆下来掰断,取出电池砸碎手机,扔进垃圾箱。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我一路西行,或路边搭车,或乘长途客车,只看心情。开始的时候颇悠然,有些徐徐而行的意思,但随着喀什越来越近,心里躁动不安。不是担忧我会输了这场游戏……顶多只有一丁点。人说近乡情怯,喀什不是我的故乡,却是我新生之处,旧日少年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