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回不去的初恋时光》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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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个星期,小雨的信如期而至,与此同时,我收到了恒的来信。
小雨说还是南方好啊,北方太冷要注意身体。
恒说他正在上补习班,明年一定考到我身边。
小雨的信里夹着一张照片,三年了,我再一次见到他的样子。小雨长得好高,阳光照在他的身上,镀了一层金黄金黄的颜色。没错,他还是那个咧着嘴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的男生,只不过他长大了,多了几分俊朗和洒脱。
而恒,我想我不应该浇灭他心中的斗志,虽然我已不再爱他,但我觉得我们仍是朋友,我要安慰他,让他安下心来复习备考。
所以我穿过长长的校道去寄信的时候,常常都会寄两封,一封给小雨,一封给恒。
我记得那是一个下着雨的傍晚,小雨在信中问我:丫头,我们可以在一起吗?
这么多年了,对小雨,我一直都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只知道他就像哥哥一样,在我最难过的时候会安慰我鼓励我;只知道在我最不开心的时候,他会笑着哄我逗我;只知道我漂洋过海去见他的时候,他也千里迢迢地来寻找我。可是,这到底算不算爱呢?
寒假到来的时候,小雨在信中说希望我留在北方等着他回来,可是我执拗地回了南方。
我在家里的抽屉里翻出了小雨所有的信,甚至还在抽屉的最下面翻出了那只被恒遗忘的手套,那曾经是小雨最想要的,而我竟然送给了别人。我想起了小雨给我的每一次幸福的感觉,突然觉得坚硬的心开始变得那么柔软,突然发现幸福竟然在距离自己十万八千里的远方。
我翻了翻日历,发现开学的前几天就是小雨的生日,我翻出几年前打手套剩下的毛线,按着手中那只旧手套的样子为小雨编织另外一只手套。
我要赶在小雨生日到来之前赶到北方,我要把这双一新一旧的手套戴在小雨手上,告诉他许多年前我就已经开始为他编织手套了。
当我赶到北方时,却发现小雨已身在南方,小雨只是希望提前赶到南方,和我一起度过19岁的生日。
北方南方,南方北方,我们是不是注定要擦肩而过?
我流着泪回信给小雨。我说,小雨,南方和北方,注定是两两相望的。
然后我不再给小雨或恒写信了,我们都太累了,太需要一段时间来梳理一番狼狈不堪的心情了。对于小雨来说,我希望他能找到一个比我好上百倍千倍的南方女孩;对于恒来说,我希望他忘记所有的困扰,投入到高考前的复习中去。
而我,我变成了爱情的绝缘体。
又是一年暑假,我没有回家,而是去了更远的地方参加一个社会实践。开学回来的时候,听室友说假期曾经有一个男生天天来找我,还留下了一大堆信。
在我把小雨的信一一摊开来读的时候,室友告诉我外面又有另外一个帅哥找我。
我趿拉着拖鞋出去,是小雨吗,小雨不是已经开学去南方了吗?
可是我看到的却是恒,恒微笑着,丫头,我来了!
他伸出手,我看到他很滑稽地戴着一只手套,那正是我多年前送他的手套。其中一只被我拣了回来,和新编织的另一只配成了一双,没想到另一只竟然又被他找了回来。
我笑着,很开心地笑。
在一个明媚的午后,初冬的阳光暖暖地照在我们身上,我和恒并排躺在操场的草地上。我告诉了恒有关小雨的每一个情节,还拿出那双一新一旧的手套给他看。
恒听着听着,流下了眼泪。
然后恒说:丫头,我来做你的哥哥吧。
我和恒经常在校道上散步,说中学里的人和事,说到开心处,恒就像个孩子一样笑起来。我突然发现,恒笑起来真的很迷人,就连眼睛似乎都在笑。我把这些新发现告诉恒,恒追过来说,丫头,竟敢笑话哥哥。
那个萧瑟的冬季,开始有了一些明亮的颜色。
可是我还是忘不了小雨,小雨像植根在我心里的一棵树,无论我走到哪里,无论北方还是南方,永远都在我心里枝繁叶茂。
小雨的信一直没有间断过,我却一直没有给他回过一封,但我知道从看完手中的这封信到收到下一封信之间,有一种思念潮水般蔓延开来,然后渐渐地淹没了我。
圣诞很快就要来了,小雨打电话给我,问我想要什么圣诞礼物。我淡淡地说,我想要的圣诞老人又不会知道。小雨笑着说,如果你祈祷,说不定圣诞老人就能感应得到呢。
我只想见一见小雨,这样的愿望算不算太奢侈呢?
圣诞的那个夜里,很多女生来约恒,恒都一一拒绝了。他拉着我的手,要我和他一起去参加学校礼堂里举行的圣诞晚会。我说,我不想去,恒说,那哥哥就在教室里陪着你吧。
我们在教室里唱歌,声嘶力竭地又喊又叫,那些过往的细碎片段突然在头脑里重新上演。我又想起了小雨,想起了那个笑起来看不见眼睛的男生。
就在那个时候突然有人敲门。恒说丫头,说不定是圣诞老人背着圣诞礼物来了呢。
他跑过去开门,然后突然大声地叫起来,真的是圣诞老人来了呢!
我跑出去,天啊,竟然是小雨!他放下行囊,站在那里看着我笑,仍旧是那个笑起来连眼睛都找不到的模样。
那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圣诞节。我左手牵着小雨,右手牵着恒去看烟火,我们的手中都滑稽地戴着一只手套,在夜空中挥舞着,如同挥舞着许许多多美丽的梦想。
北方,南方,在我们辗转的青春里,连成了一片。
大风吹,冰激凌流泪。
认识小奇是我上高二那年,我是个安安静静的女孩子,喜欢坐在自己的小小角落里,在张爱玲繁华而伤感的调子里伤春悲秋。我不爱说话,上课的时候很少听课,大多时候是安静地看自己的书。这一切并不是因为我不爱学习,而是因为我的听力,是的,我的听力在日渐衰竭,即使是名扬四海的医生也毫无办法。
我在这个渐渐失却声音的世界里一个人生活,直到小奇出现。小奇出现的那天我也就有了个同桌,他把自己的书搬到自己的课桌上,然后冲我爽朗地一笑,他说嘿。我也朝他挤出一个笑容,然后又去看自己的书了。
小奇是转到我们这里的借读生,他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做笔记,他一定对我不好好听课充满了疑惑。在下课的时候,他主动和我讲话,只可惜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没能听清,他只好重复了一次:你不喜欢听语文课吗?我说喜欢,然后冲他挤出一个艰涩的笑容,然后我看见小奇的脸上写满惊讶。
后来小奇便不再问,而是下课后把他的笔记本悄悄地推到我的面前。那是一个精致的硬皮本,上面有着娟秀的山水画和席慕容暖暖的句子。
我是一个头脑很灵的女孩子,平时也能够跟得上课程进度,自从有了小奇的笔记本,我学起来省力了许多。在期末考试时,小奇名列全班第一,我是全班第六。我对这样的一个结果不产生丝毫怀疑,从看见小奇笔记本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这是个有条不紊的好学生。
发回卷子的那一天,我们冲着对方微笑。那天天气晴好,阳光从窗帘的罅隙里钻进来,在桌子上洒下榕树斑斑驳驳的影子。我说,放学后我请你吃麦当劳啊,小奇对着我的耳朵说好。
我们拿着麦当劳的香芋甜筒走在大街上,夕阳拖长了我们的影子,我们并肩走着,仿佛认识已久。小奇大声地对我说,以后放学了我可不可以送你回家,你听力不好,一个人在路上走不安全。我摇摇头说不用了。
我早已习惯了在无声的世界里生存。但第二天放学,我收拾好书包就看见了等在门口的小奇,他跨在单车上,阳光洒了一身。我走近他,他说嘿,我送你回家。
我说我住在新竹路,小奇说正好,他姨妈家在金洲路,我们正好顺路。而我回到家时,从窗帘的缝隙里偷偷往外望,我看见小奇调转了车头,其实他的姨妈家并不在金洲路。
小奇是个有着一颗纤细的心的男孩子,也喜欢读张爱玲的书,喜欢看几米的漫画。他说曼桢为什么一直不说自己爱着世钧呢,错过了整整半生的缘分。我说也许这就是人生吧,很多事情不是你我所能掌握,当你还来不及说什么的时候,一切却已改变。我们像两个哲人一样,在纸上写着自以为正确的话,然后互相看着微笑。
和小奇在一起的日子充满了阳光,我不再时时感到烦闷,也不再揪着自己的头发反反复复地问,为什么我的听力会越来越差,到底谁能解救我。我现在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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