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死馆杀人事件》第57章


就这样,法水终于高奏凯歌,一行人不久过后就站在中室内侧刻有圣巴德里克赞美诗的停尸间门前。他们三人彷佛已在牢笼里发现雷维斯,残忍地等着充分享受戏弄对方的快意。可是,相信内部遭反锁、必须借用武器室里的破城槌方能打开的那扇门,却在熊城轻推之下打开了!
内部是密闭房间特有的潮湿黑暗,并流泻出污浊尘埃的气味,彷佛能刺痛喉咙。在手电筒圆形的光晕里,果然出现了数道新的鞋印,一瞬间,他们的眼前出现了幻影,以为见到了雷维斯的炯炯眼眸,听到了他野兽般的喘息。
脚印消失于里面的垂帘之后,延续至最内侧的停棺室。令他们倒抽一口冷气的是,照射垂帘至地板的各个角落光晕中,只见到棺材架的四支脚架,却完全看不见任何人影,也没有无徽纹的石头……雷维斯已经从这个房间消失了吗?
熊城用力拉开垂帘时,忽然被人踹到额头,跌倒在地。垂帘的铁棒在他头顶上方发出轧轧声响,而某种硬物则朝检察官胸口飞去,他随即伸手抓住,才发现是只鞋子。紧接着的瞬间,法水的视线冻结在头顶上方的一点——那是一只赤裸的脚掌,以及另一只鞋子快褪掉的脚掌……犹如大钟摆般不停晃动。
法水那彷佛嗅到脑浆气味的推理终于被颠覆。雷维斯虽然被找到了,却已是用皮带吊在垂帘的铁棒上缢死。落幕了……或许黑死馆杀人事件将以之为最后一幕而告终结吧!法水并非不满意这样的结果,只是这不可思议的发展却令他狼狈不已。
熊城将手电筒照向便衣刑警解下的尸体脸孔:“这样一来,浮士德博士的事件应该结束了,虽然并不是值得喝采的结局,不过,任何人应该都想像不到这位匈牙利骑士竟然会是凶手。”
在这之前,已先调查过棺材架,从上面留下的鞋印判断,雷维斯是站在架子边缘,双手挂上皮带,将颈项套至皮带上,蹬开双脚。他那有如海兽的尸体仍穿着宫廷乐师的衣服,但胸口一带被呕吐物弄污。其死亡时间推定已过一个小时左右,与杀害克利瓦夫夫人的时刻约略符合。皮带从领巾上勒住,在颈项留下鲜明痕迹。当然,无论从哪一方面看来,绝对都会认定是自缢死亡。
不仅如此,从他的脸部表情也足以证明他是自缢而死。雷维斯已经变成黑紫色的脸上,眉形呈字型,下眼皮低垂,两边嘴角也下垂,这些特征被称为“fall”,泛着绝望与苦恼之色。但是,当检察官伸出手指捏起颈项的领巾,凝视后脑的发际时,他的眼眸里泛现了恐怖神色。
“我对雷维斯的批判可能过度苛酷了。法水,这个胡桃形的残酷烙印应该跟皮带勒痕背道而驰。”他用手指指着只能认为是胡桃壳痕迹的后脑发际,“勒痕是朝上留下,所以一、两个这种痕迹或许只是芝麻小事,但是,在古老的凡·霍夫曼的《法医学教科书》中却有着类似的案例,不是吗?被害者蹲下来想捡拾掉在地板上的文件时,被凶手从背后用他所戴的单眼眼镜之绢绳勒杀。这样一来,勒痕是朝向斜上方,凶手只要将绳索对准勒痕,再将尸体吊高即可。问题是,雷维斯的颈项只有一个痕迹而因此露出了破绽。”
检察官从心理方面审视雷维斯的自杀,在此触及最为沉痛之处:“法水,假设雷维斯关掉总开关,然后潜入密道刺杀克利瓦夫夫人,那么为什么这位喜爱卖弄的魔法博士不进行最后的掩饰呢?对那样充满戏剧性的犯罪者来说,这样的结局未免太过平淡无奇。”他实在无从了解雷维斯的自杀心理,于是陷入迷惘深渊,疯狂地望着法水。“法水,关于这桩自杀的奇异点,就算你搬出十八首禁欲主义的赞美诗或是史宾哈尔(译注:Arthur Schopenhauer,西元一七八八至一八六○年,厌世思想的代表人物),恐怕也无法说明吧?眼前凶手的战斗状态完全压制住我们,而且结局过于唐突,甚至是可怜地萎缩。我怎么也不能相信那个男人的想像力只演出一出大型沙威尼剧(表情演技夸大的意大利演员的典型)就已用罄。是因为时间选择错误吗?或是想夸张地死亡?不,应该两者都不是。”
“或许就是那样。”法水用香烟轻敲烟盒,他的举动带着微妙意涵,似是由衷肯定检察官地颔首,“这样的话,我认为你应该读一读毕德里克的《拟态与相貌学》。这种悲痛表情是所谓的‘fall’,只会在自杀者脸上见到。”他用力拉动垂帘,让头顶上方的铁棒发出声响。“支仓,这个声响让这个痕迹看起来成为一项疑点。原因何在?这是因为突然增加了雷维斯的重量,铁棒开始缺乏弹力,于是在反作用力下,吊在上面的身体会像陀螺般开始旋转,皮带当然会因此不断缠扭,等达到极限后,又开始逆向转动解开,其旋转会反复十几次,于是很自然地,缠扭的最终极点就出现了勒痕。因为雷维斯的颈项受到强力的压迫。”
尽管能够解释这些现象,法水还是不觉得光荣,脸色依然晦黯,只是一味猛抽香烟,耽溺于沉思之中。别名奥托卡尔·雷维斯的浮士德博士,其人生已化为云烟消失——但是,为什么呢?
接下来是现场勘验。首先在口袋里发现前室的房门钥匙,接着解开雷维斯被勒烂的领巾时,出乎意料地,有某物强烈地映入三人眼中,他们终于能从逻辑上明白雷维斯的死因——在软骨下方、气管两侧一带有两个鲜明的拇指印,而且该部分的颈椎明显脱臼,无疑地,雷维斯是被人勒杀……凶手很可能是等待他完全死亡之后再吊起他的身体。
真相大白,局面再度大逆转。勒痕上的右拇指印有极显著的特征——上面有鲜明的指甲印,指头肌肉的部分看来好像因为长脓疮而开过刀。但是,不论如何,虽然关于雷维斯自杀心理的疑念已一扫而光,却因为发现钥匙而更加深疑惑。
面对着这种情况,只有将否定与肯定并列整理,试着证明几项实在无法克服的障碍。
凶手很可能先将雷维斯引诱至前室后再予以勒杀,然后将尸体扛入停尸间。问题是,前室的钥匙在被害者的口袋里,凶手要如何关起那扇门?另外,停尸间里的脚印不但只有雷维斯一个人的,他的表情也是自杀者特有的表情,并无恐惧或惊愕之类的情绪,原因何在?开向旁边走廊的窗户上层虽是透明玻璃,却覆盖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实在很难想像有什么方法能从该处逃脱。将一切解答置于没有徽纹的石头上也毫无用处。
检察官揪住尸体的头发,让死者的脸孔面对法水,责怪他昔日对雷维斯所采取的极苛酷之手段:“法水,事情变成现在这种局面,你必须负起道德上的责任。不错,根据当时的心理分析,你得知了地精纸牌的放置处,你的透视眼也同时挖掘出这男人与丹尼伯格夫人差点就被掩埋的恋情,但是,雷维斯却因为受到你的诡辩逼迫,为了证明自己的无辜而拒绝接受保护。”
对此,法水完全无力反驳。失败、灰心、失意……所有希望完全离他而去,甚至还有恍若永世般的暗影盘据在他心灵一隅。该幽灵很可能正不断地对他喃喃诉说“是你让浮士德博士杀死雷维斯”。
但是,强压住雷维斯气管的两个拇指印痕却是令熊城雀跃不已的收获,他立刻派人搜集所有家族成员的指印。
这时,便衣刑警带了一个佣人进来,他是曾为易介的命案提供证词的古贺座十郎。这次,他同样是在休息时间目击到雷维斯令人不解的举动。
“你最后见到雷维斯是什么时候?”法水立刻切入重点。
“应该是在八点十分左右。”他最初很可能是不想看到尸体而侧过头,不过一旦开口,叙述却是相当简单扼要。“第一首曲目结束后是休息时间,雷维斯先生走出礼拜堂。当时我正穿越客厅,沿着走廊走向这个房间,雷维斯先生也跟在我身后,但是当我经过这个房间转至更衣室的方向,在转角忽然回头时,发现他正站在这个房门前盯着我,好像在等我离开似的。”
照他所说,雷维斯应该是自己进入这个房间。
法水接着问:“那么,当时另外三人呢?”
“好像都回去各自的房间。我记得等到下一首曲目开始前的五分钟时,其他三人都过来了,只有伸子小姐迟了些。”
熊城打岔:“这么说,后来你就没有经过这条走廊了?”
“是的。因为第二首曲目不久后就要开始。这条走廊并未铺上地毯,行走时会发出声音,所以演奏时都要走外面走廊。”座十郎的陈述就到此结束,留下雷维斯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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