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红四年》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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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结婚的那天,很晚的时候我给他打电话。我知道我的声音不会是花开的声音。可是我想听听他的声音。
我祝愿他和他妻子白头偕老。我祝愿他们婚姻幸福。
多么讽刺的情节。后来,我亲手毁掉我祝福出的幸福。我是个有阴谋的祝福者。
执意错误。
在他结婚后的一段时间内,我们没有联系。
暗恋,不过就是爱情一次自生自灭的过程。
学校里,苏萧依旧和她不知道是第几任的男友双出双进。郑瞬言依旧读各种各样深奥晦涩的书参加种种比赛都拿大奖参加种种职业资格考试都拿到了证书,陈水依旧沉迷于网络聊天和各种各样的小道消息。没有人知道我爱上了一个结了婚的男人。我不能够告诉她们,不能够让她们知道。不然,我会死得很难堪。这么好的流言蜚语的素材,那些无聊的女子岂肯轻易放过。如果她们知道我和一个已婚男人纠缠不清,我又会成为一个在流言蜚语的唾沫星子里不能够呼吸的女生。
我不能够让学校的人知道。但是我想让他知道。既然结局都已经写好,那么落幕之前,请允许我来告诉你,我爱你。请多给我一个情节,让你知道,我爱你。
我在网上告诉他。我爱他。
他回避了。他说他已经没有资格再说“爱”。
我是个倔强的女子。这样年轻的年纪,如果爱一个人还要瞻前顾后,那么等我老了的时候我拿什么做回忆?
忽然,自己的爱情变得强硬起来。不去想,不去管,就这样放任自己的感情,放任自己的心,我要一次轰轰烈烈的爱情。哪怕只有一次已经足够。
我开始胡搅蛮缠。我没有追男生的经验,惟一追过一个,失败了,失败的原因在于自己的态度太强硬。这次也没有吸取教训。天蝎座的女子,永远都是爱得无所顾忌。想他的时候就给他打电话发短信,不会管他是不是和他的妻子在一起,是不是可以接我的电话。
这样放肆,只是因为我知道,其实他爱我。他会包容我,他会原谅我。
暗恋一旦挑明成了明恋,如果一方继续,必定是另一方其实有些暗示和鼓励。这就是暧昧。暧昧是感情最容易让人沉醉的颜色。
我不想分析他的心理。已婚男人的那些心思,我不是不明白。可是我还是宁愿相信,他肯定是爱我的,至少也是喜欢我的。即使我爱他多过他爱我。
离多最是,东西流水,终解两相逢。情浅终似,行云无定,犹到梦魂中。
可怜人意,薄与云水,佳会更难重。细想从来,断肠多处,不与者番同。
所以,彼此陷入欲罢不能的状况。
35。此去经年
我决定和他见面。我们都是凡人。不是神仙,终究是难以逃脱俗念。不然,我拿什么回忆我的爱情。我知道结局。我看得很清楚。飞蛾扑火。结局不过是爱成灰烬。
在他之前我见过很多网友,大部分都忘得一干二净。在他之后我没有再见任何网友。因为我已经不期待两个陌生人的见面会带给我什么样新鲜的感受。
决定去见面的时候我们正在进行期末考试。结果那天考的两天我上大学以来考得最好的两门。因为他反复告诉过我,不可以不考好,不可以影响成绩,他要看我的成绩单的。我爱他,我们不能够让我们所爱的人失望。不是吗?
我从来没有这样紧张过,我从来没有这样在意过自己的容貌,我从来没有这样觉得自己不够漂亮。真是美到用时方恨少啊。一个女人遇到她所爱的人时,无论她多么漂亮她都希望自己能够漂亮点再漂亮点,好让对方在见自己第一眼时就深深地爱上自己。
我也不例外。
那天下午我考完试后就开始去逛街,去买衣服。穿过大街小巷,经过那些琳琅满目的橱窗,看见那么多漂亮的衣服,我好想把它们都买下来,回去后再一件一件地试,一件一件地搭配,看自己能不能忽然变得像个小仙女一样漂亮。
看见每一件衣服,我都会想,他会喜欢这样风格的衣服吗?他会喜欢我穿得这么成熟吗?我穿这件衣服他会觉得和他想象中的反差太大吗?
走了一下午,我终于买了一条很轻的连衣裙。那是那年冬天了。虽然我知道穿这条裙子或许会很冷,但是我还是买了,即使冻死。看着那日阴沉的天空,我想起《白鸟之死》里的那句话,就这样让我死在你的箭下,就好像能够死在你的怀中。
开始打理我的头发。万千烦恼丝。
头发弄好后我回到了寝室。开始试衣服。把衣橱里的衣服一件一件拿出来,套在身上,跑到镜子前左看看右看看,这件穿上去显得太幼稚,那件穿上去显得太老气。不好,都换下来。再换另外一套。
我就这样把我的衣橱折腾得面目全非,苏萧说,你要不要再把内衣换下啊?
换内衣做什么,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很郁闷的反问了一句。
寝室其他人都笑起来了。我也傻傻地笑了下,心情好,今天本姑娘就不跟你计较了。
不过我觉得内衣没有换的必要吧?难道会有必要展示自己展示到内衣那一步吗?
终于我把自己打扮得让自己稍微满意了点。
看着镜子中间穿着百折短裙的我,再想到他那句话,他说他想象中的我有新月派的脸,婉约派的腰,鸳鸯蝴蝶的心,又觉得沮丧起来。我没有那么好,我知道的。那一刻,我真心真意愿意拿十年生命换来那一天最光彩夺目的美丽。让我以最美丽的样子出现在他面前,让他永远也不会忘记我美丽的容颜。
很快就到了晚上六点了。出门前,又站在镜子面前看了又看。郑瞬言说,行了,再照就要成妖精了。
苏萧大约是见我那天的举动太傻气了,也赶紧赶本似的损我两句,说,已经够漂亮了,再照也没有办法再突破了。
我懒得理她,跑去敲开别的寝室的门,依次展示我的最新形象,直到获得一致的赞叹,才匆匆跑下楼去。
离校门很远的地方,我就看见了一个很高的男人站在那里。像是等人的样子。
直觉告诉我,应该是那个人。怯生生的走到他面前。
四目相对,没有太多惊讶的感觉,倒仿佛是认识很久了。
我说,是你吗?
他笑笑。
过马路,上了一辆出租车。过马路的时候他移到我的另一边,为我挡着车来的方向。虽然我知道有经验的男人都会这样做,但是我还是宁愿傻兮兮地当作这是他爱我的表现。
下车的时候又过了一个马路。有车开得很快,我不由自主地拉住了他的手,因为我很怕过马路。怕来来往往飞驰而过的车。
我们的手牵到了一起,并且再也没有放开过。我们来到了一家麦当劳。那天人似乎很多。
我想起痞子蔡和轻舞飞扬,第一次见面好像也是在麦当劳,隐隐的觉得有点伤感。
我吃得很少。女孩子恋爱之初,往往会由于一些原因吃不下去东西。这种物理反映在我
身上表现得很明显。
从麦当劳出来后,街上已经人烟稀少。那个冬天不寒冷,有暖暖的风,不知道是来自哪里的。怎么会把人的心吹得这么柔这么软。街道两旁有昏暗的路灯,在高处,默默地凝视着我们。那是唯一的观众。没有喝彩,没有叹息,只有那么一点暖暖的灯光和暖暖的风。只有那么一个短暂的夜晚,让我们多一点对白,多一点情节,好在落幕以后,慢慢地回想。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把这段经历写得这么详细,详细到◆◆嗦的地步。
我想,因为那一夜,对于我,是从来不需要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
咖啡厅有包房。服务员在向我们推荐包房时,我看见他在包房门口犹豫了很久。后来我才知道他在犹豫什么。私密的空间,暧昧的灯光,本不能够相爱却执意爱了的男女,像要抛开的责任和心上沉沉的枷锁。一切交织在一起。交织成那个迷离的夜晚。
他轻轻的抱着我,说话。
他说,你好傻,你为什么会爱上我。我这算什么,候鸟都不算。或许见过这一面后今生今世就永远天各一方了。
我说,我不知道为什么爱你。可是我就觉得我爱你。
他说,你看上去好小啊,不像个大学生,像个高中生。
我一听这话就知道我装嫩装过头了,虽然男人都喜欢年轻的女孩子,但是没有哪个男人愿意跟一个看上去像未成年少女的女人谈恋爱吧。后悔自己没穿黑色衣服出来。黑色总会把人穿成熟点的啊。
于是我只好说,那我希望我永远年轻啊。
某一刻,我们两人忽然都沉默了。我抬头看见他的眼。心跳变得慌乱起来。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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