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红四年》第41章


怀孕?你怎么知道!我非常诧异,我一直以为那件事情只有我知道,怎么郑瞬言也知道呢?
郑瞬言听到我这么惊讶地说这句话,也极其惊讶,睁大了眼睛望着我,问到,她真的怀孕过啊!我是自己编的,用来骗我男朋友的!
郑瞬言再次睁大了眼睛看着我,盼望能够从我眼里获得一点点信息。
我转过头去没看她。我忽然觉得很失望。瞬言也会这样。造谣?中伤?诋毁?她是我在这个学校唯一欣赏的女孩子,怎么会这样?我耳边有风萧瑟的呼啸而过,把思路一遍一遍输理。
我看了她一眼,说,不是啊,我的意思是说她要是怀孕你怎么知道的。不是说我知道她怀孕过。
哦,郑瞬言不再问什么。
两个人都在沉默。我答应过苏萧,我不会把她怀孕的事情说给任何人听,虽然我不喜欢她,她招惹我的时候我甚至想告诉全天下人,这个女人不自重,怀过孕。我恨不得跑到学校的广播台去大喊,苏萧做人家二奶,怀孕流产,臭破鞋。只是想想而已。
我们都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女子。
郑瞬言就这样轻易地扳倒了苏萧。不是瞬言残忍,而是爱情自私。不是瞬言造谣,而是,苏萧做人太失败。她作为一个美女,是个太失败的美女。
62。亲密接触
我在刚进大学时曾对大学里爱情发表过看法,在大学里两人正式恋爱后,不出两个月肯定会接吻。不可能像在高中时那样,大家都知道谁在和谁好,而他们俩可能连手都没有牵过,牵个手,女孩子还会在日记中记载下来。
唉,当年到底是刚进大学,见识浅陋,虽有觉悟,还是有偏差。现在才明白,在大学里要是两个人正式谈恋爱(所谓正式,就是一方对另一方说你做我的男朋友女朋友吧,另一方
说好)后,一个月还没有就接吻,那肯定是有问题,肯定是有一方在答应时非常勉强,并没有真正看上另一方。
至于两个月就那个那个的,没有统计过,应该占一定的比例。
什么爱情不爱情的,不都是青春期荷尔蒙分泌过于旺盛。
郑瞬言和他也不例外。认识第三周,就挽着他在篮球场食堂出入了。
瞬言开始步苏萧同学的后尘,每晚11:30公寓关门,她每晚11:29进公寓楼,11:30准时在熄灯的那一刻进来。我看倚天屠龙记,里面有光明左使,光明右使,联想到美女苏萧恋爱时,也是一进门,寝室就准时一片黑,因此封她们为黑暗前使,黑暗后使。得到陈水的强烈响应。
进了门,摸黑洗脸洗脚什么的,盆子流水稀里哗啦。这不算什么,有时候兴奋了还唱点小调。更兴奋的时候就是站在我的凳子上,掀起我的帐子,把头探进来,小声的对我说他们今天的进展,比如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回来之后兴奋不已,站在我的床边上说,细细稀碎碎的说。
想起他们第一次拥抱,觉得很有意思。那天晚上她回来后兴奋不已,说先是怎么前奏的,怎么怎么在一起说话,然后怎么怎么靠近了,然后怎么怎么他拉着她的手,然后怎么怎么把手移到她的腰间,开始她怎么怎么僵硬,后来又怎么怎么柔软了就倒在他怀里。叙述之详细,声情之并茂,让我都忍不住回想起我第一次和一个男孩子拥抱时的战栗的甜蜜。
爱情在开始的时刻总是甜蜜而新鲜的。开始总是分分种都妙不可言,每一步都充满了新鲜,彼此都以为爱情的脸永远不会变,直到有一天激情怠尽,我们空守着,凝望着,相对无言。
她叙述完后,意犹未尽,把我从床上拖起来,要和我模拟她的第一次亲密接触。真是晕啊,我看她如此兴奋,春心大发的样子,不忍扫兴,就站在地上。她有1米70,和我比了比,觉得高度不合适,又去把苏萧的高跟鞋拖出来,把脚支在里面,这样我们两站在一起就有了她和那男的站在一起的感觉。我们噼里啪啦的把陈水和苏萧都惊动了,苏萧直在那里惊叫,你小心啊别我的鞋子穿坏了啊!
郑瞬言不理,把她的手放在我的腰上,我痒得不行了,她还一个劲把我往她怀里摁,那叫一个难受啊,陈水和苏萧爬在床上,看得笑得岔气了。
她一边抱我,我一边说,姐姐饶了我吧,好吧,我知道你已经和她亲密接触了,你的身上已经有他用手盖的印章了,从此你就归他了啊!你饶了我吧,饶了我吧,别搂我的腰了,我还穿着睡衣啊。
郑瞬言终于放开了我,大家开始躺着床上讨论自己第一次和一个男生牵手拥抱的细节。我挺能感受郑瞬言的心情的。想当初我第一次和一个男生牵手,大冬天的,我的手心全的密密麻麻的汗,脸烧得厉害,心狂跳不已。到现在,唉,堕落了。再美好的感觉也是回忆起来才会芳醇。所有的美好,都是我们在一边经历,它们在一边消逝。
苏萧说她第一次和男生牵手是高中时的篝火晚会,跳集体舞的时候。她对那男生一直很有好感,一堆人牵着手在那里转圈,终于转到他走到她面前来了。“我至今都记得他手心里冰凉而有点湿润的感觉,当时真的只能够用激动来形容啊!回去后都不想洗手了。”
你是否还记得你第一次牵手的那个男孩子,你是否还记得你手心的颤栗和细密的汗珠?你年少时某年某月某日的日记上是否也曾写到过,X月X日,晴,晚上他第一次牵住我的手,当时我的手心里全是汗……
我们的纯真的年代。每一个人都曾有过的纯真年代。
我看着郑瞬言初恋的疯狂,老是忍不住想起自己那个时候,高中的那个男孩子。楼上楼下的两个班,他每天中午在楼梯的拐角处等我,只为了在我吃完午饭上来时和我说句话,或者塞给我一封信,或者只为了看我一眼。我记得他为我写的那本日记,记得他给我写的那么多的情书,那些花花绿绿的纸,那些密密麻麻的心思和字迹。我记得他为我折的心,用淡淡
的彩色的纸折成的,每一个里面都写了句I LOVE YOU,满满的一大带子。
很多。最后,曲终人散,我把一切焚之一具,冷冷的说,走吧,我永远不想再见你。我是个狠心的女孩子,不爱,下手斩断情思,丝毫不留情。
我还想起我暗恋过四年的那个男孩子。从情窦初开的14岁起。暗恋是一种痛,隐忍不能说,所以今生我都不会再去暗恋谁,喜欢了就直接说,被拒绝了拉倒,我20岁了,我玩不起暗恋的游戏。
我成熟得太早,我成长得太快,像是催熟的果子,纵然看上去鲜嫩诱人,然而吃起来还是有着陌生的青涩。就如我这些文字,一些青涩的世故,一些纯真的冷漠。太多美好的情感都已经过早地被我用完了。到现在,郑瞬言还能够尝到初恋的甜蜜羞涩和美好,而我已经在同居的房子里和男朋友商量在哪里买房子好。或许这是我的悲哀,我至少比她老了三岁。
写到这里,我想起我所看到的众多回帖中最让我震惊的一个,是在POP。基本上是否定我的,但是当时我看了反省了很长时间,他的原话大约是,整篇文章读完以后,感觉是一种彻骨的寒和痛。楼主是写得现实而深刻,但是,10岁有10岁的天真,20岁有20岁的清纯,30岁有30岁的世故,40岁有40岁的圆滑。跨越自己的年龄段去领悟生活,对于个人来说是一种悲哀。这是在我心中最好的回帖之一,对于文章对于作者都谈了自己的看法,深刻而有自己的观点,批评中肯,让我很感动。如果有朋友还在帮我往POP转,可以帮我转达我的谢意。谢谢!!
我就这样在郑瞬言的初恋里回忆和反省自己早期的情感。
63。爱我,拿什么承诺给我
郑瞬言的恋爱可谓是一帆风顺,虽然我们曾探讨过她和她男朋友是不是相配。用四个字可以概括他们——女才男貌。
在认识他以前郑瞬言是那种继续保持中学时代优良作风的女孩子,学习起来,一不怕苦,二不怕累,天天上自习,从来不逃课,年年拿奖学金。各种大小比赛获奖无数,绝对的好学生的那种。基本上大学里这样的学生比美女少见多了。而她的男朋友,基本上属于坏学生
的那种。一个星期上不了几节课,天天沉溺与游戏和篮球以及追女孩子,年年都有一堆科目不及格,如果不是体育特招的缘故,按照学校校规,这么多门不及格早就该休学了。
但是,他们相处得很好。再次证实了我关于爱情的理论。谈恋爱是需要互补的,性格的互补,容貌的互补,学识的互补,地域的互补,互补才能够说明,我们的结合才能够导致彼此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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