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不简单》第5章


终于说到重点了,而且由庄月色主动提及,显然她觉得山珍海味的夜宴,简直在浪费她宝贵的时间。卫紫衣挑起了眉毛,有些愠怒,但是,他那训练有素的修养和自制力使他控制了自己,不予回应。
一阵沉寂之后,卫紫衣吩咐撤席,众人跟随他至议事堂,喝茶等候庄月色去取来宝剑。众人心头均存着刁难之念:即使是今生罕见的神兵利器,我也绝不动心,不教那臭丫头赚取一分一毫,她怎么来就怎么回去!
在场除了秦宝宝,均是成名人物,身边自有合手兵刃,不过是想开开眼界,即使心存“收藏”之心,看到庄月色那种怪人,也断了买卖念头。
“大哥,‘明义堂’的底细究竟如何?”宝宝乘机询问。
他柔声的、低沉的说:“‘明羲堂’的历史近百年,世代以打造兵器为主,初出道的江湖子弟以拥有一件‘明义堂’的兵刃而出名的不少。因为,那是专为他个人而设计的武器,配合他的身长、臂长、腿长以及武学专长而打造的,不但使来得心应手,且不浪费一分多余的力气便能发挥出最大的力量。当然,‘明义堂’并不轻易接订单,一般人也付不出他们索求的高价。新一代的堂主叫古思谦,有个名号叫‘暗器王,。”
“这个人想必对设计暗器颇有心得哦!”宝宝微侧着头,似乎在运用着思维。“擅使暗器者多阴骘,有机会遇见此人,必须提防些。”她忘了自己的武功不怎么人流,唯一能拿出去唬人的,也只有轻功和金针暗器而已。
不过,她倒是很盼望庄月色能带来新奇的独门暗器。
过了半晌,只见庄月色神情古怪的由马泰领了进来。显然的,有种又激动又惊诧又愤然的情绪掠夺了她。她的手上并没有什么宝剑,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独门暗器,只有一只毫不起眼的木盒子。
“庄姑娘!”宝宝忍不住喊了一声。“你怎么了?”
“有……有贼!”
“你说什么?’卫紫衣竖起两道剑眉。
“你们之中藏着一个贼!”庄月色失声叫道。
群雄哗然。有人说过他们心智狡猾如狐狸,手段狠辣若猛袅;有人指责他们以江湖好汉的身分去经商,未免不伦不类,自古武林中人谋生的手段无非是开镖局、武馆,或者追缉盗匪以领赏花红,总之不脱“学以致用”四个字。开店做生意?未免失格了点!席如秀每闻之,必然笑嘻嘻的大打太极拳:“我们原是以赚钱为目标,只不过恰巧会点武术而已,哈哈哈!”
什么样的批评都有,就是没人敢说他们是贼!
卫紫衣挥手要他们安静,脸色难看的询问庄月色:“不知姑娘遗失了什么东西?”
“就是我此次带来兜售的稀世珍品,冰蚕银丝软鞭。”她毫无惧色的迎视群雄激愤的目光,举起手中的木盒,侃侃而言:“当今世上只有一件‘冰吞银丝软鞭’,是上一代‘明义堂’的堂主古济人的遗作,为了这条软鞭,他呕心沥血,三十七岁便英年早逝。这不但是他的遗世之作,也是古家历任堂主之中最杰出、最珍贵的一件兵器,因为冰吞难再得。”
“如此贵重之物,怎会落在你手上?”卫紫衣对于冰吞银丝软鞭也只听人传说,并未见过,无法想像如此绝世之作会由人兜售到“金龙社”来,古思谦如何容得?因此心生疑念,不太相信。
“古济人一生未娶,收我为养女,他仙逝那年,我不过十二岁。”她自自然然地回答,看到卫紫衣眼中怀疑的神色,又遭“软鞭是养父留给我作陪嫁之用,可惜,他弃世太早,没人教我武功,今生大概没机会用上。每当我思及养父一生的精华杰作就要在我手上默默无闻地失传,不教世人闻问,再过得十年、八年,江湖人只知有古思谦,不知有古济人,简直教我无法忍受所以,我想到为这件传世宝物找个主人,所以,我便来到了‘金龙江’。犹记养父曾说,假使‘武林第一美人’仍在世,他要将此物献以给她!宝剑赠英雄,银鞭赠美人。一般的绝色女子显不出银鞭的价值,只有色艺双绝的冯香蝶,既可使鞭抗敌,又能将银鞭缠在腰间以陪衬她绝代之姿。”
群雄左右交视,这才明白她来此是为了宝宝。
秦宝宝不觉动容了,离座走近她。想到有人为她的生母特地设计制造一件独门兵刃,既可防身又能当成一件饰物,就像卫紫衣腰间的那柄银质软剑,平日缠扣子腰,必要时却是一件杀人利器,宝宝对去世多年的古济人,油生感激之情。
“养父后来又叹息,可惜冯香蝶早已仙逝,这才决定转送给我。”庄月色静下来,一脸苦涩的表情。大概疑心自己只是这件宝物的“候补”继承人,心里有点不舒服。还好,她很快又释怀了,毕竟冯香蝶的纤纤玉手从没碰过银鞭一下,干净得很。
“你拥有这件宝物,可真幸运,把它卖了岂不可惜?”宝宝眼巴巴的盯着她手中那只盒子。真是不起眼的东西,里头竟装着一件稀世之宝?“你就把它放在这盒子里面?”
“不错。‘匹夫无罪,怀壁其罪’的道理我也懂得,为了将宝物平安送来子午岭,韬光养晦将它藏于木盒中,总算不引人注目,一路平安的进入贵社。”她说,脸上现出郧夷、嘲弄的神色。“万万想不到,赋人不在外头而是在你们之中。”
群雄又变脸变色,席如秀第一个叫道:“这全是你的一面之辞,谁晓得你说的是真是假?这里谁也没见过狗屁‘冰蚕银丝软鞭’,传闻是否有误且先不论,你如何证明它确实曾在这木盒子里?人心难测哦,这年头的女骗子可不少。”
“哈,说的好!”阴离魂平时爱和他斗,遇见敌人时倒挺能同心协力。他的钟馗脸一瞪起人,可比席如秀威吓三倍。他冷酷地反讽问:“你自报的身分来历是真是假,又能拿出什么证明来?”
庄月色更为激动,话头汹汹而来:“我明白了,你们想仗着人多来赖帐!告诉你们,办不到。对付你们这群草莽人物,我老早有预防之策。当我上门求见,守山门的两名汉子曾要我现出欲售之物,我照办了,如今正好有他们来证明银鞭确实存在。”
卫紫衣不得不慎重其事,叫马泰去传当时那两名“卫山龙’进来,在等候的空档,他询问她:“我只当你是来卖剑的,怎么又不是了?”
“我确实带来一对鸳鸯宝剑,意欲求售,还搁在房里忘了取来,因为当我发现银鞭失窃,便乱了心神。”她神情一正,评断道:‘鸳鸯宝剑是一对的,最好别拆散,以免招来不幸;不过,比起银鞭的贵重,一对宝剑加起来也没它一半值钱。只因听说了冯香蝶的千金目前人在‘金龙社’总坛,我便千里迢迢赶来,心想银鞭若归属秦姑娘,也不辜负了养父当初的心愿。当然,我亦深知卫大当家出得起价钱。”
“说到底,就是想发一笔横财嘛!”席如秀嗤之以鼻。“爱财如命”可不大符合有气质的美女的形象,不过,怪胎除外。
“这年头,没钱可办不了事。”她言下不胜欷吁。
废话不是?群雄纷纷暗笑,本来美人就不大好养,加上若是身怀绝大的怪癖,没有金山银山可不太供应得起。
秦宝宝笑道:“不如先将鸳鸯宝剑拿来开开眼界。”
“也好,我去取来。”她将木盒搁在最近的小儿上,转身走了出去。显然不放心由旁人去取,群雄为了避嫌,也没人肯自告奋勇。
不一会,马泰带了两名卫山龙进来,是一对兄弟,叫石蟹和石鱼。
据石蟹所言,确实曾目睹冰蚕银丝软鞭的神奇,说道:“看来好像一条银白色的丝带,约一丈长,宽两寸多,真是漂亮,怎么看也不像一件兵器。庄姑娘见我们不信,向我要火种。我点燃一根蜡烛给她,她竟举着烛火烧灼那条带子,结果丝毫无损,一点烧过的痕迹也没有,我们这才信了那是一件宝物,心想或许魁首有兴致见一见,便呈报上来。”
卫紫衣点点头,让他们下去。
大领主展熹忧形于色。“看来庄月色所言不假,东西确实在咱们这儿失窃,这可就糟了。魁首,可有应对之策?”
卫紫衣摇了摇头。“事出意外,也只有随机应变。不过,只要东西还在总坛,不可能查不出来,且等庄姑娘来了再商议。”
大伙儿心里都很难受,这回“金龙社”可闹了笑话,丢了丑,谁也没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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