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莎翁致敬 陆观澜》第42章


她轻咳一声,神情居然开始有点忸怩。
大大的不对。
杜沙沙一向在我面前无所遁形,从来都是。
想当初在幼儿园的时候,我还很阿莎力地天天领她去上厕所呢!
她在我面前,还能有什么花招好耍?
于是,我诡笑着凑近她:“杜沙沙小姐,赶快从实招来,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高中那年,她盘问我的话,我原封不动地,又还给她。
她居然很难得地脸红了。
我故意地,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哎,真是女大不中留啊,就连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沙沙妹妹,都要弃我而去了,5555555……”我假哭,擦着根本不存在的泪水。
“去死啦你,”她纤纤手指在我臂上死命一掐,笑嗔着,然后,看了看腕表,“时间快到了,我要去录节目,你再坐会儿。”
说完,一阵风似地卷了出去,即便这样,临走时还不忘付钱。
我的这些朋友,永远都是最好的。
我笑着,看着沙沙纤细的人影奔出去,奔到一辆轿车前,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旋即就下车来迎她。
是汪方。
我笑着注视他们,沙沙跟他说了些什么,汪方朝我所在方向看,朝我挥手,我也朝他挥手,并且,比了个V字型。
加油啊,老兄。
他了解地朝我拱拱手,细心地将沙沙送进车。
车很快开走了。
我一个人坐在那儿,继续微笑。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沙沙,我可爱的小妹妹,终于也找到好的归宿了,我是真的真的,很开心。
岁月刻痕
出了茶馆的门,我的脸上仍然带着笑。
但是,我还是没有忘记给唐少麟打了个电话。
他今天下午开会,晚上还要做一个讲座的主持人。
我打过去的时候,好像会议刚结束。
一片嘈杂声中,他问我:“见到沙沙了吗?”
我微笑:“嗯,刚从茶馆出来。”
他敏感到我的好心情,笑道:“怎么这么开心?”
我吐吐舌头,不答他。
突然,想起来他在电话那头根本看不见,忙又开口:“少麟,我现在在街上逛着呢,看有什么好买的,顺便去给你看看衣服。”
从回校以后,他就一直很忙,几乎没空逛街。
他沉吟了片刻,轻松地笑着:“好吧,我下午走不开,你自己先慢慢逛着,回来后记得打电话给我。”
然后,照例嘱咐我,注意安全,过马路要看红绿灯。
我站在街头,看着面前来来去去的人流,听着他的叮嘱,心中一阵温暖:“嗯,一会儿我再跟你联系。”
又说了几句,我挂了电话。
然后,在初秋午后慵懒的阳光中,静静地穿越马路。
在商场里逛了半天,收获颇丰。
我在男士专柜区给唐少麟买了一件休闲西装,一件风衣,一条裤子。
一八三的标准身材,很好买衣服。
而且,反正,他穿什么都不难看。
给自己买了一件休闲毛衣,看着喜欢,没有缘由,就买下了。
给大姐也捎了一根发簪,她向来都喜欢这种复古的东西。
等我拎着大包小包的服装袋,走出商场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多了。
走到马路上,我左顾右盼了一下,没有出租车,于是决定到马路对面去坐地铁返校,不过,地铁站还在前面,要走一段路。
我穿过马路,可能因为不是周末的缘故,马路上的人不多。
走到对面,我下意识抬头一看,心里微微一动,斜右方那个气派非凡的建筑物的三层,有个大幅标牌:P。Jensen律师事务所。
C市大名鼎鼎的一家事务所,以动作快,而嘴巴紧闻名,生意极其兴隆。
所以其上报率,如本地房产,日日看涨。
我只是注视了片刻,便转过头来,安静地继续往前走去。
我一边心不在焉地走着,一边有些费力地在随身的包里掏着硬币。
突然,我听到斜对面马路一声大叫,穿越了我的耳膜:“Chinese Doll――”
我吓了一跳,下意识抬头,一个张牙舞爪的洋鬼子兴冲冲地朝我跑过来。
我有些疑惑地看了看身后,没有人啊,他在叫谁?
看着他兴高采烈气势昂扬地向我跑来,我有点害怕,不会是神经病吧,我还小,还没有来得及享受生活,连国都没出过呢,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啊!
我急急忙忙想走开。
可是,洋鬼子的目标显然是我,他极其兴奋地指点着我:“you,you,you,chinese doll――”
真的是神经病,而且,高度近视,哪有人指着一个二十五六岁高龄的女人大叫中国娃娃的,除非脑壳坏掉了。
我更害怕,急欲想跑。
他一把拽住我,朝他身后大叫:“Richard,e on,e on,your girlfriend is here――”
真的真的是神经病啊,居然,还当街替别人乱认女朋友,我挣脱不开,急得都想哭了。
有人走近,一个高高大大的人影,而且,似乎,有点熟悉,我抬头一看,惊住了。
秦子默。
他正静静地看着我。
他的目光在我手上的男装袋上一掠而过。
而且,一把就把洋鬼子的禄山之爪拍掉了。
我是真的真的,完全愣住了。
洋鬼子依然很兴奋地在我耳边喋喋不休。
秦子默看了他一眼,他立刻就乖乖闭嘴了。
秦子默淡淡地说:“给你介绍一下,詹姆斯,我以前的同事,”他顿了一下,“雷尼尔的哥哥,来中国出差,刚到。”
我这才仔细看看那个洋鬼子,都怪刚才太慌了没看清,的确看着面善,只是,个子更高更壮,络腮胡更浓更密。
他转向詹姆斯:“这位是――”
詹姆斯兴冲冲地上下打量着我,急忙开口:“我知道我知道,你就是当年在McGill的时候,Richard桌上天天放的照片里面的那个叫汐汐的女孩子,他的中国娃娃――”
他在秦子默凌厉的目光下,渐渐消音。
我一时怔住,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当年,他在加拿大的时候,放我的照片?
可能吗?!
我脑子里一片混乱。
秦子默仍然凝视着我,淡淡开口:“急着回去吗?”
“呃,我――”我大脑仍然一片混乱,一时不知如何接口。
他的语气仍然淡淡地,有礼貌地:“我和詹姆斯忙了一天,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来得及吃饭,你要不急着回去,就一起吧。”
他的眼光有意无意,但极其敏锐地再一次掠过我手上的服装袋,然后,看向我。
我怔住了,我看向他清隽而略带疲惫的脸,和眼神中闪过的,一瞬即逝的光芒。
现在的秦子默,现在的这种场景,于我而言,是全然陌生的。
于是,我条件反射般连忙推辞:“不了不了,你们去吧,我还有事――”
他的目光倏地黯淡了下来,脸色也渐渐阴霾。
他将头微微转开。
一阵寂静。
突然,旁边的詹姆斯重重地咳了一声,一把抢过我手上的袋子,邀功般朝秦子默看看,对着我,用半生不熟的中文,十分郑重地:“汐汐,我刚到中国,你、应该、欢迎我,你们国家不是有一个、孔夫子、说过,有朋友,从国外来,你应该很高兴很高兴的吗?”
我无力。
这个詹姆斯,远远比他的弟弟来得巧言令色,而且,还懂得扮猪吃老虎。
看着他看似大大咧咧,十分纯朴的脸,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但是,我仍然还是那么站着,一动也不动。
有人走过来,轻轻牵起我的手,带着我过马路。
他的手,十分的温暖。
仿佛,还轻轻叹息了一声。
我整个人都是呆呆的。
半个小时后,我们来到了一个雅致的小餐馆。
名字也好听,观澜阁,和本地的一个景点,昔日的乾隆皇帝行宫同名。
古色古香的装潢,深棕色的仿古餐桌餐椅,用木雕花窗作隔断,墙上也用雕花窗饰作点缀,都是松竹梅之类,极洗练的图案,我虽不懂画,但看得出当初设计的时候是极花心思的,且整个餐馆看上去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我记不得我是怎么上了他的车,车是怎样穿过大街小巷,然后,是怎样停车,下车,坐在这个餐馆里。
我的脑子里完全是一片浆糊。
秦子默显然是这里的常客,因为,看上去十分干练的老板娘一见他就热情地迎了出来,一口一个“秦律师”的,秦子默一径平淡但有礼地和她寒暄了几句。
老板娘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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