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仰之间》第28章


你又合上了眼。 
你的家人赶过来,你爸爸冲到我面前,不由分说地扇了我一耳光。你穿白大褂的、当院长的妈妈跑来拉他。他们撕扯在一起,几个护士把我弄进一间病房。刀被拔下来,我撕心裂肺的疼痛却不是因为这把刀。 
他们阻止我去看你,但他们再没找我麻烦。 
后来我才知道,你那时候已经得了肺囊肿,烟抽得太多了,总是吐血。难怪他们说你生病了,原来你真的病了。 
高考那几天,我们才得以见面,彼此都不说话,你沉默得让我难过。最后一门功课考完,你过来要和我合影留念。你走在我前面,腰肢细得像柳条,随时可以被折断。我们来到学校的喷水池,班长给我们拍下了我们认识6年惟一的一张合影。 
我不敢正视镜头,只在池子里看你的倒影,你背面的倒影。 
想不到,那居然是我们最后的合影。最后的,此生不再的合影。 
“再见”的意思原来是“再不见”。
胭脂非福5
乱条犹未变初黄,依得东风势更狂。解得飞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大将筹边尚未还,湖湘子弟满天山。新栽杨柳三千里,引得春风度玉关。 
这些诗句渐渐被柳城人所遗忘,人们的记性总是太差。怀念柳树显得多余,连怀念亲人和爱人都是吝啬的。 
飘飞纷扬的柳絮,缠绵而又轻柔地招摇着,漫天轻舞;那种枝叶烂漫,泄露春色的景致终于不再。 
这是个华丽而糜烂的城市,并将越来越华丽,越来越糜烂。其实很久以前,这里真的有大片大片的柳树林,毁灭它们的是生活在这里的人。城市无限地延伸,郊区变成市区,农村又变成郊区。 
我不知道这里还有什么值得留恋,我是应该走了。 
人妖说的对。
胭脂非福6
你的手袋、胭脂和那个叫“小抛”的红色玩偶。 
你的身体、容颜和那些将零落的飘摇往事。 
你们一起被我搂在怀里。 
黑暗里,我只看到自己烟头的红光,只闻到从那个桃木胭脂盒里散发出的淡淡幽香。我问过自己为什么不能爱你,事实上我一直在问。从遇到你那天,你的短头发在空气里轻轻掠过开始,我就明白我们是无法交集的两条平行线。我们是不一样的孩子,柳斋,而我们又是多么相似的孩子啊。 
我的窗户外面是肮脏的民生巷,走出巷子能看到华灯初上的城市繁华。而那繁华离民生巷到底是遥远的,不可企及的。它把我禁锢在最底层的卑贱里,而我始终不肯抛弃自己身上笨重的蜗牛壳。步步艰辛,失去,再失去,已经不习惯得到了。 
我知道有首歌,歌词里说道:再也不能这样活。我知道,我知道我再也不能这样活,但是我应该怎么活呢?像你一样拼命去追求吗?像你一样决绝吗?柳斋,我可能做不到。惟一可以向你保证的是,我也要走了,离开这里。我不会死的,我是只九命猫,我的命很下贱,可生命力很强。我没有想过死,死多么愚蠢。 
柳斋,你多么愚蠢。 
我知道的是,若我众叛亲离,只有你还笼络我,你巴不得我众叛亲离;而你不知道的是,若你千夫所指,只有我还袒护你,我见不得你千夫所指。到了头,知道和不知道已经没有区别。 
小抛,红色的身子,黑生生的眼睛。它一直微笑,从它遇到你那天起,它的笑容就没有改变过。它在玩具摊上被你看中,装进你的手袋,随着你的死亡它沉睡三年,然后它被塞进我的旅行袋。 
我不会让它沉睡了。
后 记(1)
择在春天动笔,那时,我身处长江之滨。草长莺飞,雨丝风片;闲散的人群、轻软的方言,熙熙攘攘里另有一份安静。如果说写作一定要天时地利人合的话,那么,我已经嗅到了灵感的味道。 
写下了一段不美满的爱情,枝蔓分离,并在破碎的爱情里观望同样残忍的亲情;写的是少年和少女的故事,同时用文字追溯到他们的长辈。故事其实是写生存,而爱情,在生存的重压下残喘挣扎。 
有位朋友说,这是吓人的小说。至少他不肯相信这出自我的笔下,他以为我就应该是写情色男女的。我写情色男女时他便足够地惊讶,突然写起青春的残酷来,他更加无法接受。他说我是那种表情柔和的女子,这文字和长相他组装不起来。 
一个女人说,她看这小说看得要吐,要恶心,因为过于阴暗,没有温暖。 
还有人说;“离子,你找个坟墓,迅速把自己给埋了吧。” 
不够温暖的东西我也不喜欢。尝试过写温暖的文字,结局美满,皆大欢喜。而我无从下手,我对幸福把握得不好。 
有很多人来不及说再见就远去了,漫漫长路,好像留下我独自行走。因为孤独,开始喜欢自己和自己对话。当只剩下夜的黑时,寂寞精密地布置在我周围。总觉得我要为自己找一个出口,可是一切徒劳。看着水杯里漂浮的茶叶没有头绪地进行生命最后的舞蹈,我会轻轻地叹一口气。 
许多年过去,许多人和事改变了。 
见过太多生离死别,开始麻木。 
其实我对所有的离别真的都已经麻木,我开始喜欢独自离开,或者我能够接受任何人从我的生命里抽离出来。我的幽怨没有底限,变成对生活的坦然。放纵思绪,我用文字表达,毫无保留。 
故事里的少女选择了跳楼自杀,少年说:“你死得好!”这样四个字足以把他的感情集中起来。若人世间没有了希望,他甚至觉得死会是她惟一的解脱,他尊重她的决定。他给不了她想要的爱,他从不怀有“爱”。爱对他来说,相当奢侈。 
爱本身就是奢侈的。年少的爱则注定要遗失。 
那个时候,我们吃三块钱一份的快餐都要笑出声音。在拥挤的快餐店里,他越过形形色色的人,捧着两碗白米饭走过来。饭的质量很差,数量很足。米汤倒也浓稠,饭后饱饱喝上一大碗。听到他打的饱嗝,我有满足感。 
我们很穷,一对穷学生。无法自主和独立,说的就是金钱。没有足够的钱买想要的东西,所以发誓努力念书,上大学,工作,结婚,生孩子,得到一生的衣食无忧。 
没有什么比这更伟大的志向,觉得我们自己已经够伟大。爱情伟大,爱情里的他和我都不寻常。 
他给我买一块钱一杯的瘦肉丸,还有五毛钱一串的烧烤,一个玳瑁发夹和一件红色的小棉袄。我许诺要为他织一条围巾,为他绣一个枕套,这样的诺言我却没能给他兑现。 
但我确信我们是快乐的,忧伤也是做做样子。“少年不识愁滋味”,我们哪里会读得懂真正的疼痛? 
和他分开后的很长时间里,我都在想,我把幸福都挥霍在了他的身上,剩下的日子也许只有不幸了。做事情不去计较后果的人,到了最后,是作茧自缚的哀伤。 
年少的相爱,它不被拥戴。很滑稽的是,我跨过“成年”的门槛后,看到各种对中学生早恋的调查,也会在网络上投票,要么支持,要么反对,我居然选的是反对。他们拍到街头接吻的初中生,写实一位早孕的高中女生,如此种种,反复说明着早恋的危害性。我认同,我说:“我顶!顶得头破血流我也要去反对。” 
谁没有年少过?年少的时候我们手上都有张信用卡,能让我们无限度地透支幸福。便是我的父亲,那个白了双鬓的和蔼老头子,他年少的时候也是唇红齿白、意气风发。去校长室砸学校的公章,骂所有的老师“臭老九”,博得无数女孩的崇拜。可是到了以后,所有的账单就都来了,你才会发现你的时间和感情花在了某个人身上,而那样的时间和感情是一生中最充沛的。那个人走了,你独自拿着账单,零落而感伤。 
我们长大着,摔倒、碰撞,把所有傲慢不羁都丢弃,在人群里混迹,进而平庸。上班、工作、挣钱、买房、买车、结婚、生子……谁还能去怀念那段年少的感情呢? 
青春爱人来得匆忙,去得也匆忙。在时光的交错和人事的变迁里摇曳着,终于要如一片晚秋的落叶坠地化泥。 
写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已经身处北京。一场初夏的暴雨刚刚结束,天气有点凉,那种湿润的感觉让我神清气爽。伸了个娇俏的懒腰,然后关闭电脑,尘埃落定。 
我曾经深陷在这个我自己构造的故事里,无法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