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恋爱的季节》第29章


然而,以那美妙一晚为界,苗苗对我的亲密态度和之前有了天壤之别,等我从最初几天不能自已的陶醉中慢慢冷却下来,一丝不祥的预感开始悄然升起,慢慢爬上了心头—事情确实有点不太对劲儿,尽管我一个劲地劝自己别老瞎琢磨,我还是预感到苗苗是在刻意切断和我之间的联系。我开始想起那天清晨我们分手时她眼神中的冷淡,开始想起她和我提到过她正在混着的男朋友对她有多么体贴入微……越想越远,直到心头终于塞满一团乱麻。我颓然扔掉那本儿在手里攥了半天却一个字也没看进去的破书,抄起躺在面前坚持着无声无息的手机,起身离开书桌,决定到外面去走走;把心中的混乱念头儿全部扔向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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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街道上弥散着冬天的明亮温暖,初感舒适,细一体会却还是一片冰凉。我搭上辆公共汽车漫无目的地向西游荡,半小时后回过神儿来一瞧,街道两旁的幢幢建筑立刻告诉我已经来到了无比熟悉的灯市口。我下了车,走到路口一拐弯,钻进了一条毫不起眼的曲折胡同,胡同的尽头寂静地矗立着那扇斑驳破落的大门—这儿是我的中学,陪伴着我和我的朋友们度过了整个鲜活放肆的年少时光,直到我们自以为已经长大成人,在那个炎炎酷暑中一哄而散。我在大门前徘徊了片刻,终于放弃了再去里面转转的念头儿,转身走出胡同,沿着枯木林立的大街接着往下走,几分钟后又来到了我的小学门前。门口淤积着档次参差的各色汽车,提醒我年头已经不知不觉地快要走过2002。十多年前,就在同样的地方,每当放学后那辆牛逼烘烘的漆黑“皇冠”缓缓驶来,接上我们班里那个最娇气好看的女孩儿扬长而去时,我们都会窜出路队,扯下脖子上的红领巾,一边挥舞一边对着车屁股大声起哄。我顺着狭窄破落的胡同继续走下去,任凭着惯性的推动,知道自己马上就会来到那个低矮阴暗的大杂院门口,那儿是我住了将近20年的家。 
家—小学—中学,18岁以前,我全部的生活范围就局限在这片儿方圆不到一公里的老城区中间,那时候,我觉得北京似乎只有这么一片大小,可以任我无忧无虑地来回驰骋—世界就这么大,一切均不在话下,有什么可担心的? 
穿梭在错综复杂的条条胡同中,我走累了,坐在路边随便停着的一辆自行车的后座上看着太阳慢慢西沉,感觉到傍晚的冰冷正在悄悄袭来。我把羽绒服的拉锁拉到最高,从兜里掏出一根儿“金桥”点着,嘬进一大口,然后缓缓吐出烟雾,突然想起了小时候那些窝在胡同角落里偷偷抽烟,中间还要不时东张西望,唯恐被家里人发现的日子—我再也不用顾忌小时候那些看得比天还要大的种种麻烦和严规铁律了,它们已经变得完全不值一提,因为,我长大了。 
不幸的是,长大了这件事儿在我眼中却再也没有了往日那层耀眼的色彩,它并不如我小时候想象的那般无拘无束、随心所欲,恰恰相反,它只意味着我从此将与为数更多、质量更高的迷惑和烦恼相依相伴,并且,难于摆脱,只能独自默默承受。 
我明白,生活如此,没什么可抱怨的,好坏我们都要全盘接受,就是这么简单。只是,那一刻,坐在那条到处散发着熟悉气息的幽暗胡同里,坐在那片我曾经充满着美妙幻想生活其间的地方,我确实感到了沮丧,真的,我沮丧极了。 
2002年11月27日 星期三 
我醒过来的时候,苗苗正面无表情地睁着那双大眼睛,仰望着头顶的天花板,也不知道那儿有什么好瞧的。我侧过身亲了一下她的脸庞,她稍一躲闪,我的下巴就从她细腻紧绷的肩膀上滑了下来。 
“醒啦?” 
“嗯……几点了?” 
“快七点了,我正想叫你呢。咱们走吧,我得回家去换套衣服,然后上班。” 
“还换什么衣服呀,你昨天穿的那身儿不是挺好的嘛。要我说,还不如抓紧点儿时间咱们……” 
“去,滚蛋。”苗苗行动敏捷地下了床,一边胡乱往身上套着衣服一边对我说:“你走不走?再不动弹我可先走了啊,没工夫跟你瞎贫。” 
我们衣帽齐整地并肩走出“宫霄”大厦的玻璃转门,太阳还没出来,清晨的天空阴沉寒冷,我张嘴吐出一缕哈气:“咱们去路口打车?” 
“你别送我了,我自己回家。”苗苗低着头,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她有点儿情绪低落。 
“别呀,一块儿走一块儿走。” 
“真的,真不用你送我。”她终于抬起了头,看着我的眼睛,眼神中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漠和不耐烦,让我的心里一动,突然感到面前的这个姑娘重新变得陌生。 
“那……好吧。” 
我们谁都没再说话,默默在一分钟里面走上大街,苗苗急匆匆地伸手拦下一辆出租,像是要赶紧逃离出这片悄悄蔓延在我们之间的尴尬。打开车门的一霎那,她回过头看了看我。 
“怎么啦?”我快步赶到她身前。 
“嗯……没什么,走了,BYE…BYE。” 她终于露出一个甜丝丝的笑容,朝我摆了摆手。 
“有空电联。”我冲着她钻进车厢的背影喊了一声,她没再回头。 
我看着那辆紫红色的“夏利”出租渐渐走远,转身独自穿过喧闹拥挤的东大桥路口,在繁忙的上班人群中悠然前行,不紧不慢。我不用上班,不想看书,也懒得去驾校,就是说,我总是这么无所事事,不知道该如何打发掉漫长的一天,这是我每天醒来后都首先要面临的问题。但是,今天不太一样,今天我不再那么空虚无聊,我很充实,只因为一个理由—我的心头装满了那个刚刚从我身边离去的姑娘。 
我一直走到朝阳医院门口才停下脚步,在马路对面找到一个小饭馆儿,点了一碗炒肝和三两包子,瞬间消灭,片甲不留,仍然意犹未尽—我说的不仅仅是早点,还有我和苗苗一起混过的整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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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趴在案子上猛地一下把紧紧贴在前方的三角形球堆击开,看着五颜六色、光滑簇新的十六颗球在平整的绿色台泥上四下撞击滚动,绿色的6号最终钻进了洞眼。我看了看整盘球势,擦上翘儿粉,低下身继续击球。先是两记轻缩枪把球台中间的绛7和紫4打进中袋,然后,高杆吃一库推下了右手下方的橘5,把母球甩平留下角度,翻头再用中杆左塞薄下了守在袋口的黄1,并顺利敲起了贴在梆上的红3—红球一活,这盘有戏!我定了定神,又上了点翘儿,低杆右塞把红3片入中袋,让母球尽量往上提,找到了球台上方被黄9挡住了一多半的蓝2,留下一个角度有点儿刁的长球—不怕,这正是我的强项。果不其然,我球杆一送出去就知道有了,蓝2听话地脆下底袋,母球趁势吃库反弹冲开了缠绕在黑8周围的几颗花球,把它完全暴露了出来。现在,黑白两颗球的距离不远不近,面面相对,直如弦绷,我抬起头冲身后的苗苗笑笑,看见她朝我一撇嘴: 
“姚远,太欺负人了吧,你还让不让人玩了?” 
“不是,不一杆儿搓了你我怕你不服。”我说着话,一个定杆,黑8暴下底袋—收工。 
实际上,以我的台球水平,一杆清台的机会并不时常出现,尤其是像今天这样的轻而易举、一气呵成,更属于难能可贵,我想,这还得归功于被我斩落马下的对手,我是指苗苗。 
不知什么原因,昨天晚上来台球厅玩的人特别多,我们俩等了足足有半个钟头才等到张台子。在一片昏暗暧昧的灯光里,我和苗苗亲密地坐在吧台前的松软沙发上轻轻聊着天等候,我们的脸几乎贴在了一起,能够轻松感受到对方温暖的呼吸。说着说着话,我自然地把苗苗的手抓在了自己手中,那只光滑削瘦的手有点儿冰凉,静静地在我的掌心里停留,并没有丝毫要抽离的企图,这让我感到特别的舒服。我就这么一直握着她的手,过了一会儿,又把她纤细的手指拉到嘴唇边轻轻亲了一下,然后,我看见那只手一下子从我嘴边离开,轻抚上我发烫的脸颊。我抬起头来看着苗苗,她正弯起嘴角冲我露出笑容,我得说,那真是一个天仙般的笑容。 
受此笑容鼓舞,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我像磕了药一般亢奋,球桌上的表演也顺风顺水,有如神助。当然,如此区区小事,并不必麻烦什么神仙,只需我身边的这个姑娘稍稍配合一下即可。事实上,苗苗昨晚的表现也足够让我满意,我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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