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驸马大多爱争宠》第85章


他是最没有资格站在她身边的人,也许这一生他都将被羁绊,只是心却是空虚的犹如没有,像是被人生生的剜去了一般。
待到秦明月一觉醒来之时,窗外细雨蒙蒙,比昨日更有气象,只是身边却不见了青狐的踪影。屋内犹有余香,床头轻轻压着一张字条,墨迹未干,上书几行狂放的字体:”小轩轩早安!昨夜迷情,终身难忘。可是你我身份有别,青狐一届乱臣贼子,自知不配,特附上卿所需之物。师父待我恩重如山,若是卿念旧情可否饶她一命?君拜倒谢恩。他日相见若成陌路,望卿千万不要手软。拜别,段玉擎绝笔。雅号青狐。“
原来青狐竟然叫做段玉擎,段姓虽然常见,可是外祖曾做过大丰朝兵部侍郎的却只有一人,那便是那位刚正不阿,与孟丞相当朝对峙的唐侍郎唐相如,其女唐如烟,远嫁南诏国。她虽然料到青狐系出名门,却也没想到会是这样显赫的南诏世子。
那么他身份如此尊贵,怎么会沦落到与邪教为伍,实在让人费解。
秦明月看着手上的邪教总坛地形图,喟然一叹,想想青狐绝色容颜,情动的模样,昨日枕边的浅吟低语,便如这蒙蒙烟雨般,似梦似幻,梦境一场。
即便是他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份,却仍然给了她地形图,越发让她觉得再也放不下他。
她无论如何都要将他带离邪教。
第二十六章 巧遇奚临风
彼时,跟踪姜兴德父子的涂白派人回来禀报,那父子二人一离开知府的宅邸连家都没回,直接御马出城去了。到了城西外三十里带上守卫苏州的一万精兵,往西绝尘而去,估计是与邪教汇合去了。
秦明天沉着的听完,一双剑眉微微皱起,赶紧命人找来了附近的地形图。这姜兴德虽然是个不足挂齿的小角色,也被他着力控制起来。可是那一万精兵里却也有一千精兵是他的嫡系部队,若是一个不小心没控制住,怕是要酿成大祸。
“这苏州往西是一片山林,地势险峻,易守难攻,是姜兴德的一大选择。再往西就是一个叉路口,左拐是上京之路,不出七日便可到达京城,可是此时怕那位少年将军已经领兵在路上,他此去无疑是送死。此路不可取。而右拐却是一个小县城,虽然小,却是前朝的罗友旺罗将军的驻地,周围环城吊桥应有尽有。虽然也是个好去处,但却是昭陵王的管辖范围,他若是敢收留他们父子,便是公然与朝廷抗衡。据我所知这些年昭陵王虽然暗中有所动作,但是实力不足,他应该是不敢轻举妄动。”孟青分析的头头是道,罢了还用手指臆测了一番距离,对于自己的第一个猜测有些动容。
殊不知,那一边山林正是邪教的总坛,而总坛后方的小村落里,秦明月正纠结着如何将地形图送出来。
若是她按照原路返回,靠着两条腿,怕是两三天都走不到。
是以,她不得不出重金聘请当地的农户,拉了一辆老牛车送她回苏州城。
老牛车走得极慢,也十分悠闲。半个时辰内,竟然一直保持着那个速度,从来没停下来,也从来没加速。一开始,秦明月还有些着急,可是到后来,知道急也没什么用。干脆仰头躺在牛车上,看着湛蓝的天空,咬着一根狗尾巴草,眯着眼睛睡觉。
一辆牛车,两个大活人走了一上午,才走了不到二十里路,看着远山一片没有尽头,秦明月彻底的死心了。
于是拉住牛车,打算喂喂牛,顺便喂喂自己。
她悠闲的晃到一个茶棚前,要了一壶茶水,两个白面馒头,一口一口吃得没滋没味的。不过好在她前世受的教育好,从不浪费一粒粮食。是以她忍着快噎死的危险,就着茶水将这两只馒头吃了下去。
她交完了钱,正准备上马,却发现迎面一阵尘土飞扬,脚下的土地犹如地震般微微颤抖。小茶棚的主人一个惊慌,赶紧藏进了桌子底下,显然对于这样的阵仗是没见过。
虽说秦明月也没见过,但是此时不是显示涵养的时候,她身份特殊,身上又藏着重要的地形图,是以还是躲躲的好。她闪进小茶棚的厨房,从那口烧水的大黑锅上抹了一把黑灰涂在脸上,又细心得将手和脖颈都抹了抹,直到将老乡也看得十分不忍的时候,这才住手。
而此时,那一伙兵马已经飞驰到眼前,那些兵勇一股杀气袭来,虽然端的是风尘仆仆,却也令人看了不寒而栗。显然这群人是经历过血腥场面的老兵了,而且看着一个个身材魁梧有力,脸膛发黑,估计是久经沙场,暴晒而至。
而苏州这样的南方,兵勇都擅长水路,虽然各个也是精神抖擞,可是毕竟照着这群兵勇来看,还是显得纤细了很多。
秦明月只一眼,便看出这群兵的与众不同。进而想着,是不是父皇听说了什么,从京城调来的兵马。
可是从京城到这里,若是快马加鞭还需三日,若是兵马辎重加起来少说也要七日。而她出事的时候不过是两日前,难道他皇帝老爹有未卜先知的本事?
秦明月有些迷惑了。
这一队人马显然人数不多,而且还都是骑兵,大约不过三千左右。只见一路上旌旗招展,那黑底白色镶金的大旗上赫然写着一个大大的‘奚’字。
只是眨眼间便到了眼前,秦明月的脑海中还停留着那一面大旗。还在猜测这支队伍到底是谁的人的时候,一个大兵却是猛地嘘声拉马,昂首阔步的站在茶棚前。
一把洪亮的略带沙哑的嗓音响起,“喂,店家来两壶冰茶水,我们奚将军要解解渴!”
那大兵长得虎背熊腰,满脸的黑胡茬,一双虎目不怒自威,居高临下大刀阔斧看起来十分可怕。那胆小的店家早已经头一歪,眼一翻,昏过去了。
“喂,没用的东西!”那大兵不屑的瞥了一眼那昏倒的店家,十分生气的说道。他本应该可以自己下马倒水,可是偏偏将军说了不准停留,马上赶到苏州。是以他不过是想节省点时间罢了。
他眼睛一扫,正看见黑煤球似的秦明月,长得瘦不拉几的,倒是一双眼睛贼亮贼亮的看着他们,似乎还很激动。
“喂,你叫什么?来给我们将军提两壶水来,赏钱绝对不少!”说着,那大兵大手一甩,将一锭碎银扔在了桌子上。
秦明月一愣,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那锭银子,心想着,奚临风真是不会过日子,这锭银子可是顶的上普通人家一年的口粮了,他竟然只买了两壶水。
“还不快来!”那大兵见她一副见钱眼开的模样,不由得冷哼一声。
秦明月猛地回过神来,伸手快速的拿起银子,露着一口小白牙,乐呵呵的提了两壶水,送到了这位军爷面前。
那大兵看也不看她一眼,一只手抄起两壶茶水,直接跑到了队伍的中间。
秦明月伸着脖子看着那大兵直奔一个年轻的将军而去,此人带着银盔白甲,脚蹬黑色战靴,身背一把长枪,虽然看不清脸色,可是从那熟悉的动作中,秦明月仍旧一眼可以看出,这家伙正是奚临风。
要说如何判断,还要靠那时几位驸马有事无事的跑来蹭饭,秦明月面对那么多的美男,虽然不能吃,却能看。奚临风的这双手孔武有力,特别是骨骼轻奇,青筋突出,十分性感。而且在他的右手小拇指接连手背的位置上,有一个十分奇特的棕色胎记。由于位置太过奇特,再加上形状可爱,长在那双手上反差极大,是以她记得十分清楚。
刚才她还想着如何回苏州,就碰上了奚临风。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她正可以搭个顺风马。
只是该如何才能让奚临风答应带她回去呢?
奚临风这个人看似不言不语,你说什么都喜欢反驳,看起来好像很好说话。可是固执起来,也颇为让人头疼。
“这位大兵哥,不知道你们此去所为何啊?需不需要一位领路人啊?”秦明月凑近边上一位看起来十分木纳的兵勇,谄媚的说道。
“走开,凑什么热闹!”轰的一声,那兵勇一嗓子险些将秦明月惊呆,真是什么人养什么兵,和奚临风那一鸣惊人的脾气真是像。
可是她既然开了头当然不会临时退缩,当即向后退了一步,却是仍旧笑嘻嘻的说道:“诶,大兵你也太无力了吧?我好心好意的想帮你们带路,不仅不知道感激,还吼我。别怪我没提醒你啊!前面就是一片山林,里面都是山贼,又有高人摆下了奇门遁甲,阴阳八卦阵,没有熟识的带路,你们即便人再多也出不来。”
那大兵轻蔑的看了她一眼,似乎对于她的夸大其词不屑一顾。
“喂,你这小哥还是该躲哪去躲哪去,什么钱你都敢赚,活疯了吧?”另一个兵勇似乎倒是很爱说话的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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