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蜻蜓》第39章


已经来不及等到回答,他们将我塞进了车里。 
车渐渐远去,我回头看着那栋熟悉的建筑物渐渐落入尾尘,欲要叫停车留下,心里却又想到原来Sam仍然没有将我丢弃,终于没有叫出口,徒留下对前路未知的忐忑和无奈。 
不知道Steven从美梦里醒来,看见昨夜还说着愿意嫁给他的女人,天亮后突然不见了,会怎么办?
路过蜻蜓26(1)
26.我也知道,我眼里光芒万丈的钻石,其实是她手心里扎肉的玻璃。 
当天晚上我就到了香港,被临时安置在一家宾馆里。我的手机被临时保管,他们说是处于安全考虑。 
这一切都在Sam的秘密安排下。 
抵达香港的第2天晚上,Sam就按响了我房间的门铃。 
进屋后他并没有马上关门,而是用手示意我出去张望一下。我知道他要防范什么人。一如他一早就告诉过我:如果他只是一介默默无闻的平凡男子,也许可以陪我玩一切游戏,私奔也好,赴汤蹈火也好,甚至饿饭流浪都不过小case而已。但是他不行,他是生活在大众视野中的明星,所有浪漫情节只能生存于镜头中。凡人换新爱叫做追求真爱,明星则涉及道德伦理问题,严重的会遭受舆论拷问。因为他必须成为大众的榜样。而我只能以某种形式活在他的世界里。 
他在沙发上坐下,两肘支在膝盖上,看着我,语重心长:“我要对你负责。” 
他的表情很平静,丝毫看不见曾经的柔情眷眷。 
“什么意思?” 
“明天我会带你去见莎伦。” 
“见她?你是想?”我站起来。 
“坐下。”他摆手,“你不要误会,她对我一直都是有恩的。没有她,不会有我的今天。希望你能够理解。” 
他以前从来不会这样对我说话的,也许有类似的语句,但绝对不会用这样的口气。 
“这个我知道,连歌迷会都知道。”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蜻蜓,还记得你曾经问过我一句话?” 
“什么话?” 
“你说,如果我不是天皇巨星,可否只与你一人白头偕老?” 
“是的,我渴望我们可以一起去东京看日出,去米兰喝咖啡,去开普敦看风暴……但现在我知道,这是奢侈的梦想。你选择莎伦,才符合这个社会的主流,你必须时刻要关注歌迷的目光,他们不希望你喜新厌旧。” 
他听完我说的话,眼睛里略略恢复些神采。但他又不确定地说:“你真的是这样想吗?” 
我苦笑一下:“这不是你或者我怎么想的问题,而是你周围的人怎么想的问题。这样的道理我都明白,你会不明白吗?” 
已经听说某正闪光的女星为某品牌代言,获得7位数的酬金,合同之外,还有不知道口头还是书面约定,总之规定,在代言期间,她不能嫁人。为了钱,她忍了。 
连半红不红的姜育恒都只能秘密结婚,全因为那“孤独歌王”的帽子。为什么如今的观众歌迷,就容不得偶像结婚或者为爱出轨? 
结婚应该是俗人的义务,言情小说及电影里,未婚男女比较多,专心致志只谈感情,从来不知道厨房的油烟很难洗,厕所的下水道会堵,以及被子睡久了老不晒就会发霉这回事;我们喜欢的人,容不得他们身上,有潮湿被窝和洗锅水的气味。容不得他们,会做出各种类似陈世美的行径,他们是我们的道德典范,理想主义,是从影视里延续到生活里的某种梦想。 
而现实中这愿望显然无法实现,怎么办?只好寄希望于偶像。看,那边有个人,英俊,洒脱,内心孤独,至今未婚,多年恋人,只得一个,他会对她专情,将来必定对我也是。至少,他还没结婚,我们还有希望…… 
连鲁迅也说过,杀死阮玲玉的真正凶手,从来就不是张达民或者唐季珊,而是一群Fans伙同媒体。 
所以,Sam处处隐瞒他同莎伦一早就结婚的事实;所以,他处处回避与我的点点滴滴。 
我突然开始痛恨起我的同好,甚至汗颜于自己当年的疯狂。 
可是我怎么可以苛求那一群热血青年,理解我如今的心情?他们都是Sam真正的衣食父母。有时他需要他们,比需要我更甚。 
他注意到我的失措表情,慌乱神情,便揽过我的肩,用安慰的语气说:“我会安排好一切的。”然后,走。 
他没有留下过夜。他清楚地知道,什么场合该做什么。 
连一记吻都没有。夜很凉。 
有的时候我忍不住怀疑,在上海西区公寓里的他,和在香港酒店里的他,是否同一人? 
拿起电话我要联系Steven,无论如何,我要告诉他发生了什么。我不可以让他一个人在慌乱与猜度中伤心难过。 
可是对方告诉我这个电话没有开通国际长途。服务台的小姐很客气地告诉我,可以立即帮我开通,电话费打在房价里一起结。我想了想,终于放弃。 
失眠到午夜,我才能浅浅睡去。上午8点多就被门铃震醒。披上睡袍去开门,以为是来问是否要清洁的女工,却看见莎伦端庄秀丽地站在那里。 
这是我们第一次真正的面对面。娱乐八卦上的“大婆VS二奶”。 
“你好,进来坐吧。不好意思,我还没来得及洗漱。”我把门开大,然后慌忙跑进屋里先开窗通风。 
她不紧不慢地走进来,找了个单人沙发坐下。35岁多的女人,鼻子上架着一副金色珐琅眼镜。身上是日本风格的套装,没有牌子,一看就是在巴黎皇后区的专门店定做的。她的手里提着LV的最新限量款皮包,十分高贵矜持。 
“朱小姐,你身体不方便,不用招待我。”莎伦很客气。 
我笑一笑,请她容我去更衣洗漱先。她同意了。
路过蜻蜓26(2)
刷牙的时候,心里有些别扭,想,我做这些是我私人的事情,为什么要她同意?难道就因为她是Sam得罪不起的明媒正娶吗?这样忿忿地想着,不觉攥紧了牙刷,用力,一阵刺痛,拔出牙刷看,上面有一小块牙龈血…… 
眼泪就这样不自觉地下来了。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的我,变得越来越容易哭泣。 
我坐下来的时候,她盯着我身上明黄色的毛衣看了很久。 
“你很漂亮,朱小姐。难怪Sam那样钟情你。”她微笑着说。眼睛里充满善意。 
“请叫我蜻蜓。”我也笑。如果她是厉害的精明女人,下面开始的对话也许对我来说,会处境不妙。但她恰恰是温和的,似乎十分低调。几乎让我愿意相信媒体上所宣称的她是——“只要一有镜头在面前出现,她便自觉退出Sam身边”的女人。如果Sam是歌坛上的所谓“天皇”,那么她才是真正的“天后。” 
现在我们挨得那么近,而我曾经就是记者。 
“朱小姐,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好吗?”她说,一只手轻轻地拍了拍我放在大腿上的手。 
我点点头。 
“你身上的这个孩子,真的是Sam的吗?”她这样问,让我的心,突然咯噔了一下。我想起老套电影里的老套情节,男人的结发妻带着巨额现金或者空白支票前来,准备以最傲慢的姿态让小狐狸精狼狈滚蛋。 
“为什么要这么问?” 
“呵呵,千万不要误会,你知道坊间已经有传闻。而且,大家都知道,你一直都是别人的女友。” 
今天这样的局面,让我可笑地想起某部八卦清宫剧里,正宫皇后居高临下,对着一个小妃子的架势。 
“没关系,我能理解。我知道我说什么,别人都不会相信。我现在只说一句,那个男人,是我的一个普通朋友而已。我想Sam不会不知道。”我笑。 
“我相信你。”她微笑地点点头,姿态更加优雅。面对这样的回答,我反而不知道该如何说下去。 
“蜻蜓,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她说,眼神明亮,但让人看不到内心。我的心再度咯噔一下。是意外。我几乎要怀疑,她是想跟我谈笔生意。或者说,早已经失意于Sam的她,除了恩情,再得不到他的爱情,但她还必须是他糟糠的妻。我也知道,我眼里光芒万丈的钻石,其实是她手心里扎肉的玻璃。 
许多年后我或许会明白,但一切且留待许多年后吧。 
中午她在浅水湾请我吃的饭,虽然谈的过程中,多少有些隔膜,甚至轻微的尴尬。她始终满脸笑容,完全想明白了的样子。 
这不是一场交易。她传递给我的信息是,Sam完全是因为钟情,才决定让她来接受我的存在,而作为家中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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