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刀足球》第2章


“那一刀出手的部位显然很低。”?
难道你不觉得这是古龙所留下来的一个最大的疑点吗?以手发刀的寻欢飞刀出手的部位显然是不可能很低的。而且你应该明白,在上官金虹与寻欢那样的顶尖高手的决斗中,上官金虹是绝对不会给寻欢弯一下腰从一个很低的点出刀的机会的。寻欢也不会躺在地上发飞刀,他从来没有这么玩过。武学里只听说过有地蹚拳,没听说过有“地蹚飞刀”。
“那一刀的出手部位显然很低。”这根本就不合乎逻辑。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好了,就跟着我来进入这个故事吧!看完了,你心中的疑团就会彻底地解开。你就会知道上官金虹究竟是怎么死的了。
我们那个时代使用的是古汉语,这个故事如果由我本人执笔的话,习惯了现代汉语的表达方式的读者也许会不习惯,造成沟通上的困难。我找到了一个叫做黄天阳的家伙,由他来主笔,把我们的故事写成一部小说。
他的笔名叫做“闯入城市的狼”。
飞刀与两大美女(一)
说到这个故事就不能不提到长安。长安是大唐王朝的京城,天下首善之地。是大唐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用21世纪比较时髦的说法来讲就是,长安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
长安是繁华的,长安的繁华具有一种海洛因式的吸引力。红男绿女们如飞蛾扑火一般义无反顾地投入长安的怀抱,投入长安的灯红酒绿与纸醉金迷。他们追逐着名和利,希望成为一个上等人,住豪宅,坐名轿——当时没有小车,只有轿子。最民间最豪华的就是十六人的蓝漆大轿,在当时的长安这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就好比是今天的奔驰或宝马。在交通工具上平民百姓混到这个地步也就算是到头了。32人以上的加长型黄漆大轿那是皇家专用。一句话,得有贵族血统。那玩意儿有点儿像今天的劳斯莱斯。
说这个并不是废话。这个细节我必须得交待清楚。在后面的故事里你就会明白,对16人的蓝漆大轿仙儿她有着怎样的一种渴望,疯狂的难以竭止的渴望。
长安是浪漫的,李白、杜甫、白居易、王维、贺知章,张旭……
多少惊才绝艳的大才子曾经在长安留下了他们的事迹啊!李太白醉草吓蛮书,酒意中令杨贵妃磨墨,高力士脱靴,这是何等的豪情与狂傲?初唐四杰中的王勃王子安,在长安城送别好友,写下了“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的千古佳句,何等的温馨动人啊!后来他更是凭着《滕王阁序》永铭文坛青史。“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拷,简直是太妙了。我想“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句话说的就是王勃的《滕王阁序》这篇文章。
总之,长安是一个极其繁华而富于浪漫气息的城市。在这个迷人的城市里发生了太多的故事,大事!
比如说,阿飞和李寻欢与上官金虹和荆无命的那一战。比如说,大唐作家协会副主席百晓生先生那本不朽名著《兵器谱》一书隆重的首发仪式。比如那次林仙儿参加的大唐第六届诗词作品演唱大赛。比如太宗皇帝李世民为了登上皇位而发动的玄武门之变。长安永远都不缺乏精彩,长安总是会发生一些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情。长安是一个轰轰烈烈的城市。
然而,对于阿飞而言,长安曾经是一个温馨的城市,在那儿曾经有他一段最初最美的爱情。最纯洁的爱情。是的,在这个年代,纯洁的爱情已经不多了。一切都太残酷,太现实了。
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希望生命就可以永远那样,永远都可以跟晶莹在一起。一生一世。
晶莹这个女孩子简直是个独一无二的奇迹,对人生她有着一种远远地超出她的年龄的豁达,淡泊与超然。有时连阿飞都难以明白,为什么她在物欲方面一点儿都不像别的女孩子那样的充满了渴望与贪婪。有时候阿飞觉得,除了爱情,她对人生简直就是无欲无求的。这一直让阿飞很奇怪,直到她临死的那天。真的,像晶莹那样的绝色佳人是本可以很轻易地获得最高层次上的物欲享受的。但终其一生,她都没有去追求那些东西。
从这一点来说,晶莹与仙儿是截然不同的。虽然说她们都是同样的美丽,是顶儿尖儿的美女。
晶莹姓萧,萧十一郎的萧。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萧。
在长安,阿飞与晶莹邂逅了。那一天是不平凡的一天。当时,阿飞刚从山西大同的老家来到长安。他是在严冬过去,雪化了以后离开大同府的,到长安时,也就是初春时分吧!那一年,阿飞21岁,是个文学青年,剑法出众,跟李寻欢一样会玩飞刀,那时他的偶像是大唐作家协会的副主席,文坛巨匠百晓生先生。
初到长安,阿飞落脚在玄武门附近的平安客栈。他是《大同府日报》的记者兼特稿部编辑。大唐的文化事业是极其发达的。各州各府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报纸。
阿飞这次来长安是来组稿的。那年的五月端阳节是《大同府日报》创刊十周年的纪念日,他此次奉命进京出差的任务就是争取约到几位大腕级作家的稿子。为《大同府日报》十周年纪念特刊增光添彩。编辑部锁定的对象有李白、张旭、贺知章、百晓生。阿飞的任务是四得其一。当然,这只是最低标准。能多多益善那更不错。
飞刀与两大美女(二)
那天,阿飞从平安客栈出发,去大唐文联找作家协会的人。以便与那几位文坛大腕联系。朱雀大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好不热闹。长安的街市是如此繁华。他的心情不错。
然后,他就接连遭遇了两个美女。先是从他的身后传来了一阵马蹄声。只见街中的人流迅速地向两边散开。有人在大声地叫着:“神鞭公主来了!”
他回头,于是就看见了一位黑衣少女,她的风姿极美,眉梢眼角有一种绝对的致命风情。她驾着一辆小型的马车,而拉车的是两匹大宛名驹黑玫瑰。她手执一条长鞭高踞在驾驶座上,另一只手握着马缰,黑色的披风在飘扬着。
这就是他初见神鞭公主的情形。说实话,她的小模样的确极美。神情间有一种淡淡的,但却是绝对存在的冷傲。那是一种贵族式的冷傲。仿佛是站在一个极高的高处俯看天下的苍生。那种冷傲的背后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优越感。
阿飞不喜欢这种冷傲,这种优越感,他觉得,众生是平等的。在这个世上不应该有什么贵族与平民之分。在政治上,他的理想是世界大同。
然而他还是不得不承认,在当时的那一刹那他是被神鞭公主的美丽给深深地吸引了的。他楞住了,呆呆地望着飞奔而来的马车。而车上有一位美女。一位号称大唐第一青春玉女的美女。
他听见身边的两个男人在议论着。
“神鞭公主真是太美了!”
“好像是仙女下凡!”
马车飞奔而来,人们向街的两侧闪避。如潮水退去。街的中间空空如野,瞬间便成为了一条通畅的大道。
没有人敢阻挡神鞭公主的马车。因为她是明皇天子最宠爱的小女儿。而她的师父则是大名鼎鼎的兵器谱上排名天下第七的鞭神西门柔。她的一手软鞭使得跟师父一样出神入化。
这是一个绝对的天之骄女。
而此时,另一位女子挡住了神鞭公主的去路。那是一位白衣女子,她的背影看上去很美。她仿佛根本就没有听到马蹄声,正自慢慢地走在朱雀大街的正中间。
神鞭公主的那两匹黑玫瑰是大宛国仅次于汗血宝马的名驹,当真是疾如狂风,快如闪电。向着那名女子飞驰而去。一场车祸眼见得就要发生了。
当时阿飞正在发愣,等他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儿的时候,要阻止这一切已经来不及了。他在心中叹息了一声。可见美丽有时候真的是致命的,可以杀人的。如果不是神鞭公主的美丽让他发了一下子愣的话,以他的身手是绝对可以阻止这一场惨剧的发生的。
他知道,那个白衣女子完了。不死也会重伤。
那两匹黑玫瑰已经向着白衣女子撞了过去。在这电光石火的一刹那,只听得神鞭公主“吁”地一声呼唤,猛地一收缰绳,竟然硬生生地将奔驰的马车给刹住了。两匹黑玫瑰前腿腾空,人立了起来,然后定在原地。
街两旁的人们发出了一声欢呼。为了神鞭公主精湛的技术喝采。他们一定认为,如果大唐举办一次马车驾驶大赛的话,神鞭公主肯定是第一名。至少是女子组的第一名。
只有阿飞这样的会家子才看出了问题的本质:神鞭公主不但驾驶技术超一流,而且,肯定还会“千斤坠”的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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