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刀足球》第12章


阿飞笑笑说,你们两个人干起来的话一定是惊天动地的,你如果真地把那两匹黑玫瑰给杀了话,神鞭公主一定会跟你没完没了的。
晶莹淡淡地说,如果我干了这件事的话,我一定会离开长安的,到一个山青水秀的地方去过平静的日子,每天弹弹琴,下下棋,练练剑。
阿飞说,那正是我一直就在向往着的一种生活。
晶莹默默地出了很久的神,好像想到了什么,终于,她说,现在还是把这次世界杯足球赛的事情给办好了再说吧。这次的新闻大战一定会很激烈的,我们要把报道的深度和广度给做出来,打败竞争对手,要对得起掏钱买报的读者。
美丽这玩意儿的确是价值无边的。老夫拉米在记者们面前一直很傲,耍大牌,但他自从遇上了晶莹以后就再也顾不上面子问题了。他完全地拜倒在了她的石榴裙下,主动地讨好她。而晶莹也因此就获得了很多很多的独家新闻。结果好多消息有时候连拉夫老米的那几个中国助手都还不知道,晶莹就知道了。新闻的价值就在于独占性,那段日子在大唐全国上下形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关于国家足球队的消息最具权威性的就是《长安晚报》的声音。《长安晚报》以萧晶莹为组长的特派记者组所采写的连续报道吸引了绝大部分读者的目光。最具轰动效应的一件事情就是五月初一的《长安晚报》竟然就公布了五月初三的一场大唐国家队与新罗国家队的热身赛的上场队员名单,而到了五月初二的夜里中方的几个助理教练对此事还一无所知,到了五月初三的晚上,上场队员果然与《长安晚报》上所公布的人员名单完全一致。
《长安晚报》三人特派小组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黄金组合。晶莹可以保证新闻来源的绝对真实,而小赵的专业知识可以保证文章的档次与水准。阿飞呢?他对足球从来就不是一个门外汉。而且,在他的天性里面包含着许许多多的浪漫的成份,能为文章注入激情,他可以和晶莹一道从一个剑客,一个武林中人的角度去看足球,将足球与武林与江湖联系起来进行写作是最近这一段日子以来的流行时尚,而阿飞他们牢牢地抓住了这样的一种流行时尚,这种三合一的文章是出类拔萃的。故此,《长安晚报》在那一段日子里真的是红极一时,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奇迹与辉煌。
足球,魅力无穷。而美人与剑客也同样是魅力无穷。三大流行元素结合起来就更加地构成了一种绝对致命的流行时尚。那段时间,《长安晚报》、晶莹、阿飞、小赵这几个关键词语在有关时尚界的流行文字中是出现频率极高的几个常用词,在几大网站的窗口输入这几个常用词进行搜索,会找到好几千个网页,就正如如今的流行时尚中的“韩乔生”一词。
那次的第九界世界杯大唐国家队队内竞争分外激烈。27名队员为了18个最后的正式参赛名额而进行着全力地争夺。
谁会脱颖而出?
谁能将自己的名字永留在大唐的史册上?
当时江湖上有些谣言,说其实晶莹之所以能得到国家足球队的独家消息,是因为在她与拉夫老米之间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大伙儿认为她是老米的情人。在当时这种说法很流行,但这的的确确就是一句谣言。因为说白了,老米和晶莹都不是那种狼很烂的人。首先,晶莹并不是像大家的传言中那样的一种很随便很贱的女人,而且,恰恰与之相反的是,她是很高贵很有气质的。其次,拉夫老米也并不是一个很色的人,他的确是很喜欢晶莹,但他很有绅士风度,他对晶莹只是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进行过一次很有礼貌的求爱。在遭到了晶莹的婉拒之后,他当时的确是很伤心,很夸张地耸了耸肩,大叫了一声我的天哪!当然,用英文说出来的这句话就叫做“Oh, My God!”但他的伤心虽强烈却很短暂。像所有的老外那样他们的天性是很乐观的,他们的伤心是不过夜的。他当即就表示大家今后应该继续作普通朋友。因为根据工作关系两个人是互相需要的。这就是事情的真相,只可惜在当时无人相信。当然,拉夫老米也不是圣人,后来,他的确是在长安养了个小情人,但却不是晶莹。
那些对晶莹恶意中伤的人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出于对她的妒忌。或者是妒忌她的美貌,或者是妒忌她的工作业绩。反正,就是中国的那句老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对这些谣言,晶莹很能看得开,阿飞也很能够看得开,做自己的事情,让别人去说吧!有些事情说是说不清楚的,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自己心里有数就行了。他们每天最快乐的时候就是收工以后回到居处,对弈一番。从小小的象棋中他们找到了太多乐趣。那是他们一天之中最为轻松的时候。什么都不想,就只是单纯的沉浸在棋艺的魅力中。对弈一番之后,或是饮酒吟诗,或是由晶莹抚琴一曲,阿飞舞剑应和。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淡淡过去。阿飞与晶莹就这样在日复一日地相处着,感觉很快乐很快乐。平淡中,两人的心中自有一种温馨的感觉。
也许这就叫爱情。
阿飞从未问过晶莹的身世和来历,晶莹对阿飞也同样如此。他们觉得,只要两心相知,这便已经足够。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在这个充斥着铜臭味的商业时代,像晶莹这样的大美女要想过一种平淡的生活几乎是不可能的。美丽,总是面对着太多太多的追逐。
女歌星林仙儿(二)
一夜,阿飞心里甚是烦闷,独自一人到了距住处一里之遥的一片树林里去散步。
一阵风吹过那树林,令人心旷神怡。忽然间,他感觉到了一种无形的劲气自背后袭来,是一柄剑,剑尖的寒芒,仿佛已将要刺入他的身体。
阿飞若是向左闪避,右肋就难免被剑锋洞穿,若是向右闪避,左肋就难免被洞穿,若是向前闪避,背的正中就要多个窟窿。因为他无论如何闪避,都不可能比这一剑更快!
这一剑是如此的毒辣与刁钻,几乎是无可闪避的。
但阿飞的身子却在这刹那间,贴着剑锋滑开,冰凉的剑锋贴着他的肌肤时,他只觉得全身的汗毛都悚竖起来!
他从未有如此这般地接近死亡。
对方一剑刺空,似乎觉得更吃惊,剑锋一扭,横割过去,但阿飞的掌中刀已急划他的手腕。
这一刀快得竟不容对方的剑势有任何的变化。
那人大惊之下,剑已撒手,凌空一个翻身,倒掠出去。
阿飞的飞刀已到了指尖!但他终于还是叹了口气,并没有将那柄飞刀发出,只因恰在此时,他已经看见了她——晶莹。他的心中忽然地涌起了一阵温柔,杀气已消散于无形。
那杀手在这刹那间已经逃得远远的,他的声音从那树林之外传来:小子,这次算你走运。以后你最好离萧姑娘远一点,否则的话,一定让你死得很难看!
月色下,晶莹走了过来,与阿飞双手相握。她也听到了那杀手的话,她望着手执飞刀的阿飞,完全地明白了在这里刚刚曾经发生过什么。一定是一场大战,阿飞方才一定是在生死的边缘走了一趟,晶莹无奈地摇了摇头。
阿飞,握着他的手,她说,让你受惊了,为了我。
他们是谁?阿飞问。
晶莹并没有直接地回答他,只是说,阿飞,你知道吗?这么些年以来,自从我来到了长安,就一直有一些很无聊的公子哥儿们在追逐着我。他们把我叫做是“长安之花”。虽然我一直就不曾理会他们,但他们一直就在为了我而勾心斗角,争风吃醋。这几年来发生了很多事情,很烦人,你能明白我的苦衷吗?
阿飞点了点头。
晶莹温柔地看着阿飞,说,你觉不觉得这个世界有时真的是很无聊。我只不过是个平平常常的女孩子而已,心中惟一的梦想就是好好地干几年记者,积累一些素材,以后写一本书出来,也算是留下了一些东西,实现了这个文学的梦想我就准备回来时的那个小山村去了。去过平平淡淡的日子,安安宁宁地渡过这一生。可是,为什么他们一直就不肯让我安宁呢?他们总是对我说,他们爱我,很倾慕我。要给我荣华富贵,要让我过上锦衣玉食的日子。要让我坐上16人的大轿在长安的街上招摇过市,活得比别的女人都要更有面子,更威风。可是他们又哪里知道,富贵并不是我所追求的东西,我只希望能找到一位真正的知己平淡一生。什么16人的大轿,见鬼去吧!
真的,阿飞,拉着阿飞的手,晶莹对他说,其实一个女孩子最渴望的并不是什么荣华富贵,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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