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继承》第17章


陈凛:没有问题。我本来是做金融投资的。我觉得在中国做生意不需要投什么钱,国外有大笔钱可以给你用,全部是资源。中国做生意难在没有资源或人脉关系,这是最主要的。钱有一大堆的,只是大家不知道投什么、找谁。钱是次要的,项目和关系是主要的。
四、逸飞集团:一幅未竟的商业草图(7)
“公司要继承他一贯的风格”
—陈逸鸣访谈
笔者:逸飞集团涉足这么多产业,都有回报吗?
陈逸鸣:有的有回报,有的是没有的。有的以前有,现在更难做了,比如服装公司。这是做得最累的一个部门。现在大的环境都难做,不只是我们一家。不是坏到维持不下去,要是没有回报就不可能维持。
笔者:陈先生去后,集团的发展方向是怎么确定的?
陈逸鸣:从产品理念等各个方面要继承他一贯的风格。整个家族要坐下来商量一下,包括他的太太、他的儿子、我和我姐姐。我现在还没办法告诉你今后怎么办,但是我可以讲,在近几年,实际上我们家族成员已经参与了公司的运营,在交接上不会有问题。不会说办不下去,只是说怎么办下去。当然要是我哥哥在,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这是肯定的,大的决策会给我们拿。现在公司蛮稳定的,还是要走科学管理的道路。目前我们没有什么扩张的计划。要踏踏实实,开源节流,让公司走到正确的道路上来。
笔者:你对商业有兴趣吗?
陈逸鸣:我不是学商业的,是学美术的。我跟人家说,我是业余管理企业,是专业画家。但是现实逼着我要学么。兴趣这个事情怎么讲?画画是我的兴趣。
笔者:画画和管理哪个时间更多些?
陈逸鸣:我是见缝插针,公司忙就在公司多待一会儿,没事了就去画画。我画画一般是在晚上,周末能够集中心思画画。
笔者:你主要负责服装业务吗?
陈逸鸣:不单单是服装,公司所有的人事工作、方方面面都是我在打理,重点是在服装。除了杂志和媒体,都是我管。
笔者:陈凛觉得逸飞集团应该朝投资公司的方向转化,你怎么看?
陈逸鸣:公司也不可能一下子转到投资上。搞金融是他的一个思路,我还是一句话,还要家族成员商量以后决定方向。我觉得各个公司的业务还在正常开展,有的还做得蛮好。你要整个公司朝这个方向走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有的公司在这方面做得很好,比如杉杉,到后来真正做得最大的可能不再是服装。这要看它的基础。也并不是说不要调整,要慢慢来,不能把基础一下子扔掉。当然我们还会沟通。
笔者:董事长的人选会怎么产生?
陈逸鸣:原来的董事长是我哥哥,现在要家族成员坐下来决定。可能的人选,目前来说,肯定是从家族成员中产生。我们还没有谈。在治丧期间,我跟他们说暂时避开这个问题。现在我是总经理,|Qī|shu|ωang|还要暂时在这个岗位上把公司的事务负责起来。
笔者:陈逸飞生前表示过让自己的儿子继承自己的事业吗?
陈逸鸣:我哥哥没有留下遗嘱,生前也没有过将事业交给儿子继承的表示,没跟我谈过。
笔者:如果让你在管理企业和画画之间两选一,你会选择什么?
陈逸鸣:我想我会掌握好平衡的。我不会像我哥哥那么累。我有时很恨他:不听劝说。他的病不是一下子得的,早就有,说他不听。我会一边画画,一边从商,会掌握好平衡。
笔者:平常跟陈凛交流吗?
陈逸鸣:没有。
笔者:陈凛给人的感觉很有朝气,有想法,但是可能对困难估计不足。谈一谈你对他的看法。
陈逸鸣:你们经常和企业家打交道,在这方面可能比我们更专业,你们可以分析一下。他现在做的事我不知道。他来得比我早,大学毕业以后在纽约工作几年,然后回国。他可能给他父亲出过一些主意,有的行,有的可能就不行。比如他先做网络公司,没有成功。这当然是大环境所致。他年轻,有想法,有冲动,但是还需要学习,公司的事还是要家族成员坐下来商量。
笔者:遗产的分配会不会发生争执?
陈逸鸣:这就要看他们俩(陈凛和宋美英)处理的艺术了。如果都谦让一点,我相信是不会有太大的冲突的。
陈逸飞生平
陈逸飞(1946年~2005年)
生于宁波,浙江镇海人,1965年毕业于上海美术专科学校。上世纪60、70年代创作了《黄河颂》、《占领总统府》、《踱步》等知名的优秀油画作品。1980年赴美国留学。
1992年,陈逸飞(已入美国籍)回国创业,成立逸飞工作室,开始拍摄电影《海上旧梦》。
1994年,逸飞文化影视传播公司成立,开始拍摄《人约黄昏》、《逃亡上海》等影片。
1995年,逸飞模特文化公司和逸飞环境艺术公司成立。
1997年逸飞服饰公司成立。
2001年,陈逸飞担任总策划的国内最厚的(400页)时尚杂志《青年视觉》问世。
四、逸飞集团:一幅未竟的商业草图(8)
2005年4月,陈在拍摄《理发师》时病逝。
说明:笔者根据公开资料整理,上述画品拍卖价格合计3 202。4万元。有人估计1991年到1998年间,陈逸飞仅33幅拍卖成交作品的价值就已接近4,000万元人民币。不过绝大部分画都已经和陈逸飞无关,仅在与哈默画廊签约的12年当中,他就一共售出500多幅画。
第三章 接班
一、自然继承(1)
比起突发式的灾难继承来,父亲退休、子女接班的“自然”继承在中国式继承中占了绝大部分。实际上,二者并无本质区别,都是子承父业(子不仅继承股权而且继承决策权)。尽管大多数企业家一再宣称对于企业管理权的继承惟才是举,并不一定选用自己的子女,但从已经发生的案例来看,不选择子女作为接班人的企业家仍是非常罕见。
(一)反例:黄河集团历险记
对于曾一度遭人诟病的企业家族内继承,经济学家钟朋荣分析说,正因为子能够承父业,才能够让千千万万的人拼命去创造财富,很多企业家都愿意自己的后代所有权和管理权双继承是在情理之中。钟朋荣怀疑有人指责“子承父业”是出于嫉妒心理。同时,中国目前的市场环境较差,把企业(即使只是管理权)交到陌生人手中可能导致对企业的伤害。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的职业经理人王雁元险将集团创始人杨纪强逐出黄河集团的案例让众多企业家谈之色变。
1997年,王雁元进入黄河集团,负责公司的上市及宣传工作。在此之前,王雁元是中国乡镇企业报驻甘肃记者站站长,因为给黄河集团老总杨纪强成功策划了“企业机制、企业发展与地方经济腾飞研讨会”而被杨纪强看中,邀其加盟黄河集团。在股份公司的上市过程中,王雁元负责全盘策划,并且组建了首届董事会,11名成员中杨纪强为董事长,来自股东单位的有3名董事,其余8名董事均为非股东代表,并有两名独立董事。王雁元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雁元在公司上市一役中功不可没,杨对她的回报亦属不菲,王的妹妹尽管不是股东,杨纪强还是让她成为了监事会的监事。
而王雁元的野心甚大,在进入黄河集团之后,就开始秘密筹建自己的家族势力,利用上市公司为自己的家族企业谋求利益。1997年,在王雁元出任黄河集团领导职务一个月后,华夏明珠科贸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其法人代表孟祥魁为王雁元之子。1998年,王雁元向杨纪强批得上市开办费1 000万元,汇入华夏明珠科贸公司。1999年6月,兰州黄河股票主承销商以财务顾问费名义先后向华夏明珠科贸公司账户汇入资金292万元。
1999年5月,兰州黄河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股,6月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持有法人股4000万股,占上市公司40 。73%的控股权。兰州黄河集团是由杨纪强带着四个儿子创建的(杨是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农民企业家、兰州黄河啤酒厂的创始人)。杨纪强及其四子分别担任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分公司经理等职。这是一个家族公司改制上市的典型,大股东和上市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1999年7月,兰州黄河股份公司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兰州黄河集团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中的1 980万股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北京荣园祥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每股1。2元,而当时兰州黄河的每股净资产为5 。05元。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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