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惹薄情郎:前夫,求击毙》第104章


陈睿安说完,不再看温素锦,仪式正式开始,他揽着石茜茜向前走去,只留给温素锦一双冷漠的背影。
钟离昊天从后头赶上来的时候,正巧看到温素锦呆愣的模样,他皱了皱眉:“如果送完了,我们就回去吧……”
虽然他并不理解,一个死人有什么好送的。
温素锦的眼神依旧呆愣,喃喃问:“你说,我看起来像是祸水吗?”
“不像。”钟离昊天回答得斩钉截铁,“你称不上是红颜。”
既然不是红颜,自然也就和祸水没什么关系。
“可是有一种人,即使没有美丽的容貌,也依旧有成为祸水的潜质。小时候,天桥上算命的就说我命格奇硬,谁与我亲近就克谁,起先我不信,现在看来,却是由不得不信了……”
命格奇硬吗?刚刚好,他也是天生煞气,命犯孤星呢……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能够铁口直断吗?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人,能不能告诉他一声,他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那个人一面呢?哪怕只是远远的一面,即使要他付出生命的代价都可以……
“素素,也许我们天生就该是在一起的,你看……我们多么相似。”
同样的孤独,同样的……一无所有,不同的是,她懂得爱懂得痛,而他却什么都不懂,所以大体来说,她还是比他强一点的。
☆、第267章 他叫十四
人在脆弱的时候,也许“同病相怜”这四个字是能最快拉近两个人距离的四个字。
温素锦把严默留给她的大多数房产都其他不动产都通过律师交给了石家,至于尘寰的股份,她选择给了陈睿安,她没给他们拒绝的机会,把东西送到之后,就跟随钟离昊天重新回到了雷克雅未克。
她很奇怪,自己这一生怎么总在和别人做这样那样的约定,之前是严默,而现在是钟离昊天。
什么一年之内让他爱上她,其实,她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心上。
能好好的,多活这一年,能在这一年里把她想做的事都做完,这样,无论结局如何,即便最后是要在钟离昊天的恼羞成怒中受尽折磨,至少于她自己而言,是不会再有什么遗憾的了。
钟离昊天说要让她舒舒服服的死,可是,他不知道的是,其实她并不想死。
死了,就像严默一样,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知道了,就连她爱严默这件事,也没人会再记得。
从Z市回来的时候,她唯独带了圆圆,好在有钟离昊天在,不用去烦恼安检之类的事。
这只猫大概也是个无情的主,换了个地方也没什么不适应的,照样好吃好睡,只不过,比起三年前,它似乎变得“自律”了很多,比如,每天定点定量进食,按时午睡,必须要有适量的运动……等等。
温素锦有些哭笑不得,只不过是一只猫而已,为什么她竟生生从它身上看到了某人的影子?这些恐怕都是她消失的那两年里,从某人那里养成的习惯吧……
这段时间,决冥堡那边也不是很太平,钟离昊天很忙,基本上,他们俩处于游离状态,十天半个月都见不着一面。
倒是钟离莎莎,自从钟离昊天给她讲了床头故事以后,看到她的时候,表情很复杂。
看得出来,她依旧是想亲近她的,可却不敢。
温素锦也随她去,保持现在的状态最好,保持距离,就算将来要分开,也不会难分难舍。
这一天,钟离昊天回到托宁湖畔的时候,身边多了一个人。
那是个干净的小男孩,看起来不过三四岁的模样,给人的感觉却很老成,小小的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稚嫩的唇边紧紧抿起,两只眼睛则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周遭的一切。
明明只是一个陌生的孩子,可是很奇怪,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她的心里闪过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也许是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太像那个男人了……
“钟离,这是……?”话虽然是在问钟离昊天,可她的眼睛却依旧黏在小男孩身上,一刻都不曾离开。
“路上捡的。”
“捡的?”温素锦翻了翻白眼,很显然不相信他的说辞,“他叫什么名字?”
“叫他十四就好。”
“姓呢?”十四?是小名吗?哪儿有父母会给自己的孩子起这样的名字的?
钟离昊天像是看穿了她内心的所有情绪,轻声道:“他没有父母,是个孤儿,自然也没有姓,在商九的研究所里,他刚好排行十四。”
☆、第268章 她的笑容
“十四……”
莫名的,她对这个孩子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好感,伸手,想要摸摸他的头,却被他躲过。
“他不是很习惯和人相处。”
哦,是了,会被送去商九的研究所,多半都是与死神打过交道的人,虽然她不知道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和“死”这样的字眼扯上关系。
可他的眼神里,确实透着普通的同龄孩子所不具有的稳重,才几岁呢,怎么就稳重了?她在这个年纪的时候恐怕还在尿裤子呢……
“他会在这里住多久?”钟离昊天做事,她从不过问,只是她私心里希望能和这个孩子相处得久一点,他看起来,懂事得让人心疼。
“会住上一段时间,莎莎一个人太寂寞了。”
“是吗……?”原来是他安排来陪伴钟离莎莎的又一个人形“玩具”,也许这么说并不太妥当,可是,钟离昊天绝对是这样想的。
她蹲下身去,和十四平视,向他伸出手去:“你好,我叫温素锦,很高兴认识你,十四。”
十四看着眼前的漂亮阿姨,又看了看她摊在自己面前的手掌,小小的脸蛋上闪过浓浓的疑惑,他抬头看向钟离昊天,见后者微微点了点头,他才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右手放在温素锦的手里:“你好……”
他的声音听起来不似平常小孩的清亮,有些沙哑,竟然有一种莫名的沧桑感。他的手倒是很软,握起来柔若无骨,只是瘦了点,手上的肉还不够多。
“你几岁了?”
“三岁。”
“三岁啊,比莎莎还小两岁呢……”温素锦喃喃自语,她的孩子如果还在的话,也应该三岁了呢。
钟离昊天在一旁一眼就看出了她眼底的情绪,拉过十四,低低地吩咐:“楼上右手边第三间,以后那里就是你的房间,你可以先去看看,有什么需要尽管和管家说。”
十四点了点头:“是的,先生。”
十四走后,温素锦看着他的背影久久无法回神,直到圆圆蹭到她脚边,“喵呜”了一声,才把她的魂叫了回来。
“圆圆,你饿了吗?”看看时间,依旧很准时,正午十二点,她看了钟离昊天一眼,“你和十四吃过没?没有的话厨房还有一些饭菜……”
钟离昊天不自觉地皱了皱眉:“你做的?”
温素锦有些不自在地把两颊的头发往耳后整了整:“嗯。”
“……”他考虑了好一会儿,最后抿着唇,面无表情地道,“我们吃过了。”
这个女人的手艺,他吃过一回,后果是拉了整整三天的肚子,并且在以后的三天里看到食物就会反射性呕吐。
他不知道这个女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明明知道自己不是这块料,还偏偏这么热衷于下厨这件事,她的味蕾难道已经坏死了?
不过,他不得不说,他看得出来,只有在厨房里的时候,这个女人脸上的笑容才是真实的。
那样开心的笑容,他从未在她脸上见到过,那样欢喜,那样明媚,竟让他有一种呼吸困难的错觉呢。
☆、第269章 所谓“玩伴”
对于十四而言,钟离昊天为他准备的这间房,实在算得上是豪华。
在管家的陪同下,打开门,看着大大的房间,大大的床,大大的窗户,他稚嫩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丝笑容。
孩子毕竟是孩子,再怎么装得少年老成,只消一件简单的事,就能勾出他的本性。
他脚下的步伐不禁快了几步,来到那扇弧形的大窗户前,看着窗外的景色,脸上的笑容再也遮挡不住。
他喜欢这里,喜欢这个有窗户的房间。
“小少爷对这里还满意吗?如果不满意请尽管对我说。”拥有一双湖绿色眼睛的老管家加菲尔德看着孩子脸上的笑容,慈祥地问。
十四愣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您是在叫我吗?”
“是的,少爷。”
又一声“少爷”让十四顿时觉得手足无措起来:“我……我只是钟离先生带来给莎莎小姐作伴的。”
十四垂下眸去,他很清楚所谓的“玩伴”是怎么回事。
他看过很多在研究院里的小伙伴被富人领出去给那些少爷小姐做玩伴,有很多人过了一阵子又被送回来,无一例外,遍体鳞伤,性命垂危。
所以……如果这是他存在的意义,他会学着接受,至少,到目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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