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风云同人之我是配角》第149章


摇摇头,告诉自己不要再想,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的碗上不知何时被放了一只大鸡腿,步惊云正在那发挥他特有的风卷残云式的吃法,纵然知道自己神游天外也没有出声打扰。
秦霜低头笑笑,夹起那只大鸡腿就嗷唔咬了一口,抹抹嘴角的油,笑向他道:“好好吃!”
步惊云也没说什么,眉眼间却生出了一些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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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睡得还好么?”一大早,神医孔慈就来严肃地关怀她的病人。
“嗯,还好……”秦霜在心里叹气,而且是睡得太好了。
昨天到了后来,孔慈都回去了,他躺在房间里还是心中郁结。辗转反侧,眼见得天下会里灯火渐灭,躺到了入夜时分,终于下定了决心要自救,要逃下山去,逃避那个悲剧的大师兄身份。
他所暂住的地方是在孔慈的湖心小筑的一间空屋。从楼上下望,没见到半个守卫,便悄悄地下了楼。湖心小筑之所以得此名称,是因为整座建筑都建在一个湖心的小岛上,四面环水。天下会建在天山之巅,本不可能有湖,这需得将山峰削平,挖出山石堆成小岛,再引山上泉水灌入。
秦霜沿着湖边行走,远远地看到有竹筏停靠着,便要过去。。。。。。
湖水平静,倒映出他此刻陌生的脸,约摸十五六岁的少年,生得比他穿越前好得远,眉清目秀,不蹙眉都有些忧郁模样。再看身体,虽然个子不高,但腰细腿长。
正想倾斜身体再看得仔细些,颈后一麻,随即失去了知觉。再醒来已是在原来的房间,一夜安眠到天亮。
湖心小筑是孔慈的居处,但她还只是个未成年的小姑娘,而且看她红彤彤的苹果脸,一脸热切的观察病人的神情,绝对不会是昨夜那个暗中出手的人。秦霜反而要责怪自己过于鲁莽了,天下会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帮派,藏龙卧虎的,可能昨夜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已在别人眼里了。
孔慈正拿着笔一笔一画地写着药方,秦霜偏过头去看,只见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着“千年人参”、“千年雪莲”、“千年何首乌”之类的,不禁嘴角抽搐。
“呃,”秦霜温言道,“神医,在下只是溺水,休息几日就好,就别浪费了这些名贵药材吧。”
孔慈摇头道:“你之前一直昏迷不醒,一定是因为身体虚弱。这些都是各地进贡给天下会的,我那存了许多都没人吃,不会浪费的。”
秦霜额前冒出点冷汗:“在下听说越是体虚,越不能大补,反而是温和调养为好。俗话说,药补不如食补,神医觉得呢?”
神医孔慈提笔想了想:“也好。”把这张纸揉揉丢了,自言自语道:“那吃什么好呢?”
秦霜擦了汗道:“蛋与肉都有营养,和着粥熬烂了,又容易消化。”顿了顿,用了商量的语气,“神医,我能要点皮蛋瘦肉粥么?”
就这样,接下来几日的药方都成了菜单。
文丑丑也常常会过来探望,给秦霜配药。秦霜见他打开药箱,露出一排排各色瓷瓶,配药的动作也是娴熟,可信度比孔慈高得多,便都放心地和水吞了。
文丑丑在边上瞅着他,问道:“听小姐说你只记得姓名,别的都想不起来了,是么?”
秦霜立即一脸无辜地点头,生怕被看出什么破绽来。幸而文丑丑只是问问,也没说什么。
经过这段时间的调理,秦霜身体渐好。孔慈因为自己的姜汤和饭菜能把人医好雀跃不已,时不时地就过来观察,等着秦霜称赞她妙手回春。
从她那,秦霜大略知道了自己这个身体的来历,是雄霸在蜀地的青衣江上救起的自己,据说当时溺水,已经陷入了昏迷状态。身上衣着褴褛,原本应该是个乞儿。
秦霜思忖,大约这具身体又是像聂风、步惊云一样可怜的孤儿。在电影里,聂风初来天下会时,秦霜与孔慈看来已是熟稔。如今自己还是刚到,还没碰上命中注定的风云。只是看孔慈与自己的年纪,四个人的好日子也快到头了。
孔慈虽是雄霸独女,备受宠*,小小年纪却只能呆在天下会中,在婢女与文丑丑的包围之下,也颇为寂寞。这几日里,她天天跑来与自己说话,言语间提到雄霸很久才来看她一次的时候语气很失落,秦霜想,这也就是枭雄之女的悲哀了。
秦霜与自己的女友已交往了六年,若是像那些个高中毕业便结婚生子的同学一样,以他将近而立之年的年纪,膝下的孩子应该也有八、九岁了。所以对着有些黏人的孔慈,非但不觉得厌烦,反而表现出与他身体年龄非常不符的包容和温柔。
天下会的属下、弟子等人虽住在一座山峰之上,彼此之间也是有着着森严的上下等级,依楼层而定,越高层的楼则越为华贵,金碧辉煌,而最底层是新入门的弟子的卧室。
秦霜看着文丑丑推开了自己居处的大门。
墙都已被打通,整个底层就是一间巨大的房间,室中与四壁有铁炉五只,火光隐隐,大部分的空间还是笼罩在阴影里。在这里拥挤地排放着约三百床褥,几百人同居一室,故而称为“人仓”——这是人的仓库,唯有弱者才会被安排在这个连脸都看不清的地方。
“怎么可以!”孔慈叫道,“我的湖心小筑明明还有空屋,为什么让霜哥哥住这里?”
文丑丑垂下眼角,也是一副很苦恼的样子:“可这是帮主的吩咐,丑丑也不知道为什么呀,不过呢,人要成大器,一定要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秦霜看着文丑丑推开了自己居处的大门。
墙都已被打通,整个底层就是一间巨大的房间,室中与四壁有铁炉五只,火光隐隐,大部分的空间还是笼罩在阴影里。在这里拥挤地排放着约三百床褥,几百人同居一室,故而称为“人仓”——这是人的仓库,唯有弱者才会被安排在这个连脸都看不清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作业写到凌晨1点,电脑突然坏了= =
23好和24号的防盗章还是先放,但请相信我,我一定都会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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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这文我这个月推掉了所有的事,所以很希望争取一次全勤
真的很抱歉,请体谅
1、112
秦霜想毕,忙又问道:“那后来呢?”
于岳道:“我与你爹一倒地,大哥自然也拦不住它,便只能放它跑了。扶着我们出了凌云窟。这时我才发觉自己醒来的那个地方已经离洞口不远了。”说着歉意地望了火麒麟一眼,“原来它不是要吃我,而是要把我送出去……”
火麒麟闷闷地在秦霜的怀里转了个身,只拿屁股对着他。
秦霜忍不住笑,抚慰似的摸摸它的角、它的背:“我知道,我知道,你受委屈了。”又向着于岳道,“应该就是那样的。其实只要不发狂,它的本性还是很善良的。对了,三叔,你们打斗的那地方附近是不是有一处水潭?”
于岳奇道:“确实如此,大哥还在那里给我和你爹冲了冲水,洗掉了一些麒麟血,你怎的会知道?”
秦霜点头道:“那与我想的一样,那些溅上洞壁的麒麟血只怕就是后来江湖传闻的血菩提了。”想到自己所见的,那些血菩提无根无茎无叶的,吃起来一股铁锈味,火猴愣是碰都不碰,因为它们就不是什么天然的水果。
火麒麟的血原本就有着很强的炎性力量,只是分散了,加上在空气中暴露久了,又有泥土的中和,就弱了许多,副作用也就跟着降低了。后来有人进来无意中吃了,增进了功力,血菩提的名字便渐渐地传扬开来了。
又想到:“那断大伯的火麟剑必也是与它有关的吧?”
火麒麟舔舔它断了脚趾的部分,“咩”了一声,钻到了秦霜的手掌下拱啊拱,示意他继续抚摸自己,不要停。
只听于岳道:“不错,火麟剑就是用那只断趾上的鳞片熔铸而成的。断大哥当时很疑惑火麒麟为何刀枪不入,故而带出了那只断趾仔细察看,发现原来是因为鳞片质地坚硬,可比铠甲的缘故。”
秦霜点头,难怪自己看到火麟剑时火麒麟的态度很回避,还是火猴拔了交给自己的,原来这本是它疼痛的记忆啊……
又问道:“对了,那断大伯为何会选择在凌云窟中坐化呢?”
谁知于岳一听震惊非常:“你说什么?你在那里发现了大哥的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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