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胜者为王》第72章


第一回和心上人过月节,王子胜也不会在这些细枝末节上头瞎纠缠,反正嘛,等两人孝期都过了,他有的是法子让这胆敢在骚动了自己的心之后、还当着自己的面惦记旧人的家伙,知道何谓一心、何谓一意。
现在嘛,嗯,说不得情爱也不能和着家伙普及什么叫一生一代一双人,不过……
王子胜眯了眯眼,忽然想起一个可以中断皇帝脑中各种美人迭出小剧场的好话题:“说起来,仁哥儿可还不知道,穆小七居然是当今储君。”
皇帝本正陶陶然嚼着一块儿不需他要求、王子胜就自动送到他嘴边的米饼,忽听得这话,十分荡漾且只剩下三分,另七分换上紧张装傻尴尬可怜等等情绪:“这、这、这个……朕、我,那个,我只是……”
皇帝一辈子都没这么语无伦次过,刚刚月下悠然,与王子胜举杯对饮的风度,都如泡沫般一下子被戳破,他仿佛又变成刚才那个还没换下后臀上头被揉皱了的大礼服的小可怜似的,又是尴尬,又是想掩饰,偏偏又怎么都掩饰不好,既羞且恼,又不敢真的恼羞成怒,只敢暗恼自己那什么掩饰身份俘虏美人儿的馊主意,又羞愤堂堂天子,做下了事情居然没敢承当,被戳穿的时候只想着逃避,偏还没什么顺利逃避的好主意,落得如此尴尬,且还甘之如饴!
皇帝几乎觉得自己又回到了那个只得孤身一人赤手无助地面对流民时的小时候,王子胜似笑非笑看着他的眼光竟比那如饿疯了的狼一般嗜血饥渴的流民更可怕,却偏因那可怕之中又夹带几分流民不可能有的温柔,让他在心悸之余丝毫生不起如对那流民一般放手一搏个你死我活的心情,只能努力回忆着仁哥儿打动这人时的眼神,尽量无辜又无助地看着他。
故意隐藏身份与这人交往是事实,和史鼎张久登门时也只自称是史鼎军营之中的上司——虽然他在北疆时确实是史鼎军中上司没错,但用心毋庸置疑,现在说什么都是狡辩。
皇帝不是不擅诡辩,可面对王子胜,却辩不出来。
那不如不辩,且用眼神说服他!
……不过对着情人,却用学自情人家胖娃娃的眼神卖萌装傻什么的,真的没关系吗?
隐在阴影处,见识过仁哥儿对亲爹各种卖萌的暗卫们嘴角眼角各种抽搐,而更倒霉的、连隐入阴影都不行、只能在皇帝眼皮子底下伺候的内监总领,只能努力垂首敛眉掩饰脸上止不住抽搐的肌肉群。
看一个素来严肃端方面瘫脸的皇帝,学人家胖娃娃卖萌什么的,本来就伤眼,简直和看一只努力掩饰獠牙利爪的老虎翻着肚皮学小猫求挠挠一样幻灭,更别提那个对象让老虎觊觎之心堪比司马昭的小猫亲爹了。
倒是王子胜,他似乎对这样的皇帝享受得很,也是,皇帝论年纪,还真是他后辈中的后辈,而且大老爷们卖萌什么的,有了那个会嘟着嘴和他家总也长不大的大师兄卖萌讨好的师尊之后,再也没有什么能更幻灭的了。
更享受的是,皇帝局促紧张全心卖萌之下,内心原本各种花草绽放的小剧场瞬间清空了,只剩下一个小小皇帝在打滚,王子胜听着他内心各种“怎么办怎么办如果子胜生气了不原谅我了怎么办”,那一点子笑意就打心底里慢慢向外蔓延出来,从眼底、从嘴角,一点点溢出,看得正因太努力学仁哥儿瞪眼发射无辜可爱射线而觉得眼睛泛酸、正抬起手想揉一揉的皇帝,都将抬到一半的手忘在半空,眼睛也忘了再眨两下缓解一下那股酸涩之意,但因为眼酸泛出的一点子生理性泪水倒是没违背生理惯性终止,不过这样也只能让原本就显出几分傻气的皇帝越发傻了,他身边服侍多年最是饱经风雨的梁总领都险些儿要掩面回避,其他服侍的宫人更是一个个低着头,恨不得长到角落里,暗卫们迫于指责所在倒是没一个真移开眼低下头的,不过那种“哎呀好可惜,这么有爱的画面不能画下来给其他不当值的兄弟看,白瞎了一个锻炼他们钛合金狗眼的机会”之类的眼神,不得不说,咳咳,皇帝的人缘,真是非一般的好。
王子胜也觉得这样的皇帝很好,特别是在他内心小剧场里头的小人儿也和外在肉身保持了一致的呆傻状态专注望着他这一点上,尤其好。于是王子胜也很好心情地伸过手去,像给真正的大猫顺毛儿一般,从皇帝脑门儿上顺过去,一下、两下……
大猫的毛光滑柔顺,大猫的脖颈纤长有力,大猫的后背弧度正好,覆盖的肌肉也充满了爆发力,大猫的四肢更是完美的极致,肌肤紧致,肌理分明,结实有力却又不会显得过分粗壮,大猫的……大猫的……
皇帝瞪大的眼睛实在很像猫科动物,那种对着外人高傲冷漠、但对着主人却各种撒娇卖萌的性子也像极了王子胜熟悉的猫科动物,这让其实对大猫很有偏爱、却因为某些缘故再也没又养一只的王子胜,几乎能从他脑袋儿上头看到两只支起来的圆耳朵、身后还仿佛有拼命摇摆得风车儿似的蓬松长尾巴——
话说这样长着猫科耳朵瞪着猫眼儿,却用犬科的尾巴学犬科摇摆讨好什么的,真的没关系吗?
好吧,或许对于唯一养过的大猫,就是一只据说有着四分之一天狗血统,所以有着一条蓬松金黄长尾的灵豹的王子胜来说,这样的皇帝才是最符合他想象的大猫也不一定。
王子胜完全拿皇帝当大猫顺毛无压力。
甚至有那么一瞬间,他几乎将眼前人,和曾经对着外人——哪怕是门中几位老祖——都各种仰头不屑傲娇状,却总爱蹭在他脚边儿讨好撒娇的灵豹等同了起来。好在王子胜到底修行了那么长时间,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圣人言,虽是进了这个肉身之后才听说的,但因素来讲究修心正意,这对不相干的外人如何不好说,对真正看进了眼里、放在了心上的人,却是在听说这句话之前就已经正经贯彻实施了的……
例如他在此次被迫离开宗门之前,对于黏糊幼稚老不修的徒弟控师尊,其实也不见得真比其他师兄弟们多享受一些那股过分黏糊过分宠溺保护欲也极度过剩的师尊爱,但基于对不知何时长大了叛逆了不肯和他好生儿亲近了的师弟们的小怨念,却也让他对师尊的黏糊劲儿多了好几个百分点的容忍度……
此时面对皇帝这个近千年来第一次让他有尝试双修念头的人,自然也是如此。他不喜欢皇帝在面对他时脑中还回忆着各种旧人,自然也不会纵容自己真将皇帝和曾经的灵豹等同,虽然说那是个让他有过“如果这小家伙能化形的话,那不当宠物、当亲密晚辈待也不错”念头的,唯一灵宠。
不管怎么说,王子胜的自制,让皇帝避免了在不知不觉的时候,成为一只宠物替身的悲剧。
只是悲剧是避开了,眼前这过分热情的喜剧嘛……
64第63章
养过宠物的——嗯;起码真的亲自用心养过宠物的——都知道;这给宠物顺毛的时候;真比给自己梳发沐浴都仔细三分,挠下巴挠肚皮算什么?虽说一般儿人不会特意去猥亵;但给宠物洗澡时、给宝贝儿清除不知道哪儿沾染上了草叶花瓣时、遇上宝贝儿身上有了跳蚤螨虫给清理抹药时……什么小鸡鸡小蛋蛋的;哪儿是能避得开的?
也就是灵豹不用挤□腺罢了,否则王子胜真能一路摸到皇帝的小菊花儿去!
不过灵豹虽然不用挤□腺;但因为王子胜养的那一只尤其爱在草丛里头打滚的缘故,王子胜也养成了每次给他顺毛时总要仔细摩挲一回;将那沾上的花花草草清除掉的习惯。
用在皇帝身上嘛……
皇帝早年军中养成的习惯,那看上眼的绝对是第一眼看上、第二眼就琢磨着怎么弄上床、第三眼或者最多第四五眼;那绝对就是已经在床上风景极好的了!可现在,一来;他好歹当了一年多的皇帝了,虽说给朝臣宗室的印象还是极雷厉风行,到底这为君的总不比为将帅之时,起码身边儿人不再是看上了不赶紧儿弄到手、转天就可能因军务紧急各处一方、再见面时不是马革裹尸也很可能再没有原先的性趣了的,皇帝的性子也多少没那么急了;二来嘛,不说他在王子胜身上早习惯了慢慢儿磨、也犹有磨上自己的孝期再等他好些儿时日的心,就说这急人和被人急,可完全是两回儿事啊!
——朕都想着要为了子胜的孝心多多忍耐一段时日了,实不想子胜居然这么急,连朕的孝期都等不及了……
——果然是朕魅力无边啊!
皇帝精力旺盛,非比常人,这自打长成,除开嫡兄嫡母热孝中外,也就是战阵之中还忍得住,其他时候,虽不至于说是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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