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帝不争宠:我的老婆是神偷》第44章


“既然义父不想说,我便不要知道了吧。”连静宇并非强人所难之人。
“我还何须瞒你?只是有些记忆太过深刻,每每回忆一次,便如同剜骨割肉般疼,罢了。”他的眼神不经意间瞟向木屋,凤十七依旧熟睡。他的生活作息十分良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十七,是冰血族的孩子。”他淡淡的语气,仿佛这件事情已经久远到亘古时期。
“冰血族?我从未听说过。”连静宇拧了眉。这是什么古怪族系,她只说过非洲有食人族。
“那是一个海外的岛屿,冰血岛。岛上的居民莫不是绝色之姿。只是,他们全部童颜白发。”他的眼神闪过一丝痛苦。
“白色的发,白色的瞳仁。男的俊美无俦,女的沉鱼落雁。他们的生活很安稳,很富足。只是有一天,这个岛上的一位居民,在岸边发现了一位昏迷不醒的男子。他很害怕,因为这个男子长得同他们不一样。黑发黑眼,他把他当妖怪一样捉了起来。交给了官府。这件事惊动了当时岛上的王和圣女。”天枢的眼神迷蒙的望着前方暗黑的天色,“后来的后来,这个奇怪的男子,和圣女相爱了。后来的后来,他们生了一个孩子。圣女被凌迟处死。这个男子,带着孩子拼命逃回到了中原。躲了起来,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他一笔带过,个中的惊心动魄没有对外人道。可是连静宇知道,这所有的完整的故事,并非这三言两语便可带过。
终须一别(1)
“这个孩子是凤十七。”她如此肯定。凤十七遗传了冰血族的特征。童颜白发,那么,那个中原男子。她不敢继续往下想。
只是定定的看着天枢,她的手指抓住老人的手,他甚至在颤抖。
她低语出声,“义父,一切都过去了。”
他居然在害怕,那些让人不寒而栗的往事,涌在心头,冲撞着他心脏的每一滴血液。
他眼神甚于出现迷茫,哪里还有平时睿智的模样,他此刻只是一个暮年老人,“没有过去,这一切冰血族是不会让它成为历史的。他们有一天是会寻来的。到时候我的小十七该怎么办?我看淡了尘世,生或死,对于我而言,已经无关重要。只是我的小十七,。。。”他的眼神又瞟上凤十七所住的房间,他终是放他不下啊!
“我来替义父保护他!”不假思索的话,冲出口。不知道为什么,她不希望有人伤害到天枢和凤十七。
“我来保护。”她一字一顿的重复。字字重如千斤,眼神坚定如岩石。
天枢一怔,这个女子,这个女子,她在说她不是一株柔弱的菟丝花,她的背后不仅仅有她,还有北木凉和整个北木国。她在说,她有能力,可以保护任何人,只是对象只是他和十七。
“天枢在此谢过太子妃。”天枢老人行了一个参拜礼。如此大礼,着实折煞了连静宇。“义父,客套话就免了吧。只是我未曾想到,义父居然知道我的身份。却还是不动声色了如此之久。”
天枢呵呵的笑起来,这世上事,能瞒过他眼睛的,着实不多。
第二日凌晨,连静宇背了几本书,和一些药草,顺便捉了几条迟鼓鱼。这鱼着实是个好东西。她又找来一个瓦罐,装了些水,把迟鼓鱼装进去。
不能让这鱼半路死了,那就是枉费她一番心思了。这鱼回头给北木凉吃了,他的功力肯定会增长的。
望一眼小木屋,凤十七还在沉睡着。
终须一别(2)
天枢不在,不知道去哪里了。
她掉转头,朝前方走去。她选择了不告而别。以凤十七的性格,肯定是不会让她走的,到时候不是哭便是闹。她应付不了这种情况,她害怕自己会因为可怜他,而耽搁自己的脚步。
她必须要离开,回到属于她的地方。
凤十七和她所在的小木屋处,是山谷最深处,她用的是罗袜生尘的轻功,走了大概有半个时辰,拐了十多个弯,才寻到走出山谷的出口。
出口像一个巨大的鸟嘴,只见静立一位老者,是天枢。
难道他一早便不见了人影,为的是在这里等她?他果然天机妙算,知道她今晨便要走。
出口处风很大,刮得他的衣衫猎猎作响,他的一头白发有些凌乱。
“怕你找不到出去的路。”他微微一笑,手指一伸,指着前方的一个三岔路口道,“走正中间的那个,大约有半个时辰,便会再有一个三岔路口,一直走正中间的,不要改变方向。”
连静宇心中一暖,“义父,谢谢你。”
“你叫我一声义父,我也未曾给你什么见面礼,想来是有些寒碜的。这个东西权当是咱们父女一场的纪念吧!”今日一别,他日再见,想来也不知是何年何日了。
那是一枚鸳鸯紫玉。此枚玉通体发亮,呈现淡紫色泽,丝丝纹理晶莹剔透。
连静宇怔住,从袖袋里掏出她的那枚,对在一起,是一对。“义父。”她轻轻的叫出声。
天枢不可置信的看着她,“天意,天意。”这个女娃着实给他太多惊异。
“师傅,这鸳鸯紫玉可有玄机?”自从她莫名其妙带着此玉穿越,她便觉得此玉是灵透之物,只是接二连三的发生诸多事件,让她来不及深究这玉究竟有何特别。
“时机到了,你自会明白其中的奥妙。”天枢抚须而笑,一副天机不可泄露的高深莫测。“快些走吧,小十七若是醒了,找不到你,是会追出来的。”
军营生活(1)
连静宇跪下,连叩三个响头,“就此别过义父,后会有期。”
她没有回头,直直的朝前走去。一直走,一直走下去。
按着天枢老人为她指的路,接近晌午的时候,她终于在一处山坡下,看到了一处酒家。
简陋的搭了个帐篷,几桌不算新的四方桌子,一对年轻夫妇,摆的小酒摊。
刚好连静宇也走累了,轻功用起来看似方便,却着实挺累,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运用得不太熟练的原因。她挑了最边上的桌子坐下,“老板,来一斤牛肉,二两酒。有面的话,再给我下碗面吧。”饿坏了,天天喝凤十七炖的鱼汤,虽然他手艺不错,可是还是有吃腻味的一天,她本就喜欢吃面食,出了那山谷,最想吃的便是一碗热乎乎的面。
“好的,客官请稍等。”那老板娘答应着,先切了一斤牛肉和称了二两酒,端给连静宇。
其中两张桌子上,坐了几个看起来像是江湖人士的大汉。
他们边喝酒边高谈阔论,谁也没有注意到毫不起眼的连静宇。
“北木快坚持不了几天了。”一个穿灰衣衫的男的,大口咬了一口牛肉道。
“咦,你怎么知道?那北木太子北木凉可是出了名的用兵如神。”另外一个大胡子,为他倒了一杯酒。
灰衣男子脸上闪过一丝骄傲,“我大堂兄在东雪军营里当差的,他说的,北木离投降不远了。北木凉已经弹尽粮绝了。”
连静宇的心轻轻扯过一丝疼,这场仗,他是不是打得很辛苦?
“真的吗?听说自从北木太子妃死后,北木起先打了两场胜仗之后,就因为寡不敌众,一直兵败。”另外一张桌子上的一个人接话,然后也端着自己的面凑了那二人的桌上,边吃边讨论。
“可惜了,听说北木太子妃是个美人,就这样活生生被东雪和南风逼死了。这世道,啥时候才能安生啊。”那位男老板接话道,也加入了讨论。
军营生活(2)
“多话,若是被官府的人听见了,是要掉脑袋的。”老板娘小声斥责男老板,然后笑着端了一碗阳春面给连静宇,“客官久等了。”
连静宇不言不语,只轻轻点了点头,默然吃面。
老板娘笑容凝在唇边,好冷的客官。
抬眸瞅那个灰衫男子,连静宇也端着面碗挪了过去,“这位大哥,小弟想去参军,为东雪尽一分力。可否请大哥向贵大堂兄引荐引荐。”
她此时着的是白色男装,偷凤十七的衣裳,因为有些宽大,早被她改好了,放在一边,所以今日出谷,她便穿上了。这几人自然以为她是个男子。那大胡子上下左右打量一下她,说,“小兄弟,上战场打仗不是闹着玩的。你这瘦弱的身子,去了只怕也是给人垫背的。你还是不要去了。”
嘴角不着痕迹的抽了抽,连静宇脸上堆上献媚的笑,“这位大哥可别小看我,我虽然瘦,但是我还是有力气的啊!”
那灰衫男子也说,“小兄弟还是在家娶一房媳妇,生个儿子过平常日子的好。”
“男儿志在四方,有国才有家,咱们东雪国有难,我定当也要尽自己的一分力。”连静宇说得慷慨激昂,这几个大汉倒被他说得也激情澎湃。
那凑过来搭桌的男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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