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满楼&小龙女]衔花酿蜜》第69章


“不错,我就是陆小凤。”
“有人说你是个很聪明勇敢的人,你敢不敢跟我往海上走一趟……”宫九手指摸过孩子细化的脸蛋,微挑的语调却突然顿住了——他的手指正被一只小拳头握的紧紧的,小姑娘也不哭了,直接憋足了气脸蛋通红,一看便知是使得吃奶得劲儿——即使这些并没有给他造成痛感,只是一点点轻柔的麻痒,像是皮肤上打了雨滴一样。
“她在做什么?”宫九低下头,他一边被叶孤城的剑指着,一边认真的观察着攥着自己手指的宝宝——眼中充满了好奇和趣味。
很少有人能在叶孤城的剑下面不改色,但宫九不但做到了,而且还做法相当漂亮的用怀里的孩子与他形成掣肘。
“她饿了——刚出生的孩子,总会饿的,可偏有人连这么小的孩子也舍得抱走。”陆小凤冷笑:“我答应跟你走,你便肯立刻将孩子还给她的父母?”
宫九难得犹豫了一下,如果说刚才他还不把这个孩子当回事,可现在他却觉得怀里的小姑娘很有趣的样子,甚至看起来比陆小凤要有趣的多……他定了定神,摸了摸小姑娘头上的绒毛,心下欢喜,不由得将她高高举起,笑道:“好,就算你不这么说,我也有法子让你跟来——但我还会再回来看她的。”说到最后一句话,他的声音已经压得很低了,几乎没人能听得清。
说着他把孩子塞进叶城主的怀里,于是脖子上的剑顿时没了威胁——不论是面对当权者还是武功高强的人,他们的弱点总是可以拿来利用的,这一招宫九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因而这也是他不惧怕叶孤城的剑的原因。
陆小凤紧跟着宫九的身形破窗而出,相比起重信重诺,他更想知道这个特意跑到百花楼来找陆小凤的人到底是谁,又是什么身份。
叶孤城脸色不怎么好看,他手中的剑还未收回,僵硬的抱着软软的孩子,小姑娘不安分的哼唧着,小胳膊小腿没有力气,动弹气来像是抱着棉花团似的,但相比起她的小身板来说,这样的动作幅度并不少——好像乖宝小时候就是这个模样,但那已经是十七年前的事了,十七年后,他连怎么抱孩子都不会,更不会哄孩子。
叶孤城冷着脸,将外甥女递给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
已被当了八个月大夫的决定剑客眉尾微微挑起,有些不太习惯的僵着身子、勉强抬手接过,手指却不经意触到一片濡湿——西门吹雪的眼睛募得眯起。
小姑娘肿着不曾睁开的眼皮嚎啕大哭。
作者有话要说:——
#咱们刚出生的小姑娘真心英勇#
#嫌弃陆小凤的同时……还敢拳打宫九,脚踢孤城,尿浸西门,真有君子之风#
☆、第六十八章
第六十八章
林朝英和王重阳不知去向;朱停邻居的小院也随之空了一整年,只是花满楼家的小姑娘出生后的满月宴上却有人带来了这两人的礼物——两块形状迥异的玉。
小龙女手心里托着这两块玉;有些迟疑的从自家闺女怀里里拎出另一块玉佩;也不知是赶巧了还是冥冥中自有定数;叶孤城将随身的那块玉佩与小龙女的合在一起放入小姑娘的襁褓里;而婆婆和道长却也不约而同的送了玉——只是这两块玉和小姑娘怀里的两块玉佩,颜色和质地都极为相似。
花满楼摸了摸妻子的脑袋,“怎么了?”
“七童,难道婆婆和道长也是我的家人么?”慢慢将林朝英和王重阳的玉并到一起,果真融合的没有一丝空隙——好像原本就是一体的。小龙女拉起他的手放在合起的玉石上面;花满楼也不由得微微一怔——他虽然知道妻子和叶城主有一块自小佩戴的玉,却也不曾特意去触摸它的纹路;只是如今玉在手中;单论价值,放在百年前,只怕不下于十城。
来喝满月酒的也都是熟识之人,没必要太客气的招待,反而不美——夫妻两人抱着孩子站在一角,看上去像是在说什么悄悄话,不过离得近的人还是大抵能听得到二人在谈论什么的——叶孤城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他们身边,见到这外来的礼物只是稍稍疑惑的多瞧了两眼,却并不吃惊。
他淡淡道:“传说秦皇生前曾得和氏璧,后来这块玉璧不知所踪,直到许多年后才被叶氏族人发现……只是那个时候和氏璧已经被分成了两半,一半在叶氏,被后人雕成两个玉佩,用作传承,另一半不知所踪——想来这另一半便是你祖师婆婆所得。”
林朝英和王重阳能死而复生,穿越到明朝,只怕就是因为这两块随身玉的功劳,甚至小龙女之所以能在小时候穿去古墓又在十七岁穿回来,极大部分原因是由于自小佩戴的玉佩所致,不过这件事玄幻离奇,在场的却没有一个人知道。
叶孤城伸手将各自拼合的玉块扣在一起,手心里只余一个儿童巴掌大的玉璧,晶莹剔透,躺在爹爹怀里的小丫头立刻被镇住了,乌溜溜的眼睛盯着头顶上的东西,牙花子咬着胖乎乎的手指头口水直流。
叶孤城微微侧目,将玉璧放在小姑娘身边,唇边似乎扬起一抹笑意:“起名了么?”他知道花家小一辈是天字辈的,只是这个字若是男儿还好,放在女儿家身上却有些太过刚硬。
“花天珠,七童说希望她一生能够元顺美满。”小龙女浅浅一笑,伸手摸了摸叶孤城的头顶,“哥哥,你也是。”
叶孤城惊愕的微微一顿,面色有些古怪,眼中却渐渐蕴满暖意。
花满楼轻笑一声,将妻子和孩子揽进怀里——他几乎能想象的出叶城主该是多么纠结的心理……但真的很快乐,不是么。
——
十五年后。
如果说十五年前江湖上最有名气的大侠,那一定是四条眉毛陆小凤,可若论十五年后最有名气的大侠,那一定还是陆小凤——‘有麻烦的地方就有陆小凤’,这句话已经成为江湖上人尽皆知的名言。
但现在,这位陆大侠扯着自己的红披风,生猛的运气轻功在树木间不断穿梭,对给自己下套的人恨得咬牙切齿。因为他今天不光陷进了麻烦里,他还把他聪明可爱温柔漂亮的乖徒弟给丢了——就在这片可恶的白蒙蒙的雾林里!是不是宫九又来捣乱了?
不管陆小凤多么抓狂,消失的徒弟他短时间是一定找不到了——前一刻还是艳阳高照的夏天,下一刻便到了天寒地冻的两极,花天珠穿着精致的单靴踩在雪地里,即便有内力护体,也几乎冻的没知觉了。
她本就天生体寒,每次遇到这种天气终会乖乖的窝在家中不出门的,可现在她看着四周陌生的参照物,甚至连最基本的方向都认不出了——初出江湖,爹爹可从没讲过这么诡异的情况,果然师父他老人家选的路就是和正常人不一样么,随便走走就能遇上一群蒙面人打劫,随便往林子里歇歇脚障人耳目的白雾就飘来了,随便转了几个方向就转换了季节……
花天珠微微叹息了一声。
荒郊野外也没什么人烟,花天珠耳目皆比常人厉害些,大约能听得出不远处有脚步声,她此刻正是朝着那个方向走去。
“连少堡主,像你这样的人,只怕从没想到自己会落到这般地步吧?——十岁时剑法便已登堂,十一岁便能与‘一刀流’掌门人太信玄机交手论剑,历三百招而不败,只怕十年后更为厉害,只是再厉害的剑,在我们面前,也合该不堪一击!”一个声音大喝道,“你既敢绞了我们太河水寇,现在也莫怪我们射瞎你的眼睛!”
花天珠放轻了脚步走过去,只见数十个黑衣人怀里抱着虽小巧、却一看便知是劲力极高的弓箭,发话的人是站在最左边的黑衣人,这人不曾蒙面,脸上有两三道疤痕,阴冷的眼神比这寒天雪地还要冷。
身处中间的人倒是身形儒雅,即便面对这么多人围困,握着马缰的手也不曾颤抖——他一身青衣,从身后看墨色的发丝光滑的倒像是缎子一样。
连城璧脸上尤带着几分温和的笑意,倘若站在这里当真是二十一岁的连城璧,定要落败而逃,可现在他不是,他是重生回来的连城璧——自从他着手退了沈家的姻婚开始,他的人生才算是真的改变了,甚至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这群人莫不是还以为,他的眼睛是这么容易能取得了的?
“跟他说这么多废话做什么,直接娶了他的性命,掏了眼睛佐酒,以慰死去兄弟们在天之灵!”另一人扬手一挥,手指竟极快的射出两箭,正取连城璧的双眼——连城璧微微眯起眼,身形不曾动,没人看得清他指尖还捏着极薄的刀片,似乎只要一甩手便可将两道箭矢穿透,只是还未发力,他神色却突然一顿。
一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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