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手望年华》第14章


真的是单纯可爱的紧。再加上向凌薇天天八点钟就起床去实验室做实验,往往晚上十点多钟才回来,所以两人见面的时间很少,平时也会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聊天,但却都不是交心的那种。
直到后来一次叶梓得了很严重的肺炎,当时医生还拿着那张肺部片子给她看,虽然不太懂,但她也知道自己一半的肺笼在阴影里,那问题肯定是不小的。越看越害怕,又想起《茜茜公主》中女主曾得过这个病,当时挺严重的,搞得整个皇宫人心惶惶的,她还记得这病好像还会传染。再加上那个医生跟她说的挺恐怖的,吓得她整个人都快哭了,等吓完她后那医生才让她回去收拾收拾东西,来医院打五天吊瓶。
那天她回寝室拿东西的时候向凌薇刚好在补觉,她一推门她便醒了,见叶梓慌慌忙忙的便问她出了什么事。叶梓想到肺炎会传染便告诉她了,想让她预防一下,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传染她。但向凌薇却什么都没说就陪她去了医院,还在医院照顾了她整整五天。当时她住的是单人病房,向凌薇却是什么防护措施都没戴,甚至都没有戴口罩的,叶梓知道她那是考虑自己的感受。便劝她带,向凌薇不肯,还打趣说自己身体抵抗力好的很。还说她自己是学生物的,多少懂点医学,知道肺炎并不会传染,劝叶梓放宽心,医生的那些话都是吓唬她的。那之后叶梓便对向凌薇亲近了很多,两人渐渐的会谈心,也渐渐的成了闺蜜。
开学后的日子又变得充实忙碌起来,前几天秦博深还把叶梓喊去他家一次。她还以为是关于论文的事呢,谁知他只是给了她一个信封,说是傅家给她的家教钱。叶梓接过去的时候觉得信封挺轻的,也没多想便放包里了。
回宿舍后她打开看了才知道里面有一张银行卡,并且这卡她还熟得很,因为这正是上次傅启俊给她的那张。拿着这张卡她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这段时间她努力的使自己忙碌,努力的想忘了傅启俊。将自己伪装得很好,像什么也不曾发生过,甚至连向凌薇都被她成功的瞒了过去。但是她却瞒不过自己的心,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还是会想起那个冷冰冰却让自己爱得要死的男人,还是会一阵阵的心痛。现在拿着这张卡,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害怕里面会有一大笔钱,如果真是那样,那这钱是不是算他睡自己一晚的报酬?
最后她还是把那张卡夹到一本不用的书里,高高的放的起来,反正现在秦博琛给她的工资也算很高,生活完全不成问题,那么这笔钱她还是不要了吧。
这个学期开始向凌薇几乎是第个星期都会回家一次的,大数的时候是星期五晚上萧钲钰来接她,等星期天晚上再送她回来,渐渐的她与萧钲钰也熟了起来。对他也没了刚开始的抵触,说实话萧钲钰是个很不错的人,至少他对向凌薇是很好很好的。也许他们两个当事人察觉不到,叶梓却知道他看向凌薇的眼神真的是温柔到了骨子里。顺带着连她这个室友也沾了不少的光,因为每周他都会让向凌薇带很多吃的回来。因为向凌薇不喜欢吃零食,所以大多数都进了叶梓的肚子里了。平时他偶尔也会过来带向凌薇出去吃饭什么的,如果是吃饭,那向凌薇大都会喊她一起的。
这天星期六,向凌薇又回家去了。叶梓一个人没事做,正好又不想看书,于是便打算去爬山放松一下。离她们学校不远处有个国家级公园,她跟向凌薇办了那公园的年卡,山就在公园里边,海拔并不高,大概四百米多一点。以前向凌薇不回家的时候她们两个一个月总会去爬一两次的,现在也只能她自己一个人去了。虽然已经是秋天,但是秋老虎还是很可怕的,所以她不到八点的时候便到了,打算早点爬完早点回去,省得晚了会晒得很。
这公园属于军区范围,边上就是部队,还有一个很有名的军区医院。公园前边像是家属区,里边的房子很漂亮,都是一栋一栋的两层别墅。来了那么多次她竟然是第一次注意到,听到边上人的谈话才知道那是疗养院,只有高层的干部才有资格住的,唬得叶梓一愣一愣的。不过她也就听听罢了,像这种地儿跟她压根就不搭边,于是便进公园去了。
因为来了很多次了,而她的目的又很明确,没有去其他景点瞎转悠,一进门便直奔山那边走去。来爬山的基本上都是老年人,叶梓到山脚下的时候已经看到有人已经爬完回来了,看来他们是公园一开门便进来了的。因为大部分人是冲着爬山来的,所以公园开放的时间很早,六点便早早的开门了。刚刚爬了一半她便出了一身的汗,也许是天天的坐着没有锻炼的原因,身体真的是越来越差了,还不如边上的老头老太太,看人家七十多岁了爬的比她还快,关键是脸不红气不喘,自己真的是丢年轻人的脸。
等她再回到山脚下的时候看了一下时间,刚好十点过五分,太阳还不算很大,回学校冲个澡刚好可以去食堂吃饭,这样边想边往公交车站走去。
刚刚出了公园门口,她便直愣愣地盯着马路对面的那一幕不动了,跟被人定住了一样。路那边傅启俊胳膊上挽着一个前凸后翘的美女,两人有说有笑地进了疗养院的大门。叶梓一直都明白你傅启俊这样的人身边是不缺女人的,便是明白是一回事,具体看见却又是另一回事。回去的路上她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被人挖去了一块,怎么补也补不回来,空荡荡的。一路上昏昏沉沉,甚至连坐过了站她都没有注意到。
叶梓其实是一个骄傲的人,小时候有一次叶爸爸叶妈妈带她去公园玩,边上有很多卖水果的小贩。一个卖菠萝的阿姨见她们一家三口过来便说:“小姑娘,让爸爸给你买个菠萝尝尝吧,你可能还没吃过吧,这菠萝可是好吃的很。”其实那阿姨说的没错,叶梓是北方人,这菠萝她是真的没见过,更是没吃过的。但是那段时间她们刚刚换了新房子,叶爸叶妈虽然没说什么,但她还是能从平时的生活中看得出来那时候家里节俭的很。于是便对那阿姨说:“我们都吃过好多次了,真的是不怎么样。”真真的是一副不稀罕的表情。搞得叶爸叶妈哭笑不得,当时也没说什么,不过回家路过超市的时候还是买了一个菠萝回去,那是叶梓第一次吃菠萝。
那个时候她也就六七岁的年纪,用叶妈妈的话说心气儿是极高的。当时的她并不是不喜欢菠萝,只是觉得如果结果是得不到,那么为什么不洒脱一点的说不要呢?要她像其他的小孩子一样得不到便在马路上嚎啕大哭的话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所以有的时候向凌薇会说叶梓真的是冷静的无趣,她将事情看得太透,生活中便少了很多激情。从小到大她按部就班的生活,甚至连叛逆期都不曾有过,像什么早恋之类的事情在她身上也从没有过,叶爸叶妈直到现在还会经常说他们家叶梓真的都没怎么教他们操心过,让周围的亲戚朋友羡慕到不行。其实有时候她也想像其他的同龄人一样不管不顾的放肆一回,但是从头到尾头脑都清醒到不行。
傅启俊算得上是她人生里的第一个异数,爱上他是她人生里做的最不冷静的一件事。如果是冷静的叶梓见到刚刚公园门口的那一幕,她一定会转身就走,而不是傻傻的看着他们有说有笑的从自己身边走过而独自伤悲。还记得大学的时候跟夏汐讨论男人的花心,她还曾信誓旦旦的说如果将来自己的男友或者老公出轨,那她便转身离开。既然他都不要她了,那么即使再爱她也是不会再要他了的。现在回想起来,算不算对现在自己的一种讽刺?
只要不对着傅启俊,叶梓还是极理性的。回到学校后她想,既然不能忘了他,那便将他放在心底好了。反正两人也不会有什么交集,等时间久了,那就会慢慢的把他忘了的,到时候一切便会好起来的。
第十四章
进入十二月份后,天气一天冷过一天,叶梓便天天躲在寝室里,除了食堂哪儿也不去。她现在研三,是研究生的最后一年,来年六月便毕业了。到现在她一共出了两篇文章,其中一篇前些天才得到回信,说是录用了,那是一家很牛的国外杂志,在密码界很是有名。毫不夸张的说,有了那一篇文章,申请读博或是找工作都不成问题。叶梓是一个懒散的人,只要还可以继续呆在学校里,她就不想去社会上拼的头破血流,所以便早早的决定继续跟着秦博琛读博士。向凌薇说她这完全是一种逃避社会的行为,叶梓也不否认。说到向凌薇,她是不打算继续读博了的,反正当时她读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