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太霸道》第114章


的危险。
他的大掌顺着她的发,她的颈后,在她的蜷起来的背上一下下地轻抚着,像在安慰一只小兽。
探过身子去看她的脸上,泪水掉得更凶,他只得无奈地叹息,到底是谁把谁给抛弃了,想哭的是他吧,可在看到她这个样子,他只能乖乖认栽,谁让自己的心中已经住满了她,再无别的地方可以容纳其他人。
俯下脸去在她耳后一舔,成功换来她的轻颤,趁机伸手把她整个人都捞起来,大概知道自己哭得不成样子,她迅速用手捂住脸,然后埋进他的怀里,再也不抬头。
一手托起她的臀,一手环着她的肩,抱着她往外走,宠腻道:“好吧,你今天就哭个够,不可以再有下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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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牧从医院回别墅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晚上,连着两天没好好的睡一觉,一冰的状况时好时坏,要不是她生命力强悍,随时都可能丢掉小命。
他原以为自己在见到她的那一刻,会恨不得杀掉她泄愤,可真实的情况是,他发现竟可以如此平静地望着她,望着她想起近二十年的过去,像一场虚无的看不清真相的戏。
而他在背叛带来的伤害后,已经渐渐走出了那出戏,看着戏里的自己,徒留一声感叹。
是该彻底地关上过去的门,重新看待身边的一切,而他心里所想的那个一切,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人儿,她啊,只要浮进脑海里,他的便满脑子再也装不下其他人了。
一牧深知那小丫头的倔脾气,看着没个正形,什么也不乎的样子,其实是个心眼比针尖还小的,若被她钻了牛角尖,那事情绝对大条了。
这么一想,一牧不由有些急,没由来地心慌,就好象随时会失去什么一样。
方槿荨挑的别墅地理位置有些偏,当时是为了让他好好静养,此时天色已大黑,比起一路过来的其他房子,他和她的家里显得格外安静,无一丝光亮。
要照平时,无论多晚回来,她总会给他留一盏路灯,很难理解她为什么会有担心他上楼梯时会绊倒的想法,要知道他已经恢复得很好,夜视力更是没问题,他为此自辩过很多次,都在她态度坚决的情况下败下阵来。
可今天漆黑一片的家里,再没有她留的那盏灯,他才恍然地有些明白,她固执的作法和那盏灯的意义。
有她在的时候,疲倦晚归的他,脚步总是莫名的急切,肚子饿的不行,他也不愿意选择在外面就餐,他的胃想念她的手艺,被她养了几年的味蕾,已经很叼了。
一牧向来知道方槿荨是个特别聪明的人,她的手断百出,智谋多端,她在不经意间就做了很多看上去普通却又堪比毒药的事情。
她诱惑他,身体也罢,心也罢,一切一切的习惯,一点一滴的细节,全盘*控了他,在他还未发现时,就已经渗透进他的骨血。
她一定给他下了剧毒,然后掌握那味解药,躲在暗处旁观他因毒发的痛苦。
在漆黑一团的黑暗里,他明白自己是真被抛弃了。
她真狠,明知离开她,他就如失去呼吸的空气;她更绝,明知没有她,他的世界便会一团糟。
看吧,那丫头在他身体上穿了无数个孔,绑上无数条线,她便拽着线的那一头,动动手指就能*控他。
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般气恨的,他这个大男人在一开始被她接近时就已经输了,然后这么些年来,他需要依附她才活下去,负的债越来越多,到最后,已经模糊了债主和借债人的界限。
她下那么多投资,早已经成功让他这一生都还不清了。
顶着满身的债,他踹开门,大步地走出去,嗬,别以为他会去找她,她那傲气被惯得已经不成样子,他要是轻易缴械,以后的日子怕是更惨。
属于虎啸帮名下的夜总会,一牧难得的现身且阴沉的脸让经理惶惶不安,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招来杀生之祸,其实一牧并不是那种残暴的人,可为何总有人无端地怕他。
夜店是寻欢作乐的去处,他竟然来这里,就是要放纵一把,所以在经理安排了陪酒的女人进来,他也默许了。
那是一个有着魔鬼身材,天使脸蛋,却闪着清澈眼神的女孩,看上去显然她是新手,低垂着眼帘,偶尔抬起头来小心翼翼地看他的脸色。
章节103
是个乖伶的,很好,他喜欢这样的,对于爱耍小聪明,总爱折磨他的那种不听话的使性子的,他最受不了。
“过来!”
他的声音不大,可那女孩却是一抖,披肩柔顺的长发垂在肩头,有一种我见忧怜的美。
女孩步子细碎地蹭过来,慌乱地扫一眼他的样子,复而又垂下脸去,紧揪着衣摆的手,似不知道往哪儿放。
一牧很满意她的表现,这样的女人才能讨男人欢心,知道进退,不抢男人风头,总之很合他的意。
“叫什么名字?”
“小鹿。”
名字也好听,一牧再次感兴趣地打量女孩几眼,倒是名副其实,她有一双和鹿一样动人的还懵懂清纯的双瞳,配上性感婀娜的身材,让人会产生征服欲望。
“坐下吧,别站着。”
“是,先生。”
女孩声音柔柔的很清甜,温顺又胆怯的样子,是个男人都会忍不住的吧!
一牧见女孩坐下来,便动手开始给自己倒酒,她似乎很心慌,手一直在颤,随着他的靠近,那纤细白皙的手几乎拿不住酒瓶。
他声音低沉地在她耳边道:“你很怕我?”
女孩羞红了一张脸,红唇微颤,鹿眼闪烁不断,让人觉得她下一刻就要晕过去般。
“没,先生——牧,牧哥——”女孩顿一顿,脸上的*更甚,可眼睛却亮了几分,吐字清晰地道:“我只是一直很敬仰您,真的,虽然您可能不记得我了,但是我没忘。”
嗬!竟然还是他的粉丝,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呢,被人崇拜着,被人吹捧着,那些热烈又充满爱慕的眼神,真的让人怀念。
一牧的心情真是好到极点,仰脸笑一笑,昏暗光线下一袭黑衣衬得他身姿昂然,刚毅冷酷的脸部轮廓散着极致的吸引力,以至于那女孩眼里的痴迷更是狂热。
他长臂一伸,揽过女孩纤细的腰,贴近她的耳边道:“让我听听你是怎么敬仰我的吧!”
女孩是在数年前的一个深夜,因晚归,被流氓逼到巷子里欲实施暴行,本已是万念俱灰,却没想到会有人出现,还救下她,后来她百般打听才知道那男人是谁,只是从此再没有见到过。
而她现在会出现在这里,也是为了见他一面,就算一牧要了她,她也无怨无悔,因她自那天之后,就无法自拔的爱上了他。
“哈哈——好感人的一段故事,好痴情的一个女人,你叫小鹿是吧!”
他勾起她的下巴,眯着眼睛打量她,有这么一个痴爱着自己的女人,他何其幸也,还有很必要为一个狠心的丫头揪心揪肺的么?
笑意加深,他的手滑过她的肩,落到她白皙而修长的纤指上,多么细嫩的,毫无瑕疵的小手,这样的手才是女人该有的嘛!
而那个丫头真不知道哪一点像女人,永远顶着风中凌乱的头发,穿着旧T恤,牛仔裤,走到哪儿都在腰间挂着那条暗金色的鞭子,还有那双粗糙的全是厚茧的手。
他疯了才会把她当宝贝一样捧在掌心里,疯了才会一天见不到就像少了什么一样,疯了才会在看见一个女人就要拿出来比较一番。
叫小鹿的女孩心里即惊又喜,她是多么地想要接近他,可看到时却莫名地害怕,但却义无返顾地想要把自己送给他。
一牧瞧见女孩那即害怕又喜悦的样子,心说,既然有女人自愿提供服务,他何不甘心地享用,难道他除了那丫头还不能有别的女人了,他可不能真的趁了她的意,那般霸道的丫头,早早甩掉了事。
女孩那美妙的身段在他的手底下蜿蜒不已,如此性感娇娃错过岂不是可惜,他一把扯断女孩的肩带,那丰满就跃入眼帘,女孩脸泛情潮,轻颤着倒进他的怀里。
嗬!柔弱的女子,才是他的最爱嘛,真想像不到自己怎么会对一个爱逞强又不知道软弱为何物的丫头那么上心,想来她在外面处处留情,到哪里都会沾花惹草,此时还不一定躺在哪个男人床上呢!
她做得,他怎么做得,为什么做不得,为什么要因此痛苦得发狂?
一牧狭长的双眼眯成一条直线,昏暗里看不到他几乎那发红的光,想要发泄什么似的,手指和铁钩子似地揪了起来,然后听到身下一个人的叫痛声。
他才恍然地发现自己正揪着女孩丰满,那力道的程度差不多可以捏碎她。
女孩痛得眼泪滚滚,抽泣声不断,那梨花带泪的样子还真是少见的美。
一牧颓然地垂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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