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玉镯》第1章


作者:彦归来
楔子
激情过后,我就后悔了。
跟名正言顺的男友没跃雷池半步,跟身边的这个男人怎么就意乱情迷了呢?
月光下,这个男人的脸,实在太好看。他熟睡着,睫毛微颤。“嘭!”我的心也跟着颤抖了一下。
这还了得,我分明是受了蛊惑。
“凌川,你这个妖孽!你这个祸害!”我暗暗骂他八百遍,就是舍不得骂自己。
翻了个身,向神忏悔,求神宽恕。
夜还是很黑,小旅店很旧,从窗户缝里灌进风来,真冷。
“别扭来扭去,睡觉。”凌川拽了棉被,裹紧我。
他的胸膛温热,贴到我的后背上,很暖。不一会儿,身后的呼吸渐沉,还有轻浅的鼾声。看来,他真是累了。
天色微白的时候,我起身,穿衣,轻手轻脚。
拎包时,却打翻了桌上的花瓶。花瓶没碎,里面的水流了出来,滴滴答答。盛开了一夜的姜花,此时已经开到极致,白色的花瓣铺散到桌面上,香雪片片。
他被惊醒。懒懒的躺着,没说话。
我说:“这事儿,完全是个意外。我们得忘了它。”
“……”他盯着我,仿佛看穿我的虚伪。
我继续说:“本着不负责,不纠缠的原则,你不用送我。”
走出小旅店,我径直向火车站走去。
这是一个农村的站台,很简陋。站牌上写着“夕夜”。
昨天,因为意外,我同凌川流落到这里,仿佛与世隔绝一般。
今天,我将回到正轨,努力的工作,平淡的生活。
他,应该只是一个意外。
卖花的农妇又挑着扁担走过来,吆喝着:“姜花啰,夕夜的姜花,只开一夜水姜花。”
花百里
我叫阮明媚,和这个叫做凌川的男人有着很深的渊源。
所以,这个故事,还是从头讲起吧——
七年前,在花百里念高中时,我和凌川同学,并且同桌。
当年,花百里是个落后的北方小城。学校不规范,不守校规的坏学生很多。凌川是他们的领袖,咋一看,是个清俊少年,打架时,却强盗一般。
而我这个插班生,时常受到坏学生的欺负。
在一个雪后初晴的午后,在操场上漫步的我,再一次被雪团袭击。忍无可忍,随即发飙: “是谁,是哪个混蛋?给我站出来!”
结果,引来一片示威的口哨声。
凌川恰巧从校门口走进来,从我身边经过。
我犹犹豫豫,对他说:“我们……交往好不好?”
他道:“声音太小,没听见。”继续朝前走。
我豁出去了,大声喊出来:“我是说,我们谈恋爱吧!”
操场一下子静下来,只有我的尾音在回响:“爱,爱,爱,吧……”
混蛋们瞪起眼睛看我,我也回瞪他们。是的,我就是要寻求保护,寻求凌川的保护。
凌川回头看我,一点儿都不震惊,只说:“好啊。”
他刚说完这话,我就握了个雪团,冲向欺负我的那群混蛋们!因为有了“凌川小蜜儿”的身份,我可以狐假虎威,报仇泄愤。
“杀人啦!”混蛋们嘻嘻哈哈的躲闪,不敢还手。
其实,我没占到半点儿便宜。雪花飞扬,落到身上,全都化成了水,冰凉一片。
“好了,别玩了,赶紧回教室。”凌川从不参与疯闹。
就这样,在凌川的庇护下,我安安稳稳的念书,考试,顺利接到T市美院的录取通知书。
分手那天,也是在操场上。
隔着一米远的距离,我对凌川说:“放过我吧,我考入T市美院,我家也要搬到T市,再也不会回来……即使不能在一起,我还会记得你。”
校园广播站循环播放着《放心去飞》,小虎队唱得斯斯文文:“终于还是走到这一天,要奔向各自的世界,没有人能取代记忆中的你,和那段青春岁月……”
这是我特意设置的曲目,为了能够毫发无损的远走高飞,我连音乐疗法都想出来了。
凌川侧耳倾听,噗嗤笑了出来,“这是用来骗鬼的,T市距离花百里并不远。”
“……”我无言以对,闭嘴当哑巴。
“要分手就直说,用不着可怜兮兮的玩煽情。”一句话,直截了当。
他刚玩完篮球,头发湿嗒嗒的乌黑发亮。甩手,他将篮球砸了过来,稳、准、狠。
好吧,是我不对,我认命的闭紧了眼睛……
篮球带起风声,从耳畔“嗖”地滑过,砸进我身后的广播站窗内。
进球!音响断电,歌声停止。
我睁开眼睛,却不敢看他。
他的死党们跑进广播站,替他捡回篮球,还很狗腿的拍马屁:“这妞太操蛋,如果不是惧咱哥,十三中的张癞子早就想……”
“早就想什么?他想一下试试?”
死党们噤声。凌川头也不回,走出校门。
“凌川!”我喊叫着追了上去。
他吩咐死党先走,转身看我,“有事儿?”
“嗯……把入学通知书还给我吧!”
他一怔,旋即明白了我依依不舍的原因。满身翻找后,终于在裤兜里翻出了那张薄纸片,都被汗水濡湿了。
我心疼得直皱眉。
他用二指禅捏起我的心肝宝贝纸,问:“要不,给你洗洗?”
“不用!”吓得我赶紧去掰他的铁爪子。
他反手,攥住我的手腕,“嫌我穷没文凭没背景,说吧,这才是真正的分手理由。”
对,这就是真正的分手理由。之所以不说,是怕被同学们的口水淹死。可事到如今,不承认是不行滴。
我豁出去了,“对,我就是要力争上游!”
“我会在高高的上游等着你!”他轻描淡写,灭了我的气焰。
毫无征兆的,他将我扣在学校的大铁门上,俯身捉住了我的嘴。
他的牙齿那么硬,咬在我粉嫩嫩的嘴唇上,那么疼,那么痛,恐怕已经咬出了牙印。我懵在那里,很想问问丘比特:按此动作的规范系数,算殴打,还是算接吻?
如果算接吻,那么,我的初吻就断送在凌无赖的嘴里?
从来没有与他如此接近,他的气息滚涌而来,霸道的侵略我的口腔,连舌尖都不放过。满满的,满满的,全是他的味道,就像冬天里的风,裹着雪花肆意飞扬,野蛮,粗鲁,却又带着不容忽视的清凉。
我的心,不受控制,擂鼓一般的跳,呼吸也仿佛停滞。如果他再不放开我,我想,我会被憋死。
突然,他的舌停顿在我的小虎牙上。
而我,突然之间很难过。
“龅牙!”他倏然推开我。
我喘了口气,反驳:“是虎牙,漂亮的小虎牙!”
他冷哼,将入学通知书塞还给我。
生锈的大铁门,他站在门外,我站在门里。头顶的大白杨鸣蝉滴翠,他一身邪妄,睫毛上沾着橘色的阳光,像一副青春年少的画。
不久,我的父亲调转工作,全家迁出花百里,搬进T市。从此,凌川消失在我的生活里。
大学毕业后,我应聘于仲景婚纱服饰公司。经人介绍,和周朗开始拍拖。
周朗的母亲是仲景婚纱服饰的董事长,是我的老板兼老师。周朗的父亲是常务副市长,是我父亲的直属领导。在上一代盘结交错的关系里,我和周朗的交往谈不上门当户对,但也顺理成章。
第三次约会,周朗对我说:“从一个牙医的角度出发,我建议你拔掉犬齿,也就是虎牙。”
“谢谢,我觉得这样很有特点。”我咧嘴一笑,小虎牙光闪闪,特别自信。
周朗摇头,大有英伦绅士的派头,“小妹妹,你这样很不淑女。”
“我最喜欢的电影叫做《淑女也疯狂》。” 桌子底下,我把光光的脚丫子伸回到鞋子里面。
白菜萝卜各有所爱,他可能不喜欢我这款“假淑女”。而我,从花百里沾染的不雅举止,却始终改不回来。在需要端庄典雅的场合里,我只能装,装得很辛苦。
后来,我得知:周朗私底下交往了一位“登不了”台面的女友,还挨了常务副市长的一顿训斥。
迫于压力,周朗向我道歉。
他包了家泰国餐馆,买了一大捧黄玫瑰,很有诚意的样子。
他说:“我不想解释什么,只是向你承诺:再等几年,你我的事业都发展起来,我们就结婚。”
他的意思,我懂。结婚,与感情无关,与利益有关。
想要成为服装界的宠儿,家世背景很重要。婚姻不是儿戏,我把它看成锦绣前程,当成星光大道。
我理智的揣摩利害关系,大度的接受道歉和承诺。因而得到长辈的赞赏。
如今,我已经成为仲景服饰的一流设计师,兼造型师。
我和周朗的约会很少,大多数情况,都是相携着出现在亲友的宴会上。
他彬彬有礼,温文尔雅,虽然样貌普通,但在家世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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