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路通--企业办证指南》-企业办证指南-第5章


经济损失的;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企业辞退职工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的意见,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企业对被辞退的职工当发给辞退证明书。被辞退的职工在待业期间的管理和待业救济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按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办理。
生产许可、商标注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办理申请工业用水手续申请用水分临时施工用水和正式用水。用户根据各自的用水性质,按《申请用水审批表》规定的内容,逐项详细填写,并提供如下资料:申请用水类别提交资料申请临时施工A 批准用地“红线图”B 建设许可证C 建筑面积及施工工期D 施工用水人员人数E “红线图”内的室内外供水管道图A 批准用地“红线图”内的室内外供水管道竣工图B 给水设计说明申请正式用水C 建筑物使用功能及其分项用水量D 定员的批准证明
申办工业生产用电许可证
新设立的企业到市供电局办理用电许可证,应提交用电申请报告,写明有关用电性质、生产班次、装电容量、每日用电量等情况,报三电办公室审批。同时,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投资项目批文,高低压设计图纸、配电图纸等文件。
怎样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凡注册的各种经济类型、各种隶属关系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和按国家规定全部核减事业费实行经费自主的全民所有制科研机构,均可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分开发型和生产型两种。
开发型高新技术在研究、开发方面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主要依靠企业本身的研究开发成果,或者应用企业外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技术开发与产品开发来形成生产能力。
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依靠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技术设备、生产线来形成高新技术产品的规模生产能力,并有所创新。
申请单位须提交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证书;2。“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3。质量检测部门对产品质量、标准的意见;4。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年度财务报表;5。高新技术产品的科技成果、产品或技术鉴定证书;6。替代进口产品证书。
办理程序:申报——当地市科技局初审——组织专家组评审(专家组由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组成)——科技局审批——公布并报国家科委、省科委备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4 月开始受理,分批进行。
怎样办理统一代码证书
统一代码标识,是由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机关,给每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国家通过一系列强制性措施,保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经济活动中和其它社会活动中使用。我国工商企业登记、机构编制管理、银行帐户管理、税收、物资调拨、劳动保险、产权登记等等,都将使用全国统一的代码标识。
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和非法人企业,以及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均应申办统一代码,领取单位代码证书。
企业办理代码证书,须先到指定办证地点领取申报表一武三份,填写加盖公章,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送各办证点,交纳费用,7…12日后领证。
有特殊情况急于使用证书的单位,可申请加急办理,一二个工作日内便可取证。
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凡生产属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所列发证产品的企业,均有权申请《生产许可证》。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具备下列条件:持有营业执照;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具有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正确、完整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具有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验手段;有足以保证产品质量和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验人员,并能严格按照图样、工艺文件进行生产和检验。
办理程序:企业先到当地地市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登记,购取有关资料,填写《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四份,经企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地市许可证办公室。由地市许可证办公室组织预审,预审合格后,签署意见盖章,由申请企业报部门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对其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地市许可证办公室与部门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对企业质保体系进行正式审查和评审工作。联合审查合格者,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核发证,统一公布名单。发放许可证的产品,纳入监督检验目录,由当地地市质监部门进行监督检验。
联合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允许整顿半年后再次申请发证,如审查仍不合格,则取消其申请资格。
办理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
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适用的出品种类范围较广。一般说来,国家对以下几个方面的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也就是产品的使用范围涉及到食品、卫生或安全
的产品。
剧毒、污染大的产品。也就是产品的本身或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有剧毒物产生或能够造成周围环境污染的产品。
影响重大科技进行的产品,也就是其使用范围涉及我国科学技术进步的产品。
面广、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也就是化工行业的大品种,其产量大,使用范围广或其影响大,但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产品。
申请办理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产品须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或专业部门标准。
产品须具有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正确、完整的图纸或技术文件。
须具有保证产品生产质量(包括保证该产品生产和使用安全,符合卫生要求)
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计量检验及测试手段。
须有一支足以保证产品质量和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验人员队伍,能严格按照图纸、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检测和管理,并积极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须有安全生产责任制。
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设施齐全,劳动环境良好,尘毒监测手段齐备,尘毒浓污符合国家标准,“三废”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或有相应的治理措施。
申请办理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应经过下列程序并履行相应手续:
企业针对化工行业产品的实际质量状况,按照发放生产许可证产品的范围,每年编制次年的准备申请发证的产品计划及后两年准备申请生产许可证的规划报国家技术监督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批准后,化工部将安排发证工作的时间进度表。一般情况下:生产企业提出申请生产许可证的时限为2 个月;省、市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考核检查的时间为2 个月;化工部指定的产品质量监测部门取样,检测的时间为2 个月;最后化工部审核、复查及审批的时间为2 个月。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好后,即发文公布,通知有关部委(如农业部、煤炭部、石化总公司等)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及同级地方的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化工系统的生产企业由地方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发文通知,其它系统的生产企业由有关部委或地方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通知。生产企业提出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期限在化工部文件上规定。凡逾期不提出申请的生产企业(新技术企业除外)作自动弃权处理,以后不再受理该发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生产企业在收到发证通知后,即可行文向当地市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设在化工厅、局或公司)提出申请,抄报同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须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批,由化工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的发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实施细则”、“考核办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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