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禁忌》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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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依族孕妇的丈夫忌狩猎、捕鱼。据信,动物、鱼类的灵魂因敌不过男性的阳魂,被捕杀,便会寻了孕妇所怀的处于阴阳界中的胎儿腹婴进行报复,使之夭亡、流产。孕妇的丈夫也忌参加征战,如果丈夫在征战中面临恐怖场景,腹婴也会受到惊吓,受到伤害。
基诺族妇女怀孕期间丈夫打猎时忌砍棕树,不能打猴子,不能割岩蜂,不能打黑色、红黑色、黄白色、花色的鸟类,不能打大嘴鸟、犀鸟、叫声不好听的鸟,否则认为会影响婴儿的容貌和声音。妻子怀孕时,丈夫还忌参加某种社会活动。如葬人忌参加抬死人;忌参加绷大鼓;忌斗刀把;不能打蛇;不能爬树摘果子。否则,孕妇生育时会难产。
畲族孕妇也有许多禁忌,如三种事情不能看,一是孕妇不能看做功德,因为他们认为祖图花花绿绿,如果让孕妇看见了,这将影响胎中幼儿,小孩将来会得神经错乱之病;二是不能看戏,戏服也是色彩斑斓的,孕妇看后会使胎动;三是不能看棺材出殡,否则会相冲。另外,人们认为,孕妇横跨扁担会引起难产、跨越牛绳犁耙会使孕妇延长孕期达十二个月才能生出婴儿。孕妇也不能进产妇房,否则将来会难产。在饮食上忌食田螺、牛肉和兔肉。但凡有孕妇人家,其墙、砖、瓦等都不能动,也不能敲钉子,否则会引起胎动。
据信胎神是会按月令的变更自动调换位置的。瑶族称胎神为“胎魂”,大概是指胎儿灵魂的意思。据说一月和七月怀孕的,胎魂在正门,禁忌修理正门和在正门处挖地;二月和八月怀孕的,胎魂在庭院,禁忌在庭院存放重物;三月和九月怀孕的,胎魂在舂米的臼里,禁忌移动米臼;四月和十月怀孕的,胎魂在厨房里,禁忌在厨房里淋水;五月和十一月怀孕的,胎魂在卧室,禁忌修理或挪动孕妇卧室;六月和十二月怀孕的,胎魂在孕妇的腹腔,禁忌将孕妇的衣服泡在开水里。以上禁忌,如有冒犯就会导致流产、死胎或婴儿先天残疾等灾异。过去汉族、畲族、土家族等许多民族都有此俗流行。如今大陆胎神信仰已经淡漠了,除了个别偏远地区仍有残留外,一般很少有人讲究了。据有关资料表明,台湾关于胎神的信仰,还是比较普遍的。不过和瑶族胎魂的流动存在情况不同,台湾胎神的流动存在不是按妇女怀孕月份分定的,而是按月份定死了的,对每个孕妇来说都是同样的适用。
另据《古今图书集成》记载,宋代陈自明“胎煞避忌产前将护法”中有一种按农时节气分定胎煞位置的办法,其文曰:“月游胎煞:立春在房床,惊蛰在户,清明在门,立夏在灶,芒种在母身,小暑在灶,立秋在碓,白露在厨前,寒露在门,立冬在户及厨,大雪在炉及灶,小寒在房母身。”还有一些以天干地支来推算的胎神日游方位禁忌大都出于江湖郎中或者游方术士之口。这些玄言,由于太繁复、艰涩,极难在民间生根。民间还是易于接受那些一目了然、便于记忆的东西,像以上所列举的几项与月份、节气相关的胎魂、胎煞禁忌便是民间可通行的。其中谈到的胎神所处的位置,也都是中国普通农家小院的典型环境,更是一般中国家庭妇女经常所到之处。这也可以看出,所谓触犯胎神的禁忌,实际上是要处处提醒孕妇小心行动,并且尽量限制孕妇的活动范围和劳动强度,以便保护胎儿不受伤害。其他人在胎神存在的地方也要小心从事,否则,伤着了胎神就会通过感应的方式伤损胎儿。据说,刀犯者形必伤,泥犯者窍必塞,打击者色青黯,系缚者相拘挛。总之以什么方式触犯了胎神,便都会以相应的损伤体现在胎儿的形体上。因此,民间在妇女“有喜”之后便有许多禁忌存在。
第三部分第37节 室内禁忌
孕妇的住室也是胎神常驻的主要处所,民间似乎有把孕妇的腹腔与孕妇的住室相类比的惯习和信仰。或者是把胎儿的驻处由腹腔扩大到寝室了。以为在室内的活动会感应到孕妇的腹中。因此在孕妇室内的行为要处处小心谨慎,不可稍有大意。否则便会影响到孕妇腹中的胎儿。归纳起来,孕妇室内必须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1)忌动砖瓦土石
室内墙壁房上的砖瓦土石禁忌移动、毁坏,恐怕触动了胎神,胎神自己可以按月令变更位置,但忌讳它不变时,人为地给它变动。也就像胎儿自己可以在孕妇腹中移动,但不能人为地推拿,帮他移动。否则,恐有拔苗助长之虞。
(2)忌钉钉子
室内墙壁上、家具上、门窗上都忌钉钉子。俗以为会伤害胎神。如果万一不幸把胎神钉在那里不能动弹了,岂不意味着胎儿也不能正常发育而变成“死胎”吗?故而严禁之。
(3)忌挂人物画像
湖北一带孕妇室内忌挂人物画像。据说多看画上的人会使孕妇腹中的胎儿和画上人物长得一样。俗称“换胎”。《清稗类抄》“鄂妇妊忌”篇云:“湖北妇人妊子,避忌最甚。有所谓换胎者,言所见之物入其腹中,换去其本来之胎也。故妇人妊子,几房中所有人物画像,藏之弃之,或以针刺其目,云其目破不为患矣。”
(4)忌动剪刀、针线
动剪刀会剪断东西,动针线、锥子等会扎穿衣物,如果恰逢胎神在时,岂不又伤着了它。一旦伤着了胎神就会生下无耳朵、豁耳朵等不全活的孩子,或者生下瞎眼的孩子。
(5)忌捆绑东西
据说在室内捆绑东西,会生十指不能伸直或手脚弯曲的怪孩子,又有的说会使胎儿生时肚脐带缠绕在脖子上。
(6)忌塞瓶口
据说孕妇塞瓶口,会使胎儿的口、鼻、耳、肛门闭塞。亦是出于同类相互感应的信仰。浙江温州一带有此俗信。
(7)忌拆、堵门窗
恐弄瞎胎儿的眼睛。
(8)忌手臂上举
俗以为胎儿在母腹中咬着一个奶头一样的东西(有称为“奶筋”的)才不致坠落。孕妇如在室内举臂向上摘、摸、够什么东西,会使胎儿所含的奶头(奶筋)脱落,导致胎儿饿死或滑胎(流产)。
(9)忌搬动大型家具、器物
忌随意移动室内箱笼、桌椅、橱柜、床凳,以防触动胎神,导致流产、滑胎,或生下五官不齐全的婴儿。
(10)忌声响过大
恐生下耳聋的孩子。
(11)忌烧烤东西
恐生下有痣、胎印(紫斑)或被烧伤的孩子。
(12)忌属虎的人闯入
因畏虎的心理和属相即为本命的思想,所以担心属虎的进入孕妇室内会暗伤胎儿。
(13)忌坐、睡在熊皮、獐子皮上
鄂伦春族孕妇忌坐、睡在熊皮、獐子皮上。不能接触熊皮、獐子皮。否则,会引起流产。
(14)忌冷水洗浴
孕妇忌冷水洗浴,恐伤胎气。
(15)忌肩披线、绳
孕妇忌肩披线、绳,恐婴儿绕脐生。
以上孕妇室内的禁忌所起作用,明显地是要给孕妇制造出一个清静幽闲的环境,让其平平稳稳地产下婴儿来。但是,有些时候又不得不做某些禁做的事情,那又该怎么办呢?民间常常用一张红纸,上写“胎神在此”四字,安贴在室内某处,意思是先把胎神暂时请到一个安全的处所,就可以翻箱倒柜,钉敲穿凿而百无禁忌了。还有的人家先请道士、和尚来祈祷一番,贴上咒符,再办那些素常禁忌的事也就没什么要紧的了。如果事先没有准备,无意间触动着了胎神,便要举行一些“安胎神”的仪式。情况轻微的,只需用扫帚在“动着”的地方,比划着轻拂三次,口诵“请胎神退避,庇佑母子平安”就可以了。据说扫帚是有灵力的,而且家家具备,使用方便。旧时轻贱妇女,说妇女是专司洒扫的人,汉字扫(掃)与妇(婦)的边旁是一样的,民间又有蔑视妇女为扫帚星的说法,所以用扫帚去安胎神,亦有以孕妇本命去安胎神之意。假如情况比较严重,触动胎神后已经造成孕妇肚子疼痛了等等,那就必须请道士、法师来作法祈祷,并加贴安胎符、镇煞符,以保母子平安了。当然,这是迷信的作法,如今已没有多少人相信了。如果孕妇肚子疼痛不适,人们首先想到的已不是扫帚和法师了,而是马上到医院去检查治疗。现时期,以上所谈禁忌也起了很大变化。由于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人们不但不再相信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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