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尘埃处》第48章


林阅长这么大,从未见过这目光。何珊以前生气的时候总会直接抄起鸡毛掸子打她,可她这会儿不单是是生气,目光里似乎还混杂了怜悯和悲伤。
林阅心里一咯噔,声音都跟着哑了,“怎么了,您说话?”
“林阅,你真从高中就开始喜欢陈麓川了?”
既然日记里都看见了,她再否认也没什么用,便点了点头。
何珊看着她,语气分外认真,似乎由不得半分拒绝:“那和他断了吧。”
☆、第44章
林阅愣了愣,“妈,这也太没道理了。”
何珊叹一声,“我也不爱干棒打鸳鸯的事,但是林阅,你是我女儿,我身上掉下来的亲骨肉,我更不想让你受伤。你听我话,跟他断了,今后你找不找,想找谁,我都不干涉。”
林阅咬了咬唇,“之前不才说好了么,陈麓川已经跟他家里说了,等清闲下来,我就跟他回去见一见。你让我跟他断,总得给我个充分的理由,总不能就因为我喜欢他这么久吧?”
“理由我当然有,我又不会害你。”
“那你告诉我。”
何珊盯着她,没说话。
“妈,你知道我这个人,从来做了决定就很难回头,你今天无缘无故让我跟陈麓川分手,我做不到。”
“我不是无缘无故。”
“那是为什么?”
何珊似是打定了主意不告诉她,却仍然一径儿地劝她,“我是为你好,听话。”
林阅按捺着心中烦躁,“您要不说,我就当您是在无理取闹了。”
何珊腾一下从沙发上站起来,“我无理取闹?!我处处给你留余地,你怎么这么不识好歹!”
“好还是歹,您总得告诉我啊!”
何珊胸膛剧烈起伏,瞪着她半晌,忽将沙发旁的提包一捞,飞快地从里面翻出手机,点了几下,“我这有张照片,你自己看看!”
林阅接过,只瞅了一眼,顿觉脑袋上像是挨了一记重锤,全身血液只往上涌,耳朵里嗡嗡作响。
何珊似乎不忍看她的表情,全身怒火似气球被扎破,呼呼地泄了,她颓唐坐下,手掌撑着额头,“前两天,你三婶去做妇科检查,恰好撞见了。”
林阅张了张口,没发出声音。
前两天,是陈麓川调休的时候。
照片里,那个她见过四面的姑娘被陈麓川搀着,脸色煞白,一手捂着小腹,半个身子都倚在了他身上。照片没对焦,然而仍能看出来他们周围的环境,的的确确就是医院的妇产科大楼无疑——她前一阵才陪柴薇去过,她不会认错。
半晌,林阅从嗓子里挤出声:“……我相信他。”
“相信个屁!一个男人陪一个姑娘去打胎是什么意思,你不知道?”
林阅紧咬着唇,没吭声。
“跟他断了。我知道他留过学,思想开放,但我不能平白无故让你受这个冤枉气!果然是冯蓉教出来的好儿子,把人家清清白白的大姑娘肚子搞大了,一点儿交代不给,就这么拍屁股走人,然后又来祸害我家!”
林阅紧咬着后槽牙,“陈麓川不是这种人。”
何珊眼也没眨,从茶几上抄起那本日记就朝她砸去,“我他妈生你还不如生块叉烧,你怎么骨头这么轻,为了一个男人里子面子都不要了!”
林阅没躲,那硬壳的日记本撞在她肩上,又“啪”一下砸在地板上。
“你非要跟这么一个人,我也不拦你,你以后就不用认我这个妈了。”
林阅死咬着牙,片刻,她将手机往茶几上一搁,弯腰拾起地上的笔记本,攥在手里,头也不回地朝门口走去。
身后何珊骂道:“你走,走了就别回来了!”
天刚擦黑,下午下了雨,空气里一股尘土的浓郁气息。她很快就走到了小区里的梧桐树底下。
这树有四五层楼高,要两人手拉手才能抱得住,是半个世纪前栽下的。小时候,他们常在这树下纳凉、丢沙包、跳皮筋;而不久之前,也是在梧桐树叶筛出的浓荫里,陈麓川攥着她的手说,试试,以结婚为前提。
林阅轻轻抽了抽鼻子,阵雨过后泥土翻出的腥味儿冲进鼻腔,呛得她眼泛泪光。
开车回去的路上,她不知怎的就又想到了高考结束那天,漫天飞舞的纸片里,陈麓川被一个姑娘勾住脖子,在欢呼声里接吻。她记得那也是个雨后的傍晚,江城逢高考必下雨,做听力考试的时候,雨点啪啪啪地敲在窗户玻璃上,害得她有几个词没有听清,所以她记得清楚。
又想起在婺源,那晚她的窗外有棵泡桐树,不知名的鸟栖在上面,偶尔啁啾两声。夜很静,她整宿没合眼,第二天早饭也没吃下去,返程的大巴上晕车了,吐得天昏地暗。所以,她也记得很清楚。
关于陈麓川一切,她都记得一清二楚。
回到住处,她冲了个澡,躺在床上。最近忙,陈麓川有一阵没过来了,床单被套上面,他的气息已然很淡,几不可觉。
她掏出手机,打算给他打个电话,又想到他此刻在加班,必然忙得天昏地暗。
末了,她意识到这仍然是自己潜意识地在替自己找借口,借以推迟与陈麓川对质的时间,不由叹了声气。
即便到了这时候,她仍然想像只鸵鸟一样,找个沙地把自己埋起来。
然而再不能这样了,许多话,好的歹的,到了开诚布公的时候。
她从一旁拿过从家里带回来的日记本,翻到最前面,开始往后看。她这人懒,遇到大事儿才往上记一两笔,是以高一买的一个本子,到大学毕业了还剩厚厚一沓。
挺奇怪,她今天看的时候不像以往那般全情投入,是以纸上字字句句都不忍卒读——今天抽离出来,站在第三人的角度,回顾的同时更带了点儿审判的意味。
她看得慢,有些地方与自己记忆中的有点儿差别,但大多时候都是严丝合缝。不多的内容,她花了一小时看完。
最后终于读到了散伙饭那里,日记里这样写:
“……天还没亮,我站在十字路口,像个孤魂野鬼。半夜街道很空,只偶尔有一辆车从我跟前擦过。我有点儿饿,找了家肯德基,点了个汉堡,连同以前非常讨厌的生菜叶子都吃得一干二净——我才发现生菜其实远比我想象中要好吃……我一个人去了湖边,风很冷,我坐在堤岸上,看着天一分一分亮起来。毕业之前,我还是看了一场日出。然后我等到宿舍开门,回去之后,冲了个凉水澡,呼呼大睡。”
日记到这里就完全结束了。
林阅读着读着笑起来,“傻帽。”
她把日记本塞到枕头底下,抬手关了灯。黑暗笼罩下来,她仍在回想最后一篇日记,从后往前。
东湖,凌晨五点的风,日出,食物香气,空荡荡的岔路口,刺眼的红绿灯,然后是七天连锁酒店的招牌……
她拽了一旁的枕头,盖住脸,强令自己停住了思绪,静了了片刻,她眼皮止不住往下掉,就这样睡了过去。
是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吵醒的,她迷迷瞪瞪,正要睁眼,一只手臂揽住她的腰,熟悉的气息拂在耳畔。
林阅觉得痒,缩了缩脖子。
还没说话,那人擎着她下巴,将她头转过来,低头吻下去。
黑夜里,呼吸沉沉。
纠缠片刻,陈麓川松了手,林阅顺势抬头摁亮了一旁的台灯。
灯光下,他满脸的倦容。林阅伸手摸了摸他冒了点儿青茬的下巴,“怎么来了?”
陈麓川在她身旁躺下,“有点儿想你。”
林阅笑了笑,坐起身,“几点了?”
“十点。”
“饿吗?”
陈麓川闭着眼,点了点头。
“那我下点水饺。”
陈麓川嗯一声。
林阅将头发一挽,往厨房去了。她没吃晚饭,这会儿也饿得慌。趁着水烧开的时候,从冰箱里拿了个西红柿果腹。不一会儿,饺子煮熟了。她盛了两海碗端去餐厅,然后到卧室喊人。
还没开口,发现陈麓川呼吸微沉,均匀悠长,显是已经睡着了。灯光下,他眼窝底下一圈的青黑。程序组加起班来比他们更累,因为一刻都不得闲。
林阅不知怎的,心里有点发酸,一时不忍心叫醒他。
立了片刻,还是上前,将他轻轻一推,低声说:“陈麓川,起来了。”
陈麓川喉咙里闷沉一声,缓缓睁眼,过了半晌,视线才聚焦。
林阅朝他伸出手,“饺子好了,吃完洗澡了再睡。”
陈麓川抓住她的手坐了起来,摸了摸后脑勺,“枕头有点儿硌,搁什么东西了?”说着伸手一摸,摸出那本硬壳日记本。
林阅吓得一咯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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