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末日》第71章


郑朗回答,“林森已经把他们接回国际刑警总部,现在很安全。”
行歌松口气,“太好了。”说着,站起身,走回卧室。
郑朗跟在她身后,直到看到她躺上床才轻手轻脚的回到客厅,拿出烟,又想起这里“禁烟”,只好又收回去。
正文 114 用死亡来爱你3
苦笑着把烟丢进垃圾桶,视线扫到被他不小心用报纸覆盖住大半部分的黄色笔记本,迟疑了一下拿起来,打开。
泛黄的扉页上,一枚边缘晕染开来的“奖”章异常醒目的闯进他的视线。
奖章下,是一行已褪色的蓝色钢笔字迹: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行笔端正流畅,大气潇洒,只在细节处稍显稚嫩与力道不足。
郑朗猜测着字迹的主人,电话却在此时响起。
怕吵到行歌,忙快速接起。
“让行歌接电话。”楚关低沉的嗓音从听筒里传出来。
郑朗犹豫了一下,“稍等,我去叫她。”
也许是接连遭受打击,让行歌的精神格外脆弱,特别容易感到疲倦,以至于刚躺上床就陷入半梦半醒的状态。
郑朗叫起她时,她还迷迷糊糊的,连下床出卧房都得郑朗拉着手领路。
两眼没精打采地眯着,动作迟缓地拿起听筒“喂?”
郑朗见她这副模样,摇头失笑,起身去厨房给她倒果汁。
沉默几秒,那端突然传来阴阳怪气的一句“相处的很好嘛!”
行歌迷糊地应“什么啊?”
“没想到他们瞒了你这么久……啧,可真是情真意切啊!”
行歌精神一震,“你……”
“李家的事,是对你跳下飞机弃我而去的惩罚。”低沉悦耳的轻笑,“本来只想来个小惩大诫,可……你实在太不诚实。今天才是真正的开始。”说完,“咔”一声断了通话。
郑朗出来时,行歌正拿着电话一动不动地坐在原处,表情空洞,眼神惊恐,电话里传出“嘟嘟嘟”的忙音。
他突然意识到什么,将果汁往茶几上一放,冲过去将行歌抱住,语气紧张“是……郁瑾琮?”
行歌没有回答。
此时,门铃响起来。
两人有志一同地看向对方,行歌眼含祈求微微摇头。
郑朗深呼吸,安抚性地拍拍她的手,然后起身去开门。
“你好,是风行歌小姐家吗?我是快递公司的。有风小姐的快递,麻烦签收一下。”
风行歌就跟在郑朗身后,看到快递员手里拿个足球大小的纸箱时,瞬间白了脸,扶住门框摇摇欲坠。
快递员被她吓了一跳,忙问“小姐,你没事吧?”
郑朗赶紧扶住她,感谢地对快递员笑笑“没事。”然后迅速在单据上签字,接过包裹,“谢谢,再见。”关门。
箱子并不重,郑朗侧耳听了听,确定不是定时炸弹什么的,对行歌说“你要不要先回卧室?”
行歌盯着他手里的纸箱,摇摇头,语气坚定“打开吧。”
一盘录像带。只是一盘录像带。
盯着箱中之物,两人同时松了口气。
“要看吗?”郑朗问。
行歌做个深呼吸,脸色好了些,缓缓点头。
……
行歌后悔了。
她不应该看的。
屏幕上,一身白衣的郁瑾琮像是光芒万丈的拉斐尔。温文浅笑,身形笔直,动作优雅,却凶残至极。他面向行歌,不紧不慢地挥动手中寒光森森的解刨刀,将身前解刨台上被麻痹了身体、惊恐惨叫的男人一点一点剃成白骨——那是,郑书淮。
就像身处在千年寒冰之中,她动不了,视线粘在画面上,心跳和呼吸好像停止,她不知道身处何方,更不知道发生了何事。
直到郑朗一声凄厉的嘶吼,她才突然自那种魂离状态苏醒。
身体先于意识,冲上前抱住跌跪在电视机前、双目赤红脸冒青筋的郑朗,紧紧抱住,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他的视线。
而她,则扭着头,一刻不肯放过屏幕中郁瑾琮的一举一动。
终于,男人的身体被一分为二,一旁肤肉和内脏,一旁骨骼和大脑。
血像是泉水一样顺着解剖台流了一地,而那一身白衣的屠夫身上却滴血未沾。
事后,画面里的他优雅的绕过解剖台,摘下手套,将修长的十指背向身后,上身微微前倾,笑得温文尔雅,“你很讨厌他对不对?现在,我帮你解决了。感谢我吗?”
行歌面无表情,抱紧了郑朗,紧到手臂上凸出一条一条的青筋。
郑朗将脸埋在行歌怀中,咬着牙,喉间发出一声又一声嘶哑的低吠。
屏幕上,他行了个绅士礼,“我亲爱的行歌,能为你效劳是我的荣幸……那么,下一个,会是谁呢?”屏幕下一秒变成死寂的黑色。
电视机前的地板上,行歌与郑朗相拥静坐持续十分钟。
郑朗突然推开行歌,站起身,拿起茶几上的车钥匙就冲出门去。
行歌被推倒在地上,维持着半躺在地面上的动作,面无表情,眼神沉寂,好似对郑朗的离去丝毫未曾察觉。
五分钟后,承诺不再见面的楚关出现在行歌面前。
他什么也没说,抱起行歌将她送回卧室,陪着她直到她脱离僵硬呆滞的状态睡过去,才起身回到客厅,将录像带看了一遍。
行歌做了个梦。
梦里,郁瑾琮还是欧阳的模样。他们在郁氏会议室里开会。
高管们在激烈地争吵什么,扮演郁瑾琮的楚关也在其中。只有她和他,静静地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一言不发。他坐在她对面,正在看手里的文件。而她则在看他,眼都不眨一下。
许久,他似是察觉她的视线,抬起头来。带着眼镜的俊脸扬起一抹温柔的笑,像是三月的暖阳,瞬间驱走她心中的阴霾。她也跟着傻笑,想开口说什么。他温暖的笑脸却突然自中间撕裂,一张满是鲜血、表情痛苦的脸钻了出来——
行歌惊醒。
睡容疲惫不安的楚关就躺在她身旁。
她用了好几秒种的时间,确定身边的男人是楚关而不是郁瑾琮。然后庆幸自己没有发出尖叫吵醒他。
悄悄起身,行歌来到阳台。
她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棉布睡裙。
视线落向远方灯火阑珊的城市,她知道,郁瑾琮看得到她,他就在附近,像一只随时准备伺机而动的猎豹一样窥探着猎物的一举一动。
奇怪的是,这一刻,她突然不再感到恐惧。甚至回想起录像带中血腥残忍的画面,她都可以以绝对平静的心态来面对。
一股冷风迎面吹来,她打个寒战,摸了摸圆鼓鼓的肚子,然后转身进了客厅。
她看到茶几上的笔记本,那熟悉的样子让行歌第一眼就认了出来。走过去,拿起来,指腹触摸塑胶表皮,有股奇异的感觉袭上心头——就像在触摸一道被封印的门。
带着对这个想法的好奇与验证,她缓缓打开。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盯着这句话,行歌微微偏起头,心中无比肯定:这是郁瑾琮的笔迹。
沿着他行笔的轨迹,行歌一个字一个字地用指尖描画。
十四个字,她用了十四分钟。
她想起洋房卧室窗帘后的字,心中升起另一股莫名的情绪。
怀着这一种近似回忆的情绪,她缓缓翻开了第一页……
郑朗在黎明时分回来,带着一身风尘仆仆的疲惫。
正在做早餐的楚关从厨房里出来,与他对视一眼,彼此心照不宣。
行歌还在看那一本笔记,表情平淡沉静,让人看不出情绪。
两人等到她合上笔记本时,已经是中午十一点过后了,此时,三人都未进餐。
楚关又将饭菜热了一遍,另外替行歌做了一份新鲜的三明治。
接过三明治时,行歌看了楚关一眼,然后在楚关茫然的视线下沉默的吃完早餐,然后沉默地将自己关进卫生间。
温热的水流自花洒里落下,像是柔软的母亲的手*她的肌肤。
她的手心始终贴在肚子上,借由宝宝微弱但规律的心跳来让自己镇定下来。
那是一本成长笔记。
由郁瑾琮执笔,记载着妹妹郁芳芳从出生到六岁时的身高、体重,生活习惯以及爱好言行。
用词简练,叙述逻辑,让人很难想象这出自一名言语障碍、性格孤僻的小男孩笔下。
闭上眼,她可以将笔记中的内容依次背下来。
那字里行间,都是一个哥哥对妹妹的疼爱和爱护,让她想起已经故去的姐姐风肆意。
她开始明白郁瑾琮的残忍从何而来,也开始明白郁瑾琮对她的占有欲为何如此强烈。一个身处绝望的人,一旦发现前方有一丝希望存在,就会去追寻,去得到,哪怕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希望本身价值的百倍千倍,都在所不惜。
郁瑾琮说得没错,他们是一样的。一样的经历,一样的性格。只不过,她幸运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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