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攻]神骨王座》第114章


上官灵不愿意,他宁愿自己去死也不想伤害轩辕齐。可是他没办法,神皇的身体越来越差,族人将所有的期许都放在了他的身上,他行差踏错一步,受苦的就是神族族人,是自私地选择爱人?还是选择族人?
上官灵还未做出抉择,神魔大战就已经爆发。他不得不随轩辕齐踏上魔族的战场,在内心无尽的煎熬中,利用轩辕齐对他的信任窃取情报传回神族。他必须要为他的族人着想,到了这番境地,他早已无路可退。
分别来得那么快,让上官灵猝不及防。
“你为什么要骗我?”轩辕齐出乎意料的平静,没有大吵大闹,没有歇斯底里,却让上官灵心痛如绞。
“我没有骗你。”上官灵狼狈地别过头,避开轩辕齐灼灼如火的目光,“我真的爱你,可我别无选择,如果换作是你你也会做出一样的选择。”
轩辕齐嗤笑一声,眼眶却泛起了淡淡的红色:“不,你错了,我绝对不会利用我的爱人窃取情报,如果是我,我会明明白白地告诉你我的身份,然后在战场上与你光明正大地对决。你也可以这样,但你为什么要骗我?”
“小七!”上官灵闭了闭眼,眼底满是隐忍的痛苦,“是,我做错了,可是为了我的族人,我必须这么做。只有获得足够的情报,神族才有资本与魔族对抗,兵不厌诈,这是小七你说的。我对不起你,等大战结束我会弥补你,你想让我做什么都可以,将性命双手奉上也行,只有你能好好的……”
“够了!”轩辕齐厉声打断了上官灵的话,他觉得自己一定要这么做,否则他会忍不住心中的暴虐,一剑捅死上官灵。忍住了心底泛滥的杀意,轩辕齐再抬眼时眸底仅余令人心冷的寒意:“我不需要你的弥补,现在,你可以走了。放你一马,是为了彻底了断这段感情,日后再见,便是一决生死的时刻!”
上官灵被轩辕齐赶走了,连带着一起被丢出去的还有那朵被松脂包裹做成琥珀的海棠。
轩辕齐靠在门上,眼泪无声滑落。
他的心很疼,疼得他恨不得拿刀将其剜出来。可丢弃自己用尽心力和感情的爱情,那种滋味,又比剜心好多少?
上官灵,你为什么要让我们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你这样对我,我真的看不出你对我的爱到底在哪里!
……
凄冷寒风卷过被鲜血浸染的战场,轩辕齐站在魔族大军前,与上官灵对峙。
彼时,距离那次不欢而散已经过去整整十年。十年里,神魔大战愈演愈烈,直到今天,两族不得不倾巢而出,只求一个最终结果。
上官灵痴痴地看着轩辕齐,这么久不见,他的小七瘦了好多,神色愈发冷漠逼人,再也不复初见时的明媚美丽。
无时无刻不在疼痛的心,似乎疼得更厉害了。上官灵深深吸了一口气,忽然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会走到今日。
“小七,为什么不好好照顾自己?”上官灵努力微笑着说,却仍然掩不住语气中的心疼,“你瘦了好多。”
“与你何干?”轩辕齐扫过去的眼风都带着刺骨的冰寒,一瞬间便在两人之间划下一条深深的沟壑,“你似乎弄错了,我们素不相识,又是敌人,你这样关心我难道就不考虑你身后将士的心情?”
上官灵苦笑:“一定要这样吗?就算你无法原谅我,也不要否决我们的相识和相爱好吗?”
“我们也相识,也没有相爱!”轩辕齐冷冷地勾起唇角,“在黑原相识的人是宫南陌和白启,相爱的人也是宫南陌和白启,不是轩辕齐和上官灵。”
“不必再说了,开始吧!”
轩辕齐一句干脆利落的话,拉开最终决战的序幕。那一场战争,惊天动地,死伤无数。到最后,没有胜者,两败俱伤。
神族与魔族最终还是融合了,然后在漫长的时光里,演化成后来的温亚大陆,演化出之后的漫长历史。
无论多么强大的种族,多么惊天动地的战争,都会败给时间。
在自封于千幻秘境中前,轩辕齐给自己的投影下了一个命令——万年之后,将他的孩子送入一户姓南宫的人家,并为他取名南宫银。
南宫,纪念曾经的宫南陌。
银,因为上官灵说过他最喜欢轩辕齐银色的眼眸。
名字,是轩辕齐早就想好的,姓,是轩辕齐心灰意冷的选择。
其实上官灵不知道,在轩辕齐发现那件事之前,不惜耗损修为地用两人的血液创造出他们共同的孩子。
轩辕齐想给上官灵一个惊喜,却不曾想到了最后都没能送出去。
第86章 番外篇——生活
番外篇——生活
丁雨夜甩掉“候选伴侣”身份,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久到他忘记了自己曾是光明教会的人,忘记了阑千绝曾经是黑暗圣堂的探子,却仍然清楚地记得他与南宫银的初见。
当然,成为了正选的丁雨夜还是有很多很多情敌,而且除了原本的四个以外,还多了几个熟人——阑千绝,欧阳逸,水彬遥,盛亚枫。
虽然情敌多让人不爽,不过丁雨夜还是很兴奋的,因为他终于可以和南宫银光明正大地秀、恩、爱啦!
几十年匆匆流逝,南宫银的容颜一如既往的倾倒众生,丝毫未变,坐在窗边垂眸看书的画面宛如画中景象,而飞身进来扑到南宫银身上的丁雨夜却破坏了这幅美丽的画。
腾出一只手揽住丁雨夜,南宫银习以为常地问:“你又怎么了?”
这个“又”字,充分体现出丁雨夜平时做的傻13事太多,多得连对此不以为意的南宫银都无可奈何了。
“南宫,一会儿咱俩出去吃饭吧!”丁雨夜笑嘻嘻地说,见南宫银看书不看他,又锲而不舍地把脸凑到他的眼皮底下。
“知道了,你安排吧。”南宫银很自然地答应下来。最近丁雨夜不知道为什么精神尤其亢奋,时不时就拽他出去吃饭逛街买东西,为的不就是向他的情敌们秀恩爱吗?南宫银都明白,也习惯了。
“太棒了!”
丁雨夜心里欢呼一声,余光往窗外一瞥,看到了欧阳逸和盛亚枫两个喜欢偷窥南宫银的痴汉,低低地哼了一声,忽然抱住南宫银的脸亲了两口,然后得意洋洋地看向窗外,果然收到了两枚愤怒的白眼。
南宫银无奈地擦了擦脸上的口水,合上书一把敲在丁雨夜头上:“够了,你要是再不去安排,等会儿我就跟岚洛特一起去吃饭了。”
“别别!”丁雨夜急了,连忙转身往门外跑,“我这就去!”
等丁雨夜跑远,南宫银才再度翻开书,却没了继续往下看的心情。
一转眼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在重城生活了这么久,往昔在基拉比国的日子就像是悠然午后的一场梦,朦朦胧胧地记不真切。
留在重城后,南宫银身边也多了很多人。从最开始的岚洛特,斯赛芬,蓝漠,丁雨夜,封亚然,顾清煦和顾清雅,到三年前找过来的欧阳逸,盛亚枫,水彬遥,以及沉默了许多的阑千绝,和经常跑到他这边的任性的父亲大人轩辕齐跟他的追求者上官灵,他的生活变得十分热闹,年少时的孤单寂寞都变成了天边的浮云。
虽然日子吵了些,让南宫银总是静不下来。可这样的吵闹却能让他安心,让他高兴,这一点从他多了许多的笑容就能看得出来。
中午,丁雨夜兴冲冲地拉着南宫银走进一间装潢简约典雅的饭店,正值饭点里面却一个人也没有,南宫银就知道,他又把这里整个包了下来。
在靠窗的位置坐下,南宫银看着面前一大束火红的蔷薇,无奈地说:“每次都这样,一点新意都没有。”
话虽这么说,但南宫银还是收下了丁雨夜送来的蔷薇。
丁雨夜一边舀起一勺酸甜口味的冰淇淋一边笑眯眯地说:“这是生活嘛。浪漫才需要新意,生活太有新意就不好了。”
“谁会把每天送一束蔷薇花当作生活的一部分?”南宫银忍不住吐槽,乖乖张嘴吃掉丁雨夜喂来的冰淇淋。
“我咯。”丁雨夜享受着投喂的乐趣,一脸自豪地说,“不管多么惊世骇俗的事,只要做得多了,变成习惯,也就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了啊。我每天送你一束蔷薇就是要你看到我对你的心意,慢慢的你会习惯的。”
“那还真是谢谢你了。”
“不用谢,你只要接受我的心意,其他的事都交给我就好!”丁雨夜笑得一脸傻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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