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我,捉鬼师,千里追妻》第117章


以及,孤独。
蓬莱仙翁将云起视为珍宝,也不怎么管束他,只掂着一只酒葫芦四处闲逛,任由云起怎么开心怎么去。
有一次,白祭带去一双靴子。
那是跟他衣裳一样的颜色,他跟龙王商量了很久才拿到那片云,还拿了两坛子好酒交换。不过那酒交换得值——这孤傲的小仙君,居然抬起自己光溜溜的脚,让他替他穿上。
云起的脚很凉,跟他本人一样。兴许木系的神仙都是如此,体温稍低,生来便带着不倦世事的清雅。
“你做的?”
穿上之后,云起坐在血玉浮石边上,抬起双脚,脚尖一上一下地玩弄着看,仿佛他脚上穿的不是靴子,而是坐了一个会魔法的小神仙。
“我还没这手艺,做靴子跟做衣裳区别很大的,要纳鞋底,正鞋帮,凡间的学徒起码得学五年才敢拿出去卖。”
这话说完,云起立即有了兴致,倾身上前来问他:“那你呢?你要学多久?”
陡然被这张脸逼近,还受着他吐纳的气息,白祭心神微乱,顿了顿,才道:
“我么。。。。。。我再有个一年,兴许就差不多了。”
云起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脚上的靴子,道:“那你学成那一日,一定要第一个做给我。”
不是商量,是命令。
落在平时,有人敢在他面前这样无礼,白祭早就一巴掌呼了过去。但这小仙君不同,毕竟他看过人家全身,占过便宜的,人家有点点点点点小性子,也可以接受。
“好啊,你到时候要选什么颜色?”
云起将脚抬得更高,欣赏着靴子表面的祥云纹路,“就这个。”
“好,都依你。”
得到承诺之后,云起心情大好。但他转而想起什么,脸色镇了镇,颇为严肃,道:“我其实还有一件事,你如若应了我,你做的第一双鞋子,可以不用给我。”
唔?居然有胜过靴子的喜好?
白祭饶有兴致道:“只要我能做到的,都答应你。”
云起弯曲的食指在袖口一下一下地抠/弄,半晌,郑重其事地看向白祭,一字一句道:
“你带我去凡间。”
白祭一怔,左右看了看,确定方圆之内无人窃听,这才开着玩笑道:“神仙不可私自下凡,不然可就是触犯天条,要受罚的。”
“很严重的惩罚么?”云起一无所知。
“当然啊。因为凡间有七情六欲嘛,那东西就跟瘟疫一样,沾上了就很难再摆脱了,光折磨人。”
“七情六欲?是疾病吗?”
“也不是。怎么说呢。。。。。。七情六欲就是,那个,就是。。。。。。就是一种情感。就是喜欢。”
“什么是喜欢?”
“喜欢就是。。。。。。嗯。。。。。。喜欢就是你看到一个人的时候心就怦怦直跳,想到他的时候就会很欢喜,吃茶也想着他,用饭也想着他,有时候连觉都睡不好,辗转反侧,都是因为他。我这么说,仙君明白吗?”
云起若有所思地听他说着,沉默了许久,蓦然抬头,“我明白。”
白祭功德圆满地点头,“嗯,孺子可教也!”
结果,这小仙君下一句话,就让他被雷活活劈了一记。
“我喜欢你。”
在阳光熹微的银花树下,那人曾这样对他说。多年后,有个人在烛火盈盈中说“我允许你喜欢我”,语气中略带孤傲,却又期盼他的回应,同样是眼前人。
他带云起下凡那日,刚好是云起的生辰,五百年前,蓬莱仙翁亲手种下他时,他只是颗种子。
既然是生辰,又是头一回下凡,白祭便作了一回东,请他吃了顿好的。但这人却是个特立独行的主,正经饭不吃,倒是对街边的小摊位心有神往。
尤其是辣鸭头。
白祭以为,这样云淡风轻的神仙,平时喝喝露水什么的就好了,谁成想竟然爱吃辣食,除了辣鸭头,还有那些山椒鸡爪,滚油鹅掌,蜀味蛇肉,不管是辣椒粉还是辣椒油,只要跟辣味沾边,他铁定要去尝尝。
他说要吃,也不是像小孩子那般哭喊,就只站在摊位面前看着,一动不动。
这样一个气质清冷的身影在人群中是很突兀的,如飘进闹市中的一片雪,与繁杂的市集格格不入。
“要糊了。”
云起突然出声,提醒正在呆痴的小贩,眼睛直勾勾盯着炭火上许久没翻动的牛肉。
小贩这才回神,慌忙从云起脸上撤回目光,机械地翻动烤板上的肉食。
白祭戳了戳垂涎欲滴的某人,“诶,已经吃过很多辣的了,你不怕拉肚子吗?”
云起淡淡看他一眼,“只有凡人才会拉肚子。”
白祭认命地挠头,“好像说的也有道理。。。。。。”
“客,客官,您是不是想吃牛肉啊?”烤熟之后,小贩将十几串碳烤牛肉递给云起,战战兢兢,生恐惊扰了美人一般,“您若是想吃的话,这些全都送您了!真的真的!不收您银子!”
毕竟是美人,走到哪里都会有特殊待遇的。
但白祭是何许人也?那是几千年前打败过鬼祖的上神!
既为上神,那岂有坑凡人银子的道理?
于是在各种小贩争相送食之下,某仙吃得心满意足,某神却掏空了腰包。最后不得已,还卖了一颗随身携带的金珠子,这才没在他的小仙君面前失态。
待折返天界,云起还对凡间念念不忘。他想着那些捧腹大笑的面孔,想着大街上追着丈夫痛骂的妻子,想着为了一颗糖果大打出手的孩童,他们拥有神仙没有的焦虑和痛苦,但却让人向往。
这份悸动白祭感同身受,毕竟他第一回下凡回来也回味了许久。他以为云起是怀念辣鸭头,其实不是。
那个坐在血玉浮石上的小仙君俯瞰着下头,两只脚在半空轻轻晃动,说:
“他们的树会掉叶子,我们的不会。”
宁可恋与老花少,不可恋与不老花。
意思是说,我宁愿喜欢一朵花年轻时虽然短暂却风尘绝代的样子,也不要喜欢一朵终年不变,不老不死的花。
因为死,生才有了意义。
因为迟暮黯淡,芳华才更显辉煌。
正是好景不长良辰不久,才会倍加珍惜。珍惜,便有了情。
“确实,不老树看多了,瞧瞧凡间百态还是挺好的。”
“嗯。”云起低着头,望着游走的薄云出神,眸子微有落寞。
白祭可见不得他不开心,连忙凑过去,“凡间的趣事可不止这一桩,往后我还带你去,如何?”
须臾间,云起的眼睛都亮了,“嗯!”
“但是不能去得太频繁,不然被发现就完了。”
“那就。。。。。。后天如何?”他很懂事地把“明天”咽回去。
白祭额头滴了一滴汗,“这。。。。。。”
对面的人见他迟疑,立马就不悦了,“你不肯?”
白祭连忙力表忠心,“这是什么话?后天天一亮我就来找你,你可别睡过头了。”
“哼,我才不会。”
第116章 大结局(中)
云起就这样被他带坏了,隔三差五的就要去凡间走走,海边,大漠,深山,一一都要去瞧去看。还好掌管天界规矩的司序上仙是他的老相识,总是睁只眼闭只眼让他们去。只要每次回来给他带一壶美酒便成了。
除了□□游玩,他们也没闲着。如若天界哪里有动乱了,白祭仍旧会像以前那样挺身而出。至于云起,他本只有蓬莱仙翁灌输给他的法力,但半路突然又吸纳了白祭一千年的功力,加上他本身根骨奇佳,很快便在木系一路扬名。
那时,负责给蓬莱浇水的童子一个没留意,将擦洗宫殿的污水浇给了南岭幽竹,顷刻间,竹林尽皆患病,大片坍塌。蓬莱仙翁都手足无措,最后,竟然被云起治好了。那时起,他的名号便在天界传扬开来。
只是,诸神口中这个“法术高强的仙君”,却是无比贪恋凡间的。
那日,云起突然问他:“为何凡人都有两个名字?”
白祭告诉他,那不是两个名字,只是一个是名,一个是字,譬如三国时期的诸葛亮,便是名“亮”,字“孔明”。一般关系近的人,会直接称呼人们的表字。
云起觉得有意思,便说:“我也要有字。”
白祭却道:“你是蓬莱仙翁的嫡孙,你的字,应当由他老人家来起。”
“你给我起。”
“这。。。。。。”
“你不乐意?”
“。。。。。。怎么会?!我如此相信我,我当然受宠若惊了!”
“那你快想。”
白祭低头琢磨了好半晌,才终于灵光一闪,道:“凡间的名和字要么按照辈分来起,要么就讲究互相呼应。蓬莱还没有把辈分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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