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明尊焚影》第59章


因为两个人都是男人,自然不会有其中一个要到洞房里坐着等另一个人的情况,拜完堂之后喜宴就开始了,夫夫俩手牵在一起挨桌敬酒,简直让被他们敬酒的人都觉得自己的存在好多余!
等敬到荆无命那里的时候,他竟然很上道地跟他们说了“祝二位百年好合”,就连这个几乎从来不说话的超级大冰山都说了祝福的话,夫夫俩更觉得开心了,喝酒喝得很是爽快。又因为他们俩都是酒量很好爱酒如命的家伙,小红姑娘特意给准备的掺水的酒都没用上,一场喜宴下来,夫夫俩一对酒桶灌翻了起码一半的人都还没有醉,最后酒量最差的阿飞实在顶不住了,小朋友就开始赶人:“大哥,裴大哥,都这么晚了,你们快去入洞房吧,客人留给我招待就成了。”
一群客人觉得再这样下去会醉的不是新人而是他们自己,也开始赶人。
其实裴大爷等的就是这个呢,于是他马上把酒杯一扔,大笑着抱起他家书呆,就对着很识相的亲友们道:“那我们去啦!”
亲友们赶苍蝇一样:“快走快走!”
李寻欢这么久好不容易等到可以解禁喝酒,还很不甘心,在他家阿昭怀里挣扎来挣扎去,一本正经地说:“不行不行,哪有抛下客人的道理,我再陪你们喝一会儿!”
亲友们各种头大,阿飞赶紧对他裴大哥使了个眼色,裴戎昭干脆把书呆往肩上一扛,马不停蹄地跑走了。
一离开人群,李寻欢也知道自己没啥希望再多喝点儿了,就老实了下来,嘟囔道:“阿昭,你把我放下,扛着不舒服。”
裴大爷从善如流地改扛为抱,让他搂着自己的脖子,一脚踹开了新房的门走了进去。
放下人点上了龙凤烛,裴戎昭一转身,就看到他家书呆又喝上了,顿时无奈,“书呆,那是合卺酒,你怎么不等我一起喝?”
他家书呆笑眯眯倒了两杯酒,“来吧!”
他喝得脸红扑扑的,眼睛亮亮的,在色调柔和的烛光下显得比往常还要好看,裴戎昭忍不住就凑过去先亲了一口,“灯下看美人果然更好看啊!”
两个人都满眼笑意地拿起了酒杯,郑重其事地喝了合卺酒,裴大爷一把抱起他的书呆,笑道:“准备好了吗?”
李寻欢点头,眼神柔和地看着他,“嗯,好了。”
大红的床帐放了下来,裴戎昭低头看着被自己压在身下的书呆,突然有些紧张起来。
李寻欢笑了笑,有些感慨地叹道:“真没想到我还能有这么一天……小红之前跟我说过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她说,老天是公平的,它在我遇到你之前给了我那么多磨难,其实都是为了要让我遇见你。遇见你之后我过得太幸福了,所以我的前半生就注定不能太有福气……”
裴戎昭心里骤然一疼,低头吻在他的眉心,温柔道:“我也是一样的。”
第四十八章 荆无命到底想干啥
虽然隔了很久才开荤;但是看在他家书呆身体还没完全养好的份上;裴戎昭并没有太折腾他;两个人的洞房花烛夜在温馨美好的气氛中就那么度过了。
第二天早上李寻欢舒舒服服地从爱人的怀抱中醒来;就感觉到一只温暖的手掌正在自己腰上轻缓地揉着,一股暖洋洋的内力从那掌中渗透进腰上有些酸疼的肌肉里;让他舒服得全身都松弛下来,脸上也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了一丝惬意的笑。
他一笑,很体贴地给他揉腰的裴戎昭就发现了。裴大爷本来心情就很好,看到他笑自己也忍不住笑了,低头蹭蹭他的鼻尖,问:“有没有哪里疼?”
他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就是腰有点儿酸。”
“唔……那这样好点没?”裴戎昭带着阳性内力的手掌在他腰上的穴位按摩着,“舒服吗?”
李寻欢突然耳朵一红,想起昨天晚上他也是这样问自己,顿时不说话了。
“书呆,说话。”裴戎昭还没反应过来呢,直接就用那种刚起床时带点沙哑的格外慵懒性感的声音说道。
他家书呆只好一本正经地回答:“挺舒服的。”然后等他揉得差不多了,神清气爽地起床穿衣服。
裴戎昭也穿起了衣服,然后低头一看,胸口一个牙印,忍不住笑了起来,“书呆,你看你把我咬的。”
李寻欢转头一看顿时大惊,“啊,你别穿这套衣服了!”破军套的衣襟开得太大了,那个牙印看得清清楚楚的。
裴大爷大笑,“干嘛不穿?让那群单身汉看看我们感情有多好啊。”
他家书呆抢过他的落花碧绒包一阵翻找,找出来一套黑色带金一点不露的无畏套,“穿这个啊,你穿这个也很好看啊。”
看在他说了好话的份上,裴大爷开恩换下了破军套,不过换完又坏笑着指了指他的脖子,“那你怎么办?”
他跑到衣柜前左翻右翻,翻出来一件有着毛茸茸领子的外套换上了。
裴戎昭笑得半死,“这都春天了你还穿毛领的,热不热啊你?”
“不是才开春么,会倒春寒,我怕冷!”他理直气壮地说着,仔细检查了一遍确定毛毛领可以把脖子都遮住,才昂首阔步地出门去吃早饭了。
事实证明穿毛毛领也没有用,那群单身汉亲友们看到他穿成这样,全都露出了心照不宣的笑容。
因为婚礼已经结束了,过了没几天,那些远道而来的亲友们——比如郭嵩阳、吕凤先以及其他朋友——都先后离开了大理,梅二先生经过几天的确诊,发现李寻欢的身体已经养得不错,已经不用再喝药,只要用药膳调理,慢慢就能恢复到常人的水准,于是开了药膳方子,又给荆无命换了新药方之后,也离开了。
荆无命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但是他也没提出要离开,一家三口跟天机老人商量过后,终于决定找他谈一谈了。
耍嘴皮子这种事,一般都是由李寻欢出马的,毕竟他一直都很会说话,心思又七拐八拐的,对付这种直肠子他最在行了。于是他就选了一个天气晴朗阳光温暖的日子,笑眯眯地找荆无命谈话,当然了,他家阿昭和阿飞就是负责围观和保护他的——这两人用切磋武功的名义在院子里一边打架一边严密监视着呢。
“荆先生住得还习惯吗?”给荆无命倒了茶,李寻欢挺客气地问。
荆无命默默地点了点头。
“我能冒昧地问一下,你是为什么离开的金钱帮吗?”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
李寻欢露出一个诚恳的笑,说道:“不方便说也没关系,我可以理解的。不嫌弃的话,荆先生也可以一直把这里当做一个落脚之处,我们都是很欢迎的。”
荆无命却突然道:“我是一把杀人的剑,手断了,剑就断了。剑如果断了,就没有用了,所以我离开了。”
“可是你的右手剑比左手剑更厉害不是吗?”李寻欢意味深长地看了看他完好的右手,“左手断了并不代表你不能使剑了,难道上官帮主并不知道这件事?”
荆无命的眼神顿时冰冷起来,看着他沉声问道:“你怎么知道?”
李寻欢笑着看了一眼还在跟阿飞过招的裴戎昭,眼神柔和地说:“是阿昭告诉我的,阿昭对于这些战斗的事,感觉总是很敏锐的。”
他转回头来看着荆无命,说道:“如果上官帮主知道你的右手剑比左手剑更厉害,他一定不会把你赶走的。”
荆无命冷冷道:“他知道。”
“唔……那就是因为你杀了他的儿子?”李寻欢说完又摇了摇头,“他的儿子真的是你杀的吗?该不会是栽赃吧?”按理说以荆无命对上官金虹的忠诚度,是绝不会做这样的事的。”
荆无命面无表情:“他要杀我,我就杀他,没有什么栽赃不栽赃的。”
难怪他离开金钱帮呢!只要上官金虹的脑子不是太奇葩,都不会放过杀了自己儿子的仇人的,仅仅是赶他走已经很仁慈了,哦,或许也没有那么仁慈,说不定他身上的毒就是上官金虹下的呢。
这只是李寻欢从一个正常人的角度去思考得出的结论,事实上上官金虹的脑子还真的是很奇葩,当然,这是后话了,暂且不提。
李寻欢继续问道:“那么荆先生以后有什么打算呢?”
荆无命沉默不语,恐怕他也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他的生命因为上官金虹才有了存在的意义,他就是上官金虹手中最锋利有用的一把杀人剑,现在上官金虹不想用这把剑了,那他还能做些什么呢?
“其实人活着是需要有一个目标的,以前的目标要是没有了,就要重新找一个,否则就会活得很不开心,”李寻欢微笑道,“以前我有一个永远也无法完成,而我自己也不愿意去完成的目标,有了简直相当于没有,所以我过得很不好,后来我换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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