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密档:不在现场的证人》第41章


匕首上还粘附着一些黑色的淤泥,但仍旧能看出它的精致特征。这是一把单刃匕首,全长23厘米,刀刃长9。5厘米,最宽处为2。5厘米,手柄后面居然还有一个可拆卸的螺丝,刀身上刻有很多英文字母,将字母输入网上检索,在众多网页和图片中,很快比对出这把匕首的品牌与名称,这是一把品牌礼品刀具,在江川市买这种刀具的肯定不多。
这把刀刃的特征与刺死于飞智的凶器很吻合,但能真正认定是不是致命工具还要靠高科技检测。
DNA室门外,司徒爱喜很为难地看着这把刀,说:“这又是水又是泥的,能不能做出来DNA真要看造化了。”
“还有你爱喜妹子摆不平的事?”
看到叶剑锋还有心思开玩笑,司徒爱喜问道:“看来你心情不错啊,案子破了?”
“还没呢。本来心情不咋地,见到你就开心多了。”
“见到你,我可不开心!看你拿的这些东西,又是刀,又是绳子的,头都炸了!”
“好妹子,哥拜托你了,这两个你可得马上就要做啊。最快速度做出结果来我请吃澳洲龙虾,四斤的那种。”
“四斤的不要,我只吃一斤半的,活的!”
“吃货!”
“你赶紧走吧,别耽误我时间。”司徒爱喜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实验室隔离区。
离开DNA室,叶剑锋和孙家亮、陆建林来到东港派出所会议室,三人将这个不能确定的大胆设想向魏东升这位法医专家做了汇报,魏东升没有完全否定,他只是点点头,说:“你们再统一下意见,整理好后,等会儿拿到桌面上来讨论吧。”
十来分钟后,叶剑锋三人走进大会议室,郑阳指了指几个空位说:“你们赶紧坐,等会儿还要听听你们法医的高见啊。”
听到这句话,叶剑锋突然感到了无形的压力,他赶紧说:“郑局,言重了,哪有什么高见,只是有些不成熟的想法。”
郑阳稍稍挪动了一下靠椅,语重心长地说:“别这么保守,你们法医的意思,刚才已经听政委说了,我们都感觉有点几对路,等会儿你详细地介绍一下你们的意见。不要顾忌太多,说出你的想法和理由。”
自从2005年中国股票市场第七次大牛市开始,于飞智开始入市,几次小打小闹之后,于飞智尝到了甜头,他开始调动一切手中的资金准备大捞一笔,最后他把手伸向了玻纤厂公款上,借着职务之便他开始偷偷挪用一些小笔资金,随着牛市的持续,于飞智赚到了一笔又一笔意外之财,数钱的快感让他得意忘形,公款越挪越多,腰包也越来越鼓,膨胀的私欲让他欲罢不能,最终他把自己套进了第七次大熊市。赔光所有的钱他只留下了厂里账目上的一个大窟窿,最后不得不卖掉房子保全自己,弄得妻离子散。
于飞智哪里甘心,找回失去的一切是他唯一想做的事。这时候,他最好的同学,薛家豪给他指了一条生财之道,薛家豪组织开设赌场,由他提供放高利贷的资金,两人一拍即合。于飞智又把手伸向了公款,他分五次挪用了100万元,其中80万元给了薛家豪,20万元他自己拿去炒期货。不承想薛家豪赌场没开到两个月就被公安查获,薛家豪被罚了60万元。于飞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讨回来剩下的20万元,此后就再也没有讨回一分钱,最后的20万元期货也亏了一大半。于飞智无路可走,找来两个社会上的朋友王军和黄斐,以每人两万五的酬金让他们摆平薛家豪要回这60万元。谁料想,竟然闹出了人命。黄斐可能的确没有杀死于飞智,8号晚上他赶到于飞智那里就是为了要钱跑路。
一切线索都在这里戛然而止,但现在这些并没有让专案组的领导们十分焦虑,因为现在很多证据和迹象都表明,于飞智很可能不是死于他人之手。
于飞智可能是死于自杀。
其实提出这个观点的,不止叶剑锋一个人,除了几个侦查员之外,主勘现场的杜自健和潘主任都是持此观点,他们是在下午研究完遗留在现场的那张报纸后才最终得出了这个判断的。
现场保险柜地面上那张摊开的报纸,看上去是曾经包裹着一沓厚厚的纸币。将报纸的折叠痕复原后,他们发现被包裹物的高度约17厘,长约24。3厘米,宽约11。8厘米,从计算出的这种规格上看,无论是装一百元面值的纸币,还是五十元以及其他面值的纸币,也无论是装多少或怎么装很难与包裹物的规格相吻合。由此,他们最后分析出,这张报纸原本包裹的应该不是纸币,而是三块红砖。
显而易见,打开的保险柜、摊开的报纸、一张遗留的五十元纸币,还有几根橡皮筋,都是一种伪装。
不是他杀,那被捆绑的四肢又作何解释?很多人提出这个问题,是必然的。
叶剑锋没作过多解释,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句:“自己捆绑可以形成。”
然后他拿出两根绳索,先用一根1米长的绳索绑住自己的双腿,然后拿出那根1米1的绳索,做成一个“8”字形的活结双绳套,熟练地将绳套套在双手腕,接下来要在活结之上再打两个死结,这个动作就不那么利索了,他手嘴并用,最终将自己的双手捆绑在了一起,而且捆绑手腕的绳套也有些松动。这个几乎重现了事发当晚的一个桥段,看上去如此逼真。
但还是有不同的声音,有人反问道:“既然死者可以捆绑自己,那别人也照样可以捆绑他。还是不能排除他杀的嫌疑吧?”
对于这种质疑,叶剑锋解释道:“对,自己可以做到的,他人一定也可以。但是我认为死者是自己捆绑自己,基于几点理由:第一,死者双脚捆绑得很紧,而且捆绑方式与双手完全不同,如是他人所为,为何捆绑双手时要用如此方式,完全没必要。第二,退一步讲,即使双手是他人所为,那绳套捆绑的不会如此松动,这种绳套是个活结,两个绳头一拉绳套会很紧。第三,从死者被捆绑的四肢皮肤看,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明显挣扎的痕迹,这点也是极不符合常理。大家试想,当一个人生命受到威胁时,会毫无反抗吗?”
潘主任一时忍不住插进一句话,他说:“叶法医说得不错,从现场来看,一是没有打斗痕迹;二是杀人过程也不太符合他人所为,因为现场地面血迹并没有被踩踏;三是除了尸体周围,其他地方没有任何血迹,比如地面、房门上、电灯的开关上,总的来说种种迹象都无法证明有他人侵入的可能。”
“说到血迹,我们法医也有自己的看法。从死者身上的血迹分布及特点来看,尤其是双手臂的血迹,刺入心脏的匕首是被死者自己拔出来的,拔出匕首之后,心腔内的血迹随着心脏最后的几下收缩喷溅而出,不仅喷溅到了双手,也喷溅到了窗户、墙壁上。而现场上各种形态的血迹分布,具有连续性,这说明死者心血喷射而出的时候,没有受到其他物体的遮挡,比如站在死者前面拔出匕首的案犯。心脏被刺一般还会有几秒甚至十几秒的行为能力,在生命最后的几秒内,死者用力将匕首扔到了窗外的鱼塘里。”
“那有没有可能案犯刺伤了死者,刀没拔出来就跑了?”余世春问道。
“我认为不存在这种可能性。”叶剑锋胸有成竹地说,“死者致命伤只有一处,一刀刺破心脏,但是在左胸部致命伤口的旁边还有两处很浅的皮肤损伤,这种损伤符合刀尖的轻微作用,而死者胸口的衣服上只有一处破口。”
“那这两处损伤如何而来?”余世春继续问道。
“这可能是死者自杀之前因为有些犹豫,又或是为了确定准确的下刀位置,刀尖顶在了胸口而形成。而且死者先是拿刀刺破了衣服,但没拔出来,刀尖部分一直在衣服内,所以在衣服上只留下一个刺破口,皮肤上有三处损伤。根据毒物化验死者生前没有吞服毒物和镇静安眠类药物,头部也没有损伤,这说明死者生前还是很清醒的,即使他被绳索或其他人控制住,但他还是会有强烈的挣扎,这种挣扎至少会造成身体剧烈的扭动,在这种情况下他人难以用匕首造成如此稳定、准确的损伤。我想这也是唯一的解释了。”
郑阳听到这些不再质疑,他转而问到痕迹上来:“潘主任,你之前所说的现场那个休闲鞋印排查出来没有?”
潘主任遗憾地说:“暂时还没。不过我们认为,这也极有可能是死者之前伪装出来的,死者事先穿着这双鞋制造了盗窃后抢劫的假象。现在我们只找到了那把凶器,如果能找到死者这双鞋子、绳索或其他的东西,我想才能真正地认定自杀之说。”
“不光是这些。”余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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