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I犯罪现场》第24章


会拖延。所以,他们在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时就下手了,就这样把老人置于死地。我们一边勘查一边就在作这样的思考,难道两位老人生前有仇家?
不过,两位老人的亲属却提供了一条线索。格特鲁德·汤普森脖子上常戴的一个吊坠不见了。这是一个金质大象饰物,是格特鲁德的父亲在她孩提时代送给她的礼物,据说这个饰物能够给人带来好运。
托莱多这个城市还在沿袭传统,他们把金银镶嵌应用到现代饰品如耳环、胸针、手镯等上,当然也包括被害者所佩戴的吊坠。
我们认为这个线索很重要,只要追踪到这个被偷走的吊坠,就能找到从格特鲁德·汤普森那里拿走它的人。
于是,我们将吊坠照片刊登在了当地报纸上,但没有人作出反应,城里的二手珠宝商们也都没见过这一饰物。这个媒体极其发达的时代,谁还会留神报纸这种东西呢?更不用说保存了。我们刊登在报纸上的消息,好像根本就没有这回事似的。这样的情况让我们很着急,每天派人守在电话边上,只要电话铃一响,值班员马上就会把电话拎起来。
“喂?什么?对不起……”每次都是这样的对答。然后,值班员无奈地耸着肩膀放下电话,我们就这样一次次品尝着失败的滋味。
在收集有关这两位老人的信息时,爱德华的女儿丹尼斯·科瓦茨说过一句,她认为格特鲁德是个很厉害的女商人。那么,格特鲁德的厉害是否与这桩案子有关呢?我们分析了格特鲁德的背景资料,她从小就生长在一个商人家庭,家庭特有的气息使格特鲁德从小就具备了一个做商人的天资。尽管她有两次失败的婚姻,但这不等于她在生意场上也是输家。恰恰相反,她在长年的商业来往中,不断积累着财富。并且还在晚年的时候找到了一个在她看来比较好的老伴。于是,他们就厮守在一起,谈不上恩恩爱爱,但也过得去。在他们两人的合影中能看出,他们很幸福。所以格特鲁德并不像爱德华的女儿丹尼斯·科瓦茨说的那样不近情理。
不过,丹尼斯总是感觉格特鲁德就是一个专横跋扈的人,她告诉我们,格特鲁德很有可能会与她的房客——她的父亲爱德华之间发生争执。
两位老人的亲属们都怀疑凶手的作案动机并不是抢劫,而是他们彼此之间在生意上的争执。亲属们说,就是在家里,格特鲁德和爱德华两个人平时也是面和心不和,因为两人所做生意的钱从来不放在一起的,而是各保管各的。他们做耳环、胸针、手镯之类的生意,把这些饰品卖给那些来这里旅游的客人。
这个叫托莱多的地方,就是冬天,也有不少外地游客会慕名而来。两位老人就把那些东西卖给游客,让他们带回去留作纪念,永远记住托莱多。邻居们说他们就亲眼看见过老人们在兜售商品时说,“我们托莱多在俄亥俄州境内——它的别称又叫七叶树州,位于俄亥俄河与伊利湖之间,因俄亥俄河得名。来看看吧,你戴上这件装饰品,在你的心中会感觉到俄亥俄州的首府哥伦布离你很近。”
两位老人还把俄亥俄州的历史简单地写在一张纸上,放在一张简易的桌子前面,上面写着——俄亥俄州是美国中西部第一个依据《西北地域法令》加入联邦的州。他们以这样的手段来销售自己的商品,你不能说这是对游客进行欺骗,恰恰相反,他们通过高声叫卖那些装饰品,让外来的游客了解了托莱多的风土人情。所以,当他们在出售那些商品的时候,并没有为自己的出售方式而感到半点不安,他们很自豪,也很自在,生活就这样一天天地延续下去。
俄亥俄州的地理位置位于美国本土的东北部。在美国邮政上,习惯将它缩写成OH,而在更早以前把它缩写为O。易洛魁族是美洲两大印第安族群之一,在他们的语言里,“Ohio”这个字代表了大水,也就是代表了俄亥俄河,这条河环绕着俄亥俄州的南方边界。
格特鲁德生前曾对人说,她戴的那个大象吊坠有着和俄亥俄河一样重要的意义。只要她每天戴着这只吊坠去做生意,生意就一定会顺利,至于爱德华嘛,他有他的生意。格特鲁德说这个话的含义很明显,就是说在相对独立的生活态度上,两个人还是有区别的,但是这些区别,并没有妨碍这两位老人的感情。
我一直怀疑现场至少应该有两个凶手,因为两名受害者的尸体挨在一起。据勘察,他们不是死于枪械,而是被某种器械打死的。我们注意到房间里没有强行进入的迹象,因为门窗都没有被撬和被砸的痕迹。这就说明,凶手没有破门而入,这起案子就发生在熟人之中。这样,调查的范围就基本上确定了,我们决定在两位老人的熟人之中展开调查,想获得一些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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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格特鲁德·汤普森和爱德华·科瓦茨在他们的家中被谋害后,为了找到破案线索,我们一直在犯罪现场查找物证。
我首先想到的是确认谋杀武器,这对破案很重要。我发现格特鲁德的头骨上面有一条很长的线状伤痕,这是由钝器造成的。她的颅盖骨的外骨板上还留着一道非常明显的串珠状的伤痕。另外,我还在她的头上发现了一个草皮状的伤痕,很像是什么东西的弯角造成的。钝器伤多造成闭合性颅盖骨骨折,颅骨就是类似球形的骨壳,它能够容纳和保护颅腔内部。当颅盖骨受外力作用后,发生局部变形弯曲,在弯曲的顶端内板受到较大牵伸力。若外力强度超出内板弹性限度时,则此处内板便会发生骨折。格特鲁德的外板骨折,也是当暴力作用颅骨时,局部颅骨出现了锥形内陷,而周围颅骨却朝相反方向弯曲;当暴力强度超出骨外板弹性的极限时,外板会出现折裂,并可出现由中心向外的放射状骨裂。
至于格特鲁德头骨上那条线状伤痕,我认为那也是线状骨折。而线状骨折不仅能反映出着力的部位,而且还能反映出暴力作用的方向。格特鲁德的线状骨折和凶器纵轴打击方向一致。骨折线可以越过骨缝,甚至环绕整个头颅,但不能通过已经发生的骨折线。我根据这一现象可以确定她头骨受伤的先后顺序。若有不同方向的线状骨折,其中一条骨折线被另一条截断时,那就为第二次打击,多条骨折线方向不一致,那就是两次以上打击所致。假如说是一个人被圆形铁锤垂直打击头部,常能造成凹陷骨折。它能反映出凶器接触面的轮廓和近似的直径。
综合以上的情况,我判断,这些伤痕很可能是由矩形基座的地灯造成的。
朱莉·索尔法医也介入此案,她发现格特鲁德另一处头伤与一盏黄铜台灯基座相似。把这盏灯基座上的串珠状装饰与头骨上的伤痕相比较,它们极其吻合,所以很有可能就是这盏灯造成了那个伤痕。我认真观察了黄铜台灯的基座,那是用来掌握台灯的稳定性的,而就是在基座的周围,有一串珍珠式的花纹。但是,我们没有在这些物品上发现任何指纹。
同时,我还认为格特鲁德和爱德华曾经有所反抗,因为他们的手上留有防卫时造成的伤口。
紧接着,我又发现了一条线索。在爱德华鞋底有一小块碎玻璃,最终成了破解整个案件的关键线索,它回答了一个重要问题。
这片玻璃是一个灯泡的碎片,这使我们相信,爱德华是在暴力开始之后进入房间的。当时,他很可能刚从外面回来,因为他把大衣挂在了门口。就在挂大衣的一刹那,他发现了房间里的问题,同时凶手也冲向他。这时候,或许格特鲁德已经躺在地上了,然后,他和凶手两人扭打起来。我现在似乎明白了,当时给凶手开门的应该是格特鲁德。当然,听见门铃响的格特鲁德,她应该先透过门镜朝外看了看。她要先观察一下来者,是不是她认识的人。因为来人是格特鲁德认识的人,她就开了门,并笑容可掬地请他进来。这一切,似乎进行得那样自然。对这样的分析,我提不出更多的看法,只是对爱德华进门的方式还在思考当中。
那个时候,爱德华为什么不按门铃让房间里的格特鲁德为自己开门?这是一种很自然的行为:我有钥匙在身,为什么非要里面的人为我开门呢?是的,假如你有钥匙而不用钥匙开门,反而大声嚷嚷请里面的人为你开门,是不是有点多余?再说托莱多12月份的天气有多冷啊。
现在我对爱德华进门的方式问题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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