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爱你》第106章


原来,爱无处不在。
幸福,也可以这么简单。
☆、138。张子健之一步错,步步错
今天的天气晴朗,初夏的气息笼罩着整个佛山,让我感受到一股愉悦的气氛。
前几天已经跟芷晴约好,今天早上十点要到民政局登记结婚。我的心情十分激动,右手不断地伸到口袋里捏着里面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生怕自己不小心忘在家里,会耽误我们的好事。
我把车停靠在登记处外面的林荫小道上,调低车窗留意所有过往的车辆,心里有种如初恋般的期待。
还记得我与芷晴第一次相遇的时候,我刚从德国回来,赶回办公室取一份重要的资料。她站在会议室的窗前,手指停留在那盆白色的蝴蝶兰上,脸上的线条被灯光映照得十分柔和。她发现了我的存在,回头看我的时候吓得把花盆都打破了。
让我感到意外的是,芷晴有着与兰兰神似的双眼,清澈中带着一股源于心底的坚韧。那种曾经让我爱得疯狂的眼神,是我这几年来一直渴望,却不会再出现的期待。
兰兰已经不在了,留给我的却是无法磨灭的伤痛。每次看到与兰兰相似的女子,总会触碰我心底那抹隐藏已久的温暖。
其实早在芷晴入职的时候,罗倩已经把她的情况汇报给我。很意外,罗倩对她的评价很高,说她很适合当业务,而我对这个看上去文静、性格直率的女子,也多了几分好奇。
于是,我记住了林芷晴这个女人。我故意在周一的例会上刁难她,当着众人面毫不留情地批评她的迟到,因为她不小心打翻了兰兰留给我的蝴蝶兰。看着她因为我的批评而涨红的笑脸,我觉得好笑又无奈。
她给我做的会议记录让我感到意外,因为除了兰兰,没有人可以这么准确无误地把我的话语收录完整,即使是跟随我多年的罗倩。接下来的日子,我很留心林芷晴的工作,发现她在对待客户的热情和耐性,是启宏很多员工做不到的。想不到,这个看起来迷迷糊糊的女子,在工作上也会有有让人刮目相看的一面。
她很倔强,在某些事情上总喜欢与我据理力争。但她对新工厂的建议却让我感到意外,想不到我们很多观念和看法,总能不谋而合。
她很细心,发现我喉咙不舒服以后,偷偷帮我冲好柠檬蜜糖替代了提神的咖啡。
她做事认真,虽然也会犯些低级的小错误。很多个晚上,我都会看到她独自留在办公室加班,把未完成的工作处理好才离开。我站在办公室的百叶窗前,可以看到她忙碌的背影,一杯麦片和几块饼干,就是她的晚餐。
然而,在那个细雨的晚上,我发现她的男朋友在公司楼下等她。而他不是别人,正是我的头号竞争对手—盈美五金的TOP。SALES陆永城。我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年轻有为的男人,有远见、有魄力、有勇气,在短短的半年时间,让几乎面临倒闭的盈美重新成为行业的佼佼者。
启宏有很多潜在的客户,最后都转向与盈美合作,均是陆永城的功劳。在我事业的蓝图上,唯一的绊脚石就是盈美。只要打败这个男人,我就会把事业推上顶峰,成为同行业的首席。我迫切想要成功,因为失去了爱情,只有事业能让我寻回心中的安慰。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其实我在很早前已经安排了赵红在盈美为我搜集资料。打败陆永城,让启宏成为同行业的老大,是我一直以来奋斗的目标。
但陆永城这个人做事滴水不漏,要把他打垮,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后来有一天,赵红疑虑地告诉我,“陆永城是个挺看重感情的男人,算不算是弱点?”
我有些不解,赵红接着解析说,“昨天开会的时候,陆永城因为设计部那边的小失误大发脾气,一整天都黑着脸,没有人敢惹他。可是下午我拿文件给他签名的时候,估计是他的女朋友给他打了电话,整个人的情绪都莫名好了起来,破天荒没有让我们加班。”
女朋友?难道是说林芷晴吗?
想不到几天后盈美太子爷陈天佑的婚宴,就证实了陆永城的这个弱点。张明霞意外地与林芷晴碰上了,她们似乎很聊得来。当我帮林芷晴包扎好伤口后,本想等她从休息室出来,从她口中打探陆永城的情况,可是他很快就来找她了。当看到我和林芷晴站在一起有说有笑的时候,陆永城脸上流露出那种对我的防备和厌恶,让我读懂了林芷晴在他心中的分量。
虽然我和陆永城在很多场合都会碰上,可是由于是竞争对手的原因,他总是对我很防备。早前巴西客户的工程订单,是我用接近成本价的底价从他手中抢过来的,目的是早他一步打入南美市场。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陆永城对林芷晴的深爱和执着,注定会成为自毁前程的弱点。
我特意把林芷晴留在身边重用,除了想要通过她影响陆永城的情绪以外,还因为她确实是个优秀的业务。我们之间的默契越来越好,很多事时候我只要示意一个眼神,她就能说出我心中所想,这是跟了我多年的罗倩也无法做到的事情。她算不上有多聪慧,但是很懂得察言观色,特别是与客户交谈的时候,甚至比我还能捉摸客户的心思。
与GF公司的商谈已经进入了紧张的筹备阶段,新产品的开发因为赵红的协助,进展得很顺利。商场上的争斗从来如此,不成功就注定会失败。
去上海出差带上林芷晴,是我临时的决定。因为前两天她到盈美帮客户验货的时候,让陈美妍故意刁难,导致与陆永城在办公室吵翻了。赵红说,他在部门呆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陆永城因为一个女人而变得暴躁不安。
我想,这就是最好的时机。
果然如我所料,那天晚上我们与GF公司洽谈完回酒店的时候,陆永城打电话与林芷晴吵上了。她的情绪不太稳定,一不留神把高跟鞋卡到沙井盖的缝隙里去。
看着她进退不得的尴尬样子,我心里独自暗笑,马上放下公文包帮他把高跟鞋的鞋跟拔了出来。林芷晴的脚掌小巧嫩白,被我放置在掌心的时候在轻微地颤抖。
她的身上有股淡淡的香水味,说来奇怪,我从前一直很讨厌女人喷香水,可是她身上的香水味却让我感到自然清爽。就像是一朵普通却散发着淡淡香气的白兰花,那股自然的幽香让我感到舒适心安。
那天晚上,林芷晴敲响了我酒店房间的门。当看到她捧着一个精致的蛋糕站在门外傻笑的时候,我的心有那么一瞬间寻回丢失已久的悸动。
忙碌的脚步让我早已忘记了自己的生日,或许在兰兰离去以后,我已经不再为自己过生日了。
原以为残酷的现实,早已把我内心仅余的那抹期待磨灭,直到这天林芷晴的笑容如初夏的阳光走进了我封闭的内心,才发现在不知不觉中,我对她有了不一样的情愫。
她的性格让我捉摸不透,时而安静,时而活泼。她活泼的时候话很多,总是在我身边吱吱喳喳地说个不停;她安静的时候有股贴心的安稳,总会在一旁乖乖地听我安排工作上的大小事务,遇上一些就连我也纠结的问题,也会坦率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所以当她问我有什么生日愿望的时候,我回答说希望有人与我分享成功的喜悦。让我感到意外的是,从前有人询问我类似的问题,我的脑海中总会浮现起兰兰羞涩的笑容。但这次不同,当林芷晴坐在我面前笑着询问的时候,我满脑子都是平日在公司与她相处的点滴。
这傻女人准备离开的时候,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脚腕被笔记本电脑的电源线绊倒了,整个人重心不稳倒在我的怀抱里。这天她穿着紧身的衬衣,我稍微低头就看到了她胸前的一片春光。
其实她的身材挺好的,身体软绵绵的让人有种想入非非的感觉。特别是胸前那颗朱砂痣,性感迷人,几乎同步的心跳让我们都陷入了一种暧。昧的气氛当中。
回到公司以后,我的脑海中总是不断地浮现起,那天晚上在酒店被林芷晴抱着的情景。每次看到她把文件拿到办公室来的时候,总忍不住偷偷多看她几眼,发现她认真工作的时候真的很美。
难道我喜欢上她了吗?不,她只是我往上爬的一粒棋子,我又怎会喜欢上自己的棋子?
但是,如果我对她没有意思的话,怎会在看到她的中指戴上戒指的时候,心会隐隐作痛?做事果断的我,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对她变得犹豫和纠结,一开始时假装对她的关心,逐渐成为了我的习惯。
看到她的时候,我会心安;看不到她的时候,我会感到失落。
我的心很乱,即使从前面对兰兰的时候,我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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