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加热了他的冷血》第74章


赫伦的手失力,剑也掉落下来。他腿一软就倒了下去。
卢卡斯连忙抱住他,顺势坐在地上。赫伦则躺着,脑袋枕着他的臂弯。
他累得气喘,额间爬满汗水,眼睛死盯着卢卡斯。
他们静默着对视了许久。
赫伦叹息一声,反手搂过他的后脑,吻了他。
他们渴求这个吻很久了。嘴唇相碰时,两人都战栗一下,无意识地拥紧对方,扑打彼此脸庞的气息胶黏在一起,难舍难分。
卢卡斯啃咬着赫伦的嘴唇,索取他的津液,他已经没有理智去顾及赫伦是否会疼痛。光是这一个吻,他就觉得已经与爱人交融一体,无需再借助爱抚或做爱什么的去加深这种感受。
他们是真正意义上的爱人。于他们来讲,性不过是爱的附加品。
待到分开时,两人的眸色都已经非常暗沉了。
“我想你了。”卢卡斯摸着他的脸说,样子十分认真。
赫伦解开他皮甲上的扣子,说:“先去浴池,把你这脏兮兮的皮洗干净!”
他的手钻进皮甲,抚摸卢卡斯的胸膛和腹肌,感受他实实在在的汗水与热度。他的手不老实地往下移,弄得卢卡斯浑身燥热。
“我们今晚有很多时间……”赫伦的手指在他小腹上打着圈,语气很有深意。
……
上任日在一个月之后来临。
赫伦骑着马,穿着金紫官袍,带领大队的马匹和奴隶,浩浩荡荡地走在埃及境内。他们刚刚渡过了悠久的尼罗河。
这里是埃及,富庶而安宁,象黄金上的祖母绿一样嵌进广袤的沙漠中,成为美丽而滋养的绿洲。人们穿金戴银,击打编织而成的手鼓,站在打磨光滑的石板路上,欢迎赫伦的到来。女人头顶陶罐,身披鲜艳的羽毛披肩,为过路的队伍倒上牛奶。埃及人肤色较黑,男女都爱化妆打扮,又善于劳作,罗马城的粮食大多从这里运送而来。神庙建筑宏伟,比罗马的更大气,多是富丽堂皇的金色,很有厚重感。空气中漫扬着金色的沙尘,将金色的落日晕开。
再没有比埃及更能彰显金色的地方了。
卢卡斯执剑,骑马跟在赫伦身旁,扫了一眼周围的景象,“我从没见过象现在这样风光的场面!”
“阴差阳错中,我成了这片黄金之地的总督。”赫伦感慨,“我自己从没动过这个心思。”
卢卡斯笑道:“命运赋予您的,都是最好的。”
“所以你也是最好的,我只要你一个就够了。”赫伦说。
他的脚蹬几下马镫,下巴指了指身后的队伍“,必要时我会给他们拟释放令。”
“看来我要终身为奴了!”卢卡斯笑着说,“命运赋予我的,也都是最好的!”
“你一辈子都不会得到释放令,卢卡斯!”赫伦说,“你永远都是我的!”
卢卡斯偏过脸,斜阳染金他的一半身子。他的小腿时不时碰到马腹,握着缰绳的手臂强健优美,他的金发因为夕阳而显鎏金般的颜色,眼睛也因为埃及的金泛着独特的橘红,象海面上赤焰般绚烂的火烧云。
“我还是那句话……”他卖了个关子,尾音温柔地压低。
“什么话?”赫伦好奇地问。
“我愿意啊。”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完结了!
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只能是谢谢大家的一路陪伴!
第63章 番外之父母爱情
克劳狄的葬礼适逢仲夏的阴雨天。
乌云如大掌般覆向黑丧服的人群; 好象要将人们攥在手里。阴雨显得阴暗,给这个世界插上灰黑的翅膀; 即将飞往冥府。热度没被雨水冲刷多少,只有粘腻的湿热,使人如置身于蒸腾的热气中。
十七岁的范妮趴在石膏像下; 痛哭流涕。她没有注意威仪; 眼睛的墨线被哭湿晕开,使她的脸象被烟熏了一样; 很滑稽。
她的母亲离世了。作为女儿,哭丧属于她痛苦的宣泄,兼服丧的义务。
石棺很快被抬走。范妮瘫坐在湿滑的台阶上; 黑裙子沾满了泥泞。
她的眼睛被黑墨腌渍得很痛,她用袖摆胡乱擦拭; 没什么用。两层睫毛似乎被墨水黏住了; 她跌跌撞撞地起身; 睁不开眼; 在离开中庭时撞到了一个人。
她下意识地抓那人的手; 迷蒙中看到一枚红戒。
那人没有丝毫风度; 立刻抽回手。范妮失去重心; 尖叫一声摔倒在地; 膝盖擦出了血; 糊住的眼睛也陡然睁开了。
她小声骂了一句,有些责怪地抬起头。
她愣住了。
——这或许是一切的开始。
这是相当俊美的年轻面容,象神话里刻画的美男子。他的黑瞳清冷; 流转一圈清冷的雾气,像冬天里祛除不了的冰霜;他的黑发柔软而垂顺,高挺的鼻子牵动双颊,下巴线条刚极易折,眉尾如剑尖般纤细,范妮觉得那会割伤自己。
他气质凛冽,象陡崖上终年不化的坚冰。
范妮觉得周围都静止了,甚至能听见自己猛烈的心跳声。
她隐约觉得,自己从未离生命象现在这样近过,尽管她一直都在生活。
他冷漠地俯视她,板着脸,好象在审判一个罪人。
“你的肩带滑下来了。”他的态度绝不比冰锥更有温度,“真是个蠢女人。”
范妮呆愣一下,发现肩膀露了出来,赶紧提上肩带……
之后的事她都记得模糊。最清晰的,也不过是他利落的背影,在灰蒙蒙的天空和暗灰的大理石中,好象一位不被世人理解的寂寞圣哲。
这一画面如烫金般烙进范妮的生命里。
即便她在病痛难忍时,都能因这个背影而露出笑容。她的灵魂因这个背影而有意义。每当回忆起这次的初遇,饱经人世间伤痛的范妮,都能为此而感激生命。
葬礼结束后,范妮打听了那个年轻男子。
原来他叫普林尼,姓波利奥,和她同岁。他的父亲因心脏疾病早逝,他便成了罗马最年轻的家主之一。
……
大多数时候,普林尼会把自己关在书房,研读枯燥无味的书卷。
书房里没有熏香,十分冷澈,百叶窗半关不掩。他有严重的洁癖,喜欢一尘不染,连容易包藏灰尘的地毯都不允许铺设,还命令奴隶不得吃羊肉、洋葱等气味不佳的食物。
干净得过分的书房,比冥神那张铁面无私的面具还要冰冷,毫无生活气息。
普林尼穿着洁净的白袍,伏在桌案上,面前竖着一尊精巧的神像。
他挥动毛刷,将积落在神像上的轻微灰尘拂掉,动作十分耐心。
这是他每天都会做的事情。
15岁成年那年,他皈依了宗教,从此就象个禁欲徒一样生活。于是他隔绝了美酒格斗,坐拥着比冬天的枯树枝还要光秃秃的人生。他的嘴角从来都是平缓地下沉,鲜少因为情绪波动而勾起,给人一种阴鸷刻薄的直觉。
他摆正神像,将袖珍的花环戴在神像的脖子上。
塞西走了进来。他常年服侍波利奥,在普林尼幼年时担任过他的教仆,也是他唯一愿意接近的奴隶。
塞西端着铜盆,肩上搭一条毛巾。他麻利地擦净书桌,铺开羊皮卷。
“您拟出的释放令已经发出去了。”他说,“波利奥又少了两名勤快的奴隶。我不得不提醒您,这会让今后的家务更难做!”
“他们的确很勤快,也很忠诚。”普林尼挪一下玉石,压住羊皮卷的边角,“我明明给他们丰厚的待遇,但他们总是吃低劣的烤羊肉,我无法容忍。”
塞西犹豫一下,说:“比起他们对波利奥的付出,我想……这种饮食癖好值得被忽略……”
“面包有了小小的霉点就会致人生病,牛奶散发一点酸味就会招致呕吐。不好就是不好,没有程度这一说。”普林尼冷着脸说,“人也一样。”
塞西为难起来,奴隶的身份让他迟疑地闭上嘴。
这时,窗外传来弹拨里拉琴的乐曲。
普林尼被惊动,起身走了过去,手指戳开了半掩的百叶窗。
范妮身穿火红的丝裙,怀里抱着里拉琴。她给指甲染了蔻丹,眼影是沾金粉的朱砂。她打扮得很漂亮,也很张扬,完全没有少女的羞赧,象一朵怒放的玫瑰花,嵌进朴素得近乎干枯的中庭。
整个庭院因为她火红的身影而显得有点温暖。
普林尼很不耐烦,倚着窗子说:“你怎么又来了?!”
“因为我喜欢你!波利奥大人!”范妮张扬到极致,倒显得十分单纯,“你喜欢听竖琴嘛?!”
普林尼绞起眉头,砰地关上窗户。紧接着,他又自我矛盾似的开窗,冲她说道:“你的肩带又掉了!”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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