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解读『搜神记』》第20章


夜深了,宋大贤还不想睡,他拿出随身携带的古琴,轻轻弹奏起来。
半夜,楼下突然传来“蹬蹬蹬”的脚步声。脚步声由远及近,不一会儿,从楼梯处走上来一个鬼,这家伙瞪着火红的眼睛,龇着尖利的牙齿,样子十分可怕。一进来,就冲着宋大贤大喝一声:“谁让你三更半夜的在这弹琴!最烦你们这些音乐发烧友。”
宋大贤头也没抬,看那意思完全陶醉在了美妙的音乐中,根本拿它不存在。鬼一见,转身走了。不一会儿,拎回一个血淋淋的人头,扔到宋大贤前面:“小子,别弹那棉花了,看看这是什么!”
宋大贤抬头一看,哈哈一乐:“这是个好东西啊,你哪整的?我晚上睡觉正好没枕头呢,你想的真周到,谢谢啊!”
哎呀,以前人头一扔,基本不用再费事,今天这招不好使啊。这家伙就是个傻大胆,吓唬不住。鬼愣了一会儿,又走了。过了很长时间,鬼回来了。他对宋大贤说:“你小子挺横,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不知道鬼的厉害。”说着,向宋大贤扑去。
“来得好!”宋大贤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把抓住了鬼的腰。遇到这样的楞头青,真是要了命。鬼大叫不好:“完了,完了,完了,完了!”
他说得没错,这次是真完了。宋大贤两膀一较劲儿,鬼哼了两哼,眼睛一翻,回炉重造。
第二天早晨,宋大贤去查看尸体,发现这个鬼原来是个老狐狸。打这以后,亭子里再也没闹过鬼。
这样的亭子容易闹鬼,我想很多是因为它的位置往往设在荒郊野外,人迹罕至,鬼怪们看中了,就把它当成夜生活的临时会所。如果有人占了,性格好的鬼,就把人吓走;脾气暴的,直接把人咔嚓了事——我的地盘我作主!
要论道理,亭子毕竟是人建的,归属权当然是人所有。如果你是一只狐,没人在的时候,拿来用用,倒也没什么不可以,空着也是空着。要是不巧来了人,你就到别处溜达溜达,为这么一件小事儿惹气,犯不上。
如果你总认为自己有两下子,非这么干,就是作死了。因为从古至今,不怕鬼不信邪的人,到处都有,绝非个案。
西平郡人郅伯夷,三十多岁,为人正派,处事果断,担任北部督邮(魏晋的时候,一郡分成若干部,每部设一个督邮,代表太守督察县乡,传达上级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之职。
一天下午,他和手下也来到了一座亭子。郅伯夷觉着这里的环境不错,就打算在此留宿。手下不干了,他早听说这里晚上闹鬼,就对郅伯夷说:“大人,现在才4点多,我们还是赶到前面的招待所住吧!”
郅伯夷不同意:“我现在要写一个很重要的公文,哪也不去,就在这写。”
手下四处看了看,忐忑地说:“我总觉着这里怪怪的,要不我们先祭祀一下,请求神灵保估,也好祛除灾祸……”
郅伯夷生气了:“磨叽!有那工夫干点啥不好。你现在到楼上打扫一下,我要观赏观赏周围的景致。”
官大一级压死人,手下嘟嘟囔囔上了楼。忽然他灵机一动:听说鬼怕见光,那就多点一些蜡烛,壮个胆吧。别管怎么说,混过这一夜才好。于是,他在楼梯上下摆了很多灯火。
郅伯夷一看,又不高兴了:“天还没黑,你点那么多灯干什么。现在都提倡低碳生活,我们当官的得带头执行啊。再说,我要思考一些问题,不想见火,赶紧把它们灭掉!”
你就折腾吧,早晚出事!手下没办法,只好将蜡烛熄灭,不过他多了一个心眼儿,悄悄把它们藏在了身边。
郅伯夷在楼上写了几个文书,又看了一会儿书,见天色已晚,便躺下睡觉。他戴上头巾、帽子,解开衣带,并悄悄把剑拔出来放在身旁——说是说,嘿嘿,其实我也有点儿害怕。
他躺在床上,迷迷糊糊不知睡了多久。到了半夜,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慢慢升高,它有四五尺长,飞快地来到屋里,扑向郅伯夷……
“什么玩意儿!”郅伯夷在梦中惊醒,吓得一激灵。他立刻用被子将怪物罩住,并用剑和衣带抽打它的脚,同时喊手下把灯拿上来。
手下早都吓尿了,幸好原来有准备,听到喊声,赶紧点上蜡烛,连滚带爬地往楼上跑。借着灯光一看,这个怪物是一只老狐狸,遍体通红,连一根毛也没有。郅伯夷抓着它,到楼下点起篝火,扔到里面烧死了。
第二天早上,大家清理亭楼,发现许多人的头发,换算一下,足足有一百多人。看来这个老狐狸也是个惯犯。怪物正法了,这座亭楼也就太平了,从此再没发生什么怪事。
听完这样几个故事,如果你是一只狐,是不是有点失望?如此看来,人和狐很难共存啊。其实也不完全是,和人接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和人较劲。有很多狐,虽然修成了人形,但洁身自好,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见好就收,知难而退,又会有什么祸呢?
在吴郡,有一个胡博士,头发花白,颇有才学。在这一带,学生很多。可是有一天,胡博士不见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回来。九月初九的一天,人们登山览胜,突然听到胡博士讲课的声音。大家四处寻找,在一座空荡荡的墓地里,发现了一群狐狸。狐狸们看到有人来,四处奔逃,只有一个老狐狸没跑,它就是胡博士,人家正在给同类上课呢。
真是有教无类啊!
心怀坦荡,人不必怕鬼,狐也不必怕人。不是很好吗?
35、狗狗也疯狂
狗是最早被人类驯化的动物,也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这种友谊,可以追溯到一万五千年前,可谓世代相交。无论是看家护院,还是捕猎放牧,狗都是尽职尽责,不遗余力。最令人动容的,是当主人遇到危险时,狗那种舍死忘生、奋不顾身的精神,有的时候,连人都自愧不如。所以,现在很多人喜欢把狗当宠物养,和人相比,狗更单纯,你对它好,它就对你好,从来不打折扣。人呢,就不太好说喽。
东晋太兴(也作大兴)年间,吴郡有一个叫华隆的人,家里养了一只狗,取名“的尾”。华隆挺喜欢它,走到哪里就带到哪里,形影不离,处得和亲哥俩似的。
一次,华隆去江边割芦苇,突然从水边蹿出来一条大蛇,将他死死缠住,眼看性命不保。电光石火间,一条黑影直奔大蛇,来的正是的尾。的尾毫无惧色,对着大蛇又撕又咬。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蛇没有防备,很快被咬死了。
此时华隆连怕带吓,已经晕死过去了。这可怎么办?的尾在他身边围前围后,发出阵阵悲鸣,一会儿跑到船上,一会儿又跑回去。和华隆一起来的伙伴们看到了,觉得很奇怪,就跟着它进了草丛,发现了昏迷的华隆,赶紧将他抬到船上,送回了家里。
的尾在门外蔫头耷脑,不肯吃任何东西。直到主人苏醒,它才兴高采烈地啃起了骨头。华隆知道是的尾救了自己,从此像对待亲人一样供养它,直到最后离逝。
人有情,狗有义,生死相依。
三国时,吴国襄阳郡纪南县也曾诞生过一条著名的义犬,名叫黑龙。一天,它的主人李信纯外出办事,喝得酩酊大醉,还没等到家,就躺在草丛里睡着了。
事也凑巧,当时太守郑瑕正在这里打猎,他看田野里的草长得太高,就派人点了一把火,打算把草烧掉。更倒霉的是,李信纯睡觉的地方正好是下风向,火一着,奔着他就来了。李信纯烂醉如泥,毫无觉察,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就地火化。黑龙可急了,它用嘴拖住主人的衣服,又拉又拽。李信纯越睡越热乎,死活不醒。
正在这时,它看到离这三五十步远的地方,有一个小溪,顿时眼睛一亮。黑龙飞跑过去,蘸了满身的水,涂在主人的周围和身上,来来回回跑了上百趟,总算保住了李信纯这条命。只是,黑龙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它太累了,趴在主人的身边,口吐白沫,最后看了主人一眼,溘然离去。
李信纯终于醒了。他睁开眼睛,看到黑龙躺在身边,浑身是水,已经死了。再看看周围,除了他这里,到处是一片灰烬。李信纯明白了一切,扑在黑龙的身上,嚎啕大哭。
这事传到了太守那里,郑瑕又内疚又感动:“狗舍死报恩,比人更可敬。”于是命人给狗准备了一套好衣服和一口好棺材,像对待人那样,择地安葬。据说现在的纪南市,这座义犬坟还在那里。
像这类义犬救主的故事,许多书上都有记载,人与狗的情谊,可见一斑。不过,作为如此有灵性的动物,狗的世界远远不止这些,前面我们就讲过老狗成精的故事,这只是其中一个,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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