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学大师的敛财人生[重生]》第111章


陆铮鼻息嗅了嗅,空气中,弥漫着一丝甜腥腥的味道。
他低头,却见她紧紧环着他腰部的手笔上,豁开了一条血口子,潺潺地流着滚烫的鲜血。
☆、丢失孩子
弯月从云层里钻了出来, 月色清清冷冷, 陆铮坐在石头上, 嘴里哼哧哼哧地喘息。
宁疏用纸巾擦试着他脸上的泥土和血迹。
他脸色苍白如纸,眼瞳一如既往的深黑,只是缩小了很多, 看上去与常人有异, 尤其是嘴里的牙齿,两颗獠牙尖锐,宛如兽齿。
他浑身上下散发着浓重的血腥和陈腐的气息。
那是死亡的味道。
他似乎认不出来宁疏了,但又觉得熟悉, 脸上透出困惑的神情。
他刚刚保护了她不被恶狼攻击,完全是处于本能。
宁疏心疼地捧起他的脸, 柔声说道:“幸好你聪明,躲到这深山丛林中。”
陆铮茫然地看着她, 不明所以, 甚至还冲她呲了呲牙。
“幸好让我找到了你, 以后你就跟在我身边, 我陪着你。”
陆铮的目光缓缓下移,落到她手流血的创口上,目不转睛地盯着那道血口子。
宁疏原本以为他是心疼,她正要念个止血咒, 止住伤口的血液,倏尔却见不对劲,陆铮的脸色, 分明就是渴望,就像那贪婪的恶狼看见食物的神色。
他似乎想要,吸她的血…
宁疏将手臂伸到陆铮面前,对他说道:“喏,想尝尝么?”
她的血,对他应该有帮助,至少能让他身体变得更加强壮,这点是肯定的。
陆铮一把抓住她纤瘦白皙的手笔,鼻翼微颤,嗅了嗅。
甘甜醇美的血腥气让他瞳孔猛地缩紧,他想…很想很想…
面前的女孩眉眼温柔,隐隐约约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他看看她,又看看面前的手臂,似乎在犹豫,在纠结。
“没关系,可以尝尝。”宁疏鼓励他:“一点点没事的。”
她那样温柔,他更加克制不住内心涌动的欲望,就一点,只要一点点就好,尝尝人血的味道,她那么美,一定比之前那个猎户的鲜血甘甜一百倍。
“喂,我可一直在流血呢,你到底要不要。”宁疏将手臂往他面前送了送。
陆铮却突然一把推开她,转身就跑。
宁疏连忙追上去,不过他移动速度极快,一蹦能有好几尺,宁疏完全追不上他。
不能让他就这样跑了,好不容易找到。
她还是锲而不舍地追了上去。
“陆铮,你等等,别跑。”
陆铮转眼已经跑到对面山头上去了,消失在了浓郁的夜色中。
这家伙,跑得是真的快,她靠两条腿根本没办法追上他。不过既然已经确定是他,宁疏的心也就放下了一大半。
就算变成僵尸,只要他还活着,就一定会有办法,最难是入了阴曹地府,进了六道轮回,天大地大无处寻找,她与他就算是彻底了断了缘分。
宁疏回了孙进家里,昏天黑地睡了一遭,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
孙红将香喷喷的饭菜端上桌,问她道:“你…找到僵尸,不,你找到你那位朋友了么?”
“不用避讳什么,他的确已经变成了僵尸。”宁疏沉声说道:“昨天我见到他。”
“啊,你见到他了?”
“见到了。”
“那他现在在哪里?”孙红防备地望了望门口。
“他跑了。”宁疏摇头:“他完全不记得我。”
她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简单地跟孙红说了一遍,孙红见宁疏心情低落,她安慰道:“我到觉得,他肯定把你认出来了。”
“如果认出来了,他见到我就不会跑了。”
孙红好奇地问:“僵尸也会有记忆和感情么?”
宁疏摇头:“不会,僵尸就是行尸走肉,没有感情,而且嗜血凶残,所以如果你们再见到他,一定要躲远一点!”
孙红连忙道:“他孤身闯入狼群,把你救出来了呀,如果像你说那样,僵尸没有感情,甚至还会吃人血,可是昨天他就没有伤害你,甚至还把你从狼群中救了出来。”
孙红不提,宁疏倒是没有想这么多,她本能地把他当成是陆铮,可是他现在已经是一只没有血肉情感的僵尸了。回想起昨天晚上的细节,陆铮眼神中分明透露着渴望,要吃她的血,可是当宁疏大大方方把手腕递给他的时候,他却逃离了。
宁疏倒是不怕他,她不一定能控制陆铮,但是至少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全。
陆铮没有吸她的血,他跑掉了,这不符合常理,僵尸不可能有记忆,不可能有感情,可是陆铮的眼神里似乎透露的一些意味。
他也许记得她!
念及至此,宁疏心情突然高涨起来,如果陆铮还有可能记得她,那么他性子一定还保有任性的部分。无论如何,她必须要找到他。
当天晚上,村子里传来一声女人的尖叫,紧接着就是一段凄惨的哭嚎声。
村子里所有屋舍的灯都亮了起来,宁疏穿上外套,提起降魔杖往外走,孙红和孙进连忙跟上来。
“出了什么事?”
“刚刚有人在尖叫,听着像是黄家媳妇啊。”
宁疏回头对孙进道:“你看好妹妹,不要乱跑。”
俩兄妹还是跟着宁疏,来到了黄家,前面的宅院里有女人的哭嚎声传出来,村民们披着衣服围在院子外面,朝着院子里探头探脑。
宁疏进了人群:“出了什么事?”
黄家的女人坐在院子里,哭天抢地,悲痛欲绝。黄家的男人黄丰一看到宁疏,宛如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宁先生,野兽,野兽偷走了我们家的孩子啊!”
“孩子丢了?”
黄家女人呜呜哭泣着:“我半夜起来给孩子喂奶,孩子就睡在外屋,灯一打开,就剩一套床褥子,孩子已经不见了,窗户大开着,我的狗剩啊!我的娃啊,你到哪里去了?”
宁疏对黄丰说:“带我去孩子的房间看看。”
“请,请跟我来。”黄丰带着宁疏进了屋,屋子是双层的小楼,走上一条狭窄的楼梯,进到孩子的房间。
房间里摆设不多,一个木制打造的小婴儿床,里面空空荡荡,孩子已经不见了。
宁疏走到婴儿窗边,拿起法兰绒的褥子,嗅了嗅。
褥子里除了婴儿的奶味以外,还有腥臭味。她又来到敞开的窗户边,检查着窗棂的痕迹。
黄丰虽然不像妻子那样哭天抢地,但此刻也是热锅上的蚂蚁,着急不已:“我的孩子怎么会突然不见,是被野兽抓走了么,是伤害老周的那个野兽?”
宁疏捡起窗棂上的一簇被钩子挂住的狼毫,说道:“是狼。”
“狼?狼叼走了我的孩子?”
黄家媳妇疯狂扑过来,抓过宁疏手里的狼毫,神情激动,大口喘息着:“我的儿啊!我的儿啊都怪妈妈不好,没有看好你,让狼把你叼了去啊!你要是出了什么事,妈妈也不活了!”
黄丰斥了媳妇一声:“你哭什么哭,孩子又没见着尸体,说不定,说不定…”
“被狼崽叼了去,还能有活命的么,只怕连尸体都见不到了啊!”媳妇捶着自己的胸部,简直快要晕过去了。
黄丰声音颤抖,抑制着不让自己的眼泪掉下来:“孩子被狼叼走,多半是凶多吉少。”
宁疏看着那撮狼毛,对黄丰道:“无论如何,都要找找看。”
“是,要找,一定要找!”黄丰气愤地说道:“我这就去组织村里的猎户,我要给我儿子报仇!”
很快,村里猎户在黄丰的组织下,聚集了起来,拿着火把进了山。
村里丢了孩子,今天是黄丰家的,明天说不定就轮到了自己家,所以村里身强力壮的男人也拿着武器一起进了山,自发地帮忙寻找。
村子里的猎户很有经验,能够根据狼群的脚印和粪便,判断它们的去向,山林里火光星星点点。翻过了两座山坳,空气中血腥的气息和腥臭味越渐浓郁。
“快来!老黄!快来看啊!”前面林子里有村民吆喝起来。
宁疏跟着快速走过去,却见林子里鲜血满地,竟然全是狼群尸体!东一只,西一只,死状惨烈。
村民们看到眼前的景象,傻眼了。黄丰疯了一般,到处找着自己的小孩:“狗剩,狗剩啊!”
宁疏在一只灰狼尸体前蹲下,检查他的伤口,它的脖子被粗暴撕裂开,血已经被吸干了。
僵尸…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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