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水碧于天》第63章


我心安不少,慢慢阖上眼睛。
林致远,你知道我为什么叫自己颜春吗?
我叫飞燕,燕化颜为姓,与你相逢在春日,取春为名,是为颜春。
我希望和你一起,度过每一个像初见那日的春季,跟你一起醉卧画船听雨绵,看春水碧于天,跟你一起踏过每一个百花盛开的江南小镇。
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
摘星楼上我曾说,这诗在我身上,结出了好的果,却奈何,原来是我虚妄自大了。
但我不后悔。
若时光能够倒流,我也会选择在离家那日,去一次百花镇,上一次百花楼,喝一口小酒,打一个小盹,然后睁开眼睛,看见林致远。
他会也看我一眼,然后面无表情地移开目光,但我已知道,他也会爱上我,就像我爱上他一样。
在那个醉醺醺,暖洋洋的春日。
☆、第58章 结局
百花楼上,春意正浓,姹紫嫣红的鲜花开遍,花香味与酒香味四溢,百花楼的包间内,一男一女相对而坐,男子白衣似雪,面带忧郁,女子却红衣如火,一脸懵懂。
白衣男子道:“上回说到……”
红衣女子急不可耐地道:“说到三年前林致远去了玉门客栈报仇,却发现颜春就是于飞燕!哎呀,这个故事你都给我说了三天了,今天一定要说完哦。”
那白衣男子点点头:“嗯,说到这里,实际上就该结束了。只是有些旧账没有说清……原来林致远去了漠北后,兜兜转转,最后才晓得自己的仇人便是险些成为自己老丈人的于武,他惊怒交加,又得知于武在玉门客栈,便寻了去……彼时天色已晚,拂衣居居主告诉了林致远那于武住在哪一间房,他不作他想,破窗而入,果然看见于武,故而下此狠手。却原来,当年于武发妻生下于飞燕时难产而亡,其时于武与林致远大伯,林碧山庄庄主林清河恰巧相识,林清河见于武如此痛苦,便偷偷告诉他,自己的弟弟林河晏与金喜金打赌,赢来了一颗凤王珠。”
“然而凤王珠并不是好东西……于武为了救亡妻,想要去拿那凤王珠,于是林清河决定帮忙。他将于武引荐给弟弟,又将弟弟的儿子林致远带去林碧山庄玩,让于武小住在弟弟林清河家,让他想办法偷到那凤王珠。不料于武偷到凤王珠之后,却失手吞了凤王珠,之后狂性大发杀了林河晏夫妻,又放火烧了林家……于武醒来后震惊万分,虽然失去了记忆,看着林碧山庄的废墟,却也隐约猜到是自己动的手,他害怕被人发现便连夜逃窜,一路躲藏,最后实在于心有愧,回到了林碧山庄。”
“于武在林河晏家借住之事,只有林清河知道,林清河本以为于武已一同死在意外的大火之中,见了于武,听了他的话才晓得到底发生了什么……林清河想到多年前‘恶虎张飒’吃了凤王珠之后血洗仇家满门被封为恶虎后,他本人却悄然隐退,想来也与凤王珠有些关系……林清河虽恼怒于武的作为,然而于武是他引荐,主意也是他出的,林清河自觉同样有罪,且于武并非故意,于是林清河放过了于武,让他不要再来中原,将来想方设法弥补林河晏之子便是。”
“时光如白驹过隙,一晃十七年过去,于武远离中原,在大漠开了镖局,并悄悄开了三家客栈,至于为什么要悄悄开,全然是因为在大漠中开客栈油水十足,于武已开了个镖局,当地官府又许他开客栈,怕别人晓得了要说闲话,商队人来人往若太多人知道了,少不得要传到京城……官府怕惹麻烦,便要他隐姓埋名地开客栈。这本不是大事,却也间接地导致了最后林致远没有想到,原来颜春口中的开客栈的爹,就是于武。”
“于武眼见着女儿于飞燕长成大人,又眉眼动人,性格乖巧,且江湖上有南致远,北飞燕的传言,一直心怀愧疚的于武与林清河商量,决定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林致远……林清河同意下来,两人筹办婚事,之后便是林致远逃婚,于飞燕化名颜春追随林致远……”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红衣女子极为高兴地拍着手,又问,“那……那后来呢?”
“后来?”
“就是林致远刺伤了于飞燕之后呢?”红衣女子眨巴着眼睛。
白衣男子叹了口气:“不是什么好结局。于飞燕说了那些话后,林致远又同意了自然不能报仇,于武让林致远选,要么杀了他,要么赶紧离开……林致远自然只能离开。大漠中渺无人烟,客栈内也没有太多救治的药品……于飞燕便这样身中剑伤,不治身亡了。”
白衣男子说到这里,目光微垂:“林致远没有报仇成功,却错手杀了自己唯一喜欢的女子,之后便在江湖上销声匿迹了。至于林茵,同样也没了踪影,还有于家,林家,都越来越少在江湖上露面……”
“不对不对!”红衣女子忽然摇头晃脑地打断了白衣男子的话,“于飞燕才没有死!”
白衣男子看着她,目光十分温柔:“嗯?你怎么知道?”
红衣女子看着他,脸上露出一丝得意:“你这人也真是奇怪……三天前我在百花楼上看见了你,觉得你这人莫名地面熟,便缠着你,你却给我讲起了故事,说故事便说故事吧,却连我的名字也不问——你知道我是谁吗?”
白衣男子从善如流:“你是谁?”
“我姓于,正是于——飞——燕!”于飞燕得意洋洋地看着他,“怎么样,想不到吧?故事中的人就这么出现在你眼前,是不是吓了一跳?!哎呀,我就说,三年前我受了伤,醒过来的时候总觉得好多事情都忘记了,爹和小香,还有那个什么金升,什么都不肯告诉我,气死我啦!还一天到晚逼着我在床上喝药,我都闷死了,小香后来还嫁去了冀州,我都要发霉了……还好我偷偷溜了出来嘿嘿嘿嘿……我以前老在书上看到什么江南,就觉得很想来,听到百花镇,又觉得这个名字很美所以才来的。原来,这里是我和那个叫林致远的初见的地方啊……可惜了,我一点儿也不记得了。”
白衣男子一点也不惊讶,只说:“哦,你是于飞燕。”
于飞燕没有得到想要的效果,顿时有些气闷,此时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于飞燕猛地站起来,警觉地看着外面——结果却见是小香。
小香嫁给了金升后,穿着打扮自不比以前,然而前几天收到飞鸽传书说是于飞燕悄悄溜走的事情,掐指一算,于飞燕出来已有好几个月了,小香立刻抛下已经不得不接管一部分家业故而没办法陪着自己出远门的金升,带着几个侍卫便四处寻了一番,结果毫无所获。最后小香想到百花镇,不料来了之后打听了一阵,果然有人有印象,只说这两日有个红衣女子经常在百花楼出现,生的颇为好看,一双眼睛清澈动人。
又说她这几日总会来与一个白衣男子见面。
一听到白衣男子,小香便觉得头疼,循着小二的指点,直接踹开了包间的门。
一眼她就看见了那名“白衣男子”和于飞燕。
“小香?!”于飞燕十分惊喜,“你怎么会追到这里来?!”
小香却怒气腾腾指着那白衣男子:“小姐!!!你怎么,你怎么……你不是全都忘了吗?!你怎么又跟他……林致远害你害的那么惨,你足足在床上躺了半年啊!”
“啊?”于飞燕一脸懵懂,“他是我这几日碰到的好心人,把林致远和我的故事说给我听了……小香,你也知道我和林致远的事情?!为什么以前从来不跟我说啊……”
小香听到于飞燕的话,顿时呆住了,她迟疑地看了一眼白衣男子,又看了看眼前懵懂表情不似作假的于飞燕,纠结了一会儿才说:“又不是什么好的回忆,不提也罢……”
“谁说的!”于飞燕立刻反驳,“我觉得还是挺美好的啊。不过……”
于飞燕轻轻拉过小香,在她耳边小声道:“我觉得,毕竟我不记得林致远是谁了,所以我现在确实不喜欢林致远了。”
小香一喜,正要说话,于飞燕又小声道:“而且,我觉得那位白衣少侠长的真好看,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了!还很温柔,老是对我笑,给我说故事,给我买酒,我问什么他都很有耐心,简直是春风拂面啊。我第一眼看到他,就有种特别的感觉!我想林致远再怎么好也不会好过他吧,所以我觉得我现在喜欢他了!”
小香:“…………”
小香只觉得自己差点要呕血,默默地看了一眼坐在一旁淡定自若,只是内力高深故而实际上听力也非常好的“白衣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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