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强者归来》第149章


斯密斯被乔布斯这态度激怒了,抓着他的领口,咆哮着放射出愤怒的火焰。“乔,你个混蛋!你听着,我不关心我的账户,我只是想说,你才五十岁,美利坚公民的平均年龄是78岁,你,一个在取得了如此杰出成就让所有人瞩目的骄子,难道算不清这笔账?用三年的休养时间换取未来三十年的奋斗?”
乔布斯站在窗前,秒针滴滴答答的走过了几十圈,气氛有些凝滞。
“你确定只需要三年?”
“我确定。”
“那,就这样吧。”这一刻,乔布斯耸耸肩,如此说道。这个老男人此时此刻的表情如同被父母逼迫着去写作业的孩子一样,有点无可奈何的意味。
十七岁那年,上身一件灰旧风格外套下身一条磨出洞牛仔裤,满脸青涩的乔布斯站在大学校长办公室里,面对那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最后一次关于退学的询问,是如此笃定的语气。三十岁那年,在自己一手创立的公司被董事会投票驱逐出公司的乔布斯,说这句话的时候如同秋风中萧索的树叶。十二年后,再次回到苹果公司行政总裁的位置,在接受完下属的汇报工作之后,他亦会说这两个简简单单的单词。
命运的齿轮机械而精密的转动着,诠释着一种残酷到冷漠的美学。但若是有天一颗齿轮轨迹的变动,便会让所有的齿轮都随着一起转动。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一只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之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孟尘这个重生人士自己都不知道,在他拥有一次重新再来机会的时候,许许多多人的命运,便已然悄然改变。
在这个下午的阳光中,孟尘和两个身家加起来能买下非洲一个小国家的男人,在京城市西郊这座普普通通的小楼里,享受了一顿美味的下午茶,还有他亲手烤好的奶油小面包。
一直到黄昏时分,看着这个不算可爱的病人走出大门,孟尘锐利的眼神把太阳逼迫得下山。
第一六四章 男人与肋骨的故事
更新时间2012…7…11 21:25:28 字数:2208
冬天的京城实在是有些冷,和南方那种渗透到骨子里的阴冷不同,这冷是正大光明的。凛冽的寒风夹杂细微的粉尘,以势不可挡之势席卷而来,直让人心生畏惧恨不得在身上套上件宇航服。对于农村人来说老婆孩子热炕头是最纯粹最高级的享受,在城里没有烧的暖在心窝里的炕,但物质上的充裕打造了另外一个极好的地方。
酒吧。
孟尘前世之时也是常喜欢去酒吧的。崇尚小资文化的海东市在几十年前便早就成为孕育这片空间的沃土,不少人靠此挖到第一桶金,由被小鱼吃得虾米一下转变为吃虾米的小鱼,能长成大鱼也大有人在,只不过更多的在创业初期便惨遭夭折。
成功这条路上向来不缺人闯,能打过十八铜人打过木人巷闯过一线天取得华山论剑资格的,寥寥无几。失败若真的是成功他妈,那真可谓是世界上最狠心的母亲了。
时间定格在八点,顾客寥寥无几。这间位于紫禁城附近的三层小楼,底层是家迪厅性质的酒吧,加上一家KTV,楼上有台球室,可以找乐子的地方不少。当然,能刺激人精神亢奋之类的药品是没有的,京城市对这类玩意管制向来严格。
考虑到今天风不下,还有沙,孟尘接到电话出门的时候开了车。酒吧前面的停车场到现在还空荡荡的,宾利停在那里很是显眼,有点故意招摇的意思。进门的时候,孟尘遭到了不止一次的媚眼袭击,大多是画着浓妆穿着暴漏的女郎。清一色的黑丝白丝,作为一个医生的本能他情不自禁想到这群人老了万一得了老寒腿怎么办。
田苗一个人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外面的车水马龙,眼神有点迷离。这个时候的她很迷人,一件浅黄色的风衣,下半身紧身牛仔鹿皮长靴,再戴上一副茶色墨镜的话可以去给杂志拍封面了。十根葱白色看起来很让人忍不住想去吮一下的指头搅动在一起,无聊的摆着各种原创的手势。
能看出来,她心情不好。
旁边几个大概是学生性质的牲口跃跃欲试,稚气未退的他们犹豫了许久,终究没能敢上去搭讪。几个人嘻嘻哈哈笑做一团,不间断的猎艳眼神朝这边瞟来。走进的时候,孟尘隐隐听到哥们你上要到电话今天晚上的酒水我买单之类的赌约,内心反而没有计较这些略显孟浪的做法,年轻就是上帝赋予他们最好的也是最不值钱的资本。
大概是受酒吧的气氛影响,带着有点邪恶的心态,孟尘大步朝着田苗那桌走了过去,轻佻地挑起女人的下巴,故意放大了声音说道,“美女,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一起喝一杯如何?”
田苗吓了一条,本能地出手发挥出跆拳道黑段的水准,夹着风声的拳头朝着孟尘的脑袋飞速袭来,离脸只有几公分的时候看清楚了男人的容颜,化拳为指,轻轻在男人脸上抚摸了一下,笑着说道,“好啊,你请客。”长这么大从没做过如此动作的她只感觉说完这句话已经让心脏有点供血不足了,脸色潮红,一直蔓延到修长白皙的脖颈。
旁边的几个可怜的孩子目瞪口呆,看孟尘的眼神如同看到一只先吃到天鹅肉的癞蛤蟆。
“怎么了?心情不好?”刚才一瞬间的动作幅度过大孟尘透过她精致的锁骨看到里面的黑色蕾丝边,只好借着说话的机会掩饰挥之不去的尴尬。说到底今生他也只是个火力正壮的小处男而已。
“恩。”
孟尘喝了一口酒,酸酸涩涩的这玩意差点让他吐出来,确实没家里普普通通的茶好喝。强忍着咽到喉咙里,酒液在味蕾上反而氤氲出几丝甘甜。没再说话,静待女人的下文。
“小时候我一直以为爸爸是个还开明的男人。妈妈逼着跳芭蕾,跳了几次实在忍受不了脚尖的压迫,老爸说不学就不学吧,为此向来是妻管严的老爸差点和老妈闹离婚。初中那年班上有个男孩子给我写情书,老妈在书包里发现之后言辞逼供,老爸在吃饭的时候啧啧赞叹这小伙子文采还真不错,有空领回家来看看。我知道他是说真的,可现在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田苗看起来已经喝了不少酒,脸上的酡红如同绽放在雨中的玫瑰花一般,散发着迷人的晶莹光晕,“知道这几天我在忙什么吗?相亲,据说是我爸一个同乡的战友的老婆的远房亲戚,小伙子照片都放到我们家餐桌会议上了。北大艺术系毕业,据说现在正在搞什么人体文化研究,都什么牛鬼蛇神的狗屁东西,巴不得我早日嫁出去。”
孟尘无声的笑着。一个女人对你敞开心扉是件好事但也是个负担。什么一个人的快乐两个人分享就是两份,一个人的痛苦两个人分担就是半份,狗屁。人这种感情复杂的生物,自己的情绪就如同藏在骨子里的基因,该怎样还是怎样。不过说出来对她来说是种减负,最起码今天晚上能睡个好觉。
“你继续。今晚你是舞台上的女王,我是你最忠实的听众。”
田苗刚喝了一口酒,听到孟尘的话差点被呛到。吸了口气继续说道,“小时候我不止一次设想过未来的丈夫会是个什么样子,长这么大发现碰到的所有男人距离那个形象越来越远。要么青涩幼稚,要么老奸巨猾,要么就是脸上道貌岸然满肚子男盗女娼,你说你们男人就不能进化的完全点吗?”
“你知道为什么男人进化的不完全吗?”
“恩?”
“在伊甸园,上帝那男人的肋骨创造了女人,所以你们看到的永远都是不完全的男人。而男人眼中之所以喜欢骨感的女人,是因为潜意识中把她当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你放屁!”长这么大从来没说过脏话的田苗听到这种谬论忍不住放声喊道,迎来一片好奇的目光。不过这目光一闪即逝,酒吧每天都会发生着这种桥段,醉酒的男人女人,打架开房,这个黑暗中才繁华的小世界其实也挺精彩的。
“好吧,我承认,今天吃的土豆有点多了。不过您这鼻子真够好的。”孟尘轻描淡写的扯开了话题,此时此刻透过窗户他忽然发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小苗,今天晚上要不要彻底的疯狂一把?”
女人点点头。孟尘半拉半拽着起她的手朝着酒吧门外飞速奔去,如同情至酣处迫不及待出去交融的男女一般。
第一六五章 走夜路
更新时间2012…7…12 13:13:48 字数:2087
夜幕并不孤独,酒吧大门前红红绿绿的灯光陪伴着它。而此时此刻酒吧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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