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香门第》第536章


“娘亲的娘亲叫姥姥,娘亲的爹爹叫老爷。娘亲的姐姐叫大姨,娘亲的妹妹叫小姨,娘亲的哥哥叫舅舅……。”
童声听起来有三个人,不用猜就是小金童小元宝小金安。
保臻微微笑了笑,轻轻推开门。
金小光保玺也跟着探头,只见三个孩子正坐在院子里的小凳子上。旁边是怒放的紫色牡丹,几只蝴蝶在翩翩起舞。孩子们坐的很端正,小手背在后面。小金童小元宝的前面还放着一面小黑般,每人拿了一只似乎是黄泥土揉成的泥条。
林株在他们前面走来走去的,手里拿着一根小木条。
一棵小苹果树的树杈处也挂着一块黑板。,上面很童趣横生的画着兔子,小鸟儿,虫子,小鱼,老虎,小鹿。
林株用用小木条指着:“兔子,兔子在林中跑。小鸟儿,小鸟儿在天上飞。虫子,虫子在地上爬,老虎,老虎在山里走,小鹿,小鹿在溪边喝水。”
三个孩子跟着大声的读,清脆的童音很是悦耳。保臻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一双儿女,真是金童玉女般的可爱,他从儿子身上看到了年幼的自己,女儿简直同小时候的林株一模一样,他神情恍惚起来,走了进去。
“哥。九哥!”林株眼尖,一眼就看到了比以前更加有韵味的保臻保玺,一声惊叫,扔掉手里的东西扑了过去。
她已经快八年没看到自己的亲哥哥了。
保臻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声音有点沙哑:“株儿,你长大了。”
他走的时候她还是个满脸稚气的孩子,现在完完全全的成了美美的女人,简直就是娘亲当年的模样。
林株小声说:“哥,小金童,小金安都好好的。我们也会好好的对吧。”
几个人都这么光鲜亮丽的回来了,说明成功了。
保臻轻轻点了点头说:“对,我们会好好的,最起码在我们的有生之年。”
三个孩子见林株这样,都乖乖的有好奇的睁大眼睛看。
谁也不认识自己的亲爹。
刚从屋里走出来的九儿满脸爆红,慌慌张张的上前拉起小金安,小金童说:“快,快叫爹!”
林株心里有点小小的不安,司马明珠自从上次之后,便基本上不理会她,每天就去同缺了条胳膊的青莲一起同吃同住,小金童也不再看一眼。
她也曾经尝试着同她交谈了好几次,她原本只是想治治她的任性。
却没想到她很偏执。
却发现保臻保玺的全部精力都在小金童小金安身上,根本没过问。
就听见小元宝稚声稚气的问:“你也是我爹么?”
他的小脑袋扬起,一双同林株一样的清澈的眼睛盯着保臻。
就听一旁欣赏儿子的金小光呵呵一笑,上前抱起他说:“你爹在这儿呢。小元宝,叫爹!”
小元宝睁大一双星辰般的眼睛,很认真的看了金小光一会儿,才如释重负的说:“比金童哥哥,金安妹妹的爹也差不了多少,这我就放心了。”
老气横秋的小样子撩的金小光的心像羽毛拂过般的。
一旁的保臻保玺书墨几个都笑了起来。
保玺故意逗他:“小元宝,你有什么不放心的?”
小元宝更认真的说:“我娘说金童哥哥的爹是世上最好看的男人,可是他是我舅舅不是我爹。我想我爹最好看,现在看来我爹也不差嘛!”
这孩子,还挺有眼光的。
金小光得意了,将小元宝高高举起说:“那当然,做你爹,不好看怎么行?”
血浓于水一点没错,三个孩子见到了亲爹,那叫一个黏糊。尤其是两个男孩,基本上就骑在爹们的头上当骑马。
欢愉的气氛一直维持到了下午饭,林株小声对保臻说:“哥,你去看看明珠姐姐吧。”
说完很简洁的将事情说了一遍,有点内疚的总结:“哥,我当时也是太生气了,你说如果万一小金童出事儿了,我怎么跟你交代。她记了仇了。”
保臻很平淡的说:“没事儿株儿,如果我的金童出事儿了,她就活不过今天。”
林株担心的问:“可是哥,你要怎样对她说,她的父皇皇兄都已经死了。就算她进了皇宫也不是公主了。”
保臻眼神黯淡下来:“直接说。她比我们当年幸运,没有亲眼看见,也没颠簸流离。”
到了晚上小元宝兴奋的怎么也不睡,更不跟着蒋婆婆去睡,缠着金小光没完没了的问问题,理都不理林株。
好不容易睡着了还紧紧的抱着金小光。
这是典型的小忘恩负义啊,见了爹忘了娘!
林株瘪了瘪嘴酸溜溜的说:“小没良心的,我每天伺候他吃伺候他喝,教他识字学文化,见了你,好了,不理我了。”
金小光满脸得意之色,将胳膊从小元宝手里抽出来,冲着外面喊了声:“蒋婆婆。”
待蒋婆婆将小元宝抱了出去,坏坏的一笑说:“他不理你,他爹理你。你好拍好伺候我吃饱喝好,我教你学文化,你说过的床上文化。”

☆、第四百二十一章 你得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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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第一丝亮光穿透窗户,杨柳园内,打了鸡血般奋战一夜的保臻终于彻底释放的停了下来,看了眼身下已经死鱼般的不知昏睡还是真睡的司马明珠,翻身轻轻躺在她身边,这一夜可真舒服真销魂。
司马明珠一如既往的倾国倾城,虽然是同林株有了隔阂,但是吃的东西都很营养,空气也好,习惯了之后她也是认命了,也是想通了,所以除了照顾青莲,当然只是陪陪她,该做的活儿还是别人做的。便是让自己更美丽一些,等着保臻回来。六年的功夫没白做。她较之以前单纯的倾国倾城多了些令人陶醉的内容,对保臻没了以前的黏糊卑微,多了一些冷傲,倒保持了公主的高贵。
这一点是她这些年来一点一点的回味宫里的那些个嫔妃得出的结论,有时候太多卑贱也不是一件好事儿,倒是、欲擒故纵比较实惠,她记得林株一次闲聊时说过:男人这东西其实就是贱骨头,你对他越是上心他越是不在乎你,你对他若既若离,他会当你做宝贝。林株就是一个下贱的丫鬟,种菜的贱民,她能被高高在上的金小光收了房,将自己的妹妹都比了下去,不无道理。
林株还说女人要修炼,修炼到不但男人爱到不行,也自恋到不行。
作为宫里出来的,自然知道受宠的都是些什么人。
所以她在同林株冷战的这五年之中只用来修炼自己了。
却是歪打正著。
保臻骨子里本来就留着皇族的血脉,虽然落魄灵魂却是高贵的。他喜欢欣赏甚至崇拜贵族,所以才能怀揣仇恨同燕无忧金小光称兄道弟而不露痕迹。所以第一次看到司马明珠才会被她迷住,她不只是外表国色天香倾国倾城骨子里也透着一股难以掩饰的高贵,哪怕是有时候表现得很庸俗。
他不顾一切以报复发为借口用尽全力将她诱惑。
他确实带给了没有过的满足,精神肉体的完美结合。
她也是迄今为止唯一让他心动的女人,他将她同心爱的妹妹放在一起,就是知道妹妹才能让她乖乖的留下来。
只有他知道司马明珠在他心里的地位。那是一种最大的胜利。一点也不比找到妹妹照顾妹妹,为旧部谋生存小。每次只要见到她,都能将他身体内所以的热情全都点燃。这个时候才是他最幸福的时候,唯一属于他自己的幸福。
感觉到司马明珠微弱的呼吸,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口。只是转脸看着一缕浅浅的阳光照在她毫无瑕疵的美丽脸上。有种很圣神的光坏。
经过一夜的滋润,她虽然睡的死死地呼吸几乎都没了。确实肤若凝脂,眉目如画,嘴唇格外的娇艳。、确实美不胜收。
他轻轻伸手揽着她,直到感觉她轻轻地翻身。才收回手臂,柔柔地说:“明珠,听说你想逃出去。为什么?”
司马明珠微微张开眼睛,侧脸看到保臻妖孽中带着仙气的脸。闭上眼睛懒洋洋的说:“不想等了?不行么?”
保臻嘴角扯起一丝讥讽的笑,温柔却很坚定的说:“不行!司马明珠,爷现在很明确的告诉你,爷就是前朝皇孙保臻,株儿是我妹妹保株,你父皇已经死了,太子哥哥也死了,秦南国已经消失了。接下来是谁当皇帝还不一定,以后你要死要活得看本老爷的心情。”
司马明珠眼神顿了顿,长长的睫毛上笼罩了一层迷雾。
良久,冷冷的问了声:“你做不了皇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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